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协议书样本格式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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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优秀模板9篇)(5)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优秀模板9篇)(5)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优秀模板9篇)(5)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第1篇甲方: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乙方: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为了推动我国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防范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风险,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赛事承办协议。

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的组委会,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保险公司,是本合同的保险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财产保险范围凡为甲方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为他人共有而由甲方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甲方与乙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账单、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害或灭失,乙方均负责任。

第三条除外责任乙方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3.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烧、鼠咬、虫蛀、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3.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3.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3.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后果损失。

3.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3.7甲方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3.8明细表中规定应由甲方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3.9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扰以及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3.10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赔偿处理4.1发生保险单责任范围的损失事故后,甲方应该立即通知乙方、并在天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5篇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5篇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一、保险人和被保险人1. 保险人:_____________公司2. 件:_____________二、财产1. 被保险人拥有的、物理缺陷未被除去的财产,保险合同载明之。

三、承保范围1. 本合同承保___公司的因__而导致的财产损失。

2. 保险期间内,对于保险范围内破坏的房屋、车辆、家具、设备等,均视为财产损失,由保险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

四、免责责任1. 以下情况不在保险范围内:a) 因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过失导致的财产损失;b) 依法律规定,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其他情形。

五、保险赔偿1. 若被保险人因上述保险范围内事件而导致财产损失,保险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保险金额支付给被保险人。

2. 被保险人应在财产损失发生后72小时内向保险人提交保险赔偿申请及相关证据。

3. 被保险人应接受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的调查,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六、保险费用1. 保险费用由被保险人一次性支付,具体金额为________元。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险期间为一年。

3. 在保险期满前30天内,若被保险人不再需要保费,可以书面通知保险人予以解除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费将不予退还。

七、解决争议1. 双方对于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并协商解决。

2.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给签订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以上是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的内容,希望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保险人或相关法律机构。

篇2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第一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出现合同规定的事实和情形1. 本合同规定的事实和情形是指:保险期间内被保险财产在意外事故、火灾、水灾、盗窃、爆炸等原因造成损失。

2. 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保险金额。

3. 被保险方在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提交理赔申请,提供必要的理赔资料。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优秀模板10篇)(5)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优秀模板10篇)(5)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优秀模板10篇)(5)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第1篇家庭财产保险合同1.家庭财产保险单保险单号:被保险人姓名:保险财产地址:保险期限:年自年月日零时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保险财产名称保险金额是否附加盗窃保险家用电器及照相器材衣物床上用品家具其他物品总保险金额:总保险金额:保险费:备注: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签字:日期:年月日保险有限公司出单日期出单地点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本条款分为基本险和盗窃险两个部分,保险人(即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同)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相应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条保险标的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五、非机动交通工具;六、口粮;七、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不保财产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基本险责任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五、管道爆裂;六、在发生上述保险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3篇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3篇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3篇篇1保险合同是保险业务的法律载体,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对于财产保险来说,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是最基本的保险合同,它规定了保险公司在发生被保险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和赔偿标准。

下面将介绍一份关于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范本。

第一部分:定义和解释1. 被保险人:指在本合同中被保险财产的所有权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2. 保险人:指签订本合同并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

3. 被保险财产:指在本合同中约定承保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设备、存货、机械设备等。

4. 保险标的:指被保险财产中具体约定承保的部分。

5. 保险费:指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用。

6. 保险期间:指本合同的有效期,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7. 保险金额:指本合同约定的最高赔偿金额。

第二部分:保险责任1. 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风灾、水灾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2. 保险人应在被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向被保险人赔偿相应的损失金额;3. 保险人对于被保险财产发生的损失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调查数据。

第三部分:保险费用和赔偿方式1. 被保险人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用;2. 被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报案,并提交损失核定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3. 保险公司应在接到报案后及时组织查勘工作,并按照约定的责任范围和赔偿标准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额。

第四部分:终止合同和争议解决1. 本合同在保险期间内不得解除,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依法解除;2. 双方如因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五部分:其他条款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逾期须重新签订合同;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一份关于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三篇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三篇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1.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单(正本)保险单号码:鉴于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财产保险基本险以及附加________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投保标的项目以何种价值投保保险金额(元)费率(‰)保险费(元)基本险特约保险标的总保险金额(大写) (小写)附加险总保险费(大写) (小写)特别声明: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未按约定交付保险费,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责任期限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地址:电话:邮政编码:保险人: 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盖章)行业:地址:所有制:邮码:占用性质:电话:财产座落地址:传真:共个地址:年月日经(副)理:会计:复核:制单: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保险责任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雷击;(三)爆炸;(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财产保险合同书范本5篇

财产保险合同书范本5篇

财产保险合同书范本5篇篇1财产保险合同书范本甲方(投保人):_______(公司或个人)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公司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甲方财产安全,甲、乙双方就以下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一条保险标的1.1 本合同的保险标的为:_______(填写具体财产信息)。

1.2 保险标的的确定以投保单、本合同及有关协议为准。

第二条保险金额及保险责任2.1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_______(数字)_______(货币单位)。

2.2 乙方承担的保险责任为:对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照实际损失给付保险金。

第三条险别及费率3.1 本合同的险别包括_______(列明具体险别)。

3.2 本合同的保费及费率根据保险标的的风险等级、保险期限、投保金额等因素而定。

第四条保险期间4.1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2 如果保险期间届满依然未发生保险事故,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保险事故通知和理赔5.1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提供必要的理赔资料。

5.2 乙方在收到理赔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核实,并在法定期限内给付保险金。

第六条其他约定6.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6.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修改和解除合同需经双方书面协议。

甲方(投保人):_______(签名)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签名)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附:本合同第一页为保险条款,请甲、乙双方仔细阅读。

篇2财产保险合同书范本甲方(投保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住址:电话:乙方(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其拥有的财产(以下简称被保险财产)向乙方申请财产保险,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被保险财产和保险金额被保险财产:详见保险单保险金额:详见保险单第二条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1. 保险期间:自XX年XX月XX日XX时生效,至XX年XX月XX日XX时终止。

2024年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二篇)

2024年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二篇)

2024年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1.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单(正本)保险单号码:鉴于(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财产保险基本险以及附加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经(副)理:会计:复核:制单: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保险责任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雷击;(三)爆炸;(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标准版)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标准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1.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单(正本)保险单号码:鉴于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财产保险基本险以及附加________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投保标的项目以何种价值投保保险金额(元)费率(‰)保险费(元)基本险特约保险标的总保险金额(大写)(小写)附加险总保险费(大写)(小写)特别声明: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未按约定交付保险费,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责任期限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地址:电话:邮政编码:保险人: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盖章)行业:地址:所有制:邮码:占用性质:电话:财产座落地址:传真:共个地址:年月日经(副)理:会计:复核:制单: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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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协议书样本格式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
1.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单(正本)
保险单号码:
鉴于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财产保险基本险以及附加________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经(副)理:会计:复核:制单: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
(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雷击;
(三)爆炸;
(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七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

第八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三)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照帐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按照当时重置价值或其他方式确定。

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帐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帐面余额。

第十二条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

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或帐面余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三)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若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与财产损失赔款相同的比例赔偿。

第十五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作价折归被保险人的金额按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比例扣除。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帐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

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第十七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

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护财产安全的各项规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安全主管部门或保险人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三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变、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四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二十四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执,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解决:(1)申请仲裁机关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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