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范围及职责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包括:业务系统运维管理、备份和恢复、口令和权限管理、恶意代码防范管理以及系统补丁管理;第二条某某单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第二章业务系统运维管理第三条对运行关键业务的系统进行监控;监控系统关键性能参数如启动参数、工作状态、占用资源和容量使用情况等内容;第四条不得随意重启业务系统服务器、相关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尽量少安装业务无关的与其它软件;第五条定期对系统日志进行审计、备份;第六条对主机系统上开放的网络服务和端口进行检查,发现不需要开放的网络服务和端口时及时通知相关管理员进行关闭;第七条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记录,每月对记录结果进行分析、统计,并形成分析报告向上级汇报;第八条开办交互式栏目的信息系统必须配备关键字过滤措施,防止出现有害信息和非法言论;第九条不同的业务系统应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达到等级保护二级以上标准时应向网监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并取得备案编号;第十条已在网监部门备案的信息系统要根据等级保护国标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开展测评和整改工作;第十一条所有在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系统都必须在公安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已备案信息系统应注意前次备案的有效期限,应在备案失效前再次向公安部门报送材料进行备案,保证信息系统备案状态的持续性;第三章备份与恢复管理第十二条按照业务数据的重要性,采取不同介质进行备份,如:专业存储阵列、磁带、硬盘、光盘等;备份介质要标注内容、日期、操作员和状态;第十三条备份介质磁带、硬盘和光盘要按照时间顺序保存;第十四条备份介质必须异地存放,存放环境要满足介质存储的安全要求;第十五条当介质超出有效使用期时,即使还能使用也要强制报废;第十六条按照备份策略,对不同业务数据采用不同备份方式,灵活运用完全备份、增量备份和差异备份等方式进行备份,保证信息系统出现故障时,能够满足数据恢复的时间点和速度要求;第十七条每次备份必须进行备份记录,对备份介质类型、备份的频率、数据量、数据属性等有明确描述,并及时检查备份的状态和日志,确保备份是成功的;第十八条定期对介质做恢复测试,至少一年两次;第三章口令、权限管理第十九条口令安全是保护信息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口令规范如下:1、保守口令的秘密性,除非有正式批准授权,禁止把口令提供给其他人使用;2、避免记录口令例如在纸上记录,除非使用了安全的保管方式如保险柜并得到了批准;3、提高安全意识,当信息系统或账户状态出现异常情况时如怀疑被入侵,应考虑立即更改口令;4、设置高质量的口令并定期进行修改,禁止循环使用旧口令;5、用户在第一次登陆的时候,须立即修改初始口令;6、不能在任何登录程序中保存口令或启用自动登录,如在宏或功能键中存储口令;7、网络设备或服务器、桌面系统的口令安全设置,必须遵守系统安全策略中的相关要求;第四章恶意代码防范管理第二十条所有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实时运行;第二十一条及时更新防病毒软件和病毒特征库;严禁制造、引入或传播恶意软件例如病毒、蠕虫、木马、邮件炸弹等;第二十二条非本单位计算机严禁擅自接入规定业务以外的其他网络,如因工作需要接入的,须经办公室批准和确认;第二十三条及时对计算机操作系统补丁进行更新;第二十四条新购置的、借入的或维修返还的计算机或存储介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恶意代码检查,确保无恶意代码之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第二十五条U盘、光盘以及其它移动存储介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恶意代码检测,严禁使用任何未经恶意代码检测过的存储介质;第二十六条计算机软件以及从其它渠道获得的电子文件,在安装使用前必须进行恶意代码检测,禁止安装或使用未经恶意代码检测的计算机软件和电子文件;第二十七条文件拷入计算机之前必须经过恶意代码扫描,文件拷贝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共享文件的拷贝、通过光盘、U盘等移动存储媒介的拷贝、从Internet下载文件、下载邮件等;第二十八条邮件的附件在打开之前必须进行病毒检测;收到来历不明的邮件时不要打开附件,应确认文件安全或直接删除;第五章系统补丁管理第二十九条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对发现的信息系统漏洞和风险进行及时的修补;第三十条每季度对信息系统设备包括:主机、网络设备、数据库等至少进行一次漏洞扫描,并对扫描报告进行分析和归类存档;第三十一条定期检查信息系统的各种补丁状态,并及时更新;第三十二条在安装信息系统各类补丁前须对补丁的兼容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估和检测,确保新补丁不影响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第三十三条当出现应对高危漏洞的信息系统补丁时,应在第一时间组织补丁的测试工作,并对漏洞进行修补;每月根据收集情况安排补丁分发,如遇紧急更新,第一时间进行分发;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某某单位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信息系统是企业日常运营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及时维护以及安全管理,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旨在明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的职责、要求及流程,确保信息系统能够持续稳定、安全高效地发挥作用。
2.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规定2.1 信息系统运行1.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可用性,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解决系统故障、延迟和中断。
2.监控信息系统的性能,及时采取优化和调整措施以提高系统性能和响应速度。
3.日常维护工作,包括系统备份、日志管理、硬件设备检查等,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4.定期进行系统升级和补丁安装,以保持系统的功能完善和安全性。
2.2 信息系统维护1.保持信息系统软件和硬件设备的完善性,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对系统进行周期性的修复、更新和优化。
2.自动化工具和监控系统的使用,可以帮助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的问题,并提供系统的监控和报告。
3.维护系统的文档和操作手册,确保系统的知识和操作方法得到记录和传承。
2.3 信息系统备份与恢复1.定期进行信息系统的数据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可靠的位置。
2.对备份数据进行定期测试和恢复,确保备份数据可用。
3.对系统进行灾难恢复计划的制定和测试,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灾难事件。
3.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3.1 信息系统安全策略1.制定信息系统安全策略,并确保策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对关键信息资产进行分类和保护,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3.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包括对数据、系统和网络的安全防护措施。
3.2 信息系统安全培训1.定期对系统运维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技能。
2.加强对用户的信息安全教育,确保他们正确使用系统和遵循安全管理规定。
3.3 信息系统安全监测1.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监测机制,对系统中的异常行为、攻击和漏洞进行及时监测和处理。
2.定期进行安全事件的审计和分析,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反应速度。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和维护,确保公司网络信息系统的稳定、可靠和安全运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网络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网络打印机等网络设备,以及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程序等软件系统。
第三条网络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
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第四条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1、定期对服务器和存储设备进行硬件维护和清洁,确保设备运行正常;2、定期对服务器和存储设备进行备份和恢复测试,确保数据安全和3、对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的配置参数进行定期检查和优化,提高设备性能和稳定性。
第五条网络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1、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硬件维护和清洁,确保设备运行正常;2、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备份和恢复测试,确保设备可靠性和稳定性;3、对网络设备的配置参数进行定期检查和优化,提高设备性能和稳定性。
第六条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1、定期对安全设备进行硬件维护和清洁,确保设备运行正常;2、定期对安全设备进行升级和更新,确保设备安全性;3、对安全设备的配置参数进行定期检查和优化,提高设备性能和稳定性。
第七条软件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1、定期对软件系统进行备份和恢复测试,确保系统稳定性和可靠性;2、对软件系统的配置参数进行定期检查和优化,提高系统性能和稳3、对软件系统的漏洞和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检查和修复,确保系统安全性。
第八条应急响应管理:1、制定网络信息系统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2、对网络信息系统故障或安全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系统恢复正常或消除安全隐患。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一、系统运行与维护1.1 硬件维护1.所有硬件设备要定期进行维护,例如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和电脑等设备。
2.管理员应安排定期检测硬件设备和备份重要数据,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3.出现故障时,管理员需要及时处理,保证故障不会对系统运行造成过大的影响。
1.2 软件维护1.操作系统、应用程序和安全软件要及时更新至最新版本。
2.管理员应定期检测系统、应用程序和安全软件是否存在漏洞,并及时修补。
3.禁止将未经许可的软件安装到系统中,以免出现安全漏洞。
1.3 数据库维护1.定期备份数据库,防止数据丢失。
2.管理员应检测数据库的性能并进行优化,确保系统能够处理大量数据。
二、系统安全管理2.1 系统安全策略1.制定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确保各种安全措施全面实施。
2.对系统中的所有敏感数据进行分类,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以保护敏感数据的安全性。
3.对所有系统用户进行身份验证,确保系统仅为授权用户提供服务。
2.2 网络安全1.管理员应对网络进行加密,防止黑客入侵。
2.安装防火墙,阻止未授权的访问,保护系统的安全性。
3.定期检测网络中的漏洞并及时修补,防止黑客利用漏洞攻击系统。
2.3 病毒防范1.管理员应更新最新的病毒库,确保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并杀毒。
2.为系统和网站设置安全策略,防止恶意文件和病毒进入系统。
3.对所有上传的文件进行病毒扫描,杜绝病毒入侵。
2.4 安全审计1.对系统进行安全审计,记录所有系统操作,并对日志进行定期审计。
2.系统审计应包括安全授权、系统访问记录、配置变更以及安全事件等全部内容。
三、总则1.所有用户都应遵守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2.管理员应定期对规定进行修改和更新,以确保其及时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形势。
3.对于任何未规定的问题,应按照公司的安全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每一项都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硬件维护还是系统安全管理都不容忽视。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定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生产运营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及其分支机构的信息系统,各分支机构和各部室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三、信息系统的维护内容在生产操作层面又分为机房环境维护、计算机硬件平台维护、配套网络维护、基础软件维护、应用软件维护五部分:1.计算机硬件平台指计算机主机硬件及存储设备;2.配套网络指保证信息系统相互通信和正常运行的网络组织,包括联网所需的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和局域网内连接网络设备的网线、传输、光纤线路等。
3.基础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主机之上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等公共软件;4.应用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系统之上,直接提供服务或业务的专用软件;5.机房环境指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设施,包含机房建筑、电力供应、空气调节、灰尘过滤、静电防护、消防设施、网络布线、维护工具等子系统。
四、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1.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2.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3.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4.在保证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5.本办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信息化办公室。
第二章运行维护组织架构一、运行维护组织1.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遵循在统一的领导下,分级管理和维护的模式。
作为信息化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
原则上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应逐步集中。
2.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分两个层面: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
信息系统运营与维护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运营与维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企业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营与安全维护,提高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护企业数据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订立本《信息系统运营与维护管理制度》。
二、信息系统运营管理2.1 系统运行环境1.硬件设备的配置、部署和维护必需符合企业标准和安全要求。
2.硬件设备的运行环境必需保持干燥、通风、无尘的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机房应设立特地的机房管理人员,负责维护机房的安全和规范操作。
2.2 系统运行与监控1.信息系统的运行必需依照操作规程和系统运维手册进行操作。
2.信息系统运行状态必需常常监控,定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监控系统必需掩盖全部关键节点,实时监控系统各项指标,并及时记录和报警。
4.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3 应用系统管理1.企业应用系统的选择和部署必需经过严格评估和授权,确保其安全可靠。
2.应用系统的更新和升级必需进行全面测试和备份,确保不影响业务运行。
3.应用系统的访问权限必需进行合理掌控,不得存在未授权用户或非法访问。
4.应用系统的日志记录必需完整,包含访问日志、操作日志、异常日志等。
2.4 数据管理1.数据的备份和恢复必需依照备份策略和恢复计划进行,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2.数据的存储和传输必需进行加密和权限掌控,防止数据泄露和窜改。
3.数据的归档和清理必需依照规定的时间和策略进行,确保系统的运行效率。
4.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必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
2.5 安全管理1.信息系统的安全策略必需订立和实施,包含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等。
2.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必需进行实时监测和检测,确保安全事件及时发现和处理。
3.对信息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并及时修补和改进系统的安全性。
4.员工必需接受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本领。
三、信息系统维护管理3.1 系统维护管理1.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必需依照设备厂商的要求和企业规定进行,保证系统的稳定性。
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维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监控与评估等各方面的管理,保障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信息系统为办公应用系统、服务器、存储、信息网络、弱电系统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管理和维护的所有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主要包括系统安全策略、安全配置、变更管理、日志管理和日常操作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安全运行第四条严禁在服务器上随意安装、卸载系统组件和驱动程序,如确实需要,应事先评估可能由此带来的影响,并将整个实施过程记录备案。
第五条禁止在服务器上随意下载、安装和使用来历不明、没有版权的软件,严禁安装本地或网络游戏以及对外交流的即时通讯程序,禁止安装与该服务器所提供服务和应用无关的其它软件。
第六条禁止在重要的服务器上浏览外部网站网页、接收外部的电子邮件、编辑外来文档以及进行与服务器系统维护无关的其它操作。
第七条禁止在重要服务器系统上开放具有“写”权限的共享目录,如确实必要,可临时开放,但须设置强共享密码,并在使用完之后立刻取消共享。
第八条禁止开启系统不使用的服务、协议和设备特性,避免使用不安全的服务。
第三章安全维护第九条服务器设备应由专职的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维护,系统管理员应对所管理的设备建立配置清单(附件1),进行必要的配置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已安装的补丁程序号、IP地址、防病毒软件、应用系统、维护人员、数据库等信息。
第十条服务器设备须实现帐号密码的认证管理,对于重要服务器可以使用增强的认证方式。
禁止为系统无关人员提供服务器系统用户账号,用户权限的设置应遵循最小授权和权限分割的原则。
系统管理密码长度不得低于8位,应包含字母、数字及特殊字符。
第十一条禁止非本系统管理人员直接进入服务器进行操作,若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外部人员进入服务器操作时,必须由本系统管理员登录,并对操作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
禁止将系统用户账号及密码直接交给外部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需要为外部人员开放临时账号时,必须获取相关领导批准。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总部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依据《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信息系统,是指由网络传输介质、网络设备及服务器、计算机终端所构成的,为正常业务提供应用程序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总部是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其安全管理职责是:(一)负责总部互联网的运营管理,保证与城建局、各所属单位网络连接的畅通;(二)负责公司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总行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四)指导、协调所属单位局域网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
第五条总行各所属单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服从总公司办公室的指导和管理。
其安全管理职责是:(一)负责广域网本单位节点、机组局域网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保证与总公司网络连接的畅通;(二)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三)与总公司办公室密切配合,共同确保总部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网络接入和IP地址管理第六条需要接入总行网络的所属单位应当向总行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接入。
第七条总部内部局域网IP地址由办公室统一规划、管理和分配,IP地址的申请、补充、更换均需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申请与使用IP地址,注册网络计算机网卡的以太网地址(MAC地址,即硬件地址)捆绑,以保证一个IP地址只对应一个网卡地址。
第九条接入网络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使用总行和本单位网络管理员分配的信息IP地址和指定的网关和掩码。
严禁盗用他人IP地址或私自设置IP地址。
总公司办公室有权切断私自设置的IP地址入网,以保证总公司内部局域网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运行管理第十条总行及各所属单位应指定专人担任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故障处理及性能调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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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总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信息系统,是指由网络传输介质、网络设备及服务器、计算机终端所构成的,为正常业务提供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其安全管理职责是:(一)负责总公司机关内互联网的运行管理,保证与城建局、各所属单位网络连接的畅通;(二)负责总公司机关局域网的运行维护管理;(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保障总公司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四)指导、协调所属单位局域网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
第五条总公司各所属单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服从总公司办公室的指导和管理。
其安全管理职责是:(一)负责广域网本单位节点、本单位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保证与总公司网络连接
的畅通;(二)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三)与总公司办公室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总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网络接入及IP地址管理第六条需要接入总公司网络的所属单位应向总公司办公室提交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接入。
第七条总公司机关内部局域网的IP地址由办公室统一规划、管理和分配,IP 地址的申请、补充、更换均需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申请与使用IP地址,应与登记的联网计算机网卡的以太网地址(MAC 地址,即硬件地址)捆绑,以保证一个IP地址只对应一个网卡地址。
第九条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使用由总公司办公室及本单位网络管理员分配的IP地址和指定的网关和掩码。
严禁盗用他人IP地址或私自设置IP地址。
总公司办公室有权切断私自设置的IP地址入网,以保证总公司内部局域网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运行管理第十条总公司机关和各所属单位均应指定专人担任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故障处理及性能调优工作。
第十一条建立电子设备运行档案,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关键设备应有备品备件,并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第十二条系统软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必须
使用正版软件,其选用应充分考虑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并具备身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安全审计、分权制约等功能。
第十三条对会影响到全公司的硬件设备或软件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必要时准备好后备配件和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关键网络设备(如服务器、防火墙、交换机等)的口令必须使用强口令,由专人掌管,定期更换。
第十五条业务信息系统应严格控制操作权限,原则上采用专人专用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对数据库的维护不允许通过外网远程登录进行。
第十六条接入总公司信息系统的所有服务器和计算机均应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具体措施如下:(一)所有计算机全部安装和使用网络版防毒软件,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禁用或卸载,并设置好定期升级和杀毒的安全策略;(二)对新购进的、修复的或重新启用的计算机设备,必须预先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后方可安装运行;(三)杜绝病毒传播的各种途径,光盘和优盘等存储介质及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在使用前应进行病毒检测,如工作需要使用共享目录,必须做好有关防范措施;(四)在接入Internet网时,严格控制下载软件,谨慎接收电子邮件;在接收电子邮件时,不随意打开附件;(五)当出现计算
机病毒传染迹象时,立即拔掉网线,隔离被感染的系统和网络,并进行处理,不应带“毒”继续运行。
第十七条总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信息系统如发生严重的网络中断故障,应按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同时报总公司办公室。
第六章数据管理第十八条系统管理员应对系统数据(主要包括数据字典、权限设置、存储分配、网络地址、网管参数、硬件配置及其他系统配置参数)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并定期核对,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漏、丢失与破坏。
第十九条各单位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保证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迅速恢复;业务数据必须设置在线定时自动备份策略,必要时应采用双机备份。
第二十条各单位重要业务数据必须每年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实行集中存储和异地保管,保存期至少2年。
备份数据不得更改,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登记。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业务数据不得随意进行数据恢复,因数据丢失或故障确需恢复的,应由系统管理员报本单位信息化工作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数据恢复操作,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和发布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以保证公司信息系统无泄密事件发生。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
释。
第二十四篥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