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贮存包装防护控制程序
搬运、包装、贮存、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

搬运、包装、贮存、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
1 目的
防止产品在标识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过程中发生损坏与丢失。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的来料、在制品及成品的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过程的控制。
3 职责
3.1仓管科仓管员:负责按照《仓库管理规程》控制来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贮存、防护及保管和发放。
3.2 搬运人员:负责来料及成品进出仓库的搬运及在车间现场的搬运、贮存、防护。
3.3 制造部包装员:负责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标识包装、贮存、防护。
3.4 市场部:负责产品的交付。
4 工作程序
5 相关文件
仓库管理规程
6 相关记录
入库单
成品出库单
盘点表
发货通知单
成品出货交期统计一览表领料单
品质异常报告兼处理申请书旬(日)生产安排表。
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

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1.目的建立保持各个环节的搬运、贮存、防护、包装和交付质量的控制程序,以保证产品在公司责任终止前免受损坏,保证100%按期交货。
2.范围运用于公司产品自采购至成品出厂的整个过程控制。
3.术语3.1成品:可以直接交付客户的产品(如缸套、活塞等)。
3.2在制品:尚需加工的产品(如毛坯)。
4.职责4.1技术部负责产品周转箱和各种产品包装物的设计及有关包装办法的制定,具体参照《产品包装和防护技术条例》。
4.2机加车间负责“搬运”和暂时的“储存”产品的防护管理工作。
4.3检站负责最终检验合格产品的防护管理工作。
4.4仓库负责“储存”产品的防护管理工作。
4.5生产部和销管办负责“交付”产品的防护管理工作。
4.6其他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产品的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工作。
5.工作程序5.1搬运和标识工作程序5.1. 1搬运中对物资的保护措施a)各种有防水要求的物资或产品在露天、长途搬运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水措施。
b)对机加过程中的活塞半成品、成品,操作者应轻拿轻放,防止磕碰,搬运必须放入周转箱。
c)搬运过程中周转箱、包装箱码放不得过高,防止摔伤。
5.1. 2产品标识或检验标识a)在现场贮存或运转过程中,物资或产品均应作相应的标识,以标明品名、规格、批次和状态,以防止误用,保持好追溯性。
b)标识的方法具体依照《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执行。
5.1. 3对有关搬运人员的培训a)车辆司机必须经交通部门培训,并具有驾驶执照。
b)各部门与搬运相关的人员要进行本程序的培训考核。
5.2贮存工作程序5.2. 1各种物资、产品的入库验收a)各种采购物资、产成品、半成品入库,需经办人员与库管员共同清点后,由库管员开具入库单,双方签字后,库管员记帐。
b)采购物资入库后存放于待验区,并给予“待验品”标识,经质检部取样化验或抽检合格后,库管员凭化验、检验合格通知单将此批物资移入合格区,并给予“合格”标识,发放使用。
iatf16949产品防护控制程序(含乌龟图)

产品防护控制程序(IATF16949-2016)1目的规定了产品在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及交付过程中的要求,使之符合一定的规范方式,以保证产品质量达到客户的要求。
2范围适用本公司所生产的半成品、成品及所需的原、辅材料。
3定义无4职责4.1生产部负责制造中的搬运、包装。
4.2仓库负责仓储品的搬运、贮存、防护、补充及提供。
5程序内容5.1搬运5.1.1各搬运员应了解搬运的状况,适当的使用工具。
5.1.2使用适当的容器堆叠不同的待搬物,防止在搬运过程中脱落。
5.1.3人工搬运时应以重量为限,超出时用其他方式或几个人同时搬运,切记以省力、安全为原则,不要勉强以免造成事故。
5.1.4手推车、叉车搬运应保持手推车、叉车的灵活、不超重,搬运时物品应放置稳当,以免脱落,并在安全速度下搬运,大件物品必须确保牢靠,防止发生事故。
5.1.5行车使用原则5.1.6装载物品时,应考虑行车最大提升重量是否许可,切勿超重。
5.1.7吊装时应选择合理钢丝绳,留有保险余地,切勿斜吊。
5.1.8起吊时物品下绝对不能站人,完毕后,吊钩应放于2米以上,防止事故发生。
5.1.9在搬运中若发现产品有异常时,应停止操作并请品管员确认品质,如有损坏,则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2 贮存5.2.1仓储场所的规划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5.2.2仓库依购件类别及便利性,安排适当的储料,仓管员应标识名称、规格、数量,以便工作。
5.2.3生产部门储存之材料按种类、规格等排放适当位置并标识,以便领取与查点。
5.2.4仓储管理采用“先进先出”的原则。
5.2.5对外购物品,由品管部根据采购课提供的《送检单》对其品名、规格、数量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按《监视和测量过程控制程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通知仓库入库,由仓管员登账、归类,并挂“标识卡”注明内容。
5.2.6经品管员检验后不合格的采购产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2.7仓管员在点收过程中如果发现物品与货单不符合,应拒收并同时通知生产部门和采购课,要求采购课及时处理。
IATF16949汽车质量体系搬运、存储、包装、防护与交付管理程序

1.目的规范毛坯、在制品、零部件、总成的搬运、贮存、防护、交付过程的管理,满足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过程中毛坯、在制品、零部件、总成及物品的搬运、贮存、防护、交付过程。
3.术语和定义搬运:指毛坯、在制品、零件、总成、成品在生产厂内的实物转移。
4.职责4.1生产部负责仓库毛坯、零件、总成在收发过程中的搬运、贮存、防护及出厂交付的管理。
4.2生产车间负责本车间内部生产过程中毛坯、在制品、零件、总成的搬运、贮存、防护和转交后续工序。
4.3装配车间负责电机、风机总成的包装。
4.4销售部负责服务零部件的包装及发动机总成、零部件物资出厂交付。
4.5技术部负责制定搬运、贮存、防护、包装的技术要求。
4.6采购部负责包装用工具及包装物的采购及采购过程的搬运、贮存、防护的管理。
5.搬运、储存、包装、防护、交付程序5.1搬运5.1.1车间毛坯、在制品、零件和总成在工序、车间、车间与仓库间转移时,按《搬运作业指导书》规定的要求进行。
5.1.2外协件领取应有可靠的包装或放在规定的工位器具中。
取件、收件、发件要用规定的工位器具,并配以相应的运输工具。
5.1.3总成产品试验、入库、交付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使用规定的吊具、工位器具和运输工具完成。
5.1.4搬运过程中必须对产品和标识加以保护,防止碰撞、划伤和丢失。
5.2储存5.2.1外协件检查合格入库后,要定置摆放,标识清楚,不同供货方相同零件不能混放。
5.2.2生产部要建立和使用库存管理系统,制订优先减少库存计划,以优化库存周期,确保物资周转。
零件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库存的零件、物资不能超过保质期。
每月对库存零件要进行清点,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的状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情况,对变质、废旧物资按不合格品控制处理。
5.2.3入库产品必须有检验合证据和入库单,出库必须有出库单,库房必须做到帐、卡、物三相符,不合格产品不能入库。
5.2.4产品或物资必须储存在与规定相适应的环境中,如防潮、防腐、防晒;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和相关的出入库手续。
产品防护控制程序

1.目的为了确保正确处理仓库贮存产品,保证物料及产品在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此程序。
2.适用范围此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的产品标识、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的管理。
3.定义3.1产品是指成品。
4.0职责和权限4.1仓库4.1.1仓库管理人员负责物品的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过程中的防护管理工作。
4.1.2负责进出库物品数量清点,物品的收发和库存物品定期盘点以及相关单据的分发保存,相关标识的增换保护,帐务处理工作。
4.2品质部:负责物品进出仓前的质量确认以及库存物品的定期重新确认工作。
4.3业务部:负责建议或告知客户要求物品的包装形式等工作。
5.流程图无6.作业内容6.1搬运6.1.1所有进出库物资的搬运,必须要使用合适的搬运工具,小心、平稳搬运到规定位置,以确保产品质量。
6.1.2搬运人员搬运时,必须保持产品的完整性,并保护好产品标识。
6.1.3各搬运工具使用单位应妥善保养,以防搬运途中因工具异常造成搬运时产品损坏。
6.1.4各搬运人员应注意搬运前物品的置放方向或各层面应置放防护材料,以防止碰伤。
6.2交付6.2.1业务部开立[送货单],提前知会仓管、品管,仓管人员依送货单(核对客户、料号、订单号、清点出货准确数量等)经品管确认其品质后,总经理或职务代理人签批方,可执行出货作业。
6.2.2送货员依客户指定之送货地点,交期、数量送交客户签收。
6.2.3客户退货品,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6.2.4供应商来料经品管IQC检验合格后,依据供应商的送货单办理物料入库,并做好帐物工作。
6.2.5供应商来料经IQC检验不合格,确定退货时,由仓管人员统一放于“进料退货区”,由采购开立退货单,经签批后,交供货商签收,并及时做好销帐工作。
6.3包装6.3.1供货商来料包装不完整或有外露情形,仓库应将其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
6.4防护6.4.1按照产品包装的标识,要求及注意事项去处理产品及存放。
IATF 16949 搬运、贮存、包装、防护与交付管理程序

搬运、贮存、包装、防护与交付管理程序1.目的规范毛坯、在制品、零部件、总成的搬运、贮存、防护、交付过程的管理,满足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过程中毛坯、在制品、零部件、总成及物品的搬运、贮存、防护、交付过程。
3.术语和定义搬运:指毛坯、在制品、零件、总成、成品在生产厂内的实物转移。
4.职责4.1生产部负责仓库毛坯、零件、总成在收发过程中的搬运、贮存、防护及出厂交付的管理。
4.2生产车间负责本车间内部生产过程中毛坯、在制品、零件、总成的搬运、贮存、防护和转交后续工序。
4.3装配车间负责电机、风机总成的包装。
4.4销售部负责服务零部件的包装及发动机总成、零部件物资出厂交付。
4.5技术部负责制定搬运、贮存、防护、包装的技术要求。
4.6采购部负责包装用工具及包装物的采购及采购过程的搬运、贮存、防护的管理。
5.搬运、储存、包装、防护、交付程序5.1搬运5.1.1车间毛坯、在制品、零件和总成在工序、车间、车间与仓库间转移时,按《搬运作业指导书》规定的要求进行。
5.1.2外协件领取应有可靠的包装或放在规定的工位器具中。
取件、收件、发件要用规定的工位器具,并配以相应的运输工具。
5.1.3总成产品试验、入库、交付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使用规定的吊具、工位器具和运输工具完成。
5.1.4搬运过程中必须对产品和标识加以保护,防止碰撞、划伤和丢失。
5.2储存5.2.1外协件检查合格入库后,要定置摆放,标识清楚,不同供货方相同零件不能混放。
5.2.2生产部要建立和使用库存管理系统,制订优先减少库存计划,以优化库存周期,确保物资周转。
零件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库存的零件、物资不能超过保质期。
每月对库存零件要进行清点,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的状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情况,对变质、废旧物资按不合格品控制处理。
5.2.3入库产品必须有检验合证据和入库单,出库必须有出库单,库房必须做到帐、卡、物三相符,不合格产品不能入库。
5.2.4产品或物资必须储存在与规定相适应的环境中,如防潮、防腐、防晒;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和相关的出入库手续。
产品搬运、贮存、包装、防护、交付控制程序

产品搬运、贮存、包装、防护、交付控制程序
1
产品搬运、贮存、包装、防护、
交付控制程序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
时间:202X 年X 月X 日
封面
产品搬运、贮存、包装、防护、交付控制程序
2
产品搬运、贮存、包装、防护、交付控制程序
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
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产品搬运、贮存、包装、防护、交付控制程序》,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
1、目的
对进货产品、过程产品及最终产品的搬运、贮存、包装与交付防护进行控制,保证产品在这些过程中质量不受影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货产品、过程产品及最终产品在搬运、贮存、包装与交付防护过程中的控制。
3、引用文件
ISO/T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安排实施ISO9001:2000的特殊要求》
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与使用指南》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5.1物资管理部是本程序归口部门;
5.2采购部、运输分本单位、分厂是本程序主要落实部门;
5.3技术开发部承担编制安排相应的贮存、包装与交付防护等方面的作业指导书;
6、工作流程
某某单位(人)
202X年X月X日。
产品搬运贮存包装防护交付控制程序与工作流程

产品搬运贮存包装防护交付控制程序与工作流程一、产品搬运程序与工作流程:1.搬运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和订单要求,编制产品搬运计划,确定搬运数量和时间。
2.搬运设备准备:准备搬运所需的搬运设备,如叉车、手推车等,并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原料物料移动:将原料物料从库存区搬运到生产线上,确保及时供应。
4.半成品移动:将生产好的半成品从生产线上搬运到半成品仓,同时做好标识和记录。
5.成品搬运:将半成品从半成品仓搬运到成品仓,同时进行质检和包装。
6.成品发货:根据订单要求,将成品从成品仓搬运到发货区,并及时安排运输。
二、产品贮存程序与工作流程:1.贮存计划:根据产品的特性和储存要求,制定产品贮存计划,并确保按计划执行。
2.贮存区域规划:根据产品的特性和贮存要求,划定贮存区域,并对贮存区域进行管理和维护。
3.入库验收:对进货的产品进行验收,检查产品的数量、质量和完整性,并进行记录和标识。
4.仓库管理:对产品进行分类、编码和归档,确保产品的安全和易于查找。
5.库存管理: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准确,并及时发现问题和调整。
6.防火防盗措施: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盗措施,确保产品的安全。
三、产品包装程序与工作流程:1.包装材料准备:根据产品的特性和包装要求,准备包装所需的材料,如纸箱、泡沫等。
2.包装规范:根据产品的特性和包装要求,制定包装规范,确保包装的质量和一致性。
3.包装操作:按照包装规范进行包装操作,包括产品放置、定位、填充和封装等。
4.包装检验:对包装好的产品进行检验,确保包装的完整性和外观质量。
5.包装标识:进行包装标识,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日期等。
四、产品防护程序与工作流程:1.防尘防潮措施:对产品进行防尘、防潮处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外观。
2.防挤压措施:对易碎产品进行防挤压处理,确保产品的完整性和运输安全。
3.温度控制:对需要温度控制的产品,进行冷链或暖链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
4.防静电措施:对电子产品等对静电敏感的产品,进行防静电处理,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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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章节内容页次目录 1修订履历 21 目的 32 适用范围 33 名词解释或术语 34 职责 35 作业流程 36 作业内容3~87 参考文件88 相关附件8文件修订履历一、目的:对各段进料、制造及最终出货产品的搬运、贮存、包装和交付防护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产品品质满足要求,避免产品在搬运、贮存、包装和交货致客户的过程中发生损坏及不安全事故。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从供应商送货验收到我公司交货致客户的全过程的管理均属之。
.三、名词解释或述语:搬运:搬运是指在物流过程中,对货物进行装卸、运输、堆垛、取货、整理分类等,或以改变产品的存放状态和位置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储存: 为了达到或满足一定目的,对产品进行库存和储备的经济活动现象。
包装: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贮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
也指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而采用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方法等的操作活动。
防护:对产品采用恰当包装、捆绑、隔离等措施,以避免产品因运输、搬运、贮存和交货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损坏或安全事故所采取的必要的保护措施等。
四、职责:4.1.仓库管理单位: 负责各类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贮存、防护等必要的保护措施;4.2.生产制造单位:负责所属区域内的产品包装、防护、搬运及恰当的储存管制;4.3.营销中心运营部:负责产成品的搬运、贮存及防护管制;4.4.工程、技术单位:根据各类原物料、半成品、成品的规格、运输方式、防护措施、库存管理等要求,界定并规划各类包装规范(包装材料设计、周转容器设计、验证等作业)。
4.5.品保单位:负责各类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各段搬运、贮存、包装、防护等措施的品质把关作业;五、作业流程:依据附件一《搬运、贮存、包装、防护控制流程》执行管制。
六、作业内容:6.1.搬运:6.1.1.编制作业指导书:各搬运单位(含各分厂、事业部、销售运营部物流单位,简称搬运单位)应根据产品品质、运输方式及客户合同等要求,制订出本单位各类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作业指导书,指导搬运人员的搬运作业;6.1.2.岗位技能培训:6.1.2.1.各搬运单位的管理人员应负责本区域内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作业要求的培训工作,并实施必要的考核作业;针对特殊岗位应取得上岗资格;6.1.2.2.从事搬运的特殊岗位说明如下:A.叉车司机B.悬挂起重机6.1.3.实施搬运:6.1.3.1.原材料、外协(购)件的搬运6.1.3.1.1.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外协(购)件,由供应商采用适当的搬运工具及合适的产品保护要求,将其搬运至本公司仓库的待检区域,对因搬运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时,应追究搬运方责任;6.1.3.1.2.原材料入库采用手动叉车或人力搬运; 外协件的入库采用周转箱搬运;6.1.3.1.3.易损物品、危险物品需由搬运单位负责制定专门的搬运方法或使用特殊的搬运工具。
6.1.3.2.半成品的搬运:6.1.3.2.1.各生产区域半成品在实施搬运前各搬运人员必需确保产品得到保护,实施搬运过程中堆放高度应有明确的规定,搬运作业不得出现散落、压坏、碰撞、刮伤等现象,并保护好产品的状态标识;6.1.3.2.2.半成品的转序加工由车间、半成品仓库负责做好交接手续。
6.1.3.3.成品的搬运:6.1.3.3.1.对经过最终检验合格的成品,各搬运人员应确认包装完好、无压伤、损坏、变形等现象,并将已包装好的成品以适当的搬运方式运至成品仓库的指定区域;6.1.3.3.2.各成品在出货装车时搬运人员应轻拿轻放、堆叠整齐,杜绝野蛮搬运,提倡文明操作,对搬运不当而造成的产损坏,应规定处理措施;6.1.3.3.3.成品的搬运,按《成品仓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填写相应的记录。
6.1.4.维护搬运工具:6.1.4.1.各搬运单位应对日常使用的各类运输工具,实施日常的点检、清洁、润滑等相关维护保养工作;针对运输工具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进行处理;6.1.4.2.各搬运单位应对本单位使用的各类运输工具制订具体的管理制度并安排负责人执行维护保养作业。
6.2.贮存:6.2.1.编制仓库管理制度:6.2.1.各搬运单位应根据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建立明确的仓库管理制度文件,并落实执行;6.2.2.各类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状态(如:良品区、不良品区、待检区、待处理区等)均必需有明确的区域划分;各类物料的进出仓时,各仓库管理人员有明确账目进行管理和标识,并做到帐、卡、物相符;6.2.3.财务部门应不定期的抽查各仓库的原材料、外协(购)件、半成品、成品的帐、卡、物的管理情况,实施盘点与监督工作;6.2.4.各仓库的管理人员应依据“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库存物料实施月度盘点;对将要或已经超过储存期的产品提出相关处理措施:A.库存超过三个月(90天)物料,列入呆滞料进行管理;B.库存超过半年(180天)物料,应列入嫌疑不良品,由品保单位判定;具体要求依据“QP-22《不合品控制程序》”执行;C.所有呆滞物料应及时提出账目清单,隔离并进行重点标识。
6.2.2.建立库存物料台帐:6.2.2.1.各仓库管理单位应对本区域内所存放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依不同类型分类存放;并在物料所存放的区域或地点设置相应的标识牌、标识卡进行管理;6.2.2.2.各仓库所存放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均应有详细的账目清单;并不定期核对其准确性,所有物料在进、出仓库时,均必有明确的标识要求,可依据“QP-17《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执行管制;对无标识者予以追查或追补;6.2.3.定期检查仓库:6.2.3.1.各仓库管理单位应根据各类物料的特性、搬运的便利性,对仓库进行合理布局规划。
储存场地,库房应配备必要的器具和消防设施,以保持安全、适宜的储存环境。
具体要求可依据“QP-04《环境控制程序》”执行管制;6.2.3.2.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应不定期检查各类危险化学的存放情况,如:通风、温湿度、泄露、消防等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点检。
危险化学品的取用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
6.2.3.3.易损物品、危险物品、顾客提供的产品设特别摆放区,并给与醒目的标识;6.2.3.4.产品堆放的位置、高度或使用摆放工具,应符合产品的特点,或其本身标识的要求,并注意防尘、防磕碰、防刮伤、防锈蚀等防护工作,易损物品、危险物品还应注意防震、防火、防暴等防护事项;6.2.3.5.不同生产日工期的产品要予以区分,防止混放,发放时应做到先进先出;6.2.3.6.仓管员应对储存场地进行日常巡检,确保储存产品整齐、规范。
6.2.4.优化库存:6.2.4.1.仓库做到“三清”、“二齐”和“三相符”:A.三清: 即产品标识清、定置仓位清、贮存(物流)数量清;B.二齐: 即库容齐、堆放齐;C.三相符: 即帐、卡、物三相符;6.2.4.2.各仓库管理单位针对所有库存物料状况应有明确的安全库存标准,并依据标准实施库存管理与优化。
6.3.包装:6.3.1.编制或设计包装指导书:6.3.1.1.成品指导书编制:所有出货致客户的成品,其出货包装指导书或图面由销售中心设计人员负责制订,同时应考虑客户合同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A.VI设计标识(如: 标签、条码、合格证、说明书、装箱清单、包箱印刷版面图等);B.根据产品尺寸绘制出具体包装箱图面并着手安排制作与打样。
6.3.1.2.车间周转指导书编制:各生产单位、仓库单位所使用的包装容器、包装指导书由各分厂、事业部工程技术部门自行编制并着手周转包装的样品打样作业。
6.3.2.实施包装作业:6.3.2.1.各生产单位、仓库单位进行包装操作时,按照销售中心设计部门或各分厂、事业部工程技术部门制定的产品包装技术条件和包装规范(包装指导书)实施对产品的装箱与打包作业;6.3.2.2.所有新增或设计的包装箱、纸盒、周转胶箱、容器等,必需经过设计部门打样与验证作业;以确认包装的强度、可靠性、运输要求、包装标志等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及产品品质防护要求等。
6.3.2.3.所有周转包装、容器、成品包装外箱等经过品管检验后,应分别对各产品的包装进行适当的状态标识(如:合格、不合格标识等),以便于实现可追溯性管理,具体要求依据“QP-17《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要求执行;6.3.2.4.对客户反馈或交付中产生的包装不合格和运输损坏的信息,由营销中心按“QP-12《客户投诉处理作业程序》”传达给品保部和技术部,进行统计分析,并按“QP-24《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控制;6.3.3.包装验证:6.3.3.1.所有经过包装验证并实际操作可行,经相关工程或使用单位验证确认OK后的包装图面、规格、印刷标签等方可实施大批量采购作业;6.3.3.2.所有设计或新增的各种包装材料应根据不同的地区或客户合同、运输要求等,对不同的包装材料需进行必要的强度验证、包装尺寸验证等,以确保产品得到有效的保护,避免造成损坏。
6.3.4.入库作业: 所有原料材、半成品、成品等包装入库作业依据各单位的仓库管理制度执行。
6.4.防护:6.4.1货物堆放及发货审核:6.4.1.1.堆放要求:A.各类货物在装入指定的包装容器、周转箱、包装纸箱后,应放入指定区域摆放,以便能够实施先进先出(FIFO)和避免混淆;B.所有货物的堆放高度以不出现压坏、损伤现象为基准;同时各货物的具体堆放高度由各单位自行制订出明确的管理要求;对包装防护不当或造成压坏、损伤的各贮存、搬运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或提出包装更改要求;6.4.1.2.防尘要求:仓库管理单位、搬运单位应定期清扫贮存区域、货架等,针对直接裸露在外的产品,应要求责任单位进行必要的防护和包装;以避免产品在存放期间造成沾染、淋湿、缺数、生锈等品质隐患。
6.4.1.3.仓库的各种外协(购)件、半成品、成品的堆放均应有明确的物料标识,存取方便应保持仓库地面和货架的整洁;6.4.1.4.由于管理不当和人为失职造成贮存品损坏导致报废的,应进行标识、隔离,依据“QP-2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不合格品的处理;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限期整改,并依据本文第“6.2.3条款”的要求进行复检;6.4.2.运输中实施防护:6.4.2.1.各货物在运输途中,运输司机或随车人员应确保产品不受损坏或少数(如:淋雨、散落、碰坏等),各仓库收发货人员或在交付给客户时,应负责确认产品是否出现异常?检查产品的防护状态,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拒收处理,对相关运输责任人员进行处理;6.4.2.2.对于装集装箱、整车或发往物流公司的货物时,交运单位应与运输单位建立货物的防护协义或依物流公司托运管理要求执行;6.4.3.交付致客户:6.4.3.1.产品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交付发运:A.每个产品的包装箱内均有“产品合格证”或检验合格证明,包装箱出货产品标识;B.所交付的产品其包装完整、无损,不得出现压坏、破裂等现象;C.产品标识正确(数量一致、品名规格相符、判定合格等)、清楚;6.4.3.2.产品的交付和发运:产品交付作业依据“QP-09《内销常规订单管理程序》、QP-18《外贸订单管理程序》、QP-26《特殊订单管制程序》”的相关要求执行管制;6.4.4.信息反馈: 依据“QP-12《客户投诉处理程序》执行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