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责任追究)制度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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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模版(5篇)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模版(5篇)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和维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职工、管理人员、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指标、审核考核结果和给予奖惩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将安全生产纳入考核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第五条公司将安全生产纳入绩效考核,与其他绩效指标一同评估员工的表现。

第六条公司将安全生产纳入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优秀者给予嘉奖,对违规者给予惩罚。

第七条本制度由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章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第八条公司将安全生产工作划分为多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2. 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维护情况3. 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提升情况4. 安全生产培训的开展情况5. 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及处理措施6. 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7. 安全制度的宣传和执行情况8. 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和改进情况第九条公司根据考核指标制定评分标准,并将评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第十条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应经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进行公示。

第三章奖惩制度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工作优秀者将被给予嘉奖,具体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现金奖励2. 荣誉证书3. 物质奖品4. 获得晋升机会5. 其他特殊待遇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工作违规者将受到惩罚,具体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警告处罚2. 经济处罚3. 班组调整4. 工资降低5. 暂停晋升机会6. 降低绩效考核评分7. 终止劳动合同等第四章考核结果的公示和申诉第十三条考核结果将经过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并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委员会将按照程序对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一、奖惩制度1.1 奖励措施•对于在生产安全管理中积极参与、带头组织、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应当颁发荣誉证书、颁发奖励金、给予晋级福利等形式的奖励。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表现优秀并取得成效的工作人员,可以考虑加薪、升职等形式进行激励。

1.2 惩罚措施•对于违反生产安全法律法规或者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罚款、警告、停产整顿等措施。

•对于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的企业,应当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责任追究制度2.1 各级负责人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企业、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应当追究企业管理者的责任,并对其进行相应的惩戒。

•在企业发生事故时,应当加强鉴定和追究相关责任,明确责任人的权限和责任,并严格落实到位。

2.2 领导干部责任•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纠正问题。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管理不严格、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理,特别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应当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予以处理。

2.3 企业责任•企业是生产安全的主体,应当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定,并制定和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和化解各种安全事故风险。

•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者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企业,应当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追究,并且要尽快处理事故,弥补损失,保护员工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一、简介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人群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职责1.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科室负责人对生产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医院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程序4.1惩罚扣罚责任科室长____元;扣罚事故科室安全员____元;扣罚分管领导____元。

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五、附则5.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____年____月____日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指在企事业单位中,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和责任追究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它是一种重要的管理工具,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维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奖励机制1.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于在安全生产中表现出色,达到了企业规定的安全指标和安全目标的部门或工作组,给予表彰和奖励。

3.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奖:对于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升。

(二)惩罚机制1.安全生产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安全风险的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惩罚,并进行记过、降职等处罚。

2.经济惩罚措施:对于违规操作、违章施工或疏于管理等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须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并作为一次事故的教训,用于规范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及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及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经理部“无职工因工死亡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及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职工年负伤频率控制在0.12‰以下,安全、文明施工达国标。

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为调动本项目部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维护项目部施工生产的正常秩序,确保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总要求,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执行目标管理。

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项目部总工、党、政、工、团及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管理人员、作业队长、工班长、岗位工人职责分明,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三条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较好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本办法赋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管理混乱,事故隐患严重,违章违纪造成员工、民工伤亡事故的责任单位实行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单位的领导和责任者,依照国家、行业和本单位相关规定赋予行政处分或者本办法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造成重大员工、民工伤亡事故的,依照上级有关规定,赋予有关责任领导人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支持和鼓励群众对违章违规行为的举报,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

第四条本办法合用于项目部下属各部门及作业队或者班组。

第五条伤亡事故分为:(一)、事故等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殊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受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效能,确保企业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是指企事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目的是评价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客观、全面、有效。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包括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三个层次。

第七条奖惩制度是对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以激励先进、惩处违规。

第八条奖惩制度包括奖励措施和处罚措施两个方面。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第九条日常考核是对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行常规考核。

第十条专项考核是对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在特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是对企事业单位整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日常考核由企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生产设备的安全使用是否规范;(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得到执行;(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四)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五)安全事故的处理是否及时和妥当;(六)安全培训的开展情况。

第十三条专项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核内容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进行规定。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三)生产设备和工艺安全的保障;(四)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开展情况;(五)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演练的执行情况;(六)安全生产记录指标的达标情况。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单位,并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三章奖励措施第十六条对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3篇)

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3篇)

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公司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保证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并明确责任的分工与追究。

下面是一个示例:一、奖励制度:1. 安全奖励:对于积极参与安全活动、有效预防事故、提出建设性安全意见等优秀表现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包括奖金、奖品、荣誉证书等。

2. 安全表彰:按照一定周期,对安全工作出色的员工或部门进行表彰,如安全先进个人、安全先进集体等。

二、惩罚制度:1. 安全警告: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书面或口头警告,要求及时整改,同时记录在档案中。

2. 安全记过: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后果不可挽回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记过处分,影响员工晋升和奖励资格。

3. 安全处分:对于重大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停职、降职、调离危险岗位等处分措施。

4. 法律责任:对于涉嫌故意犯罪、违法行为,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员工,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追究法律责任。

三、责任追究:1. 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必须对所辖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确保相关安全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监督责任:安全监管部门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3. 个人责任:每个员工对个人的安全行为负有责任,必须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活动。

以上制度和措施旨在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2)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明确安全工作的奖惩标准和责任追究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从而控制和降低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2.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激励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1)评选标准: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工作,连续3年无安全事故发生;(2)奖励措施:颁发荣誉证书,奖金2000元;(3)评选周期:年度评选。

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明确安全工作的奖惩标准和责任追究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从而控制和降低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2.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激励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1)评选标准: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工作,连续3年无安全事故发生;(2)奖励措施:颁发荣誉证书,奖金2000元;(3)评选周期:年度评选。

2.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1)评选标准:表现突出,连续3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2)奖励措施:颁发荣誉证书,奖金5000元,集体旅游一次;(3)评选周期:年度评选。

3. 安全生产优秀个人奖(1)评选标准: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工作,连续2年无安全事故发生;(2)奖励措施: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3)评选周期:年度评选。

4. 安全生产优秀团队奖(1)评选标准:表现突出,连续2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2)奖励措施:颁发荣誉证书,奖金3000元;(3)评选周期:年度评选。

四、扣分制度1. 违反安全规定扣分标准:(1)违反一般安全规定:每次扣10分;(2)违反重大安全规定:每次扣30分;(3)对他人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行为:每次扣50分。

2. 扣分积累标准:(1)连续3个月扣分累积达到100分及以上的,将被通报批评;(2)连续6个月扣分累积达到200分及以上的,将进行停职检查,并工资降低10%;(3)连续1年扣分累积达到300分及以上的,将进行降职处理;(4)连续2年扣分累积达到400分及以上的,将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责任追究制度1. 对于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依法追究责任,并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2. 未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的单位负责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五条公司将实行激励机制,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进行惩罚和责任追究。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第六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奖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称号、奖状、证书等。

第八条奖励的标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可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和职责设置不同的奖励标准。

第九条员工获得奖励后,公司将记录在员工的档案中,并在相关会议、活动中进行宣传。

第十条奖励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应该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罚制度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给公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纪律处分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

第十三条纪律处分的程度由公司依照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具体情况和轻重进行决定。

第十四条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追究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员工的刑事、民事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事故发生后,责任清晰、代管明确的情况下,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第十六条对于因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监管不力导致事故的监管部门负责人,公司将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二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有效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下面将对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奖励制度(1)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出色、积极投入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2)安全生产先进团队奖: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团队协作,共同推动安全工作的改进。

(3)事故防止奖:对在安全生产中发现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事故预防工作。

(4)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中提出有效措施、创新方法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员工在安全管理方面不断创新、改进工作。

(5)安全贡献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员工全力参与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2.惩罚制度(1)违章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规章制度的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记过、降职等措施,以起到警示作用,防范类似违章行为再次发生。

(2)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停职、降职、开除等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扣减奖金:对在安全生产中失职渎职、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扣减奖金的处罚,以减少经济利益对于安全的影响,增强员工对安全的重视和责任感。

(4)法律追究:对违法行为导致的严重事故进行法律追究,并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责任追究制度1.个人责任追究(1)领导责任:企业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对违反安全规定、管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领导进行严肃追责,包括降职、辞职、罚款等措施。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人追究制度范文(5篇)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人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人追究制度是企业实施奖惩和责任追究的基础,必须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第四条本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具体奖励细则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安全生产奖励可以包括以下形式:(一)表彰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或集体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等。

(二)物质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集体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如奖金、礼品、旅游等。

(三)晋升提拔: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以考虑给予晋升提拔的机会。

(四)岗位设置: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特殊贡献的员工设立专岗或特殊岗位。

第七条企业应加强对安全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宣传报道,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八条企业应设立安全风险基金,用于奖励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并整改的安全隐患或故障。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惩罚制度,对违规违纪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失职失责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具体惩罚细则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条安全生产惩罚可以包括以下形式:(一)警告处分:对安全生产违规行为较轻的个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

(二)记过处分:对安全生产违规行为较重的个人进行记录处分。

(三)降级或降薪处分:对安全生产严重失职失责的个人进行降级或降薪处理。

(四)解聘处分:对安全生产严重违规行为或严重失职失责的个人进行解聘处理。

(五)刑事责任追究:对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失职失责查处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失职失责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据查处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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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9644(管理制度范本系列)安全生产奖惩(责任追究)制度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安全生产奖惩(责任追究)制度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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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内容(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单位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单位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单位管理目标要求)。

第二条管理目标(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单位要制订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订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三条安全责任(1)单位负责人对实现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1.考核办法(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单位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单位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订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定先进和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4)单位每月对各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评,在考评中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奖不惩,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惩当月工资的10%,达到优良标准的奖月工资的10%,安全生产月考评成绩做为项目部年终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占年终评先比例的60%)。

2.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单位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3.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单位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1)单位对创文明工地的项目按建筑工程面积进行奖励:创省级文明样板工地的奖4元/m?;创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3元/ m?;对创市级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奖2元/ m?;对创市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1元/ m?;对未能完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的项目部,单位按照创建文明工地奖励办法,对责任项目部进行相应的惩罚。

(2)单位竣工的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汇总不达标的,单位将对该工程的项目部处1元/ m?的罚款。

罚款主管领导批准交单位财务科由受罚项目部工程款中扣除。

并整理好惩罚资料入档。

4.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5.经济处罚的规定(1)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a.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b.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c.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d.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e.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2)现场管理及检查a.对于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均罚款20元;一次发现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处罚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b.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c.起重设备、龙门吊、拌和站、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的,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d.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50元。

e.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f.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g.单位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h.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

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k.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l.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3)工伤事故a.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b.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当月工资。

c.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当月工资,待岗处理。

d.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e.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设备事故和隐患a.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b.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不少于100元)。

c.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5)火灾事故及隐患a、火灾隐患①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②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200-500元罚款。

③违犯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b、火警①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②对于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③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④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⑤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⑥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⑦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6. 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7.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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