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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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优秀模板9篇)(5)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优秀模板9篇)(5)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优秀模板9篇)(5)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第1篇甲方: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乙方: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为了推动我国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防范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风险,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赛事承办协议。

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的组委会,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保险公司,是本合同的保险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财产保险范围凡为甲方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为他人共有而由甲方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甲方与乙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账单、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害或灭失,乙方均负责任。

第三条除外责任乙方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3.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烧、鼠咬、虫蛀、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3.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3.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3.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后果损失。

3.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3.7甲方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3.8明细表中规定应由甲方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3.9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扰以及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3.10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赔偿处理4.1发生保险单责任范围的损失事故后,甲方应该立即通知乙方、并在天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5篇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5篇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一、保险人和被保险人1. 保险人:_____________公司2. 件:_____________二、财产1. 被保险人拥有的、物理缺陷未被除去的财产,保险合同载明之。

三、承保范围1. 本合同承保___公司的因__而导致的财产损失。

2. 保险期间内,对于保险范围内破坏的房屋、车辆、家具、设备等,均视为财产损失,由保险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

四、免责责任1. 以下情况不在保险范围内:a) 因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过失导致的财产损失;b) 依法律规定,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其他情形。

五、保险赔偿1. 若被保险人因上述保险范围内事件而导致财产损失,保险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保险金额支付给被保险人。

2. 被保险人应在财产损失发生后72小时内向保险人提交保险赔偿申请及相关证据。

3. 被保险人应接受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的调查,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六、保险费用1. 保险费用由被保险人一次性支付,具体金额为________元。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险期间为一年。

3. 在保险期满前30天内,若被保险人不再需要保费,可以书面通知保险人予以解除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费将不予退还。

七、解决争议1. 双方对于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并协商解决。

2.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给签订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以上是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的内容,希望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保险人或相关法律机构。

篇2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第一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出现合同规定的事实和情形1. 本合同规定的事实和情形是指:保险期间内被保险财产在意外事故、火灾、水灾、盗窃、爆炸等原因造成损失。

2. 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保险金额。

3. 被保险方在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提交理赔申请,提供必要的理赔资料。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3篇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3篇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3篇篇1保险合同是保险业务的法律载体,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对于财产保险来说,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是最基本的保险合同,它规定了保险公司在发生被保险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和赔偿标准。

下面将介绍一份关于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范本。

第一部分:定义和解释1. 被保险人:指在本合同中被保险财产的所有权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2. 保险人:指签订本合同并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

3. 被保险财产:指在本合同中约定承保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设备、存货、机械设备等。

4. 保险标的:指被保险财产中具体约定承保的部分。

5. 保险费:指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用。

6. 保险期间:指本合同的有效期,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7. 保险金额:指本合同约定的最高赔偿金额。

第二部分:保险责任1. 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风灾、水灾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2. 保险人应在被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向被保险人赔偿相应的损失金额;3. 保险人对于被保险财产发生的损失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调查数据。

第三部分:保险费用和赔偿方式1. 被保险人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用;2. 被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报案,并提交损失核定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3. 保险公司应在接到报案后及时组织查勘工作,并按照约定的责任范围和赔偿标准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额。

第四部分:终止合同和争议解决1. 本合同在保险期间内不得解除,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依法解除;2. 双方如因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五部分:其他条款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逾期须重新签订合同;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一份关于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财产保险合同样本3篇

财产保险合同样本3篇

财产保险合同样本3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投保的财产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

具体保险标的详见保险清单。

二、保险责任乙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1. 对保险标的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2. 对保险标的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失进行赔偿;3. 对保险标的其他经甲乙双方约定的风险进行赔偿。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1. 甲方投保的财产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具体金额以保险清单为准。

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支付保险费,本合同的保险费为人民币______元。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赔偿处理1.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索赔申请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进行核实、处理。

2. 甲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保单、事故证明、损失清单等。

3. 乙方在确认赔偿金额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支付赔款。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可续签。

2. 在保险期限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并退还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3.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七、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若甲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事实,导致乙方无法履行保险责任,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3.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责任,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财产保险合同模板3篇

财产保险合同模板3篇

财产保险合同模板3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就其财产向乙方投保相关险种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指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财产及与之相关的利益。

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存货等财产。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甲方向乙方投保的保险金额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或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保险金额详见本合同附后的《财产投保清单》。

保险价值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准。

三、保险期限本合同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四、保险责任乙方对甲方因下列原因导致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击、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3. 意外事故;4. 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

五、保险费及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保险金额及约定的保险费率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本合同附后的《保险费用支付协议》。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保险期满。

2. 在保险期限内,如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

3. 合同期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合同。

七、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1.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保险标的的实际状况,如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保险事故通知后,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评估和核定。

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损失,乙方应按照约定进行赔偿。

3.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财产保险合同通用版本3篇

财产保险合同通用版本3篇

财产保险合同通用版本3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投保的财产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甲方就其拥有的财产向乙方投保,具体保险标的(即甲方要求保险保障的财产)详见本合同附录的保险标的清单。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甲方投保的保险金额以保险标的清单中列明的金额为准。

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规定缴纳保险费,具体金额以乙方出具的保险单为准。

三、保险期限1.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险单上的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导致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等。

2. 乙方不负责因甲方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的保险标的损失。

五、赔偿处理1. 在保险期限内,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2. 乙方收到甲方的赔偿请求后,将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法定期限内做出赔偿决定。

3. 若经乙方核实,甲方损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乙方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限届满时终止。

2. 在保险期限内,若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因保险标的全部损失而终止。

七、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财产保险合同样书5篇

财产保险合同样书5篇

财产保险合同样书5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投保人):[投保人姓名/公司名称]地址:[地址]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乙方(保险人):[保险公司名称]地址:[保险公司地址]联系方式:[保险公司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鉴于甲方同意向乙方投保财产保险,乙方同意承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本次财产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标的本次保险标的是甲方所拥有或合法占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其他财产权益等。

具体保险标的范围详见保险单所列。

第二条保险金额甲方本次投保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整。

该保险金额是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确定的,如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

保险金额应与保险价值相符或按照市场行情估算合理。

第三条保险期限本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 月XX日止。

具体保险期限以保险单所载为准。

保险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申请续保。

第四条保险责任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等。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详见保险单所列。

第五条除外责任对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战争、军事行动、核辐射等不可抗力的损失;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的损失等。

具体除外责任范围详见保险单所列。

第六条保险费及支付方式甲方应支付保险费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整。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保险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详见保险单所列。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七条赔偿处理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索赔材料后,将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核定并给付保险金。

具体赔偿处理办法详见保险单所列。

第八条合同解除与终止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或终止:保险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

财产保险合同参考文本3篇

财产保险合同参考文本3篇

财产保险合同参考文本3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投保的财产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甲方就其所有的财产向乙方投保,具体保险标的(财产)详见保险单所列。

二、保险责任1. 乙方承担下列保险责任:对保险标的因火灾、爆炸、雷击、风暴、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甲方投保的保险金额详见保险单所列。

保险费为人民币______元。

四、保险期限1. 本保险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赔偿处理1.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收到证明材料后,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核定并支付保险金。

2. 若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导致乙方支付保险金错误的,乙方有权追回错误支付的保险金。

若情节严重,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

保险合同解除后,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应按日计算退还甲方。

但保险合同解除后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七、违约责任一、保险标的1. 甲方就其所有的财产向乙方投保,具体保险标的(财产)范围及价值详见保险单所列。

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机器设备、存货、办公用品等。

二、保险责任与赔偿限额1. 乙方承担下列保险责任:对保险标的因火灾、爆炸、雷击、风暴、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具体赔偿限额以保险单所载为准。

篇2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投保的财产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标的1. 甲方就其拥有的财产向乙方投保,具体保险标的(即被保险财产)详见投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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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
1.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单(正本)
保险单号码:
鉴于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财产保险基本险以及附加
________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经(副)理:会计:复核:制单: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
(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雷击;
(三)爆炸;
(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七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

第八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三)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照帐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按照当时重置价值或其他方式确定。

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帐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帐面余额。

第十二条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

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或帐面余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三)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若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与财产损失赔款相同的比例赔偿。

第十五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作价折归被保险人的金额按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比例扣除。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帐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

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第十七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

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护财产安全的各项规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安全主管部门或保险人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三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变、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四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二十四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执,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解决:(1)申请仲裁机关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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