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四害国家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除四害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除四害标准国家卫生城市除四害标准是指城市在建设过程中要达到的卫生标准,包括杀虫、灭鼠、清除垃圾、防止苍蝇滋生四个方面。
在城市建设中,除四害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举措,下面是国家卫生城市除四害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杀虫(一)室内防虫:鼠类滋生的根源是家庭积存的垃圾,因此要及时清除家庭垃圾,保持居住环境清洁卫生。
此外,还要保持房间通风,避免长期封闭,减少虫害的滋生。
使用灭虫剂时要使用无公害、环保的产品,并按照说明正确使用,以避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二)公共场所防虫:公共场所包括商场、超市、酒店、饭店等,防虫工作要严密。
在日常清洁中,要注意清除清洗不彻底的地方,如水槽、厨房等地方。
实施防虫工作的同时,也要加强对防虫装置的维护,确保其有效。
二、灭鼠(一)家庭除鼠:家庭中常见的防鼠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用捕鼠器捕捉鼠类。
另一种是使用毒饵。
这两种方法各有优点和缺点,使用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
捕鼠器的使用要注意放置位置和方式,以及定期清除捕获的鼠类,而使用毒饵时要注意使用量和放置位置,避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伤害。
(二)公共场所灭鼠:公共场所常见鼠类滋生地点有垃圾桶、下水道等,可采取灭鼠剂和捕鼠装置等多种方法进行灭鼠。
灭鼠工作要定期进行,防止鼠类繁殖带来的卫生问题。
三、清除垃圾(一)家庭垃圾处理:家庭垃圾应分类处理,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进行分别投放。
家庭垃圾应妥善包装,避免产生异味和传播病菌。
每天及时清理,保持环境整洁。
(二)公共场所卫生:城市公共场所应设立垃圾桶,并定期进行清理,确保卫生环境。
在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投放点和无害垃圾投放点,鼓励市民分类投放垃圾。
四、防止苍蝇滋生(一)清除积水:苍蝇常以积水为繁殖场所,因此要做好城市排水系统维护,及时清除积水,防止苍蝇滋生。
(二)清洁消毒:公共场所和家庭应保持清洁卫生,进行勤洗勤消毒,以杀灭细菌和苍蝇的滋生。
(三)使用防蝇装置:在门窗上设置防蝇网,阻止苍蝇进入室内。
【免费下载】标准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的通知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的通知全国爱卫会2001年3月1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近10多年来,全国爱卫会在城市组织开展的以消除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孳生场所、降低"四害"密度为主要内容的除四害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于推动城市卫生防病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鉴于"四害"消长是动态的,"四害"控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经研究决定,这项活动继续开展。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了适应新的形势,调整和改进工作,今后除四害标准和考核鉴定办法仍由全国爱卫会负责制定;除四害活动的组织和考核鉴定等具体工作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爱卫会负责(详见附件)。
二、结合实际情况,我们组织全国爱卫会除四害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对全爱卫发(1997)第5号和全爱卫办发(1997)第28号文件规定的灭鼠、蚊、蝇、蟑螂考核办法及现场考核办法进行了适当修改。
全爱卫发(1997)第5号文件规定的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仍继续使用。
现将《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及修订后的《鼠、蚊、蝇、蟑螂控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 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 2. 鼠、蚊、蝇、蟑螂控制考核鉴定办法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00一年三月十五日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 一、鼠控制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蚊虫控制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及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及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国家餐饮卫生四害消杀标准要求

国家餐饮卫生四害是指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它们是餐饮业中常见的卫生问题。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国家制定了餐饮卫生四害消杀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1.老鼠:餐饮场所应当采取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如设置老鼠夹、粘鼠板、毒饵等,同时要保持环境清洁卫生,避免老鼠的滋生和繁殖。
2.蟑螂:餐饮场所应当采取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如设置蟑螂贴、喷雾剂、毒饵等,同时要保持环境清洁卫生,避免蟑螂的滋生和繁殖。
3.苍蝇:餐饮场所应当采取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如设置苍蝇夹、喷雾剂、电子驱蝇器等,同时要保持环境清洁卫生,避免苍蝇的滋生和繁殖。
4.蚊子:餐饮场所应当采取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如设置蚊香、电子驱蚊器、喷雾剂等,同时要保持环境清洁卫生,避免蚊子的滋生和繁殖。
以上是国家餐饮卫生四害消杀标准要求的基本内容,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消杀和卫生管理,确保食
品安全和公众健康。
除四害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有效控制害虫滋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保障除四害药品的质量,确保其安全、有效、合法使用。
2. 加强除四害药品的监督管理,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
3. 降低害虫危害,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三、制度内容1. 除四害药品的采购(1)采购单位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具备相应的仓储条件。
(2)采购除四害药品时,应查验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确保其合法合规。
(3)采购的除四害药品应具有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2. 除四害药品的储存(1)储存除四害药品的仓库应具备防潮、防霉、防鼠、防虫等设施。
(2)除四害药品应按照品种、规格、批号分类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3)储存除四害药品的仓库应定期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3. 除四害药品的使用(1)使用除四害药品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2)使用除四害药品时,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操作,确保使用安全。
(3)使用除四害药品后,应妥善处理废弃物,防止环境污染。
4. 除四害药品的监督与管理(1)建立健全除四害药品的购销记录,确保可追溯。
(2)定期对除四害药品进行质量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加强对除四害药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
四、责任与奖惩1. 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除四害药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3. 对在除四害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国家爱卫办除四害标准

国家爱卫办除四害标准
国家爱卫办除四害标准是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关于除四害(蚊蝇鼠蚤)的卫生标准。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城市灭鼠工作规范》、《城市灭蝇灭蚊工作规范》等文件,国家爱卫办除四害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鼠害防治标准:包括鼠害种类、鼠害数量、鼠害生态和繁殖特点、鼠害防治方法等内容。
2. 蝇害防治标准:包括蝇害种类、蝇害数量、蝇害生态和繁殖特点、蝇害防治方法等内容。
3. 蚊害防治标准:包括蚊害种类、蚊害数量、蚊害生态和繁殖特点、蚊害防治方法等内容。
4. 虫害防治标准:包括虫害种类、虫害数量、虫害生态和繁殖特点、虫害防治方法等内容。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和指导各地实施除四害工作,保障公众的卫生和健康。
各地卫生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除四害工作,并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除四害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除四害工作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公共卫生的重要举措。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四害标准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的通知来源:武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时间:2004年9月3日15:5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近10多年来,全国爱卫会在城市组织开展的以消除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孳生场所、降低"四害"密度为主要内容的除四害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于推动城市卫生防病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鉴于"四害"消长是动态的,"四害"控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经研究决定,这项活动继续开展。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为了适应新的形势,调整和改进工作,今后除四害标准和考核鉴定办法仍由全国爱卫会负责制定;除四害活动的组织和考核鉴定等具体工作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爱卫会负责(详见附件)。
二、结合实际情况,我们组织全国爱卫会除四害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对全爱卫发(1997)第5号和全爱卫办发(1997)第28号文件规定的灭鼠、蚊、蝇、蟑螂考核办法及现场考核办法进行了适当修改。
全爱卫发(1997)第5号文件规定的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仍继续使用。
现将《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及修订后的《鼠、蚊、蝇、蟑螂控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 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2. 鼠、蚊、蝇、蟑螂控制考核鉴定办法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一、鼠控制标准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蚊虫控制标准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除“四害”作业要求和作业方法

除“四害”作业要求和作业方法一、除“四害”作业要求1.供应商必须落实辖区除“四害”消杀工作,确保各区域每月至少1次的灭鼠、1次的灭蟑螂、4次的灭蚊、灭蝇作业,达到国家卫生镇标准和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要求。
如遇“四害”密度超出标准时或在承包区域内发生登革热等情况,供应商必须服从政府的工作安排,无条件增加除“四害”的消杀次数,将密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2.供应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消杀方针,使用国家规定或爱卫会认定和推荐的药物。
除“四害”药物要建立进出登记台账,并取得“三证”。
除“四害”作业时要注意安全用药,废弃药物要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3.除“四害”工作人员需经培训后上岗,按照辖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除四害工作的法规标准,规范操作。
作业时必须统一服装、统一标准,做到文明作业。
4.做好每次除“四害”工作的记录,登记天气、时间、处理位置、用药量等数据,并拍摄现场照片。
5.安排专人负责巡查和选点监测除四害效果,并根据实际效果调整用药时间、配方。
6.除“四害”消杀期间同时做好《“四害”消杀登记记录表》。
7.药物要求:供应商必须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能使用假药、国家禁用的药物。
使用的药物必须符合《病媒生物控制药物器械安全使用准则》,确保病媒生物控制达到“安全、高效、环保”的要求,用于本服务项目的消杀药物购置金额不低于中标金额的20%;8.资料要求:自合同生效期起始日起计一星期内,提交合同期内的《“四害”消杀实施方案》。
按要求做好四害密度及分布的调查和开展除四害建档工作(包括消杀时间、地点、使用药物、剂量、效果等),每月5日前提交上个月的资料。
9.其他要求:严格执行XX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XX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以及省政府(X府[XX]XX号)和市政府(X府[XX]XX号令)关于“四害”消杀的管理规定,上岗人员持除“四害”上岗证(由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机构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
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现场各项管理,接受市爱卫办监督检查和考核。
除四害管理规定

除四害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卫生工作,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人民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城市四害(老鼠、蟑螂、苍蝇、蚊子)进行管理和防控工作。
第三条除四害工作应当实行综合防治,采取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种手段进行防治。
第四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除四害工作计划,明确除四害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表。
第五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项目的验收,确保建设项目符合环境卫生标准。
第七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居民单位、企事业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和单位的环境卫生意识。
第八条居民单位、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参与除四害工作。
第九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公共场所的管理,保持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十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四害监测预警制度,及时发现和应对四害的突发情况。
第十一条对违反除四害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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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四害”国家标准
爱卫[1997]第5号文规定的新标准:重点单位包括:农贸市场、饭店、宾馆、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医院、机场、港口、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等(下同) .
1、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 X 20厘米滑石粉板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重点场所(厨房、食品仓库、配电房)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
其计算方式:鼠迹阳性的以5米为一处;防鼠设施按15平方米为一处。
2、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周围五米的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亳升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3、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重点场所(厨房、加工、销售直接入口的摊档)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以15平方米折算为1间) 。
( 2 )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4、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 只。
(2)有活蟑螂卵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 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死蟑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其计算方法:每个自然
间算1间,大于15平方米的每15平方米折算1间,
按检查实际场所折算。
下水道以15 米或一个井口为1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