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推荐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划孙永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作室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作室,是经国家、省批准的由工作在生产、服务一线具有高超的技能技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在职业院校乃至本行业领域中贡献比较突出,影响带动作用大的,为贯彻落实职业院校人才强国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作室功能与技能大师职责第三条功能包括:基础建设、日常管理、培养高技能人才培养情况,技能创新和技术攻关等情况。
具体有:1.技能大师工作室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活动;2 .建立完善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和办法,有配套工作经费规范运作;3 .建立名师带徒长效机制,及时报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4 .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每位技能大师在为企业或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以上)不少于5人(未能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由专家评审认定);5 .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
6 .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并产生一定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7 .组织院校、企业本工种及相关工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活动。
参与本工种及相关工种技能竞赛评判,参与国家和国际本工种及相关工种技能竞赛,参与本工种及相关工种技能技术创新;定向培养高技能人才。
8 .参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自主立项或积极组织参与本行业本工种及相关工种的技术技能研发工作。
第四条职责包括:管理、示范与带头作用、师徒教学、技术攻关创新等职责。
(一)工作室的主要功能是发挥高技能人才领军人物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面向学校、行业职工及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将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加以推广。
(二)承担新技术开发、教学改革试点推广和课题研究、教学与师资培训等。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本市行业企业中开展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本市行业企业中开展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1.30•【字号】沪人社职发[2011]17号•【施行日期】2011.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本市行业企业中开展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试点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发[2011]17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本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以及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2号),决定在本市行业、企业中试点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坚持需求导向、能力核心、以用为本、高端带动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重点在符合本市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具备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条件的控股(集团)公司、大型企业、产业园区等机构中试点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优化环境、聚焦政策,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各项工作,加快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能素质较高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同时带动相关产业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为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
(二)目标任务根据本市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统筹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培养基地应以与主导产业相关的技能培养项目为抓手,以“就业一人,培训一人”为目标,在“十二五”期间对技能岗位从业人员开展一轮技能提升培训,在技能培养、考核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开展创新探索和改革试点,形成培养制度比较完善、评价机制比较科学、使用激励措施比较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同时为其上下游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12.31•【字号】沪人社力[2011]1101号•【施行日期】201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沪人社力[2011]1101号)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市级机关,各人民团体: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海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上海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围绕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人才需求,根据《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一)人才比较优势成为上海重要资源优势“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构筑人才高地。
2010年颁布的本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上海人才发展的指导方针、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标志着上海人才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人才规模不断扩大,集聚和培育了一批高层次人才。
至2010年底,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391.08万人,比2005年底增加123.77万人。
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占63.43%。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重从2005年的14.98%提高到25.01%。
高层次人才队伍稳步壮大。
至2010年底,在沪两院院士165人,占全国院士总量的11%;中央千人计划人才183人,占全国引进总量的16%;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1260人;中科院百人计划支持的杰出科学家249人;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支持的特聘教授215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杰出青年基金资助285人;上海市领军人才580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25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9700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2人,全国技术能手10人,上海市突出贡献技师50人,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40人,上海市技术能手389人。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确保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技能大师是指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
本办法所指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是依据申报条件要求,经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评审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复审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指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安排的配套资金及行业企业支持资金、自筹资金等。
第三条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要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结合,主要围绕十大振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组织实施。
第四条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依托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部分在技能含量较高的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以及部分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建设。
可建在企业或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第五条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主要功能是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面向企业、行业职工及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将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加以推广。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六条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技能大师的条件。
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2.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第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授牌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第一批技能大师
工作室授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布日期】2011.11.22
•【文号】人社厅函[2011]641号
•【施行日期】2011.11.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
正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第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
授牌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1]6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按照《关于实施2011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69号,简称部发69号文)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11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1]103号),我部与财政部组织开展了2011年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通过地方和行业申报,组织专家评审,选拔出了“巩鹏技能大师工作室”等5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现决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2011年评选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授牌,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作牌匾,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分别下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协助做好技能大师工作室授牌、指导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开展挂牌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有关事宜。
各
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要按照部发69号文有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提供必要支持,做好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有关工作,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在本行业、本地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附件:2011年授牌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附件。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2022年国家和本市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2022年国家和本市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4.18•【字号】沪人社专〔2022〕86号•【施行日期】2022.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2022年国家和本市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的通知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的相关要求,2022年1月本市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国家和本市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的通知》(沪人社专〔2022〕17号),开展了2022年国家和本市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的申报工作。
经部门和区推荐、专家评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复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确定2022年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项目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39号),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节水抗旱稻推广示范服务团”和同济大学“生物质资源利用引领甘肃乡村振兴服务团”等2个服务团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2年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项目”,“上海大同教育集团援果专家服务基地”列入“第八批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
经部门和区推荐、专家评议,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基层眼病防治周行涛专家服务团”、上海市皮肤病医院“皮肤病新兴诊疗技术的基层培训与推广”、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城、镇、乡村一体化医疗大数据服务平台”、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五大新城高品质交通系统规划设计服务项目”、华东政法大学“以政产学研用助力五大新城实现高效能基层治理”、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专家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专家服务数字、低碳航运发展基层服务团”、上海市农业科学院“高质量果品生产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等8个服务团列为上海市第四批市级专家服务团,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出版专家服务基地”、上海孙桥现代农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孙桥现代农业园专家服务基地”、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软件信息应用技术研发转化专家服务基地”等3个基地列为上海市第四批市级专家服务基地。
以技能大师引领工作室建设

以技能大师引领工作室建设1. 引言1.1 技能大师在工作室建设中的重要性技能大师在工作室建设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他们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对工作室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技能大师不仅具有精湛的技术能力,更重要的是他们在团队中的领导才能和指导作用。
他们能够为团队树立榜样,激励团队成员不断学习和进步,推动工作室项目的顺利进行。
技能大师在团队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他们能够带领团队成员突破自身局限,实现团队目标。
技能大师的出色表现也能带来工作室的技术及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使工作室在行业中更具竞争力。
技能大师在工作室建设中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他们是团队的核心力量,是工作室前进的引领者。
只有重视培养和吸引技能大师,让他们在工作室中发挥出最大的作用,才能真正实现工作室的长期发展和成功。
技能大师的存在,不仅可以带来技术水平的提升,更能够激发团队成员的潜能,推动工作室不断向前发展。
2. 正文2.1 技能大师的定位与要求技能大师的定位与要求是工作室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技能大师通常是在某一方面具有深厚技术功底和经验丰富的专家,他们对于特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有着非常深入的理解。
在工作室建设中,技能大师的定位就是担任指导和领导的角色,他们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求:技能大师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只有在自己所擅长的领域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积累,才能够在工作室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技能大师需要具备优秀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
在工作室建设中,技能大师需要与团队成员密切合作,指导他们的工作并协助他们解决问题。
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更好地促进团队的发展和工作的完成。
技能大师需要具备自我学习和持续进步的精神。
技术与管理的发展日新月异,作为技能大师,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跟随行业的发展趋势,保持自己的竞争力和领先地位。
技能大师的定位与要求决定了他们在工作室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和重要性。
他们的存在可以为工作室带来更多的机遇和发展空间,推动团队的提升和进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8.16•【字号】沪人社职〔2023〕262号•【施行日期】2023.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本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为上海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发展“五型经济”,推动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关于印发〈落实国家“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人社职〔2022〕256号)等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相关工作(一)工作目标选拔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的优秀高技能领军人才,支持其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
2023年,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推荐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
(二)申报条件1.技能大师的条件。
技能大师是指工作室带头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水平,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或具有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在职在聘。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
(2)2021年及之前获得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
曾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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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申报简表
申报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技能大师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民族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工作岗位、职务
职业工种技能等级ຫໍສະໝຸດ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获全国技术能手情况
第届年
评选表彰□竞赛□
成立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时间
年
享受国务院特贴情况
已享受□未享受□
享受国务院特贴时间
主要工作业绩
(尽量以数字量化反映,按时间顺序由先至后填写)
主要发明创造
(请按时间由前至后填写,并依次写明获得专利时间、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等)
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意见
意见:
日期:
(盖章)
年
工作室地点
工作室面积
工作室基本设施
工作室人员
技能大师其它获奖情况
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时间:年
全国劳动模范□获奖时间:年
国家五一劳动奖章□获奖时间:年
其它国家级奖项:.奖项名称:获奖时间年
.奖项名称:获奖时间年
.奖项名称:获奖时间年
省部级以上奖项:.奖项名称:获奖时间年
.奖项名称:获奖时间年
.奖项名称:获奖时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