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汇编(18个doc)18
单位车辆工作制度管理规定

单位车辆工作制度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保障车辆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车辆的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科学合理,规范管理:确保车辆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规范操作,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二)节约成本,降低开支:严格执行车辆使用成本核算,合理控制车辆运行费用。
(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车辆管理职责(一)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车辆购置、登记、保险、年检、维修、保养、报废等。
(二)车辆使用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三)财务部门负责车辆运行成本的核算和控制。
(四)审计部门负责对车辆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车辆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五条车辆购置与管理(一)车辆购置应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和预算进行,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新购置车辆应办理相关证照和手续,确保车辆合法上路。
(三)车辆保险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购买,确保车辆在保险期内。
(四)车辆年检应按时进行,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第六条车辆使用与调度(一)车辆实行派车制度,用车人应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安排调度。
(二)车辆使用应遵循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公后私的原则。
(三)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四)车辆不得私借给他人使用,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第七条车辆维修与保养(一)车辆维修保养应选择正规维修企业,确保车辆维修质量。
(二)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应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不得擅自增加维修项目。
(三)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应详细记载,作为车辆管理档案。
第八条车辆报废(一)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确保车辆不再上路行驶。
(二)报废车辆的残值处理应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通用模板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通用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车辆安全,提升车队运营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摩托车等各类车辆。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所有车辆管理人员和车辆使用人员的基本责任,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推广、执行和监督,车队所有成员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车辆管理人员应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确保车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管理。
车辆使用人员应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正确使用车辆,维护好车辆的正常状态。
第二章车辆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车辆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车辆使用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七条车队应每日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
第八条车队应建立健全的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的安全性。
第九条车队应建立健全的车辆保险制度,对车辆进行全方位的保险保障。
第十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车辆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具有合法的驾驶证件,严禁无证驾驶。
第十二条车队应对车辆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车辆,不得私自改装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四条车队应对车辆使用人员的安全驾驶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车队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处理制度,对发生事故的车辆进行及时维修和处理。
第十六条车队应建立健全的加油制度,确保车辆油料的及时保养。
第四章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车队应建立健全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对车辆的安全进行全方位的保障。
第十八条车队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九条车队应建立健全的交通违章处理制度,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车队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车辆使用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五章车辆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车队应建立健全的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单位车辆工作制度汇编模板

单位车辆工作制度汇编模板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单位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包括公务用车、员工通勤用车、应急用车等。
1.3 车辆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规范、节约、安全的原则,确保车辆安全、高效运行。
二、车辆管理组织机构2.1 设立车辆管理委员会,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2 车辆管理委员会下设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具体管理工作。
2.3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车辆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三、车辆采购与配置3.1 车辆采购应按照单位实际需求和财政预算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3.2 车辆配置应根据单位职能、业务需求和财政预算,合理确定车辆类型和数量。
3.3 车辆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8年,达到报废标准应及时报废。
四、车辆使用与管理4.1 车辆使用应遵循公车公用原则,优先保障单位公务活动。
4.2 车辆使用人应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车辆。
4.3 车辆使用人应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违章驾驶等行为。
4.4 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事故,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5 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五、车辆维修与保养5.1 车辆维修应选择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并进行公开招标。
5.2 车辆维修项目、费用及时间应报车辆管理部门审批。
5.3 车辆保养应按照保养周期和项目进行,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5.4 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应详细记载,备查。
六、车辆保险与理赔6.1 车辆应购买全险,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损险、盗抢险等。
6.2 车辆保险费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支付。
6.3 车辆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并按照理赔程序进行处理。
七、车辆费用管理7.1 车辆相关费用包括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等,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车辆日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车辆日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做好车辆管理工作,规范车辆使用和保养,提高车辆利用率,保障车辆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车辆使用范围和对象1. 所有单位职工、学生均可使用单位配备的车辆,但必须遵守规章制度,勿违反交通法规。
2. 车辆使用范围仅限于工作、学习和公务出行,不得进行私人用途。
3. 禁止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单位车辆,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三、车辆使用申请和审批1. 使用单位车辆需提前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经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2. 车辆使用时应按照车辆领用单上的信息填写用车记录,包括使用人员、用车时间、用车事由等。
3. 长时间用车需提前申请,并经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四、车辆保养和维护1. 每位使用车辆的人员需认真遵守车辆使用手册上的保养和维护要求。
2. 每月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3. 若发现车辆故障或损坏,需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并按照规定进行修理。
五、车辆安全管理1. 严禁酒后驾车,醉驾和违规驾驶一经查实将受到处罚。
2. 车辆行驶中需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距、佩戴安全带,遵守交通信号等。
3. 车辆停放时需选择安全、规范的停车场,防止被盗或损坏。
六、车辆使用责任1. 使用车辆人员需对车辆负有保管责任,不得私自外借或转让车辆。
2.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需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保险公司报告,并配合处理。
3. 车辆使用单位须对车辆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七、违章处理1. 发生车辆违章行为需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
2. 长期违章或严重违章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停止使用车辆、罚款等。
八、其他1.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需经领导审批。
以上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希望广大车辆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车辆安全、高效运行。
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辆的使用管理,提高车辆的利用率,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保障车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机动车的使用、管理及维护工作。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执行负责单位为本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本单位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四条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应当公开、透明,全员知晓,按规定执行,不得有违规现象。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第五条本单位所有机动车的使用均需经过车辆管理部门审批,且使用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否则不得使用。
第六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对所驾驶的车辆负责,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第七条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突发情况,应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汇报,并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第八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保养车辆,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九条车辆使用人员不得私自擅自改装车辆,不得违规使用车辆,不得用车超范围或超时使用。
第十条车辆使用人员不得擅自转借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需转借,需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十一条使用车辆过程中如遇到问题需求解决时,应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反映,协商解决问题。
第三章车辆的管理第十二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维修记录、事故记录等,便于管理和维护。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的责任人员及流程,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折旧报废制度,按照规定对老旧车辆进行报废并更新车辆。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保险制度,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能够得到及时赔偿。
车辆管理制度版范文

车辆管理制度版范文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的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运营成本,特制定本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建立合理的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保证车辆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2.原则:公平公开、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安全第一二、车辆使用范围和申请流程1.车辆使用范围包括公务用车、接送员工和来宾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所需的车辆使用。
2.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车辆使用申请,明确使用地点、时间和目的,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车辆使用条件和要求1.车辆使用者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且符合驾驶所需车型的要求。
2.车辆使用者应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和安全意识,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或违反交通规则。
3.车辆使用者应保证车辆行驶期间的安全,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改动车辆结构和装备。
四、车辆维修和保养1.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械性能、安全装备等,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2.车辆使用者在使用车辆前要进行常规检查,确保车辆无故障。
3.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车辆故障或异常,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并按照其要求进行处理修复。
4.车辆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节约能源、杜绝浪费,并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五、车辆事故处理1.车辆使用者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再立即报警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2.车辆管理部门应协助处理事故,包括车辆修理、事故责任认定等,并及时报告公司相关负责人。
3.车辆使用者在事故发生后应积极配合相关机关的调查,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六、违规处理1.车辆使用者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如有违反交通规则、私自变更使用目的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2.违规处理的具体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和暂停使用车辆等,情节严重者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七、车辆报废和报废处理1.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评估,对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及时报废。
单位车辆工作制度汇编表

单位车辆工作制度汇编表一、总则1. 为加强单位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包括公务用车、特种车辆等。
3. 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包括车辆的采购、维修、保险、年检等工作。
4. 车辆使用人员需遵守本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使用车辆,确保车辆安全、经济、高效使用。
二、车辆采购与配置1. 单位车辆采购需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车辆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2. 根据单位业务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车辆,避免浪费和重复购买。
3. 新购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和安全要求。
4. 车辆采购过程中,需严格执行招投标等相关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车辆使用与管理1. 车辆使用人员需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派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使用车辆。
2. 车辆使用人员需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完成任务,如有变更,需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
3. 车辆使用期间,驾驶员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4. 车辆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员需将车辆及时归还车辆管理部门,并填写《车辆使用记录表》。
5. 车辆管理部门需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四、车辆维修与保养1. 车辆维修保养需在指定的维修机构进行,确保车辆的维修质量。
2. 车辆维修保养过程中,需严格执行相关规程,确保车辆安全。
3. 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需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报销,严禁私自在非指定维修机构维修保养车辆。
4. 车辆使用人员需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五、车辆保险与年检1.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为车辆办理保险手续,确保车辆在保险期内。
2. 车辆保险费用需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报销。
3. 车辆使用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期限为车辆办理年检手续,确保车辆合法上路。
4. 车辆年检费用需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报销。
六、车辆调度与监控1.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调度,确保车辆满足单位业务需求。
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车辆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车辆的管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等。
第三条车辆管理工作应遵循“合理使用、安全运行、维修保养、及时更新”的原则。
第四条车辆使用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意识,推行节能环保。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车辆的登记、保养、维修和更新等工作。
第二章车辆的登记管理第六条所有使用本单位车辆的人员必须在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提供相关证件以备查验。
第七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的车辆登记表,登记表中应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使用人员信息、车辆状况等内容。
第八条车辆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登记表上的信息进行使用,不得私自挪用或转借车辆。
第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车辆登记信息进行核对,及时更新车辆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
第十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车辆调度系统,对车辆的调度情况进行记录,确保车辆的合理利用。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车辆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道或违规驾驶。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员必须保持车辆的整洁,不得在车内吸烟、吃东西等影响车辆内部环境的行为。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行驶,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现车辆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确保车辆的安全。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事故,应当及时报警,并按照车辆管理部门的指示处理。
第四章车辆的保养管理第十六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车辆的保养计划,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按照保养计划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车辆的保养工作,不得私自选择修理点。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应当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刹车油、轮胎气压等情况,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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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汇编(18个doc)18龙岩卷烟厂公用车辆管理制度第一条企业将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过渡到车辆管理、使用社会化服务,逐步取消公用车辆。
在未完成本项工作前,制订本制度参照执行。
第二条长途用车范围:1.上级领导、厂领导用车,职能部门的业务用车,以及我厂重要客人(主要指来厂参观考察的副处级以上烟草同行、来厂检查、咨询、指导、技术合作的专家、教授、团体等)的用车。
2.中层干部2人(含)以上或职工总人数在5人(含)以上出(临时与小车班联系顺便搭车或经本部门分管厂领导差的才予以派车。
批准需出差办理紧急公务的除外)。
3、与本厂有非卷烟业务往来的单位客人一般不予派车,如需派车须经本部门分管厂领导批准。
第三条长途用车审批程序:1、符合第二条第“1”、第“2”款规定的,上级领导用车、厂领导用车由厂办安排,部门用车填好派车单(见附件1)由小车班长派车并做好行车记录。
各部门需如实填写派车单,如用车时发现有虚假行为,将予以全厂通报。
2、符合派车条件的部门长途用车及市区内较长时间(半天以上)用车一律须填写派车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由小车班长予以安排。
3、以下两种情况需经厂领导审批:(1)出差办理紧急公务但出差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出差人数的;(2)与本厂有非卷烟业务往来的客人需派车的。
以上两种情况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本部门分管厂领导、厂办主任批准。
本部门分管厂领导出差期间,由厂长或书记审批。
4、长途用车应至少提前一天与小车班长联系并办妥手续,严格按审批单的线路及日期行车。
5、遇双休日、节假日、夜间或其它特殊情况,部门因重要公务需派长途车时,可由部门领导与小车班长联系后予以安排,但应在上班后及时补填派车单。
第四条短途用车管理1、市内正常的生产经营用车(如到利厝山新厂区、复烤分厂、烟叶仓库取样、市内提货、办公室取文件等)及市内重要公务用车,由部门领导和小车班长口头、电话联系予以安排,由小车班长做好记录。
2、厂办以外部门相对固定使用的车辆(含复烤分厂、离退办、技改办、安保科),只限定在正常上下班线路行驶。
如需安排其他线路的长途出车,依照第二条执行。
复烤分厂、技改办的车辆应保证厂部人员往返复烤分厂、库区、利厝山新厂区的方便。
无特殊原因,驻外办事处的车辆须保证我厂出差职工往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的接送及在驻地办公事的用车需要,如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责任人奖金100元。
因工作需要,厂办调用驻外办、部门及下属多种经营公司等车辆,有关部门须予以支持。
第五条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职工本人结婚租车管理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职工本人结婚需在龙岩辖区内用公车,可填写《用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审签、厂办主任批准,到厂财务科交纳一定的费用(市区内使用一次100元,龙岩辖区内派长途一次200元),凭《用车申请单》和财务科收款收据到小车班派车,但仅允许派小车一部,且仅限当天内使用。
第六条驾驶员管理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厂部各项规章制度,搞好车辆的维护保养,不违章操作车辆,不酒后开车,不开疲劳车。
须服从调度,不得擅自出车,更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发现一次驾驶员因私用车或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第一次扣发当月奖金和取消当年安全奖(指的调度私自开出厂区一律视同驾驶员因私用车。
小车班长、厂办主任协同有关部门随时抽检停车情况。
厂经警须严格履行职责,做好车辆出入登记工作。
如在抽检车辆出入情况时发现未登记,每次扣当班经警50元/人。
第十条维修保养制度1、厂部对车辆维修费用实行考核,见《厂办小车维修考核办法》。
厂办对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采取车场招标承包管理办法。
具体办法见《车辆维修承包合同》。
2、驾驶员须认真按照《车辆维修承包合同》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发现运行异常及时送修,并跟踪、监督车场的维修保养质量。
因未及时送修、送检引起事故,责任概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小车班长须及时跟踪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按季度结算车辆维修费用,并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洗车、美容、轮胎更换厂部对小车班的洗车、美容、轮胎更换费用实行考核,详见《厂办小车维修考核办法》。
小车班根据车辆档次、行车公里数对车辆洗车、美容实行承包考核,超支不补,节约部份归管理该车辆的驾驶员。
小车班根据车辆安全运行需要,及时安排轮胎更换。
第十二条车辆加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车辆加油费将逐步通过改革实行定额管理,在未实行定额管理之前,暂按以下办法执行:在龙岩市内加油实行定点,小车班长应建立车辆加油台帐,每月10日前将上月费用经厂办主任审核,凭电脑打印的清单报销。
驾驶员不得以自己所管车辆名义为其它车辆加油,一经发现处以10倍处罚。
长途行车的加油费与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出差补贴一同报销,凭派车单由驾驶员作好统计,报小车班长审核,厂办主任审批,打印成规范的清单在财务科统一报销。
第十三条驾驶员补贴1、长途补贴长途补贴按每公里0.12元计算,按县级以上的城市作区间累计,标准公里数见有关单位公布的最新资料,不另计出差地点的市内短途补贴和加班补贴。
2、短途补贴以一次调车令完成接送任务为准,每次按5元计算,同一调车令多次往返仅计算一次。
使用同一车辆时,中途上、下车不另计次数。
修车、加油、洗车、美容等不另计次数。
厂长、书记相对固定驾驶员短途补贴按每月400元包干,其它厂领导相对固定驾驶员短途补贴按每月300元包干。
厂领导相对固定驾驶员在厂办临时调用时另按每次5元计算。
复烤分厂驾驶员短途补贴按每月300元包干,往返复烤分厂、库区不另计长途补贴。
离退办、安保科、技改办、驻厦办、驻榕办车辆短途补贴按每月200元包干。
上述驾驶员遇厂办临时派长途时,按每公里0.12元计算。
3、加班、加点补贴下班期间、节假日、夜间加班补贴按每人每月100元计算。
4、小车班长视同驾驶员给予每月100元加班、加点补贴和300元行车补贴。
5、外聘驾驶员补贴办法:由人劳科、多经办及车辆使用部门与驾驶员通过协商达成协议按协议执行。
6、驾驶员行车补贴统一由小车班长统计,厂办主任审定,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所有驾驶员的长途公里数及短途次数的补贴附上计算机打印的清单,经人劳科审核无误后,随同各人工资一起发放,过期不补。
7、小车班长应及时填写行车记录并保证行车记录的真实性。
厂部有关部门将根据行车记录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十四条行车安全管理办法1、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条例,严守操作规程,保持充沛的精力,不开带病车、情绪车、“英雄”车、超速车,确保行车安全。
驾驶员安全行车一年,年终一次性发给安全奖600元,如有发生交通事故,一律予以吊销。
全厂(含我厂控股的多种经营公司)一年无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小车班长年终一次性发给安全奖1200元,如有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扣发小车班长当年安全奖。
2、因超速行驶或车辆手续不全受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其费用全部由责任人自理。
如受到扣证一个月(含)以上处罚,扣证期间责任人奖金全部扣发。
有关部门应及时将扣证人的起始时间书面报企管办、人劳科。
第十五条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驾驶员因私出车(指擅自出车或非正常指定线路行驶)、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一律调离驾驶员岗位;构成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按<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其余附带按以下规定处理:(1)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按事故总损失费用的20%进行经济赔偿(事故理赔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到财务科交清,否则将从其本人其它收入扣回),吊销当月奖金、当年安全奖;(2)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按事故总损失费用的20%进行经济赔偿(事故理赔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到财务科交清,否则从其本人其它收入中扣回),取消当年安全奖,吊销当月奖金,扣发当年年终奖的50%;(3)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取消当年安全奖,并按事故总损失费用的20%进行经济赔偿(事故理赔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到财务科交清,否则从其本人其它收入中扣回),取消当年安全奖,吊销当月奖金。
2、厂内职工因私开公车,一经发现给予吊销当月奖金,予以全厂通报,如由此导致事故发生,与驾驶员一起负连带责任,按本条第“1”款处理。
3、驾驶员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按<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其余视其责任大小,按以下规定处理:第十六条因操作不当引起的车辆损坏赔偿办法1、驾驶员因私出车或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车辆损坏,其一切责任由驾驶员负责。
2、驾驶员因公出车,因违反车辆操作规程,导致车辆重大损坏,按以下办法处以一定的经济赔偿:备注:以上损失额以本次事故引起的实际维修费用支付额为准。
第十七条各公司外聘的驾驶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凡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含一般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者(含同等责任)、发现有违反厂规厂纪、违反法律法规、因私出车或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现象一律予以解聘并吊销当年安全奖和当月所有收入。
第十八条本制度经2002年元月14日厂务扩大会议及元月29日厂工会第五届委员会讨论通过,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归厂办公室,所涉及的违章违纪处罚由各职能部门凭厂办公室的《处理通知》执行。
凡以往文件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凡我厂委派至多种经营各公司的员工均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件1:<派车单>样件附件2:<小车出厂条>样件附件3:<小车出厂登记表>样件附件1:<派车单>样件龙岩卷烟厂派车单派车单号:派车日期月日以下两种情况需特殊审批(即分管厂领导审批或厂长、书记审批):(1)派车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2)与本厂有非卷烟业务往来的客人需我厂派车的(来厂检查、考察、技术合作的专家、教授、团体除外)除以上两种情况其余由小车班长安排。
附件2:龙岩卷烟厂小车出厂条本出厂条一式两联,一联由小车班存档,作行车补贴计算依据,一联交厂经警登记用。
附件3龙岩卷烟厂小车出厂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