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的定义、分类与特性
危险货物的定义及分类确定方法

3.后果因素: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 “容易造成”,是指违章操作,不采取防护措 施或防护不当会发生事故,并非危险货物“一定会 发生”事故。 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泛指对路内外的一切人 员和财产的损失,即对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人 类的伤害。 4.防护因素:需要采取一项 “特别的防护措施” 针对危险货物的特性和物流作业过程特别的而非 一般的防护措施 硬件---设备、设施(线路、仓库、车辆、工具、 防护、消防、监控等) 软件---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办法等
铁危编号 11001~11148 12001~12057 13001~13061 14001~14066 15001~15005 16001 21001~21072 22001~22069 23001~23077 31001~31318 32001~32158 41001~41074 41501~41559 42001~42052 42501~42537 43001~43057 43501~43510
危险货物的定义及分类
定义
在铁路运输中,凡具有爆炸、易燃、 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 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 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均属危险货物。
包括四个方面因素
1.特性因素: 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6个 特性(并非每一种类都同时具有以上6种特性)。 2.过程因素: 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3个过程 运输环节---取送车、编组、解体、途中运输。 装卸环节---发、到站装卸、专用线(专用铁 路)装卸。 储存保管环节---站内(货场)临时保管、专 用线储存。
第二类 气体
第 2.2 项 第 2.3 项 第 3.1 项 第 3.2 项
第三类 易燃液体
第四类 易 燃 固 体、易于 自燃的物 质、遇水 放出易燃 气体的物 质
危险货物品名表

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货物品名表是由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和维护的一个重要标准,用于确定航空运输和海洋运输中的危险货物品名。
危险货物品名表按照物品的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并为每个品名分配了一个唯一的编号,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能够正确识别和处理危险货物。
一、危险货物定义危险货物是指在运输或操作过程中可能对人体、财物或环境产生危险的物质或物品。
根据其危险特性的不同,危险货物可以分为九大类别,分别为:1.爆炸品(Explosives)2.压缩气体(Gases)3.易燃液体(Flammable Liquids)4.易燃固体(Flammable Solids)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Oxidizing Substances andOrganic Peroxides)6.毒害品(Toxic Substances)7.放射性物质(Radioactive Materials)8.腐蚀品(Corrosive Substances)9.其他危险品(Miscellaneous Dangerous Goods)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和危险程度的不同,危险货物被分为上千种不同的品名,并为每个品名分配一个唯一的编号。
二、危险货物品名表的结构危险货物品名表采用了一套结构化的编码体系,以便于对各种危险货物的分类和标识。
品名表的每个品名都由一个四位数字组成,每个数字都代表了不同的意义。
•第一位数字代表了危险品的类别。
例如,1代表爆炸品,2代表压缩气体,3代表易燃液体,依此类推。
•第二位数字代表了危险品的主要危险特性。
例如,1代表爆炸品的火灾危险性,2代表压缩气体的非火灾危险性,3代表易燃液体的易燃性,依此类推。
•第三位和第四位数字用于区分同一类别和同一主要危险特性下不同具体品名的细分。
以下是一些常见危险货物的品名及其编号:品名编号炸药 1.1.1汽车燃油 3.1.1银氰化钾 6.1.5放射性医疗仪器7.2.1盐酸8.1.1干冰9.3.2三、应用范围危险货物品名表适用于各种形式的运输,包括航空运输、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路运输是一种高效、安全的货物运输方式,然而,危险货物的运输必须严格遵守管理规则,以确保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介绍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规则,以及对该领域的监管和控制措施。
一、危险货物的定义和分类危险货物是指对人员、财产或环境具有潜在风险或可能导致危害的物质。
根据国际和国内标准,危险货物按其危险特性被划分为九类,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等。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规则是基于国际上通用的危险货物分类和标识制度,并结合我国的特点和法规进行制定和实施的。
二、运输管理规则1. 责任和承运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责任首先属于货主,其次是承运人和运营单位。
货主应准确提供危险货物的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标识和包装要求进行包装。
承运人和运营单位应确保运输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合理安排运输计划,并提供必要的防护和装卸设备。
2. 包装和标识危险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承受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振动和碰撞。
包装上需要标注危险货物的类别、名称、数量和包装单位等信息,并使用统一的国际标识。
3. 运输条件危险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温度、湿度、通风要求等。
这些条件的控制和监测由运营单位负责,以确保货物的安全和稳定性。
4. 安全设备和措施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中,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设备和措施,如火灾报警器、防护栏杆等。
运输车辆应具备防撞和防火性能,以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5. 应急管理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机制,包括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等。
相关人员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危险货物事故的能力。
三、监管和控制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管和控制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
这些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监督和指导运营单位的运输过程。
此外,铁路运输管理部门还会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合作,共同制定应对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
四、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认识和理解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的重要性,以下是一起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案例分析:2018年某地发生一起铁路危险货物泄漏火灾事故。
危险货物的分类与特性

危险货物的分类与特性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货物分类和特性了解,对于保障运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危险货物的分类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危险货物分为9大类:1.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3.易燃液体: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指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三类物品的总称。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指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两类物品的总称。
6.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指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两类物品的总称。
7.放射性物品: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
8.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
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a的固体或液体。
9.杂类:指存在危险但不能满足上述任何一类规定的物质和物品。
例如电池组、救生设备、急救箱等。
二、危险货物的特性1.爆炸品特性:爆炸品具有爆炸性强、敏感度高、威力大等特点。
危险货物的定义和特性

危险货物的定义和特性
危险货物(Dangerous Goods)是指由于其物理、化学、生物特
性等原因,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可能对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及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或物品。
这些物质或物品可能会导致火灾、
爆炸、放射性、腐蚀、毒性等危险行为或后果。
危险货物分为九类,分别为: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有毒
物品、放射性物质、腐蚀物质和其它危险物品。
危险货物的特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1.危险性高:危险货物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可能导致严
重的火灾、爆炸、放射性、腐蚀、毒性等危险行为或后果,对人身
安全、财产安全及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2.易挥发:危险货物中的易燃液体、气体等物质会因挥发和气
化而形成可燃气体和可爆炸气体,如果不加控制,可能引发火灾、
爆炸等危险事件。
3.易腐蚀:危险货物中的腐蚀性物品可能会导致金属器具、设备、建筑结构等自然腐蚀或腐蚀性损害,同时也可能导致人身安全
和环境污染。
4.易接触:危险货物可能在人的实际操作中被接触到,如易燃
物品的点燃、腐蚀物品的溅酸等,容易对人造成伤害或危害环境。
5.易爆炸:危险货物中的爆炸品、易燃物等具有一定的爆炸威
力和灼烧能力,一旦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引起爆炸或火灾,
可能导致严重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
危险货物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和不可预测性,尤其是在运输、储存、使用等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和保障安全,以防范各种可能的危险行为和后果。
危险物品基础知识,安全常识

危险物品基础知识,安全常识1.定义与分类:-危险物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对人员造成伤亡或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物品。
根据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等相关国家标准,危险物品被细分为多个类别,如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气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品等。
2.基本特性:-爆炸品:具备强烈的化学能量,受外界作用容易发生剧烈反应并迅速释放大量热量和气体。
-易燃液体和固体:闪点低,易于点燃,并能迅速燃烧。
-毒害品:接触、吸入或摄入后对人体或其他生物体产生有害影响,包括急性中毒和慢性伤害。
-腐蚀品:能够对皮肤、眼睛、呼吸道等组织造成严重损伤的化学品。
-放射性物质:释放出射线,可能导致辐射伤害及遗传效应。
3.安全操作与管理:-存储:危险物品应按照其性质在专门设计的仓库中单独存放,远离火源、热源和其他不相容的危险物品,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并定期检查储存设施的安全状况。
-运输:必须遵循相关法规,使用专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正确包装、标识和装运,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
-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穿戴个人防护装备,了解所用物品的MSDS(物料安全数据表),进行风险评估,防止泄漏、火灾和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应急处置: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一旦发生意外,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确保人员疏散及时,事故得到妥善控制和处理。
4.个人防护与教育:-工作人员需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熟悉危险物品的危害特性及其应对措施。
-在接触危险物品时,必须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设备,如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呼吸器等。
5.废弃物处理:-危险物品废弃物的处置同样需要符合严格的环保规定,不得随意丢弃,应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负责回收和处理。
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一、概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某种特性或危险性质的物质,可能对人类、动物、环境造成危害或危险。
危险货物在储存、运输及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守严格的规定和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是对危险货物的性质、特性、使用方法、储存条件等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说明,旨在确保对危险货物进行安全管理和操作。
二、危险货物分类根据国际公认的标准,危险货物可以分为九个类别,分别是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质、腐蚀品和其他危险货物。
每种类别又按照其危险性质和特性细分为不同的品名和子类别。
1. 危险货物的名称和分类:明确危险货物的名称,并根据其危险性质进行分类。
2. 危险货物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包括颜色、形态、气味、密度、熔点、沸点、溶解度等物理和化学性质。
3. 危险货物的危险性质:描述危险货物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以及应对措施。
4. 危险货物的储存条件:说明危险货物的储存要求,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
5. 危险货物的运输要求:介绍危险货物的运输方式、包装要求、标识要求等。
6. 危险货物的使用方法:指导危险货物的正确使用方法,包括配比、稀释、搅拌等操作步骤。
7. 危险货物的应急处理措施:详细描述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和方法。
8. 危险货物的废弃处理方法:说明危险货物使用完毕后的废弃处理要求。
9. 危险货物的安全措施:列出使用危险货物时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四、编写注意事项1. 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编写,并经过权威部门的审核认可。
2. 在编写时应准确、清晰、简明易懂,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复杂的语言。
3. 文中应标注出处,确保信息来源可靠且真实。
4. 定期更新和修订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及时更新数据和信息,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最新性。
五、总结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是对危险货物进行科学管理和安全使用的重要工具,它的编写和使用能够有效预防危险货物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危险货物的分类及特性

危险货物的分类及特性第一类:爆炸品(Explosives)按照爆炸品的危险程度可细分为6个小类1.1类: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或物品,如起爆药、爆破雷管、黑火药、导弹等。
1.2类: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或物品,如无引信炮弹、照明弹、枪弹、火箭发动机等。
1.3类: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两者之一,或者两者兼有但无同时爆炸危险的物质或物品,如导火索、燃烧弹药、烟幕弹药、C型烟火等。
1.4类:无重大危险的物质或物品,如演习手榴弹、安全导火索、礼花弹、烟火、爆竹、手操信号装置等。
1.5类:具有整体爆炸危险但极不敏感的物质或物品,如E型或B型引爆器、铵油、铵沥蜡炸药等。
1.6类:不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极不敏感的物质或物品。
注1:1.1→1.5→1.2→1.3→1.6→1.4注2:《水路危规》中的分类为1.1~1.5类第二类:气体1、定义:在50℃时蒸汽压力大于300kPa或在20℃和101.3kPa的标准压力下完全呈气态,经压缩或降温加压后,贮存于特殊容器中的物质。
2、分类按液化方式●永久性气体:指在常温下加压不能液化的压缩气体。
●液化气体:在常温下加压液化的气体。
●可溶气体:经加压后溶解在溶剂中的气体。
●深度冷冻的永久性气体:在低温下加压液化的气体。
按性质分类(IMDG-code)2.1类:易燃气体;2.2类:非易燃、无毒气体;2.3类:有毒气体按性质分类(《水路危规》)2.1类:易燃气体;2.2类:不燃气体;2.3类:有毒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1、闪点Fp:在试验条件下,易燃液体的蒸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遇明火发生不连续闪火现象的最低温度。
2、定义: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c.c(开杯闪点65℃o.c)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混合液体、含有溶解固体或悬浮物的溶液。
3、分类3.1类:低闪点类液体(闭杯闪点<-18℃)如汽油、乙醚、丙酮、二硫化碳、稀释剂等。
3.2类:中闪点类液体(-18℃≤闭杯闪点<23℃)如石脑油、工业酒精、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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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7月1日,中 国加入 MARPOL73/78公 约,成为该公约的缔 约国。
1983年10月2日, MARPOL73/78 公约生效。
1967
1973
1978
1983
《73/78防污公约》—— MARPOL73/78
MARPOL 73/78公约
20条公约
2个议定书
6个附则
《73/78防污公约》—— MARPOL73/78
安全危害性 污染危害性
哪些东西是危险货物? 这个东西是不是危险货物?
船载危险货物的范畴
• 《船舶载运外贸危险货物申报规定》: 危险货物包括《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第Ⅶ章和《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 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73/78防污公 约》)附则Ⅰ、附则Ⅱ、附则Ⅲ以及我国已加入 的其他国际公约与规则中规定的危险有害物质与 物品。
散装液化气体 散装固体危险货物 包装危险货物
《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 汽油、柴油、基础油、燃 料油
《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 甲苯、苯乙烯、棕榈油等 《(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 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 (IBC/BCH规则)
《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 LPG、氯乙烯等 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IGC 规则)
附则五: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
附则六: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
附则二于1987年4月6日生效,适用
于所有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的船舶.我
国1983年7月1日加入。
附则二共14条,5个附录:
附 则
附录I 有毒液体物质分类准则;
二
附录II 散装运输的有毒液体物质名
单;
附录III 其他液体物质名单;
附录IV 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船舶
公约及附则
73/78防污公约
附则I 附则II 附则III 附则IV 附则V 附则VI
生效日期
83.10.2 83.10.2 87.4.6 92.7.1 05.8.1 88.12.31 05.05.19
中国批准日期 中国生效日期
83.7.1 83.7.1 83.7.1 94.9.13 06.11.2 88.11.21 06.03.15
• 《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二、各种运输形式下的危险货 物分类
思考题:棕榈油是不是危险货物? 柴油呢?
各种运输形式下的危险货物分类
附则五: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
附则六: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
附则一于1983年10月2日生效,除有特殊规定外, 适用于所有船舶。共有9章43条。
第1章 总则
附 则 一
第2章 检验和发证 第3章 所有船舶机器处所的要求 第4章 油船货油区域的要求 第5章 防止油污事故造成污染
第6章 接收设施
第7章 对固定或浮动工作平台的特殊要求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海事监管
• 危险品物流链: 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
• 危险货物海事监管: • 1、危险品申报管理 • 2、集装箱开箱检查 • 3、船舶现场检查 • 4、违章调查与处理
国内法规及管理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附则四: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
附 • 第2条 包装
则 三
• 第3条 标志和标签
• 第4条 单证
• 第5条 限量
附则五: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
• 第7条例外
附则பைடு நூலகம்: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
• 第8条 关于操作性要求的港口国 监督
危险货物范围
SOLAS MARPOL 海环法 海安法 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
附附附
IMSBC IBC IGC INF
《73/78防污公约》—— MARPOL73/78
1978年2月17日,国 际油船安全和防污染会 议上通过了 MARPOL73/78公约。
Torrey Cannon(托雷 •卡尼翁)触礁 事故
国际海洋污染 会议通过了 MARPOL73公 约。
1978年3月16日, 超级油船“阿摩科 卡迪兹亚”轮触礁 油污事故发生。
《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 B组货物:硝酸铝、硝酸
则》(IMSBC规则)
钠等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IMDG)、《水路危险货 物运输规则》(国内危规)
甲苯、氢氯酸等。
杂货(散货包装、大型包 件)、成组件(集装箱、罐 柜)
海事部门对危险货物 管什么?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管
• 危险货物管理思路:货物定性-运输要求运输管理-应急处置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 船舶污染的防治
船载危险货物的定义
• 《海上交通安全法》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都无明确定义
船载危险货物的定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 理规定》(2003年10号令) 所称“危险货物”,系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 腐蚀、放射性、污染危害性等特性,在船舶载运 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 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 治管理规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其他法规、指南、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国内法规及管理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6 章“危 险货物运输” – 船舶、设施储存、装卸运输危险货物必须具备 安全可靠的设备和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危险货 物管理和运输的规定。 (第32条) – 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必须向主管机关办理申报 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出港口或装卸。 (第 33条)
第8章 海上过驳油类造成海洋污染
第9章 在南极载运或使用油类的特殊要求
双层边
双层底
油轮双壳、双底要求(reg.19,reg.20)
《73/78防污公约》—— MARPOL73/78
议定书I :关于涉及有害物质事故报告的制 度 附则一:防止油污规则
附则二:防止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
附则三:防止海运包装有害物质污染规 则 附则四: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
2
3
1913年底,英国政府提议 召开一次国际会议来制定国 际规则,会议有13个海运国 家的代表参加。
1914年通过了第一版SOLAS 公约
4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SOLAS 公约
事故主要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夜间航行,船舶以22节的高 速与冰山相撞
造成人员大量死亡的原因: 船上救生设备严重不足
七
则则则
章
一二三
A部分 B部分 C部分
A部分 IBC IGC IMDG A-1部分
IMSBC
OIL
IBC IMDG
OIL
IBC
IMDG
I M D
I B
O I
I G
GC L C
I M D
I B
O I
I G
GC L C
船载危险货物的种类
船载危险货物种类 执行的公约和规范
货物举例或类型
散装油类 散装液体化学品
按照货物所呈现的危险性或最主要的危险性将包装危险货物分成1~9类。
运输要求:货物适运-船舶适装-码头适靠
管理:申报审批、现场检查
• 如何对货物进行定性 – 适用的标准 – 由谁进行货物的定性(检验机构和评估机构) – 检验机构与评估机构的确定 – 结果公布,统一监管要求
引申的问题
• 海事部门与其他管理部门(如港口局)的职权划 分
•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所称“危险货物”, 是指列入国家标准GB12268《危险货物品 名表》和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国际危险货物运 输规则》,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 性等特性,在水路运输、港口装卸和储存等过程 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 护的货物。
国内法规及管理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危险货物监 管
– 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码头、泊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要求,并征 求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禁止在内河运输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 危险货物。
–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必须持有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 检验并颁发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并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和 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配载和运输。
• 内贸参照执行。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SOLAS 公约
“永不沉没的邮轮”泰坦尼克号的海难事故
1
1912年4月14日,号称“永不沉没” 的豪华客轮TITANIC由英国驶往美国 纽约的处女航中,在北大西洋撞上 冰山,船身被冰山剖开,船断为两 段沉入海底,导致一千五百多人丧 生。
TITANIC号的海难事故,暴露 了当时航海标准存在很多问题, 引起了人们对航海安全准则的 关注。
– 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将危险货物的 名称、特性、包装、装卸或者过驳的时间、地点以及进出港时间等事项, 事先报告海事管理机构和港口管理机构,经其同意后,方可进行装卸、过 驳作业或者进出港口;但是,定船、定线、定货的船舶可以定期报告。
–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在航行、装卸或者停泊时,应当按照规定显示信号; 其他船舶应当避让。
83.10.2 83.10.2 87.4.6 94.12.13 07.2.2 89.2.21 06.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