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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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摘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形成于资产阶级革命之后。

凡是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都较早地建立和健全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规则都面临重大的改革和调整,知识产权作为利益机制,全面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也不可避免地面临挑战,因此,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适应WTO的必然选择。

本文立足于此,就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问题对策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具有经济价值并受法律保护的新颖的创造性的产品。

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有专利、著作权和商标。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权是指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十个种类。

一、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

通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与Trips协议要求基本一致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并制定了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条例。

总体而言,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喜忧参半。

(一)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已经具备了坚实的基础1、在过去20 年时间里, 我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并逐步与国际接轨, 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

2、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具有鲜明特色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体系,实行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工作体制,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

试析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试析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试析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在实际中,我们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将分析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是当前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一些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较为模糊,对其重要性和价值缺乏足够的了解。

这导致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够重视,容易出现抄袭和侵权行为。

针对这一问题,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和宣传,增强员工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重视,建立起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其次,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相对较低。

一些企业缺乏专业人员和专业知识,无法有效管理知识产权,从而无法充分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对此,企业可以通过引进相关专业人才、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加强专业培训等方式来提升管理水平,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和管理。

第三,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较为突出。

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在我国仍然很普遍。

一方面,一些企业缺乏侵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将不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用于商业活动;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存在剽窃和盗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对此,企业应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监察和维权工作。

第四,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无法完全满足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

针对这一问题,政府应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

第五,跨国知识产权纠纷问题增多。

随着我国企业对外开放的逐步加大,越来越多的企业涉及到跨国知识产权纠纷。

跨国纠纷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使企业面临更大的挑战。

对此,企业应加强对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学习和研究,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高自身的跨国纠纷解决能力。

综上所述,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企业应加强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教育,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加强后期监管和维权工作,并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对策建议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对策建议引言在现代社会中,互联网和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随之而来的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逐渐变得日益重要。

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其中的一环,在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知识产权保护也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并给出一些建议和对策。

问题分析问题一:侵权在互联网上,企业的通常涉及到其品牌或产品的名称。

然而,一些不良商家或竞争对手可能会非法使用这些以获取不当利益。

这种侵权可能会导致企业的品牌形象受损和销售额下降。

问题二:拍卖一些搜索引擎和电商平台通过拍卖模式,将出售给竞争对手。

这可能导致企业在搜索引擎排名上的不公平竞争,从而影响企业的品牌推广和市场份额。

问题三:竞争通常情况下,的竞争非常激烈。

企业需要在有限的关键词资源中,与竞争对手展开激烈的竞争。

这可能导致企业在排名上的困难,影响品牌的可见性和市场影响力。

对策建议对策一:注册商标并加强维权企业应及时注册自己的商标,并加强对商标的维权工作。

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侵权方的责任,并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

同时,加强与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消费者识别侵权行为,增加维权力度。

对策二:与搜索引擎和电商平台合作建立保护机制企业可以积极与搜索引擎和电商平台合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例如,与搜索引擎合作设置商标保护通道,建立搜索排名的公平竞争机制。

与电商平台合作,加强对拍卖的监管,确保的正当使用。

对策三:优化策略企业可以通过优化策略来提高品牌的可见性和市场影响力。

首先,进行研究,并选择与企业核心产品或服务相关的。

其次,在品牌宣传和推广中灵活运用这些,提升企业在搜索引擎中的排名。

同时,与竞争对手进行竞争分析,寻找竞争空间,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

对策四:加强合作与联盟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合作与联盟也是非常重要的策略。

企业可以加入相关行业组织,与其他企业共同维护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问题解决对策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问题解决对策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问题解决对策关键词:知识产权制度;问题;对策一、经济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在知识经济时代,人们基于对智力资源的占有,排他性地利用智力资源去开发和利用更多的自然资源,用绿色能源去代替传统的能源,以减少污染,保护面临枯竭的资源,同时达到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目的。

正因知识和技术的排他性占有和配置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愈加重要与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才显得如此重要,成了许多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纵观经济发展史,知识产权和经济增长其实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作用的。

首先,知识产权作为具有国家法律强制力保护的知识保护手段,是保护现有知识和技術的最强有效的方式,对于鼓励创新和发明创造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鼓励创新和发明创造的同时,能有效降低拥有知识产权企业的产品生产成本及提升其所生产产品的效用,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提升企业整体实力。

反过来,经济发展质量越好,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就有越迫切需求,从而促进政府和企业加大对科学技术研发的投入,而且经济的增长也能够为知识产权的健全提高良好的资金和环境的支持。

所以知识产权的建立和健全离不开经济的增长,而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又离不开知识产权对研发创新的鼓励,对知识和技术的保护,这两者之间不是独立的存在,二者互为前提,不可分离。

在知识经济时代,世界各国对于知识和技术的取得与进步愈加重视,对于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的重视程度也逐日提升。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整体科学技术水平还处在比较低的水平,产业知识产权薄弱,整体的创新能力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处于较低的水平,所申请的专利,技术含量较低,从整体核心竞争能力看,与发达国家相比也处于较弱的水平。

反观西方发达国家,国外企业的专利布局较早,专利质量较高,经济效益高,创新能力强,掌握了核心技术,垄断的局面正在形成。

基于此,对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的探究,并就这些问题,提出几点关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对策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优秀8篇)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优秀8篇)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优秀8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篇一前不久,思科、华为案再次引起关注。

华为正式向美国得克萨斯州马歇尔地区法院提交答辩,否认复制思科的互联网操作系统软件,对思科提出的侵犯其5项专利的指控也一一否认,并指控思科出于垄断电脑网络设备市场的目的,诋毁华为的公司形象。

此时这场貌似商业纠纷的贸易战争才真正打响。

此案折射出我国在产业布局上的疏漏问题,而知识产权的防御体系的建立更是一个需要政府、企业、学界和媒体共同营建的系统工程,举国上下都应该狠狠地补上这一课。

国内企业管理层没有法律专家面对知识产权的陷阱,首先受到伤害的必然是企业。

国内律师普遍感觉到,“打官司”在国人头脑中根深蒂固的概念还是“花钱消灾”,完全是事后处理的心态,没有预防的概念。

这往往给企业带来了隐患。

钟青律师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国内很多企业的管理者不是没有能力预见风险,而是心存侥幸,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流程远远就没有达到国际化的水平。

聘请法律专家出任公司高层,负责公司经济行为中的法律事务,在国外企业中是非常普遍的事。

而在中国企业的核心领导层惟独没有法律专家。

所以他们无法在日常运营中早早地预见到投资、技术研发和产品推销方面的法律风险。

本次华为被诉的案件中,思科方面的发言人就是负责法律事务的副总裁。

在调查中发现,国内企业已组建法律部门的为数寥寥。

而近几年外资企业在国内的招聘中,除了销售、技术和财务人才外,还出现了合同管理员这样的职位。

他们的职责就是从法律角度审订、维护和管理合同,如果发现问题,会及时对相关操作人员发出预警。

而且,国内企业还普遍缺乏长远发展的意识,注重短期利益。

宁肯花上百万元去打广告,也不愿意拿出一分钱请法律专家坐下来帮助企业搞清楚知识产权的细节问题。

“标准”背后也有陷阱移动通信、摄像、录像、DVD、互联网以及银行信用卡等新经济领域中,基本上没有传统的技术。

我国在这些产业领域一般都没有自己的技术标准,大都是引进国际的标准。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解决方案随着中国国力的逐渐壮大,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日益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

长期以来,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较低,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强劲,维权成本较高,甚至一些地区和行业存在明显的侵权现象。

这不仅损害了国内外企业和个人的创新和利益,也给中国的经济和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因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中国不可推卸的责任。

本文将就当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以及对策和解决方案进行探讨。

一、问题与原因1.知识产权意识不强。

在长期以来的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常常认为知识属于全民财产,缺乏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以致一些人对知识产权侵害较为漠视,因此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容易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此外,许多企业也缺少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培养和认识,普遍存在对知识产权的侵害和侵犯行为。

2.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之前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法律法规较为零散,缺少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和法律责任追究机制,管理的效率和精度都不够。

经验表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依靠有力的法规支持,包括知识产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等法律,以完善保护体系。

3.执法力度不够强劲。

在知识产权领域,部门之间职责不分明,执法权力分散。

在许多时候,执法部门会发现某个企业或某个产品侵犯了知识产权,但由于一些地方性因素或某些影响较大的个人力量介入导致执法效果不佳。

由此导致许多侵权行为长期存在,也严重打击了知识产权的保护。

4.维权成本较高。

在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下,要想维护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需要经过时间和费用等多重阻力,因此许多企业和人士对于自己的知识产权不情愿投入足够的资源去维护。

长期以来,侵权成本低与维权成本高的格局,往往令许多企业和人士选择了黑的和灰的市场,从而进一步助长了侵权等不良行为的存在。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1.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要在全社会推广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让人们更加重视和尊重知识产权,增加知识产权保护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国知识产权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在科学、技术、文学和艺术等领域内的各种创造性作品和技术发明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促进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许多问题。

以下将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力度、知识产权管理的监管机构等方面分析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

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中并不够完善。

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方面,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体系有待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法律体系不够完备,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订。

二是知识产权法律的条文不够清晰和具体,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在具体的内容和条文上存在模糊和不清晰的地方,有时会给侵权者留下漏洞可乘的机会。

三是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有待加强,我国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不够,侵权行为处罚不够严厉,司法机关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力度不够,存在侵权行为得不到有效打击的问题。

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力度不够,侵权行为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打击,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侵权行为打击不够力度,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大,很多侵权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和制裁。

二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比较普遍,市场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比较普遍,涉及面广,不受有效打击。

三是知识产权案件处理效率比较低,知识产权案件处理效率较低,审理的时间长,效率低下。

知识产权管理的监管机构存在不足。

在知识产权管理的监管机构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一是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职能不够明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职能不够明确,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标准不够完善。

二是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够,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监管力度不够大,管理机构的监管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三是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服务理念不够先进,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服务理念比较陈旧,管理机构的服务理念和方式有待改善和提升。

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及对策

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及对策

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及对策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对于企业的创新发展、市场竞争以及国家的经济增长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们面临着诸多难题,需要深入探讨并寻找有效的对策。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1、侵权行为的多样性和隐蔽性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侵权行为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和隐蔽。

从传统的盗版书籍、假冒商标,到网络环境下的软件侵权、影视作品非法传播,侵权手段不断翻新。

网络的普及使得侵权行为能够在瞬间传遍全球,且难以追踪和查处。

例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拟网络身份和加密技术,隐藏其侵权活动的源头和踪迹,给执法机关的调查带来极大困难。

2、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在某些方面仍存在不足。

例如,法律条款对于一些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够明确,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争议和模糊地带。

同时,知识产权法律的执行力度也有待加强,一些侵权行为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制裁,使得违法成本相对较低,从而助长了侵权风气。

3、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在社会层面,许多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不足,缺乏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一些企业和个人认为侵权行为是一种“捷径”,可以节省研发成本和时间,从而获取不当利益。

这种观念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创新者的积极性,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4、跨境保护的复杂性在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的跨境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文化背景和执法水平存在差异,导致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和执行力度参差不齐。

跨国企业在拓展国际市场时,常常遭遇知识产权被侵权的情况,但由于各国法律的差异和协调机制的不完善,维权成本高昂且效果不佳。

5、举证困难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权利人往往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

要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侵权造成的损失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需要收集大量的证据。

然而,由于侵权行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证据的获取难度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权利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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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摘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形成于资产阶级革命之后。

凡是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都较早地建立和健全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规则都面临重大的改革和调整,知识产权作为利益机制,全面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也不可避免地面临挑战,因此,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适应WTO的必然选择。

本文立足于此,就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问题对策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具有经济价值并受法律保护的新颖的创造性的产品。

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有专利、著作权和商标。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权是指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十个种类。

一、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

通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与Trips协议要求基本一致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并制定了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条例。

总体而言,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喜忧参半。

(一)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已经具备了坚实的基础1、在过去20 年时间里, 我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并逐步与国际接轨, 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

2、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具有鲜明特色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体系,实行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工作体制,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

3、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能力有所提高, 知识产权数量居世界前列,进入世界知识产权大国行列。

尽管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但我国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的年申请量近几年已居世界第一,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90%以上为国内申请;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5年保持20%以上的高增长率。

2003-2004 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已超过国外。

4、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日益显现。

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正在逐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正在不断优化。

(二)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状况不容乐观从专利申请情况看,在1985年4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间,中国受理的专利情况来分析,代表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国外占到了54%,授权量占到了60.4%。

而在我们相对较低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中,包括企业在内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仅占到36.4%,而国外在中国发明专利申请中,职务发明占有率却高达95%左右。

从专利授权情况看,2002 年在我国的授权专利中,本国人拥有的专利为11.2 万件,外国人拥有的专利为2.0万件。

从总量上看本国人拥有的专利占有绝对优势,但从拥有的专利类型来看,本国人与外国人拥有的专利在质量上的差距十分明显。

本国人拥有的授权专利以实用新型为主体,所占比重达到一半以上,而发明专利的比重仅为授权专利总数量的5% ;相反在外国人拥有的授权专利中,发明专利所占比重达到了77%,而实用新型专利仅有2%。

2004 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仅仅占24%;专利申请的比例失调,职务发明专利申请国内仅占40%,而国外此项比例达95%以上。

当前,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竞争劣势给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带来严重后果。

首先,国内一些企业受到知识产权侵权的困扰。

据统计, 目前国内假冒侵权案件的80%是针对国内企业的。

一些国内知名品牌商品被假冒, 不仅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 消费者的利益也受到侵害。

一些企业的创新技术得不到有效保护,创新积极性受挫。

我国企业面临着“知识产权列强”精心构筑、严阵以待的“专利地雷阵”和“知识产权封锁线”。

首当其冲的,往往是我国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已雄踞国内市场和正在进军国际的绩优企业。

其次,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面临知识产权竞争。

传统产业中, 我国部分企业正在从制造低端产品转向制造高端产品, 也面临知识产权的挑战。

不仅是因为外国公司在传统行业的高端产品领域抢注专利, 更重要的是一些在国内市场畅销的国产产品受到外国公司的侵权调查。

另外,中国制造产品出口因知识产权问题频频受阻。

虽然我国已是世界制造大国,工业增加值居世界第四位, 约为美国的1/4、日本的1/2,与德国接近。

但是,由于大部分设计和制造技术依靠国外引进,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少, 原创性的产品和技术更少,产业竞争能力差。

按照经济学的企业利润分布,技术研发和品牌价值是高利润区,而加工制造是低利润区,这就是“U ”字型的所谓“笑脸定律”。

以现行的世界经济游戏规则来做,中国大多数企业毫无选择地被压迫在了低利润区,而“知识产权保护”就是确保这一利润模式的杀手锏,无论是核心技术还是著名品牌,大都掌握在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手里。

中国很多制造业的产量已占世界总产量的70~80%,但销售额只占6~7%,就是我们自以为是高科技的IT行业,利润甚至比工业制造业还低。

要么是贴牌生产(OEM),要么交专利费,这就是中国企业目前最大的困惑。

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目前已形成了包括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内的完整的法律体系,并且与国际保护标准相一致,符合WTO规则的要求,但是,我国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方面还存在着需要完善的方面: (一)知识产权保护认识不够任何国家和企业要想让自己的技术或产品面向国际市场,并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保持自身优势,就需要自己的技术科技含量提高,有自己的专利与商标。

然而让人担忧的是,当前,我国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还不够强,大部分人还不熟悉知识产权的相关观念,重要的是很多企业的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要对自己开发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我国有众多的大中型企业,而中小型企业以及乡镇企业更是数量巨大,但是拥有有效的专利申请与商标注册的企业很少,这将让我国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受到严重的影响。

另外,部分企业没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造成了大量假冒、仿冒的注册商标,而甚至个别侵权行为十分严重,既损害了产权合法人的权益,也让法律的尊严受到了损害。

(二)知识产权立法不够完善自 1982 年以后,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但是由于社会的发展很快,导致出现了大量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案件,可以说是屡禁不止。

主要原因是:第一,我国知识产权涉及范围很广,造成在保护知识产权时,条块分割很大,在面对一些新兴产业或新科技领域中的新问题时,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难以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存在着法律的空白地带。

第二,现有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都各自为章,出现了管辖客体重叠、交叉保护及规范冲突等问题。

在具体的知识产权法律中各项权力属性不统一,在其内部间存在着分歧和矛盾。

(三)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我们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却忽视了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致使国内一大批商标像“同仁堂”成药等在国外被抢注。

其中,专利保护方面问题尤为突出:(1)发明专利的构成中,国内大部分则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国外向我国申请的专利绝大部分是科技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并且主要是在高新技术领域。

从1985年4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我国专利机关受理的国外专利申请共262 027件,占全部申请受理量的17.2%,但其发明专利却占全部发明专利量的52.1%,是我国的3倍多。

(2)专利保护问题。

高新技术领域创新多但专利少。

我国航天技术是强项,但在国内申请专利数仅几十项,国外来申请的有100多项。

自1985年以来,我国专利局受理国内发明专利申请3万件,其中向国外申请的不足4 000件,这意味着99%的专利在中国以外地区可无偿使用。

(四)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我国主要靠司法与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当权利人遭受侵权时,不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还能够向主管知识产权的机关申诉,这样能够加强对权利人的利益的保护,切实保障权利人的权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因为没有健全完善的知识产权责任制度以及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机关的组织机构也不稳定,在一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过程中,存在着安于现状、疏于查处的情况,执法时也没有有力的执法手段和措施,造成了不能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同时也没有足够的处罚力度,不能很好的严惩和震慑侵权行为。

(五)独占权导致技术垄断出现知识产权是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独占权,它具有专有性特点。

由于对知识创新者独占权的保护,很容易使这种知识产权的独占者在竞争中获得垄断地位,而知识独占者在占据垄断地位后,可以操纵市场和行业,控制产品价格,获取他人所无法比拟的高额利润。

结果,一些知识创新者为长久的获取更高的利润,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往往利用知识产权专有性的特点,对创新技术进行垄断,阻碍科学技术的传播,造成企业发展的不平衡,影响社会的整体进步,这不能不说是知识产权制度的负面效应。

三、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管理工作体系,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

我们仅用30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历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公认。

但是,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在制度和管理体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主要原因是:(一)惩罚力度不够与部分保护标准超越发展阶段并存一方面,法律规定的赔偿额较低,难以起到威慑作用。

部分地区执法不严,某种程度上存在地方保护现象;执法机构的执法水平和力量有限,国内只有少数法院具有较高的专利案件审理能力。

另一方面,有些保护标准超出了我国的发展阶段,与国情脱节。

比如TRIPS并未对软件最终用户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各WTO成员方根据本地经济发展阶段,选择软件最终用户应负的责任。

目前,只有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把侵权界限延伸到非授权最终用户。

许多经济比较发达的成员方只是将侵权界限延伸到经营性最终用户。

而我国新修改的软件法对最终用户的责任要求超过了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采用了最高保护标准,把侵权界限延伸到非授权最终用户。

这样不仅增加了国内广大非经营性用户的成本,而且提高了执法的难度,使得自己背上了“执法不严”的包袱。

(二)缺少维护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的反垄断措施知识产权制度通过授予知识产权所有者一段时间的排他性权利,换取其公开技术,以促进社会利用创新成果。

知识产权制度是柄双刃剑,适度保护将促进技术创新,过度保护将导致垄断,因此,需要相应的法律制约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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