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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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证明的格式及范文,参保证明格式

参保证明的格式及范文,参保证明格式

参保证明的格式及范文,参保证明格式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你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

2、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

不可伪造。

3、到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社保机构开具。

办理凭证一参保单位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证明1、单位介绍信2、本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按参保人员姓氏拼音字母先后排序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二参保人员办理本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四、受理部门1、部.省.市属参保单位由市社保局大厅受理其中企业缴费单位,由企业保险窗口受理,其他缴费单位,由事业保险窗口受理2、区属参保单位由所在区社险办受理3、个体劳动者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五、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六、办理结果1、参保单位开具参保证明人数在50人以上的,经办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节假日顺延,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2、申报资料齐全,经审核无误的,经办人员当即受理,因各种原因不能办理的,及时告知不能办理原因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办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证明,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一参保单位开具本单位参保人员证明须填写《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登记表》,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申请函说明用途、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开具本人参保证明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执法部门办理开具证明须填写《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登记表》,提供单位介绍信含申办人姓名、证明内容、申办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律师事务所开具委托当事人相关证明须填写《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登记表》,提供诉讼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单位介绍信、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个人受委托开具参保人相关证明须填写《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登记表》,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

参保证明格式范文

参保证明格式范文

参保证明是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关于被保险人的参保状况的证明文件。

根据社保政策的要求,参保证明已成为众多场合必备的证明材料,如购买房屋、就业、移民、申请社会救助等。

那么,参保证明应该如何格式化呢?一、参保证明的基本内容参保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基本内容:被保险人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参保险种及参保时间、社保登记单位的名称、证明文件签发日期、证明文件编号和签字盖章等。

二、参保证明的具体格式下面附上一份参保证明的具体格式供大家参考。

保险证明信封AAA重点企业人事部此证明由AAA保险公司发出,证明:姓名:XXX 此人是AAA重点企业的职工。

社会保障号码:3502XXXXXXXXXXXX参保险种: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至今社保登记单位名称:AAA重点企业此证明日期:2024年9月1日证明编号:XXXXXXXXX保险公司盖章三、注意事项1.参保证明需要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并由其签字盖章方为有效;2.在申请参保证明时需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或其他证件)、社保卡等材料;3.有些地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了在线查询参保信息的服务,可以在网站上查询到相应的证明。

4.参保证明应妥善保管,如遗失可持身份证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重新申请。

以上是参保证明的格式范文及注意事项。

在申请参保证明时,需要按照相关的程序操作,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确保证明的准确性。

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参保证明只是证明参保状况的一种证明材料,不代表就享有相应的权益,对于权益享有应还需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或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操作及申请。

社保参保证明_申请报告

社保参保证明_申请报告

尊敬的社保局领导:您好!我谨以此报告向贵局申请办理社保参保证明。

首先,请允许我简要介绍一下自己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办理社保参保证明的具体原因。

一、个人基本情况我名叫[姓名],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

自[入职日期]起,我在[单位名称]担任[职位],与该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

在此期间,公司一直为我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二、申请办理社保参保证明的目的1. 住房需求:根据我国相关政策,个人购买住房时,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以证明其在购房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

本人因近期有购房计划,故需办理社保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2. 子女教育:在我国,子女入学、升学等教育环节,部分学校或教育机构要求家长提供社保证明,以证明家庭收入及社会保障状况。

为了确保子女顺利入学,本人特申请办理社保证明。

3. 个人信用:在现代社会,个人信用对于办理各类金融业务、申请贷款等具有重要意义。

社保证明作为一项重要信用凭证,有助于提升个人信用等级。

三、申请办理社保参保证明的具体要求1. 证明内容:本人申请的社保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a. 社会保险投保人的电脑号、身份号;b. 参保起止时间;c. 缴费金额;d. 缴费基数;e. 社会保险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 证明格式:本人申请的社保证明应按照以下格式进行撰写:a. 标题:[姓名]社保参保证明;b. 正文:1.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 入职单位及职位:[单位名称]、[职位];3.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缴纳险种、缴纳起止时间、缴费金额等;4. 申请原因:购房、子女教育、个人信用等;5. 证明单位及盖章。

3. 证明效力:本人请求贵局在收到申请后,尽快审核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社保证明。

四、申请办理社保参保证明的相关材料1.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社会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3. 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社会保障参保证明

社会保障参保证明

社会保障参保证明社会保障参保证明,是指个人在参加社会保障时,由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出具的,证明其已经参加社会保障的证明文件。

社会保障参保证明是人们参加社会保障的必要条件,也是证明其社会地位和身份的重要证明材料。

本文将介绍社会保障参保证明的概念、作用、申请方式及注意事项等方面。

概念社会保障参保证明是指被保险人在参加社会保障后,由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它是证明个人已经为其社会保障权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文件。

社会保障参保证明是人们获得各种社会保障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证明其社会地位和身份的重要证明材料。

作用社会保障参保证明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1.作为证明个人社会保障权益的证明材料,用于申请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如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救济金等。

2.作为个人身份和社会地位证明,可用于办理户口迁移、招聘应聘等各种社会事务。

3.作为企业法人申请融资等业务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申请方式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社会保障参保证明:1.到社保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直接办理。

个人需要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在线申请。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社保部门提供了网上办理社会保障参保证明的服务。

具体的操作方式可以登录相应的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个人身份证明材料,等待相关审批后即可在线下载或邮寄到家。

注意事项1.个人需要确保自己已经参加了社会保障,并且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否则将无法获得社会保障参保证明。

2.个人需要核对自己的个人身份证信息是否正确。

身份证的错误将会影响到社会保障参保证明的申请。

3.个人需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社会保障参保证明,以免证明材料遗失或损坏。

4.个人需要遵守相关法规规定,不得利用社会保障参保证明从事任何非法活动。

总结社会保障参保证明是个人参保的必要条件,也是证明个人社会地位和身份的重要证明材料。

个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申请社会保障参保证明,但需要注意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那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怎么开?

那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怎么开?

那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怎么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以通过提供本⼈的有效证件到参保机构进⾏办理或者凭社会保障卡、⼆代居民⾝份证或经认证的⽹上办事⽤户名到机构进⾏申请,也可以直接让参保单位提供证件⾄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那缴纳证明怎么开?(⼀)参保⼈员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申请1、提供本⼈有效件⾄参保所在地经办机构申请。

委托他⼈办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及被委托⼈的有效⾝份证件。

2、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代居民⾝份证或经认证的⽹上办事⽤户名,通过社会保险⾃助服务⼀体机打印参保证明,可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盖“社会保险业务⽤章”。

(⼆)参保单位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申办⼈有效⾝份证件⾄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如果社保局不能查到社保缴纳记录,是不可能给开社保参保证明,需要所在的⼯作单位的参保的记录。

⼆、社会保险登记参加条件1、缴费单位必须在⼀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北京市有关政策同时办理⼏项社会保险登记。

2、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办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地址)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已参统的缴费单位到⽬前缴纳基本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续;原实⾏基本养⽼保险⾏业统筹的缴费单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三、异地⼈员⾃⼰如何缴纳社保?异地户籍⼈员如果想要在当地办理社保,需要申请“社保转移”⼿续,其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参保⼈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基本养⽼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单位或参保⼈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作⽇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定条件的,向参保⼈员原基本养⽼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员作出书⾯说明;3、原基本养⽼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作⽇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员原基本养⽼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保险关系和资⾦后,应在15个⼯作⽇内办结有关⼿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单位或参保⼈员;5、养⽼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证明书

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证明书

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证明书注:1、用人单位如需说明情况,请另附材料说明并加盖公章。

2、本表一式四份,地税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审批事项经办单位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单位名称单位编号单位类型单位上月参保情况职工人数养老保险 实际缴费人数单 位承 诺本单位承诺以上所填报的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完整,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若有弄虚作假,愿意接受有关部门依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 月 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意见经查核,截至 年 月,该单位养老保险实际缴费 人。

根据该单位填报的职工人数,实际缴费人数占职工人数比例为 。

根据该单位填报的职工人数,尚有 人未参保缴费,请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到地税部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年 月 日第一联:审批事项经办单位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证明书注:1、用人单位如需说明情况,请另附材料说明并加盖公章。

2、本表一式四份,地税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审批事项经办单位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单位名称单位编号单位类型单位上月参保情况职工人数养老保险 实际缴费人数单 位承 诺本单位承诺以上所填报的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完整,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若有弄虚作假,愿意接受有关部门依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 月 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经查核,截至 年 月,该单位养老保险实际缴费 人。

根据该单位填报的职工人数,实际缴费人数占职工人数比例为 。

根据该单位填报的职工人数,尚有 人未参保缴费,请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到地税部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初审人: 复核人: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年 月 日第二联: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证明书注:1、用人单位如需说明情况,请另附材料说明并加盖公章。

2、本表一式四份,地税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审批事项经办单位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单位名称单位编号单位类型单位上月参保情况职工人数养老保险 实际缴费人数单 位承 诺本单位承诺以上所填报的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完整,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怎么开?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怎么开?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怎么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要职⼯提供本⼈有效⾝份证件⾄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单位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申办⼈有效⾝份证件⾄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证明。

⼀、缴纳证明怎么开1、参保⼈员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申请(1)提供本⼈有效件⾄参保所在地经办机构申请。

委托他⼈办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及被委托⼈的有效⾝份证件。

(2)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代居民⾝份证或经认证的⽹上办事⽤户名,通过社会保险⾃助服务⼀体机打印参保证明,可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盖“社会保险业务⽤章”。

2、参保单位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申办⼈有效⾝份证件⾄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如果社保局不能查到你的社保缴纳记录,是不可能给你开社保参保证明,需要所在的⼯作单位有给你参保的记录。

3、缴费单位必须在⼀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北京市有关政策同时办理⼏项社会保险登记。

4、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办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地址)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已参统的缴费单位到⽬前缴纳基本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续;原实⾏基本养⽼保险⾏业统筹的缴费单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社保补缴有时间限制吗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缴的数额外,从⽋缴之⽇起,按⽇加收千分之⼆的滞纳⾦。

”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的,由劳动保障⾏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员⼯主张⽤⼈单位为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是具有强制性的,不应受到时效的限制。

主张这项权利不仅是劳动者的“私权”,同样也是国家的“公权”。

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不主张此项权利,国家有关部门也应当强制要求⽤⼈单位履⾏缴费义务。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要职⼯到带着⾝份证、保障卡等相关证件去社保局进⾏办理,如果社保局不能查到你的社保缴纳记录,是不可能给你开社保参保证明,需要所在的⼯作单位有给你参保的记录。

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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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情况
缴费基数
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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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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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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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证明的信息,仅证明参保情况及在本年内缴费情况,本证明自打印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2、扫描二维码验证表单真伪。
3、●表示已经实缴,△表示欠费,○表示外地转入。—表示未制定计划。
4、若参保对象存在多个单位参保时,以参加养老保险所在单位为准。
打印时间:2019—11—13
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2019)
单位:元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社会保障号码
姓名
性别
单位名称
起始年月
截止年月

缴费明细查询
月份
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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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广东政务服务网
依据文号
粤社保〔2011〕14 号
设立依据8
条款号 颁布机关 实施日期 条款内容
法律法规名称 依据文号 条款号 颁布机关 实施日期 条款内容
第三条 无 无 参保单位在办理企业上市、各类证件或年审、申请各类、优惠政策、推荐先进、工程招标、资质证明、企业备案等 各项业务时,需提供全部或部分人员参保情况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单位申请,审核后提供相关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七十四条 无 无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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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指南地址:http://www.gdz /portal/guide/124 4 12234 565364 60E4 2111002004
事项版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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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社保〔2011〕14 号
第六条


各级社会保险机构业务受理部门在受理单位或个人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应加盖“XXX社保局 (中心)证明专用章”。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载日期: 2 0 19 -1-15
监督方式
窗口投诉:广宁县南街镇达信路22号广宁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 公室; 电话投诉: 0758-8662766; 信函投诉:地址为广宁县南街镇达信路22号广宁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局,邮编为526300。
窗口办理
广宁县公共服务中心社保业务专区窗口 办理地点: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国际家居中心广宁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社保业务专区1号窗口、2号窗口、3号窗口、4 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8-883619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除外) 位置指引:可驾车到广宁县国际家具中心
下载日期: 2 0 19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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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须知 无
下载日期: 2 0 19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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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务服务网
材料名称 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
材料要求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分类:证件证书证明
来源
申请人 来源说明:个人提供
填报须知 无
注:原网页提供样本、空表格下载
咨询监督
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国际家居中心广宁县公共服务 中心三楼社保专区,咨询电话:0758-8836199;2.窗口咨询:广 宁县南街镇达信路22号广宁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二楼保险关系股 , 电话咨询:0758-8669890;3. 信函咨询:邮政编码为526300 ,邮寄地址为广宁县南街镇达信路22号广宁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楼保险关系股。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基本编码 行使层级 实施主体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111002004 县级 广宁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法定办结时 限
5 ( 工作日 )
结果名称
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 否 理
联办机构

通办范围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编码
124 4 12234 565364 60E4 2111002004
申请人 来源说明:个人提供
填报须知 无

律师事务所开具委托当事人参保证明 材料名称 单位介绍信
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
材料要求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分类:证件证书证明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分类:证件证书证明
来源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由需办理社保证明的单位出具
申请人 来源说明:个人提供
填报须知 无

个人开具本人参保证明 材料名称 参保人第二代身份证
材料要求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分类:证件证书证明
来源
申请人 来源说明:个人提供
填报须知 无
个人受委托开具参保证明 材料名称 授权委托书
参保人第二代身份证
代办人身份证
材料要求
来源
填报须知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分类:证件证书证明
申请人 来源说明:个人提供。本单位有提供样板,由委托 人和被委托人填写。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社保〔2011〕14 号
第五条


公、检、法等部门、律师事务所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开具相关单位和个人参保情况证明的,应提供合法证明,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企业和职工的参保及待遇信息。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载日期: 2 0 19 -1-15
1
广东政务服务网
特殊环节 无
申请材料
公检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开具单位或参保人的参保证明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单位介绍信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分类:证件证书证明
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分类:证件证书证明
来源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由需办理社保证明的单位出具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自然人,行政机关,事业法人及其他社团组织
实施主体性 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 限
5 ( 工作日 )
结果样本
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jpg (原网页提供下载)
审批服务形 式
一次办
业务系统

支持物流快 否 递
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选择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出具参保证明: 1)参保单位在办理企业上市、各类证件或年审、申请各类、优惠政策、推荐先进、工程招标、资质证明、企业备案等各项业务时,需提供全部 或部分人员参保情况证明的; 2)职工本人申请迁入城镇户籍、职称评定、购房贷款或因劳动纠纷需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参保情况证明的; 3)公、检、法等部门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开具相关单位和个人参保情况证明的; 4 )律师事务所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开具相关单位和个人参保情况证明的; 5)个人受委托或为直系亲属开具参保证明;
法律法规名称 依据文号 条款号 颁布机关 实施日期 条款内容
法律法规名称


申办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证明,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参保单位开具本单位参保人员证明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单位申请函(说明用途)、申办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开具本人参保证明须提供本人书面申请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执法部门办理开具证明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含申办人姓名、证明内容)、申办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及 复印件。 (四)律师事务所开具委托当事人相关证明的,须提供诉讼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受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个人受委托开具参保人相关证明的,应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 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委托人书面申请书。
填报须知:委托书上要有双方签 名并盖指模
原件:1
申请人

材料形式:纸质
来源说明:个人提供
材料分类:证件证书证明
复印件:1
申请人

材料形式:纸质
来源说明:个人提供
材料分类:证件证书证明
参保单位开具参保证明 材料名称 单位介绍信
材料要求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分类:证件证书证明
来源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由需办理社保证明的单位出具
许可收费
不收费
中介服务

设定依据
设立依据1 设立依据2
法律法规名称 依据文号 条款号 颁布机关 实施日期 条款内容
法律法规名称 依据文号 条款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社保〔2011〕14 号 第四条 无 无 职工本人申请迁入城镇户籍、职称评定、购房贷款或因劳动纠纷需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参保情况证明的,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应依本人申请,根据已征收基金到账的数据信息提供相关证明。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社保〔2011〕14 号 第八条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广宁县公共服务中心社保专区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 予以办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中止审批并 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材料虚假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终止审批并通知申请人。 3.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手续。 4 .办结,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粤社保〔2011〕14 号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业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在本统筹区已 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参保人的实际缴费到账信息或待遇核定结果出具参保证明。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社保〔2011〕14 号
第一条


为规范办理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及公、检、法等单位到社会保险机构开具有关社会保险机构开具有关社会保 险证明业务,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肇庆市法制局复议科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城中路4 9号市法制局复议科 电话:0758-2239715 网址:ht t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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