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管理和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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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运行控制程序

环境运行控制程序

环境运行控制程序一、目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预防水体、大气、噪声、土壤污染的规定,以保护施工区域的环境。

二、范围适用于蓝水新城103-105,108#楼及地下工程项目环境预防工作。

三、职责安全部负责对施工区域内所辖水体、大气、噪声、土壤进行管理。

四、内容1、施工现场大气的环境保护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地方有关法律、规定。

施工现场采取有效防尘抑尘措施,控制场地内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废弃排放。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

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1)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机棚必须封闭。

其封闭率达 100%,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

(2)水泥和其他易扬尘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入库率达100%,使用过程中采用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现场渣土、砂、石应成方堆放,并进行苫盖; 土建主体施工、建筑物外侧应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

(3)施工现场道路硬化率达 100%。

裸露地面采取抑尘措施,派专人负责洒水降尘。

大面积的裸露地面、坡面、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用覆盖或固化的抑尘措施。

(4)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5)清洁模板和绑扎好的钢筋内的锯末、灰尘、垃圾时要使用吸尘器,不得使用吹风机,清除后将垃圾应装袋送入垃圾场分类处理。

(6)在采用机械剔凿作业时,必须有防粉尘飞扬的控制措施,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或水淋等降尘措施。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防护用品;高层建筑、桥梁的垃圾清运应使用袋装或容器吊运,严禁向下抛撒。

(7)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8)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酒水,减少扬尘污染。

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循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

大气生态污染工作制度

大气生态污染工作制度

标题:大气生态污染工作制度范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气生态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成为当前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了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本文从组织机构、宣传引导、污染源治理、协同控制、监管巡查等方面提出了大气生态污染工作制度的具体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1.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成员,负责制定和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

2.设立专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环保意识1.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知识,提高公众对大气污染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开展“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等环保主题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来。

三、污染源治理,改善空气质量1.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2.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对建筑工地、道路等进行全面整治,落实防尘降尘措施。

3.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和替代工作,加大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力度。

四、协同控制,推进区域联控1.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2.建立健全区域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监管体系,落实冬春季PM2.5污染和夏秋季臭氧污染差异性管控措施。

五、监管巡查,确保措施落实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环保法制观念。

2.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巡查力度,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3.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总之,大气生态污染工作制度是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保障。

只有通过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宣传引导、治理污染源、协同控制和强化监管巡查等措施,才能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7.4.2各责任部门参照《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分析原因,制定对策,以防止其再度发生。
7.4.3应急措施:当发生紧急停电、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故障、以及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超过现有处理能力等紧急事故时,各责任部门按《应急预案控制程序》处理。
8.0Record记录

9.0Appendix附件
9.1大气污染监测报告
7.2排放气体测定
7.2.1生产部负责生产车间产生废气的在线监测,所排放废气的检测记录保存在电脑里供环保局查询。
7.2.2安环部负责联系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厂区气体排放年度测定,每年至少一次。
7.2.3车辆尾气定期进行年审。
7.2.4安环部根据测定结果,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将判定结果报告给分管领导。
3.2《应急预案控制程序》OH&SP-SCZM-04
3.3《纠正与预防程序》QAP-SCZM-28
4.0Definition定义

5.0Responsibility and authority职责权限
5.1安环部
5.1.1负责本程序文件的编制和修订;
5.1.2负责联系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测定。
8.0Procedure程序
9.0Record记录
10.0Appendix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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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Purpose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废气排放进行控制,预防和减轻大气污染,保护环境。
2.0Scope范围
适用于公司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
3.0Reference参考文件
3.1《绩效监控与测量控制程序》EMP-SCZM-11
5.2设备部

环境污染控制程序

环境污染控制程序

环境污染控制程序1、目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预防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噪音污染的规定,预防及控制环境污染以保护公司及所在区域的环境。

2、范围适用于公司的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废气排放、噪音污染预防及控制管理工作。

3、职责3.1水电工程组负责对厂区内所辖水体、大气、噪音进行管理,以及配套的设备进行维护。

3.2行政人事部负责委托环境保护专业机构进行监测。

4、工作程序4.1废水的管理:4.1.1本厂的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及工业废水,厂区污水排放口由保全课明确标识。

4.1.2水体污染的控制a.工厂应当采用原材料的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并加强管理,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

b.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有剧毒废液,如公司的消毒水等;c.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d.禁止将含有汞、镉、铬、砷、铅、氰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直接埋入地下;存放可溶性的剧毒废渣的场所,必须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e.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它废弃物;f.禁止向江河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g.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防止热污染;h.工业废水必须申报,获得排放许可证,有总务课与环保部门日常联系。

I行政人事部每年负责委托具备资格的环境检测机构对排水成份进行测定,并获得监测报告。

品管部将测定的结果与相关法律法规对照,判定结果报告给环境管理者代表,具体按《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执行。

4.1.3公司编写了《作业指导书》,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在工作中应确保能严格按照规程文件操作污水处理系统,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并达标排放。

4.1.4加工厂负责生产及生活废水处理系统的维护与保养工作,应严格按照《设备设施使用规程》的规定执行并保留记录。

4.1.5应急及响应措施:水体污染有关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污水超标排放时应急措施参照《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执行。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6.12.03•【字号】•【施行日期】1996.12.03•【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996年12月3日审议通过了《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现予公布实施。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6年12月3日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996年12月3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治理资金,并组织实施;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发展无污染或污染小的产业;开展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发展环境保护产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要依法履行大气环境保护的职责,组织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植树造林、城市绿化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公安、交通、铁道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机动车船污染大气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对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总量控制目标和指标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总量控制目标和指标,提出各排污单位的排污种类、数量、削减时限,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下达。

环境保护法-第1章

环境保护法-第1章

第1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款总则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加强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研究,采取治大气污染的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三条国家采取措施,有计划地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各地方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使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渔业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机动车船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排放标准;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68制定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地方排放标准。

地方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凡是向已有地方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第八条国家采取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在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方面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大气污染及危害防治管理程序(三篇)

大气污染及危害防治管理程序(三篇)

大气污染及危害防治管理程序前言:大气污染及其危害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管理程序,以减少大气污染的程度,并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本文将对大气污染及其危害防治的管理程序进行详细介绍。

一、大气污染及危害防治的背景大气污染是指在空气中存在有害物质的现象,其中包括了各种各样的气体、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

这些污染物来自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能源消耗和农业活动等多个方面。

大气污染不仅对环境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还对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导致了各种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生。

为了解决大气污染带来的问题,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管理程序。

这些程序主要包括大气质量监测、污染物排放控制和治理措施的实施等方面,以减少大气污染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二、大气质量监测大气质量监测是指对空气中的污染物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监测,以了解大气污染的程度和分布情况。

大气质量监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监测站点的设置为了全面了解大气污染的情况,监测站点通常会在城市、工业区和交通节点等地进行设置。

监测站点的设置需要考虑到地理位置、人口密度和污染源的分布等因素,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监测参数的选择大气质量监测需要监测各种不同的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

监测参数的选择需要根据当地的环境状况和污染源的特点进行,以保证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3.监测方法的应用大气质量监测需要使用合适的监测方法和设备,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常用的监测方法包括化学分析、物理分析和光谱分析等。

监测设备的选择需要根据监测参数的性质和测量要求进行,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三、污染物排放控制污染物排放控制是指对各种污染源的排放进行控制,以减少大气污染的程度和影响。

污染物排放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排放标准的制定为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各国通常会制定一系列的排放标准,要求各大气污染源在生产和运行过程中达到一定的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防治方案(5篇)

大气污染防治方案(5篇)

大气污染防治方案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我乡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扬尘、燃煤、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污染等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力推进”的原则以治理秸秆焚烧、煤烟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为重点,进一步严格执法巡查,对大气环境进行全方位综合治理,实现我乡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

二、重点工作1、裸露物料场(堆)。

煤场、灰场、料场露天堆存和装卸扬尘。

2、物料和渣土运输、道路保洁扬尘污染。

3、工业企业大气污染。

4、餐饮炉灶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

5、秸秆、垃圾焚烧污染。

三、____机构组长:史振永政府乡长副组长:刘静乡人大主席马长--____副乡长成员:冯健乡国土所长田德祥乡安监所长于福增乡派出所长崔继军电管所负责人各村包村干部、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所,主任由田德祥同志兼任,成员由王东辉、史宝杰同志组成。

四、相关职责乡政府对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对辖区内的道路保洁、物料和渣土运输扬尘污染、燃煤污染____实施管理;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辖区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抓好因秸秆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并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

1、严厉整治矿山扬尘。

由乡安委会牵头申请上级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非法选矿厂进行停产拆除,拆除后由安监所、国土所、派出所监督防止其复发。

并从源头制止,加强矿山巡查管理,发现非法开采盗采(挖山皮土、挖矿石、打石板)要依法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

此项工作由乡安委会牵头,安监所、国土所、派出所、电管所配合。

2、污染小企业治理。

建立健全____制度,公开____电话,并加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发现一例拆除一例,坚决不让其在我乡有生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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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管理和控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对生产和生活排放废气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所排放的废气达到法律、法规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减轻或消除大气环境污染,并确保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对公司生产和生活排放废气的处理、监测、排放等活动作出了明文规定。

3 职责
3.1安全环境保卫部负责废气处理中心的正常运作。

3.2安全环境保卫部负责各废气排放口的日常监测。

4 定义
4.1总悬浮颗粒物(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 的颗粒物。

4.2可吸入颗粒物(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 的颗粒物
4.3氮氧化物(以NO2计):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

4.4铅(Pb):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4.5年平均:指任何一年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4.6月平均:指任何一月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4.7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

4.8一小时平均:指任何一小时的平均浓度。

4.9:环境空气:指人群、植物、动物和建筑物所暴露的室外空气。

5 运作流程
5.1废气管理和控制范围包括:
a)生活废气:包括食堂油烟气、锅炉燃煤气等;
b)生产废气:包括工艺废气、物料挥发气、锅炉燃煤气等;
c)汽车尾气;
5.2生活废气管理和控制
5.2.1食堂炉具应加装吸油烟机,严禁油烟直接排放大气中。

5.2.2食堂锅炉燃煤、油气应用水膜除尘技术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大气。

5.2.3食堂燃煤、油应严格控制含硫量(符合《原材料检验规程》),减少SO2气体的排放。

5.3生产废气管理和控制。

5.3.对于生产车间,视排放气成分,安全环境保卫部进行相应的处理。

5.3.2生产用燃煤、油气应用水膜除尘技术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大气。

5.4汽车尾气管理和控制
5.4.1公司所有在用汽车、卡车、运输服务商在用汽车、卡车应确保年审合格。

5.4.2确保汽车、卡车所有在用尾气装置保持完好。

5.5废气管理和控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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