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doc

附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报表格式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附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报表格式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流程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流程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外购固定资产:行政单位在购入固定资产时,需要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和其他相关税费等进行账务处理。
具体来说,行政单位需要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或“银行存款”科目。
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行政单位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时,应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行政单位需要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3. 固定资产折旧:行政单位应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按照一定的折旧方法进行计算。
在计提折旧时,行政单位需要借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4. 固定资产处置:行政单位在处置固定资产时,需要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作待处理财产损溢,并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具体来说,行政单位需要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按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累计折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按账面已提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方法会计账务处理主要讲解具体的账务处理方法,也就是我们取得各种原始单据之后如何做账。
一、单位取得收入核算1、财政预算内拨款(也就是国库拨款),根据拨款单作账。
行政单位:借:银行存款贷:拨入经费----拨入经常性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政协事务----行政运行----……----拨入专项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政协事务----行政运行----……事业单位:借:银行存款贷:财政补助收入----拨入经常性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政协事务---行政运行----……----拨入专项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政协事务----行政运行----……2、单位收到财政局综合股核拨的各种收费和其他收入行政单位:借:银行存款贷:预算外收入事业单位:借:银行存款贷:事业收入3、单位取得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捐赠收入、有价证券及存款利息收入等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入4、事业单位上级单位拨非财政补助资金借:银行存款贷:上级补助收入5、单位收到财政部门(职能股室)、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行政单位借:银行存款贷:暂存款----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账事业单位借:银行存款贷:拨入专款----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账6、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款项借:银行存款贷:附属单位缴款二、单位取得的往来款项核算1、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款、应付等待结算款项行政单位:借:银行存款贷:暂存款----按债权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
事业单位: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按债权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
2、行政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贷:暂存款----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置明细账3、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贷:借入款项----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附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报表格式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待处理财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对于在财产处理过程中取得收入或发生相关费用的项目,还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价值”、“处理净收入”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行政单位财产的处理,一般应当先记入本科目,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年终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
四、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处理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
1.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报经批准核销的,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2.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按照规定报经批准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2.报经批准对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时,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按照规定报经批准核销预付账款、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借记本科目[核销无形资产的,还应借记“累计摊销”科目],贷记“预付账款”、“无形资产”科目。
2.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资产基金——预付款项、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出售、置换换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等。
1.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借记本科目(待处理财产价值)[出售、置换换出固定资产的,还应当借记“累计折旧”科目;出售、置换换出无形资产的,还应当借记“累计摊销”科目],贷记“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等科目。
2.实现出售、置换换出时,借记“资产基金”及相关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处理财产价值)。
3.出售、置换换出资产过程中收到价款、补价等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理净收入)。
4.出售、置换换出资产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处理净收入),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及核算内容

会计科目
核算内容
101
102
105
106
108
110
115
116
117
120
124
一、资产类
1.现金
2.银行存款
3.应收票据
4.应收账款
5.预付账款
6.其他应收款
7.材料
8.产成品
9.对外投资
10.固定资产
11.无形资产
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பைடு நூலகம்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核算事业单位当年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401
403
404
405
409
412
413
四、收入类
26.财政补助收
入
27.上级补助收
入
28.拨入专款
29.事业收入
30.经营收入
31.附属单位缴
款
32.其他收入
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
9.暂存款
核算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按规定取得的应缴入政府预算的各项收入款项
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核算行政单位在日常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
301
303
三、净资产类
10.固定基金
11.结余
核算行政单位通过购入、调入、自行建造、接受捐赠等各种途径形成的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
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人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

行政单位会计账务处理一、资产类1、库存现金——库存现金2、银行存款——银行存款3、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财政直接支付(1)收财政拨款时借: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贷:财政拨款收入(2)年末授权支付额度没支付完,有余额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3)年末直接支付额度没支付完,有余额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贷:财政拨款收入(4)下年初收到授权额度返还借:零余额几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应财返额度——财政授权支付(5)下年初支付财政返还的直接支付额度借: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5、应收账款——单位应收——个人应收6、预付账款——预付账款(或XX公司)7、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XX单位——个人应收——XX职工8、存货——XX物资(1)购买时借:经费支出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收入)同时借:存货贷:资产基金——存货(2)领用、无偿调出借:资产基金——存货贷:存货(3)报废、出售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存货同时借:资产基金——存货贷:待处理财产损溢(4)如果在出售或报废时发生费用通过经费支出和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产生收入通过应缴财政款和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
9、固定资产——房屋及购筑物——X办公楼——通用设备——X设备——专用设备——X设备——其他等(1)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1000(通用设备)或1500(专用设备)以上的资产;大批量的同类物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也做为固定资产核算。
(2)购买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购买时借:经费支出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收入)同时借:固定资产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3)领用、无偿调出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4)报废、出售借:待处理财产损溢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同时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贷:待处理财产损溢(5)如果在出售或报废时发生费用通过经费支出和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产生收入通过应缴财政款和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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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类
1、库存现金——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银行存款
3、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
(1)收财政拨款时
借: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2)年末授权支付额度没支付完,有余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项目支出——XX项目
(3)收支转账结转后,将其余额转入剩余结转(将财政拨款结转所有的二级科目都转到剩余结转)
借: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帐——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XX项目
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目
贷:财政拨款结转——剩余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贷:存货
同时
借:资产基金——存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4)如果在出售或报废时发生费用通过经费支出和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产生收入通过应缴财政款和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
9、固定资产——房屋及购筑物——X办公楼
——通用设备——X设备
——专用设备——X设备
——其他等
(1)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1000(通用设备)或1500(专用设备)以上的资产;大批量的同类物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也做为固定资产核算。
——社会保险费
——个人所得税
(1)当月应付职工薪酬(统发在职)
借:经费支出(应发数)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实发)
——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费
——个人所得税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实发)
——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费
——个人所得税
贷:财政拨款收入(实发)
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处理净收入
(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对外出售或报废时通过此科目核算。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超过3年无法收回,经领导批准核销时通过此科目核算。
二、负债类
1、应缴财政款——行政性收费
——罚没收入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收入
2、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3、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离退休费
——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费
(3)代缴各项费用
借: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费
贷:财政拨款收入(代扣数)
(5)离退休工资
借:经费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离退休费
同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退休费
贷:财政拨款收入
4、应付账款——应付单位
——应付个人
5、其他应付款——应付单位——住房公积金
(6)购买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或自行建造(没有专设基建账的)需用在建工程,详见在建工程。
(7)固定资产如果改、扩建其资产价值发生改变的需要通过在建工程核算;如果改扩建其价值不发生改变的,直接记入当期经费支出。
10、累计折旧——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暂时不提累计折旧,等财政部另行规定。
11、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基建并账用)
——项目支出结转——XX项目
(4)如果结转后,在下一年发生上年的退款
(2)购买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购买时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收入)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3)领用、无偿调出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4)报废、出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同时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5)如果在出售或报废时发生费用通过经费支出和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产生收入通过应缴财政款和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
——个人应收
6、预付账款——预付账款(或XX公司)
7、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XX单位
——个人应收——XX职工
8、存货——XX物资
(1)购买时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收入)
同时
借:存货
贷:资产基金——存货
(2)领用、无偿调出
借:资产基金——存货
贷:存货
(3)报废、出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XX工程
(1)购买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或自行建造(没设专门基建账的),发生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安装完毕或项目完工
借: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3)设有专门基建账的需要按月把基建账当月发生的各会计科目的净额合并到“大账”中。
——项目支出结转——XX项目
(1)年末收入结转
借: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人员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拨款——XX项目
贷: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帐——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XX项目
(2)年末支出结转
借: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帐——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XX项目
贷: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
借:待偿债净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4)还款
借:长期应付款
贷: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代扣借款)
零余账户用款额度(或银行存款)
同时
借:经费支出
贷:待偿债净资产
三、净资产类
1、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帐——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XX项目
——年初余额调整——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XX项目
——剩余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12、无形资产——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需按月进行摊销,没有规定年限的按不少于10年摊销,非大批购入单价少于1000的,一次性全部摊销。摊销会计分录见累计摊销。
(2)无形资产的购入、无偿调出、报废和出售会计分录同固定资产。
13、累计摊销——累计摊销
(1)摊销时
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14、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
——社会保险费(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等,可设4级科目)
——应付个人
6、长期应付款——XX单位
向其他单位借款用此科目核算
(1)收到借入款项(授权支付)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付款
(2)使用(授权支付)
借:待偿债净资产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使用(直接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年末直接支付额度没支付完,有余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拨款收入
(4)下年初收到授权额度返还
借:零余额几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财返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5)下年初支付财政返还的直接支付额度
借: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5、应收账款——单位应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