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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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形成于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凡是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都较早地建立和健全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规则都面临重大的改革和调整,知识产权作为利益机制,全面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也不可避免地面临挑战,因此,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适应WTO的必然选择。本文立足于此,就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问题对策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具有经济价值并受法律保护的新颖的创造性的产品。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有专利、著作权和商标。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权是指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十个种类。

一、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通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与Trips协议要求基本一致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并制定了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条例。总体而言,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喜忧参半。

(一)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已经具备了坚实的基础

1、在过去20 年时间里, 我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并逐步与国际接轨, 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

2、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具有鲜明特色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体系,实行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工作体制,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

3、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能力有所提高, 知识产权数量居世界前列,进入世界知识产权大国行列。尽管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但我国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的年申请量近几年已居世界第一,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90%以上为国内申请;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5年保持20%以上的高增长率。2003-2004 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已超过国外。

4、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日益显现。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正在逐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正在不断优化。

(二)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状况不容乐观

从专利申请情况看,在1985年4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间,中国受理的专利情况来分析,代表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国外占到了54%,授权量占到了60.4%。而在我们相对较低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中,包括企业在内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仅占到36.4%,而国外在中国发明专利申请中,职务发明占有率却高达95%左右。

从专利授权情况看,2002 年在我国的授权专利中,本国人拥有的专利为11.2 万件,外国人拥有的专利为2.0万件。从总量上看本国人拥有的专利占有绝对优势,但从拥有的专利类型来看,本国人与外国人拥有的专利在质量上的差距十分明显。本国人拥有的授权专利以实用新型为主体,所占比重达到一半以上,而发明专利的比重仅为授权专利总数量的5% ;相反在外国人拥有的授权专利中,发明专利所占比重达到了77%,而实用新型专利仅有2%。2004 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仅仅占24%;专利申请的比例失调,职务发明专利申请国内仅占40%,而国外此项比例达95%以上。

当前,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竞争劣势给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带来严重后果。

首先,国内一些企业受到知识产权侵权的困扰。据统计, 目前国内假冒侵权案件的80%是针对国内企业的。一些国内知名品牌商品被假冒, 不仅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 消费者的利益也受到侵害。一些企业的创新技术得不到有效保护,创新积极性受挫。我国企业面临着“知识产权列强”精心构筑、严阵以待的“专利地雷阵”和“知识产权封锁线”。首当其冲的,往往是我国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已雄踞国内市场和正在进军国际的绩优企业。

其次,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面临知识产权竞争。传统产业中, 我国部分企业正在从制造低端产品转向制造高端产品, 也面临知识产权的挑战。不仅是因

为外国公司在传统行业的高端产品领域抢注专利, 更重要的是一些在国内市场畅销的国产产品受到外国公司的侵权调查。

另外,中国制造产品出口因知识产权问题频频受阻。虽然我国已是世界制造大国,工业增加值居世界第四位, 约为美国的1/4、日本的1/2,与德国接近。但是,由于大部分设计和制造技术依靠国外引进,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少, 原创性的产品和技术更少,产业竞争能力差。按照经济学的企业利润分布,技术研发和品牌价值是高利润区,而加工制造是低利润区,这就是“U ”字型的所谓“笑脸定律”。以现行的世界经济游戏规则来做,中国大多数企业毫无选择地被压迫在了低利润区,而“知识产权保护”就是确保这一利润模式的杀手锏,无论是核心技术还是著名品牌,大都掌握在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手里。中国很多制造业的产量已占世界总产量的70~80%,但销售额只占6~7%,就是我们自以为是高科技的IT行业,利润甚至比工业制造业还低。要么是贴牌生产(OEM),要么交专利费,这就是中国企业目前最大的困惑。

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目前已形成了包括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内的完整的法律体系,并且与国际保护标准相一致,符合WTO规则的要求,但是,我国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方面还存在着需要完善的方面: (一)知识产权保护认识不够

任何国家和企业要想让自己的技术或产品面向国际市场,并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保持自身优势,就需要自己的技术科技含量提高,有自己的专利与商标。然而让人担忧的是,当前,我国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还不够强,大部分人还不熟悉知识产权的相关观念,重要的是很多企业的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要对自己开发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我国有众多的大中型企业,而中小型企业以及乡镇企业更是数量巨大,但是拥有有效的专利申请与商标注册的企业很少,这将让我国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受到严重的影响。另外,部分企业没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造成了大量假冒、仿冒的注册商标,而甚至个别侵权行为十分严重,既损害了产权合法人的权益,也让法律的尊严受到了损害。

(二)知识产权立法不够完善

自 1982 年以后,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但是由于社会的发展很快,导致出现了大量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案件,可以说是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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