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pptx
清洁生产课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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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洁生产技术
• 1、螺杆泵防喷限位阀
• 螺杆泵的定子上面连接油管,下面有进
油通道,所以,在定子下井过程中,如
果井内液面高,井内流体(油水)就会通
过油管流出井口造成环境污染,为解决
这个问题,研究并使用了螺杆泵防喷限
位阀。现场应用表明在螺杆泵井下生产
管柱中螺杆泵防喷限位阀能够很好的起
到阻止井筒内流体沿管柱内壁上返的作
处理车实现冲砂液的循环处理。操作方 便,可以实现直接加单根;循环使用冲 砂液减少设备消耗和含油污水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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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洁生产技术
• 7、起下杆快速封井工具 • 通过工具下部的丝扣与抽油杆的快速连
接实现了起下油杆过程中出现溢流、井 涌等井喷先兆时快速封井,减少吊接光 杆用盘根盒封井的难度,实现快速封井 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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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洁生产技术
• 5、油管刮油器: • 通过刮油胶芯实现油套分隔,油管外壁
附着原油在通过胶芯通孔时进入套管环 空。现场实际应用效果好,减少油管外 壁清蜡负担;操作方便,不增加额外工 作量;用途广,转盘除垢、冲砂均可使改后胶芯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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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洁生产技术
• 6、冲砂液处理技术 • 利用刮油器胶芯实现油套分隔,冲砂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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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一、清洁生产的定义 • 二、清洁生产的目的和意义 • 三、清洁生产技术 • 四、达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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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洁生产的定义
•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 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 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 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 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 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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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入推进本市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入推进本市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0.12.11•【字号】沪环科〔2020〕257号•【施行日期】2020.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入推进本市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绿色发展方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
为全面落实《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本市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编制了《上海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审查要点》(附件2)和《上海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工作指引》(附件3),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依据《通知》中规定的重点行业,聚焦本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涉及的“双超”、“双有”企业作为当前阶段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审核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作用。
二、压实企业实施强审主体责任,加强执法监管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职尽责。
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环保管理人员的清洁生产培训,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
加大对辖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将强审企业的审核结果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三、规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和档案管理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上海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流程及技术规范(试行)》相关要求,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辖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评估验收工作,规范档案管理,不断提高审核质量和实效。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各位同事: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一些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提高环境保护水平,特发出以下通知。
一、加强政策引导。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清洁生产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推动企业加大清洁生产投入,提高环保技术装备水平,鼓励企业采取节能减排措施,推动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二、加强技术支持。
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技术指导和支持,推动企业引进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提高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排放,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和环保水平。
三、加强监管执法。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督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切实履行环保责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清洁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环保工作中来,共同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五、加强协作配合。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
同时,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探讨解决环保难题的办法,共同推动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加强督导考核。
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督导考核机制,对企业的环保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工作不力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对达到环保要求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推动企业不断提高环保水平。
以上是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希望各级环保部门和重点企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共同努力,推动我国环保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建设美丽的家园!谨此通知。
此致敬礼。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环保工作,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加强清洁生产工作,特向各重点企业发出如下通知:一、背景环境保护是我们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而企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承担起环境保护的责任。
近年来,我市环境质量不断受到重视,但仍存在一些重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环境污染的情况。
因此,为了更好地推动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特需加强指导与督促,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本次通知旨在进一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实现以下目标:1.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绿色发展理念;2.减少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物排放;3.优化企业资源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4.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清洁生产技术的应用;5.强化企业环境管理职责,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
三、工作要求为实现上述目标,各重点企业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工作:1. 环境保护意识普及加强对企业员工环境保护意识的普及教育,增强员工的环保责任感。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能力。
2. 污染物排放减少制定并实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对企业的主要污染源进行分类管理,采取控制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到环境中。
优化生产工艺,改进设备,提高产能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放。
3. 资源利用效率提升通过技术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消耗。
加强原材料的利用率,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通过资源循环利用,降低企业对外部环境的负荷。
4. 清洁生产技术应用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推广先进的环保技术,并给予相关政策和经济支持。
优选清洁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并确保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5. 强化环境管理职责企业应加强对环境管理职责的落实,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
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确保企业环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定期上报企业环保数据,接受政府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
清洁生产讲座PPTXXXX年3月

(4)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论
5.有色金属冶炼(重金属防控) 及压延加工
贵金属冶炼(包括金冶炼,银冶炼,其他贵金属冶炼)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包括钨钼冶炼,稀土金属冶炼,其他稀有金 属பைடு நூலகம்炼)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6.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7.黑色金属冶炼 及压延加工
8.采矿
水泥制造(含熟料制造) 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平板玻璃属产能过剩) 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陶瓷制品制造 石棉制品制造;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炼铁(产能过剩) (包括高炉炼铁,直接还原炼铁,熔融还原炼 铁) 球团及烧结 炼钢(包括转炉炼钢,电炉炼钢) (产能过剩) 铁合金冶炼(包括硅铁,锰铁,铬铁,镍铁,其他常用铁合金冶 炼) 钢压延加工(包括热轧,冷轧,涂镀层,热处理) 其他黑色金属冶炼(包括锰冶炼,铬冶炼) 石油开采 天然气开采 非金属矿采选(化学矿采选;石灰石、石膏开采;建筑装饰用石 开采;耐火土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采盐;石棉、云 母矿采选;石墨、滑石采选;宝石、玉石开采) 黑色金属矿采选(铁矿采选、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有色金属矿采选(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重金属防控) 、贵金属 矿采选、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21.环境治理
城市垃圾处理、水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和其他环境治理
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 指南》(环发〔2008〕60号)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一、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提高重点企业的生产制造技术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特制定本通知。
二、目的为确保重点企业加强清洁生产工作,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排放物和废弃物,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具体措施1.政策支持:鼓励重点企业通过科技创新等方式,实现清洁生产目标,并给予政策支持和奖励。
2.技术引进:引进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提升企业的清洁生产能力。
3.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落实清洁生产措施不力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清洁生产政策的有效实施。
4.宣传推广:加大对清洁生产理念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员工的环保意识,推动清洁生产在企业内部的深入开展。
四、工作重点1.节能减排:重点企业要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减少污染:减少生产中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排放,加强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周边环境质量。
3.资源循环利用:重点企业要推动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的浪费。
五、考核评估将清洁生产情况纳入企业考核体系,对执行情况不达标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六、要求和建议1.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实施清洁生产政策的顺利推进。
2.重点企业要珍惜资源,积极开展清洁生产,提高环保意识,履行社会责任。
3.员工要积极配合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增强环保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4.希望广大市民也能关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共同努力,打造一个绿色、环保的美好家园。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敬请各有关单位和企业严格遵守,切实履行清洁生产责任,共同为构建美丽的环境而努力。
特此通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措施和要求以各地政策文件为准。
)。
清洁生产PPT

三、清洁生产与日常工作结合情况
措施五
第三,积极开展水平衡测算工作,通过水平衡测算原因分析,提 出解决措施。
三、清洁生产与日常工作结合情况
措施五
2、实施工艺优化
例1:在原油卸驳操作上优化加温操作与收舱操作,优化加 水量,提高循环水利用率,力争卸油“全过程”使用循环水,确 保快卸与卸净,并按照标杆加水量严格进行考核。在开好用好原 油脱水装置方面,执行“加水加温用循环水,冲舱用生产水”的 原则,鼓励班组冲舱也尽量使用循环水,提高原油脱水利用率。
二、清洁生产预评估问题整改情况
4 存在问题和建议
针对“进一步深化物料 平衡、水平衡、硫平衡 等核算工作,发挥各类 平衡对清洁生产工作的 指导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
1、重点加强物料进、出厂计量管理,抓 好“两头”(进、出物料损耗),追求更大 的降耗空间。
2、开展常态化对量监控,控制原油、化 工原料损耗。
二、清洁生产预评估问题整改情况
3 存在问题和建议
针对“进一步完善 工艺卡片,将主要 环保指标纳入工艺 参数管理范畴,加 强环保指标的源头 控制”问题
整改情况
1.完善修订了2012工艺卡片,已经将环保监控 指标纳入工艺卡片内,并完成审批,加强环保 指标的源头控制。
2.五号沟储运车间在生产计划室的指导下,将 车间水质监测外排明沟废水的COD、石油类、 pH值纳入工艺参数管理范畴,通过审批后,下 发到班组进行参数控制,对违反参数控制的班 组和个人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通过对参数指 标的控制,目前车间外排明沟废水的三项指标 均在控制范围内。
三、清洁生产与日常工作结合情况
措施三
2、做好清洁生产宣传工作。我们对日常工作中一些清洁生 产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提炼,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 了良好的清洁生产文化氛围。1-8月份共报道稿件100余篇。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

法律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 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的企业。 有毒有害原料或者物质主要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 》中的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电设施和军 工核设施)、致癌、致畸等物质。
文件具体要求
解读
一、关于“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公告”
发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公告是今后清洁生产工作的重 点,我们将围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公告开展一系列多 管齐下的激励措施。
文件具体要求
五 制定清洁生产推行年度计划
❖ 各省级环保部门应制定本地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 年度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年度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 点企业名单、审核及评估验收工作进度安排、监督管理措施等。
《国务院关 于印发节能 减排综合性 工作方案的 通知》国发 [2007]15号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 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2005]39号
党中央 国务院 高度重视 清洁生产
《国务院办公厅转 发环境保护部等部 门关于加强重金属 污染防治工作指导 意见的通知》国办 发[2009]6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抑 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 建设有关重点工作部门分工 的通知》国办函[2009]116 号
文件具体要求
解读
一、基于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公告,建立多管齐下 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措施。
二、加大重点企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国家生态工业 七 园区的带头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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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
2010年5月13日
主要内容
一
文件出台背景
二
文件具体要求
三
相关报送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批示:
继续推进清洁生产和综 合利用,夺取环境整治 的新成绩
文件出台背景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 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 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 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 通知》国发[2009]38号
解读
文件具体要求
《国务院关 于印发节能 减排综合性 工作方案的 通知》国发学发 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2005]39号
党中央 国务院 高度重视 清洁生产
《国务院办公厅转 发环境保护部等部 门关于加强重金属 污染防治工作指导 意见的通知》国办 发[2009]6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抑 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 建设有关重点工作部门分工 的通知》国办函[2009]116 号
文件具体要求
明确当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行业 1、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重有色金 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 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 学制品制造业。 2、七个产能过剩主要行业:钢铁、水泥、平板玻 璃、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造船。 3、《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21个 行业类别。
主要内容
一
文件出台背景
二
文件具体要求
三
相关报送工作
文件具体要求
一 依法公布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 二 积极指导督促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三 强化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验收 四 及时发布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公告
文件具体要求
五 制定清洁生产推行年度计划 六 完善促进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政策措施
文件具体要求
三 强化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验收
❖ 各省级环保部门应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 指南》(环发[2008]60号之附件2)要求,加快评估验收工作进度。 ❖ 加强对评估验收工作的规范和日常监督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可依 托省级清洁生产中心等有关机构开展评估验收。 ❖ 进一步加大对评估验收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应继续按照环发 [2008]60文件要求,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的评估验收工作,并同时积极争取节能减排等各方面资金的支持。
文件具体要求
解读
一、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 核过程的规范性,审核报告的真实性,以及清洁生产方 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等进行的技术审查。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落 实中高费方案后,对其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 和效果进行的验证并做出结论性意见。
文件出台背景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 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发[2009]38号)第三条对(二)款规定“对使用 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 害物质的企业限期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文件出台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 设有关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09]116号) 第十二条规定“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 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限期完成清洁生产审 核,…(环境保护部负责落实)”。
文件具体要求
二 积极指导督促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加强对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 核的技术指导。
❖ 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公布具备审核 条件的机构名单及其审核业绩,并对问题较突出的审核服务机构 予以通报。
❖ 及时调度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督促各重点企业 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和审核结果及时报送当地省级环保部门和相 关部门。
❖ 各省可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 称《名录》),确定本辖区内需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其他重点企业。
❖ 各省级环保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 规定,将应实施清洁生产的重点企业名单在省级环保部门政府网站 公布并同时抄报我部,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当地主要媒体同时公布。
解读
充分发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国家生态 七 工业园区的带头示范作用 八 加强对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监督检查
文件具体要求
一 依法公布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
❖ 当前要将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 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等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以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 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造船等七个产能过剩主要行业,作为实 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
文件具体要求
解读
一、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培训
1.清洁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2.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3.企业层面的培训。
二、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1.及时公布具备审核条件的机构名单及其审核业绩; 2.建立审核咨询机构考核制度; 3.结合业绩和考核情况建立退出机制。
三、督促重点企业按要求及时上报审核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第二十八条: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 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 业,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 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当定期实施清洁生 产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
法律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 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的企业。 有毒有害原料或者物质主要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 》中的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电设施和军 工核设施)、致癌、致畸等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