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须知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快速理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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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快速理赔流程 交通事故认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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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快速理赔流程
七、多方车辆发生互碰物损交通事故
当事人报警的,交警到场后,指导当事自行 协商处理,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立即将车辆移到路边不影响安全的地点,向各自承保公司 电话报案,告知报案号,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商讨索赔事宜 当事人发生物损交通事故,只要车辆能安全移动并符合撤离 事故现场规定的,应迅速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并 立即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发生不属于自行协商解决的物损交通 事故,应迅速报警等候交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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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快速理赔流程
填写《协议记录书》基本资料和事故情 形,根据《协议记录书》指引,自行认 定事故责任,共同签名
不需要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当事人可当场自行处理,并在《协议记录书》 的赔偿调解栏内做好记录,签名确认。
1、当事人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索赔时,应当向保险公司递交《协 议记录书》和相关证件及定损单、修理发票等必备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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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快速理赔流程
事故车辆各方投保公司理赔 人员一起对事故车辆进行查 勘、定损、核价 保险公司对事故真实性有争 议的可向“事故处理中心申 请”,由交警处理
有争议
各方当事人对定损、核价 无异议的,在定损意见书 上签名确认,各持一份定 损单
有异议
对定损、核价有的,与保险 公司协商由克拉玛依保险行 业协会进行定损、核价
如:
接触部位
接触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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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快速理赔流程 六、交通事故认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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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快速理赔流程 交通事故认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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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快速理赔流程 交通事故认定规范
公安交管“放管服”之交通事故在线快处操作指南及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答疑

公安交管“放管服”之交通事故在线快处操作指南及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答疑作者:来源:《汽车与安全》2021年第07期交通事故在线快处操作指南交通事故在线快处简介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是应用“互联网+”理念和技术,进一步简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流程,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自行协商、在线认定,保险快速定损、快速理赔,为群众提供便捷、快速、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服务。
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适用范围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适用于事故在线快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事故在线快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三)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五)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六)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七)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八)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九)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十)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十一)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十二)事故现场不具备拍摄条件的;(十三)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的其他情形。
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使用要点(一)如何使用手机APP进行事故在线快处?当事人下载安装“交管12123”手机APP软件,注册用户并登录后即可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事故快处”功能进行事故在线快处。
(二)如何注册“交管12123”手机APP用户?1.当事人可以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或访问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用户注册栏目进行用户注册。
2.当事人还可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业务服务大厅进行用户注册。
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第一条为正确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办法》和本规定处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的车辆及人员发生交通事故,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条涉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华侨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的交通事故,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等部门,应协助事故处理部门依照《办法》和本规定,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五条受害者指认肇事嫌疑车辆或嫌疑人的,应提供有关证据。
第六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检验和鉴定的需要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的,须开具暂扣证,期限不得超过20天。
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天。
对暂时扣留的车辆应妥善保管,扣留期间的保管费用由车辆所有人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第七条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验费、住院押金、手术费、治疗费和药费)由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所有人及当事人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暂时无能力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至事故处理结案。
第八条医疗单位对因交通事故受伤者,应立即先行抢救治疗,后办理收费手续。
凡延误诊治抢救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照《四川省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
公安机关有责任协助医疗单位收回抢救治疗费用。
第九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的,丧葬费由机动车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第十条交通事故的尸体经公安机关检验或鉴定后,应当按照《办法》第十六条和事故发生地所在市、县的殡葬规定处理,丧葬费按省政府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被盗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或死亡,事故当事人已逃逸的,伤者抢救治疗期间的医疗费、死者丧葬费由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预付。
交通事故快处时间限制吗

交通事故快处时间限制吗交通事故的处理是十分麻烦的,并且处理过程还挺长的,往往交通事故在双方不能够达成共识,便会影响到交通秩序,所以交通事故能够快速解决是最好的。
交通事故快处有时间的限制吗?下文是我针对交通事故快处时间限制吗所罗列出的知识,希望能为大家带来帮助。
一、交通事故快处时间限制吗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高峰期发生在市区主干道路的绝大多数是轻微剐擦事故,属于轻微财损事故。
但由于事故发生时间集中、地段分散,交警、保险公司无法迅速到场处理,导致事故车辆长时间占用道路等候,造成事故路段交通拥堵,车流高峰时甚至出现区域交通拥堵。
“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投入使用后,如果再发生轻微财损交通事故,且符合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条件,当事双方无需再像过去一样,留在现场等待交警、保险等部门进行处理。
而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首先拍摄现场照片、双方证件照片,然后互留姓名、电话,之后撤离事故现场,随后双方约定时间(不超24小时),将事故车辆开至“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进行处理即可。
如今,对于轻微财损事故,事故车辆撤离现场只需5-10分钟,处理事故平均时间缩至30分钟。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限制是多久1、暂扣车辆。
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肇事车辆,期限为20日,经上级批准可延长20日。
2、尸体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或鉴定后,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经上级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30日,必要时可延长15日。
三、交通事故处理步骤是什么开车上路,随时都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即便是你再小心,也有别人不小仙的,因此说,要想开车就别怕事故。
事故出来了怎样合理处理才是关键,把握正确的处理方法和时间才有更多的机会。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指导意见(试行)(第一部分)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指导意见(试行)(第一部分)第一条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试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旨在指导办案民警分析和把握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责任认定规则正确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第三条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大小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种责任。
责任组合为: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承担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人必须是自然人、法人或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五条本指导意见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形态及事故成因,将当事人与发生事故有关的交通违法行为分为“严重过错”、“一般过错”两类。
(一)当事人违反路权(先行权)以及直接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为属于“严重过错”。
“严重过错”类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作用大以及过错程度严重,在发生事故中起主要作用,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大;(二)其他对发生交通事故起作用、或虽对发生交通事故不起作用但对损害后果起作用的行为属于“一般过错”。
“一般过错”类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小以及过错程度一般,在发生事故中起次要作用,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小。
(三)当事人过错行为的具体分类见“附录-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行为分类表”。
第六条确定责任规则一[特别情形]一方当事人有下列行为的交通事故,优先适用本条规定,确定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同时具有下列行为的,为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一般处理流程与简易处理(发生车祸处理程序步骤)

交通事故一般处理流程与简易处理(发生车祸处理程序步骤)近几年随着大家收入的提高,对汽车的需求量也在增大,据公安部最新统计,截至2023年3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02亿辆,其中汽车3.07亿辆;机动车驾驶人4.87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50亿人,居世界第一,平均每个家庭就有一辆汽车。
上路的汽车多了,自然而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也在增加,我们肯定目睹或者经历过交通事故,但是你知道怎样处理交通事故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听我和你说一说。
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让自己镇定下来,不要慌张。
花费几分钟读下去,保证你不后悔。
一、现场处理1.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交通事故发生后,马上停车,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是晚上还要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车辆没有撤离到安全区域时,应该在车身后方50-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发生,危及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4.离开现场。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确保车辆的正常同行,事故车辆可以安全移动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并且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保留相关证据后,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如果不妨碍交通,千万不要随意移动,一定要等交警前来处置。
5.解决纠纷。
第一种情况,没有争议,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的,或者其他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情形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可以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第二种情况,轻微交通事故,走简易程序处理: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没有争议的财产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警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第三种情况,严重交通事故,按一般程序处理:有人员的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确定双方有争议的,简易程序无法解决或者双方不愿以简易程序解决的,当事人需要通过一般程序来解决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流程图二、轻微交通事故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
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指导意见(试行)(第二部分)
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指导意见(试⾏)(第⼆部分)附录-道路交通事故当事⼈过错⾏为分类表⼀、严重过错⾏为(⼀)⾏⼈和乘车⼈违反规定通⾏1.103810、106210、203912⾏⼈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通⾏的。
2.106310⾏⼈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3.106210、207510⾏⼈通过路⼝或者横过道路,未⾛⼈⾏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4.207510⾏⼈在有交通信号但没有⼈⾏横道的道路横过机动车道时,未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未在确认安全后直⾏通过。
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5.106710⾏⼈进⼊⾼速公路。
6.207411⾏⼈在车⾏道上使⽤滑板、旱冰鞋等滑⾏⼯具。
7.207412⾏⼈在车⾏道坐卧、嬉闹。
8.106310⾏⼈扒车、强⾏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为。
9.207413⾏⼈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为。
10.207711⾏⼈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11.105301⾏⼈未避让执⾏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程救险车。
12.207712乘车⼈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13.207713乘车⼈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通⾏。
14.207714乘车⼈在机动车⾏驶中,⼲扰驾驶。
15.207714乘车⼈在机动车⾏驶中将⾝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导致发⽣事故。
16.207714乘车⼈在机动车⾏驶中跳车。
17.304214乘车⼈依法搭乘载货汽车时在货载车厢内站⽴或者坐于车厢栏板,⽽导致发⽣事故。
18.106810夜间机动车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发⽣故障、事故时,除抢救伤员、灭⽕等紧急情况外,驾驶⼈、乘车⼈未按规定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的。
19.106910除公安机关的⼈民警察依法执⾏紧急公务外,其他⼈员在⾼速公路上拦截检查⾏驶车辆的。
(⼆)车辆不按规定通过路⼝20.104410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交叉路⼝时,未让优先通⾏的⾏⼈和车辆先⾏的。
哪些情形适用快处快赔
哪些情形适用快处快赔一、机动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在移动车辆前,应当对现场进行照相或在地面标记车辆轮胎位置,并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1)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它设施的;(2)无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3)未在本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4)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
二、机动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保护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1)车辆无号牌的;(2)无驾驶证驾车的;(3)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驾车的;(4)一方逃逸的。
三、除符合上述两条规定情形外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自行协商解决。
事故损失在2000元以下,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填写本协议书后,共同前往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办理相关事宜。
事故损失2000元以上的,由驻服务点的交通警察开具《事故认定书》。
四、当事人按规定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到现场后将先责令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再对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事故,仍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五、当事人按规定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对其除《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情形外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记分。
自行协商处理分3个步骤办理第一步:当事人应先相互记下对方的车辆号牌、联系电话,在确认基本事故事实及成因后,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第二步:向保险公司报案,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报案号,相互查验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检验合格标志等,再由任意一方当事人填写《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编者注:以笔者的个人经验,这个协议书可以找附近的交警要或者直接到快处快赔服务点找工作人员拿了再现场填写),同时由各方当事人签名。
第三步: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相互约定时间及服务点(保险公司),于24小时内共同前往服务点办理理赔手续。
快速理赔
10月12日,该办法将实施。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主要来自交警部门和成都市开办有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分别负责轻微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协调和赔付工作。
当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事故双方当事人、保险公司与交警三方同时处理,可及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实现勘验、认定、理赔、维修一条龙服务。
交警表示,以前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一般都要跑两趟”,花去一天的时间,而现在在服务中心,处理时间缩短了90%以上。
办理时间>>>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当事人,应立即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凡到“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的,当事人各方应立即或约定具体时间(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按保险公司或交通警察的指引,共同前往约定的“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特别提醒>>>一、以下情形可自行撤离但须报警(如车辆可自行移动,当事人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后,为防止撤离现场后对事故事实产生歧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当采用摄像、照相、标划事故位置等方法固定事故情形和证据,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1.事故车辆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2.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事故车辆;3.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4.四川省以外投保机动车辆保险的;5.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6.在夜间9时至次日凌晨7时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以下情形不能自行撤离须报警(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
)1.造成人员伤亡的;2.驾驶人未随身携带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4.事故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5.一方肇事逃逸的。
三、东南西北各有“服务中心”城东服务中心:成华区成华大道一段禾田路4号 (成都鑫万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内)城南服务中心:火车南站西路2080号(成都和平蓉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内)城西服务中心:成都市清江中路62号(四川省通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内)城北服务中心:成都市八里庄路57号(成都市詹电器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内)两个解答>>>什么交通事故才算轻微?《办法》中提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及高新区)的城市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前后保险杠、叶子板、引擎盖、前面罩、车门、灯具等车身覆盖件轻微损失(包括车上财物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车辆能够继续自行驾驶移动,各方车辆损失不超过5000元的交通事故。
成都市交通规章制度
成都市交通规章制度一、总则成都市交通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交通运行平稳有序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成都市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活动。
二、道路交通1. 道路交通管理责任(1) 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道路交通运行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完善交通管理规定和标准。
(2) 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信号灯等规定,服从交通指挥,保护行人和其他车辆的通行权益。
(3) 行人应当走人行道横穿马路,不得随意横穿马路。
2. 机动车辆管理(1) 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按照规定规范驾驶,不得酒后驾驶或者超速行驶。
(2) 机动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照规定进行年检,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3) 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通行,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应急车道等。
3. 非机动车辆和行人管理(1) 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尊重车辆和行人之间的道路交通安全。
(2) 非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行驶,不得逆行、闯红灯或者占用机动车道。
(3)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上行走,不得在马路上随意跑动或者横穿马路。
4. 交通标志和标线(1) 交通标志和标线是道路上的指示标志,驾驶员和行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或破坏。
(2) 交通标志和标线应当清晰明了,便于驾驶员和行人识别和遵守。
(3) 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维护和更新交通标志和标线,确保其正常使用。
三、车辆通行1. 车辆通行优先级(1) 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车辆应当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优先权依次为行人、非机动车辆、机动车辆。
(2) 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共用道路时,应当相互尊重,互相让行,维护交通秩序。
(3) 行人在斑马线内通行时,车辆应当停车让行。
2. 车辆通行限制(1) 机动车辆不得在禁停区域停车和临时停车带上停放,否则将被罚款。
(2) 非机动车辆不得逆行、闯红灯和乱穿马路,违者应当接受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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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年月日起,《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施行.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及高新区区域内)道路上发生地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辆损失均不超过万元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都适用该《办法》.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新地《办法》与年月日印发地《暂行办法》相比,主要有车损金额、处理时间和处理方式三方面地变化.一是根据新地《办法》,车损金额由之前地元调整为元;二是双方约定时间由之前地事故发生小时之内延长到小时;三是式更加简捷,由之前地有争议就不能适用调整为有无争议都适用.新《办法》废除了之前发生事故后双方对成因有争议就不能适用地尴尬,发生符合上面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标准地事故后,不管双方是否对事故责任有争议,都可实行快处快撤,然后到快处中心出示照片等相关证据让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即可进行理赔.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电话:、
.金牛区服务中心
地址:金牛区金牛高科技产业园兴科北路号(四川长江兴科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内)
电话:、
.武侯区服务中心
地址:武侯区武兴二路号(成都倍特贸易有限公司内)
电话:、
.锦江区服务中心
地址:锦江区琉璃场麻柳湾村一组号(成都天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内)
电话:、
无《快处协议书》当事人已达成赔偿结果地,当事人应当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地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种类和号牌、投保公司、保险凭证号、保险有效期、碰撞部位、交通事故发生基本情形、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等内容,由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不适用“三快”地十大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地,不适用“三快”处理,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伤、亡地;
(二)驾驶人未随身携带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地;
(三)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地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地;
(四)事故车辆不能自行驾驶移动地;
(五)一方肇事逃逸地;
(六)事故车辆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地;
当事人一方不负责赔偿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地,应协助负责赔偿地另一方当事人填写《快处协议书》或文字记录.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四)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或成因有争议,或者未达成赔偿结果地,由驻“三快服务中心”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快处需带地资料
当事人到“三快服务中心”办理保险理赔时,应当提供《快处协议书》或文字记录材料、机动车辆行驶证、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关证据.保险公司应及时进行保险责任地认定、事故车辆地勘验和损失确定工作.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七)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地事故车辆;
(八)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地;
(九)四川省以外投保机动车辆保险地;
(十)每日∶至次日∶,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地.
个“三快服务中心”
年月,成都市区范围内地“三快服务中心”增加到处,除成华区有两个中心外,其他各区(包括高新区)各有个服务中心.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轻微交通事故这样快处方法
每日∶至∶,发生符合《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三快”条件规定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按以下程序处理: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一)当事人在确保安全地情况下,应当采用摄像、拍照、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
(二)依法自行撤离现场.
(三)当事人达成赔偿结果地,及时填写《快处协议书》,由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各执一份.
.青羊区服务中心
地址:青羊区清江中路号(四川省通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内)路号(成都和平蓉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内)
电话:、
.成华区八里庄服务中心
地址:成华区八里庄路号(成都市詹电器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内)
电话:、
.成华区万年路服务中心
地址:成华大道一段禾田路号(成都鑫万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