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
附图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pdf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 9 3.环境质量状况 ....................................................................................................... 31 4.评价适用标准 ....................................................................................................... 36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40 6.技改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 49 7.环境影响分析 ....................................................................................................... 50 8.技改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 69 9.结论与建议 ........................................................................................................... 84 附图: 附图 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 2.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周边环境示意图 附图 3. 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4. 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5. 丽水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规划图 附图 6. 监测点位分布图 附件: 附件 1.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附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 3.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附件 4. 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附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县推进乡村振兴“三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县推进乡村振兴“三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我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县推进乡村振兴“三项行动”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迅速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督促各乡镇积极参与,迄今已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推进乡村旅游发展针对我院乡镇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文化底蕴,我院积极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制定了各乡镇旅游宣传标语,加大宣传力度,呼吁广大游客来我院赏花、品酒、品茶、品文化。
同时,我院各乡镇积极开发农家乐、美食节、体验式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制定安全管理规范,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截至目前,我院已接待游客超过30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7000万元,并创造出了一批文化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品牌。
二、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我院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加大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各乡镇居民通过集中开展清洁卫生、垃圾分类、废物回收等活动,推动城乡环境的协调发展。
同时,我院各级政府投入资金购买垃圾压缩机、污水处理设备等先进装备,改善了乡村环境。
在此基础上,我院开始注重生态保护工作,加大农业污染治理力度,利用农田闲置地,大力推行生态修复,确保乡村的生态环境良好。
三、推进农村产业发展我院强调农村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在实施三项行动的同时,积极开展扶贫工作,建立贫困户信息资源库,实施“扶持一户,带动一片”的产业扶贫计划。
在此基础上,我院不断引导和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深入挖掘乡村物产资源潜力,在发展产业的同时也要利用互联网推进电商产业的发展,为在乡村扎根的年轻人和广大村民提供就业机会,促进乡村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总之,我院的“三项行动”工作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战略,积极锻造一支富有思想、务实高效的乡村振兴队伍,不断推动乡村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为城乡居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展示了我院乡村振兴事业的创新和成效,为全体干部和群众喝彩。
感谢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以团结、务实、创新、协调、发展的理念,推动我院乡村振兴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所不放弃,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发展路径

助力分析思考。通过推门听课研课、智囊陪同磨课、 专题互动展课等活动,助力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的 课堂分析能力与反思能力,激发其专业发展的原生动力。
进家体验。一名学生进入另一名学生的家庭,两人 结成同伴,一起学习、生活。这种形式为学生建立“ 知 心同伴”,为学生提供一种“ 心灵寄托”空间提供了可能。 但这种形式对入住家庭的要求比较高,包括家庭环境和 陪伴时间,不是所有家庭都能够负担。
EDUCATOR
联片抱团,优化教学资源配置
联片抱团,就是将乡村小规模学校纳入条块发展的 模式,减少乡村小规模学校的“ 孤立感”与“ 被抛弃感”, 实现与本区域其他学校的“ 同频共振”。
双向交流,拓展学生活动场景
双向交流,城镇学校与乡村小规模学校之间互派学 生,联合开展学生集体交流活动。双向交流,丰富了乡 村小规模学校学生的校园生活,开拓了乡村孩子的视野, 激发了学生对美好学习的向往;同时也让城镇学生体验了 乡村生活与文化,为城镇学生提供了亲近大自然的机会, 丰富了学生的生活体验。主要形式有三种:
进班学习。以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学生走进城镇学校 的课堂为主,跟班学习一周或者两周,使乡村小规模学 校学生体验不同的课堂。进班学习,最为关键的是为乡 村小规模学校学生指定一位或几位同伴,由同伴引领他 们逐渐适应新环境。在同伴交往过程中,乡村小规模学 校学生能体验更为丰富的学习与生活。
进校活动。与进班学习不同的是,进校活动是乡村 小规模学校学生以团队的形式参加城镇学校的各种集体 活动,如劳动实践、文体活动、研学实践等。这种方式 突出乡村小规模学校学生的深度参与,如元旦庆祝活动 中有文艺表演是由乡村小规模学校学生承担,与当地学 生共同联欢。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4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47号](https://img.taocdn.com/s3/m/38a382dd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b2.png)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4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加强统筹城乡教育的力度,加快农村教育的发展,推动全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迈进,特作如下决定:一、坚持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15年教育(一)1997年我省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以来,基础教育基本普及,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素质教育不断推进。
但是,必须看到,我省教育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还不均衡,农村教育整体相对薄弱。
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宗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推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作为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一项首要任务,将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二)我省农村教育近期发展的目标是: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学前三年教育和特殊教育;重视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努力创建学习型社会;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到2007年,高中阶段优质教育资源达到70%以上,70%的县(市、区)达到教育强县标准。
二、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保障教育发展的正常投入(三)建立“以县为主”的财政保障制度。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一 、
总 体 目 标
以 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思 想 为 指
引 ,
综合和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等 因 素 , 优 化 学 前 教 育 发 展 结 构 , 进 一
步重 视 内 涵 建设 ,
市 直及 部 省 属驻 甬 各 单 位 :
《 宁波市 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 动 计划
年 ( 2 0 1 8 2 - 02 0
)
》 已 经 市 政 府 第 22 次常 务 会 议 审 议 通过 ,
现 印 发 给
你们 ,
请认 真贯 彻 执行 。
宁波 市 人 民 政府 办 公 厅
制 定 、
调 整 的 规 划 应 统 筹 考 虑 区 域 内 学 龄 前 儿 童 数 量 、 分
布 、 增 长 趋 势 和 现 有 幼 儿 园 状 况 。 依 法 办 好 乡 镇
街 道 (
)
公办 中 心幼 儿 园 ,
充 分 发 挥 其 辐 射 指 导 作
用 ,
引 导有条件 的行 政村举 办村 级幼 儿 园 ,
发展 格局 。
到 年 2 0 2 0 ,
普 惠 性 幼 儿 园 覆 盖 率 ( 公 办
幼 儿 园 和 普 惠 性 民 办 幼 儿 园 在 园 幼 儿 数 占 在 园 幼 儿
总数的 比例 )
达 到8 5 % 以 上 ,
逐 步 实 现 按 规 定 班 额 招
生 和 就 近 入 园 新 建 、 改 扩 建 普 惠 性 幼 儿 园 1 2 0 所 以 ;
上 ,
重 点 增加 城镇学位 供给 ,
应 对 城 镇 新 一 轮 入 园
淳安县金峰乡中心小学章程

淳安县金峰乡中心小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淳安县金峰乡中心小学,住所地址为淳安县金峰乡景山村(阔畈)56号,邮政‘编码为311701。
第三条本校由杭州市淳安县教育局举办,经淳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实施6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面向本区域招生,招生对象为适龄儿童。
办学规模为6个年级6个班级。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在教育教学中,抓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重学习兴趣的培养,重家校联系,学校的工作更具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使之能稳步前进。
第六条办学目标:以堂堂正正做人、实实在在做事为校训,秉承爱随心动、人随事成之办学理念,通过三年努力,力争达到教学环境优美、师生关系和谐,教学质量稳中有进,群众满意的温馨精致的农村优质小学。
第七条学生培养目标为:做一个好人,做一个能人,做一个有正能量的人。
通过学校教学、各类活动(校本培训、社团活动、各类竞赛等)的开展,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品德,具有积极的学习兴趣和态度,具有兴趣特长,具有健康、快乐、向上、阳光的精神。
教师发展目标为: 以德浇筑爱,以能提升爱,以勤坚守爱,以绩诠释爱,以廉净化爱。
教师要爱字当头,抓住教育的本质和发展的关键,切实解决制约学校前进的根本问题,从而使各发展要素自然组合、相互促进;把最平凡最细微的工作做实、做好、做精,在平凡务实中激发内在活力,扎实发展,推进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校训:堂堂正正做人实实在在做事办学理念:爱随心动人随事成学校发展观:小学校大课程小细微大发展教师培养观:以德浇筑爱,以能提升爱,以勤坚守爱,以绩诠释爱,以廉净化爱。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7.27•【字号】杭政办函〔2017〕77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7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27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为切实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修订)》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37号)等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年龄在3至14周岁,处于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杭州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市区)居住的非市区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二、就读条件(一)学前教育入园条件。
凡年满3周岁,持有市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就读条件。
凡年满6周岁,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市区接受义务教育。
(三)其他。
已在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入学(入园)的随迁子女,未申领有效居住证的应及时申领,已申领的应按规定及时签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1.06.27•【字号】•【施行日期】2011.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教育对口支援是推动我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
我省从2002年开始先后实施了两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支援和受援双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互配合,因地制宜,在资金援助、学校结对、教师培训、学生资助等领域深入开展帮扶工作,欠发达地区办学条件有效改善、教育教学质量普遍提高,有力推动了全省教育的高水平均衡发展。
但是,由于欠发达地区教育基础薄弱,目前教育发展水平总体仍然较低,发展面临诸多困难,亟需进一步帮助提升。
为继续帮助欠发达地区优化教育布局和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根据《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11〕2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第三轮教育对口支援(2011—2015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欠发达地区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这一核心,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质量为重点,进一步拓展对口帮扶工作领域,创新工作载体,促进欠发达地区全面加快教育改革发展,跟上全省教育发展步伐。
(一)坚持硬件和软件并重。
继续帮助欠发达地区改善办学硬件条件,采取有力措施帮助欠发达地区以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为核心提高软件建设水平,确保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持续提升。
(二)坚持资金支援和智力支持并举。
发达地区对口帮扶欠发达地区,除按规定提供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外,要充分利用师资、管理优势,通过“传”、“帮”、“带”等有效手段,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优化各级各类教育布局,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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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步伐,促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 137号)、《杭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杭政办函〔2019〕9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思路,优化学前教育发展结构,进一步重视内涵建设,整体提升我县学前教育质量。
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师资队伍发展机制,健全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管体系。
到2023年,全面建成公益普惠、均衡优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队伍素质和办园水平大幅提升,较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具体指标。
1.优化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建立以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下同)为主体、个性化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到2023年,全县学前三年户籍儿童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全县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比例保持在90%以上,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例达到75%及以上。
2.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到2023年,全县等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9%以上,其中优质学前教育覆盖面(省一级、二级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覆盖面)达到90%;全县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到66%。
3.提升幼儿园教师队伍水平。
到2023年,全县幼儿园教师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比率力争达到99%;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保持在98%以上。
二、主要措施(一)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优化学前教育布局。
综合考虑全面二孩政策、城镇化进程和户籍制度改革等因素,优化学前教育布局。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发展情况,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加快落实本轮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多渠道解决千岛湖镇城区幼儿园园舍不足问题。
2.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规定,确保配套幼儿园及时交付使用并办成普惠性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健全联动管理机制,确保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住宅小区,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3.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和受益面。
加快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和城郊结合部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支持鼓励个人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以“公办为主”思路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满足落实农村适龄儿童就近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加快推进千岛湖镇中心幼儿园和淳安县第二幼儿园等公办园建设。
4.推进学前特殊教育普及和提升。
落实《淳安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完成淳安县培智学校标准化建设,满足特殊教育对象要向学龄前特殊儿童延伸的需求,大幅度提升特殊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比例。
鼓励幼儿园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接受轻度特殊儿童随班就读。
到2023年全县特殊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比例达到90%以上。
(二)完善学前教育投入保障体系。
1.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
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规范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评价,提高使用效率。
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事业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事业费比例,到2023年比例达到10%以上。
2.强化学前教育生均日常公用经费投入机制。
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500元/生·年,并随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标准调整而调整。
3.优化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
在对民办幼儿园规范考核的基础上,县财政要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籍人数,以本地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上年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为依据,给予不低于20%基准比例的补助。
4.加大县本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投入。
对新增幼儿园按核定的办园规模给予一次性每班4万元开班经费补助(民办幼儿园按核定办学规模新增班级数由市县两级财政给予每班一次性补助建设资金8万元);经审核认定的小规模乡镇中心幼儿园(在园幼儿数为40人及以下),无下属教学点的每年给予3万元的公用经费补助,有下属教学点的每年给予2万元的公用经费补助。
对乡镇分园(在园幼儿数为40人及以下)、村级教学点配备持证保育员的,县财政按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
5.明确建设补助政策。
县本级公办幼儿园园舍新建和配套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全额承担;乡镇公办幼儿园园舍新建和配套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由县财政与乡镇财政按照《财政审批工作会议纪要》(淳政阅〔2015〕32号)规定的比例分担。
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全县公办幼儿园设备及教玩具购置,每年由幼儿园在年初申报计划,经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核后实施。
6.健全收费管理制度。
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保教费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等级收费,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7.完善资助奖励制度。
对新评上省一级、省二级、省三级幼儿园的,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
奖励经费每年由县教育局负责申报,报经县财政局审定。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
(三)深化学前教育保教队伍建设体系。
1.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
根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文件规定,按照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根据需要,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可适当核增城区幼儿园及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事业编制数量。
2.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
依法落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
全面实施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制度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
民办幼儿园按照等级要求,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
公办幼儿园持证非事业编制教师工资由县财政按同类事业编制教师工资水平的80%比例补助。
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学前教育特点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畅通职称评聘通道,按照政策规定提高幼儿园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
3.加强保教队伍建设和管理。
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及定期注册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职工持证上岗要求;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教育机制,加大考评监督力度,全面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依法保障教师进修培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彰评比、教研活动等权利,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幼儿园教师分层培训,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力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纳入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名师151培养工程”;优秀园长纳入“名校长525培育工程”范围,遴选幼儿园园长参加“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专题培训,全面提高幼儿园园长素质。
进一步建设以需求为导向、多渠道开设适应不同岗位保教人员专业发展需要的在职培训课程,加强保育员队伍培训工作,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深化学前教育改革。
1.继续推进名园集团化战略。
进一步丰富名园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等结对帮扶形式,积极探索跨区域、跨类别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等多种模式运作,扩大名园在师资、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输出,加快新办园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整体提升全县学前教育质量,让更多的适龄儿童在家门口接受优质学前教育。
2.深化学前教育课程改革。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
建立幼儿园课程备案审核制,有效提升园长的课程领导能力和教师的课程实施能力。
规范幼儿园及相关教育培训机构的课程实施和保教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3.完善幼儿园等级评定和质量检测体系。
鼓励各类幼儿园上等级、创品牌、树名园,全县在2020年底前完成幼儿园等级并轨工作,努力提高省一级、省二级幼儿园比例,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规范办园、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监测评估,探索开展第三方办园质量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五)强化学前教育监管。
1.加大办园行为监管力度。
县级政府要履行好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县、乡镇、幼儿园三级办园行为动态监管机制。
加大薄弱幼儿园改造力度。
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经费使用及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办园结余均须用于继续办园。
2.强化幼儿园安全工作。
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各职能部门以及幼儿园所在乡镇按职责落实对辖区幼儿园的安全监管,有关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落实安全工作园长负责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改善安全保障基础条件,不断提升幼儿园安全防护水平。
3.加快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将学前教育信息化纳入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体系,健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学籍管理。
加强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幼儿园教职工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进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中的有效应用。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政府统筹牵头、教育主管和其他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职责,协力推进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的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二)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推广学前教育改革成功经验,倡导有利于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舆论导向,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
加大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督导考核力度,重点开展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教职员工配备、待遇保障及“小学化倾向”治理等进行专项督查。
本计划自2021年1月22日起施行,由县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