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线路检修规程
铁路工务维修规则

工务维修规则2010-07-1208:49:2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部令发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保证安全生产是工务部门的基本职责。
各级工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掌握安全生产规律,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1.0.3条凡发生与工务有关的事故,工务部门应缜密调查,科学分析,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1.0.4条凡在营业线路上进行与工务设备相关的工程施工和作业,均应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制定,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行车安全第一节施工施工组织与管理第2.1.1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施工作业必须纳入月度施工计划,并在车站办理封锁或慢行手续。
施工作业主要包括:(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或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影响限界、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及爆破作业。
(4)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
维修作业是指作业前后不改变行车速度的营业线施工。
维修作业应纳入维修天窗计划,并在车站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2.1.2条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I级施工: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主要干线换(移)梁、更换正线道岔、上跨(对运输影响较大的下穿)铁路结构物等施工。
Ⅱ级施工:(1)主要干线封锁线路3h以上,影响信联闭4h以上的施工;(2)其他干线封锁线路4h以上、影响信联闭6h以上的施工。
Ⅲ级施工:除I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线路、道岔综合维修规定

修规第一章:线路、道岔综合维修基本内容:一.根据线路、道岔状态起道、拨道和改道,全面捣固。
混凝土枕地段,捣固前撤除所有调高垫板;混凝土宽枕地段,垫碴与垫板相结合。
二.调整线路、道岔各部尺寸,拨正曲线。
三.清筛枕盒不洁道床和边坡,整理道床翻浆冒泥,补充道碴,整理道床。
四.更换、方正和修理轨枕。
五.调整轨缝,整修、更换和补充轨道加强设备,整治线路爬行,锁定线路、道岔。
六.矫直、焊补、打磨钢轨,综合整治接头病害。
七.有计划地采用打磨列车对钢轨、道岔进行预防性或修理性打磨。
八.整修、更换和补充联结零件,并有计划地涂油。
九.整修路肩,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草和路肩大草。
十.修理、补充和刷新线路标志,整修道口及其排水设备,收集旧料。
十一.其他病害的预防和整治。
第二章.道岔检查和修理基本要求与标准。
1.尖轨、可动心轨有下列伤损或病害,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一.尖轨尖端与基本或可动心轨尖端与翼轨不靠贴大于1mm。
二.尖轨、可动心轨轨侧弯造成规矩不符合规定。
三.尖轨、可动心轨顶面宽50mm及以下断面处,尖轨顶面低于基本轨顶面、可动心轨顶面低于翼轨顶面2mm及以上。
四.尖轨、可动心轨顶面宽50mm及以上断面处,尖轨顶面高于基本轨顶面、可动心轨顶面高于翼轨顶面2mm及以上。
五.尖轨、可动心轨工作面伤损,继续发展,轮缘有爬上尖轨、可动心轨的可能。
六.内锁闭道岔两尖轨相互脱离时,分动外锁闭道岔两尖轨与连接装置相互分离或外锁闭装置失效时。
七.其他伤损达到钢轨轻伤标准时。
2.基本轨有下列伤损或病害,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一.曲股基本轨的弯折点位置或弯折尺寸不符合要求,造成轨距不符合规定。
二.基本轨垂直磨耗,50kg/m及以下钢轨,在正线上超过6mm,到发线上超过8mm,其他线上超过10mm;60kg/m及以上钢轨,在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正线上超过6mm,其他正线上超过8mm,到发线上超过10mm,其他站线上超过8mm,到发线上超过10mm,其他站线上超过11mm(33kg/m及其以上钢轨由铁路局规定)。
线路工(铺轨、整修)安全操作规程

线路工(铺轨、整修)安全操作规程一、总则1.为保障线路工(铺轨、整修)的安全施工,规范操作行为,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2.本规程适用于线路工(铺轨、整修)的安全操作,包括铺轨、更换枕木、更换道钉等工作。
3.线路工(铺轨、整修)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本规程。
4.线路工(铺轨、整修)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施工,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二、操作前准备1.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了解施工区域的情况,并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2.检查工具、设备、机械的完好情况,确保能正常使用。
3.检查个人防护用具的完好情况,并正确佩戴。
4.了解现场的环境情况,包括气候、地形、道路状况等,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三、施工操作1.施工前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围栏,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2.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忽略步骤。
3.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工作,确保操作的正确性。
4.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随意穿越或阻碍车辆通行。
5.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材料和工具应妥善放置,防止造成安全事故。
6.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持沟通畅通,随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
四、安全措施1.施工现场必须将各种危险源清除干净,确保工作环境没有障碍物。
2.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鞋和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具。
3.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且必须由合格人员操作。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救援设备,以备发生突发事件时使用。
5.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
六、施工后处理1.施工结束后必须对工地进行清理,包括清理垃圾、材料和设备等。
2.检查施工地点是否有遗漏的工具和材料,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3.向相关部门报告施工情况,填写施工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4.及时将施工现场恢复至原状,确保施工区域的正常使用。
七、应急处理1.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停工,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铁路工务维修规则

工务维修规则2010-07-12 08:49:2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部令发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贝U第1.0.1条为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保证安全生产是工务部门的基本职责。
各级工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掌握安全生产规律,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1.0.3条凡发生与工务有关的事故,工务部门应缜密调查,科学分析,找岀原因,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1.0.4条凡在营业线路上进行与工务设备相关的工程施工和作业,均应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制定,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行车安全第一节施工施工组织与管理第2.1.1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施工作业必须纳入月度施工计划,并在车站办理封锁或慢行手续。
施工作业主要包括:(1) 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 跨越或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影响限界、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及爆破作业。
(4) 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
维修作业是指作业前后不改变行车速度的营业线施工。
维修作业应纳入维修天窗计划,并在车站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2.1.2条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I级施工: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主要干线换(移)梁、更换正线道岔、上跨(对运输影响较大的下穿)铁路结构物等施工。
U级施工:(1)主要干线封锁线路3h以上,影响信联闭4 h以上的施工;⑵其他干线封锁线路4 h以上、影响信联闭6h以上的施工。
山级施工:除I级、H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铁路工务维修规则

工务维修规则2010-07-12 08:49:23|中华人民国铁道部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部令发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保证安全生产是工务部门的基本职责。
各级工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掌握安全生产规律,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落实防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1.0.3条凡发生与工务有关的事故,工务部门应缜密调查,科学分析,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1.0.4条凡在营业线路上进行与工务设备相关的工程施工和作业,均应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制定,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行车安全第一节施工施工组织与管理第2.1.1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施工作业必须纳入月度施工计划,并在车站办理封锁或慢行手续。
施工作业主要包括:(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或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进行影响限界、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及爆破作业。
(4)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
维修作业是指作业前后不改变行车速度的营业线施工。
维修作业应纳入维修天窗计划,并在车站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2.1.2条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I级施工: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主要干线换(移)梁、更换正线道岔、上跨(对运输影响较大的下穿)铁路结构物等施工。
Ⅱ级施工:(1)主要干线封锁线路3h以上,影响信联闭4 h以上的施工;(2)其他干线封锁线路4 h以上、影响信联闭6h以上的施工。
Ⅲ级施工:除I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线路检修操作规程

线路检修操作规程线路检修操作规程1、检修前准备1.1 检修工具的准备:确保所有需要使用的检修工具都准备齐全,包括扳手、螺丝刀、电钳等工具,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1.2 个人防护用品的准备:检修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的安全。
1.3 工作票的填写: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明确任务目标、工作内容、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并获得相关负责人的签字批准。
1.4 线路状态的确认:在检修前,需要先确认线路的状态,包括是否通电、是否带载等情况,以规避意外事故发生。
2、检修操作步骤2.1 断电操作:在检修线路前,必须先确认线路已经断电,避免触电危险。
在断电操作前,需要先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获得其批准。
2.2 路线确认:检修人员需要对线路进行视觉确认,确定线路的走向和连接方式,以避免出现线路连接错误等问题。
2.3 线路测量:使用万用表等工具对线路进行测量,确保线路的电压和电流等参数符合要求,若发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4 检修设备: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相应的工具对设备进行检修,包括清洁、更换零部件等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5 线路连接:在检修设备后,需将线路进行连接,保证线路可以正常通电。
在线路连接前,需要再次确认线路的状态,并进行必要的防护操作,以确保安全。
2.6 试运行:在线路连接完成后,需进行试运行,观察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是否出现异常情况。
若出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停机检修,并汇报相关负责人。
2.7 工作记录:在检修过程中,需详细记录每一步的操作过程,包括断电操作、线路确认、设备检修等,并记录设备的工作情况和参数。
工作记录可用于事后的分析和总结。
3、检修后处理3.1 清理工作现场:在检修结束后,需将工作现场进行清理,将废弃物和不再使用的工具等进行妥善处理,并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
3.2 维护工具设备:对使用过的工具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以便下次检修使用。
地铁运营公司工务线路设备检查维修标准

地铁运营公司工务线路设备检查维修标准1.1 线路静态检查1.1.1 线路公司经理(或主管副经理)每年应有计划地检查线路、道岔、接触轨和其他线路设备,并着重检查重点地段和薄弱处所。
1.1.2 项目部对管内线路、道岔和接触轨每半年应检查一次。
项目部下设单位对管内线路、道岔和接触轨每季度应检查一次;检查时对轨距、水平、三角坑应全面检查、记录;对轨向、高低及设备其他状态,应全面查看,重点记录,对伤损钢轨、夹板和焊缝应同时检查。
对线路严重病害地段和薄弱处所,应经常检查。
对无缝线路长轨条位移情况,每月观测1次,并填写记录。
发现观测桩处累计位移量大于10mm时(不含长轨条两端观测桩),应及时上报线路公司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1.1.3 项目部对管内曲线正矢,每季至少应结合线路检查全面检查1次,并填写记录。
同时对线路高低和直线轨向,用弦线重点检查,重点记录。
对普通线路爬行情况,每季至少应检查1次,爬行量大于20mm时,应安排计划整正。
1.1.4 项目部对管内线路、道岔、接触轨和无缝线路长轨条位移,每季至少应全面检查1次,并作好记录,对线路严重病害地段和薄弱处所应加强检查。
1.2 线路动态检查1.2.1 轨道检查车轨道检查车的检查,是线路动态检查的主要手段。
通过检查了解和掌握线路的动态质量,用以指导线路养护维修工作。
1.2.1.1 轨检车检查评定标准。
1.2.1.2 检查评定项目:轨距、水平、高低、轨向、三角坑、车体垂向振动加速度、车体横向振动加速度、接触轨轨距和接触轨水平九项。
1.2.1.3 各项偏差等级划分及扣分标准:偏差等级一般分为三级。
Ⅰ级为验收标准,每处扣1分;Ⅱ级为综合维修标准,每处扣5分;Ⅲ级为紧急补修标准,每处扣100分。
1.2.1.4 轨道检查车检查线路设备偏差管理值见表1.2.2-1,判定标准见表1.2.2-2。
线路设备偏差管理值表1.2.2-1判定标准表1.2.2-21.2.1.5 检测周期检测周期根据运量和线路状态确定。
线路检修操作规程有哪些

线路检修操作规程有哪些线路检修操作规程是电力运维人员在进行线路检修时需要遵守的一系列操作准则和安全要求。
以下是一份简要的线路检修操作规程,供参考。
一、前期准备工作1. 安全准备:确保安全防护装备完备,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2. 工具和设备准备:准备好所需的检修工具和设备,并检查其状态是否正常。
3. 工作票准备:申请和编制工作票,明确工作范围和检修程序。
二、检修操作步骤1. 停电措施:根据工作票要求,确保线路停电,并进行必要的通知和警示措施。
2. 线路检查:对停电后的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维修操作:根据检查结果,针对具体故障进行维修操作,如更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
4. 测试调试:维修完毕后,进行必要的测试和调试,确保线路恢复正常。
5. 清理整理:将检修过程中使用的工具和设备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工作现场整洁。
三、安全措施要求1. 防触电:在操作过程中,严禁触摸带电部位,并确保使用绝缘工具和个人防护装备。
2. 防误操作:严禁将不符合规定或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并确保操作人员熟悉线路结构和接线情况。
3. 防火安全:在操作现场严禁吸烟,禁止使用易燃物品,并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基本的消防知识和应急措施。
4. 防跌落:操作人员在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定期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
5. 防误导:严禁将线路检修过程中的信号传输错误,以免产生误导性的信息。
四、应急处理1. 施救措施:对于发生意外事故的人员,要立即进行施救,并及时报警寻求医疗救助。
2. 事故报告:对于发生意外事故的,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操作记录和总结1. 操作记录:对线路检修过程中的每个步骤和操作进行记录,包括时间、人员和操作内容等。
2. 保养维护:及时对检修过的线路设备和部件进行保养维护,确保线路的长期稳定运行。
3. 总结经验:根据线路检修过程中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总结和反思,提出改进意见,并分享给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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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务线路检修规程沈阳浑南现代有轨电车运营有限公司Shenyang Hunnan Modern Tramway Operation CO., Ltd.编制刘学部门设施维修部日期2015.9.22签字审核部门日期签字批准部门日期签字版本2015.A 文件编号Q/SYT-J.Ⅲ-GWS.003-2015A_ 受控状态受控文件修订次数 1发布日期实施日期修改记录修订次数版本日期修改人修订内容简述目录1 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引用 (1)4 内容 (1)4.1总则 (1)4.2 线路维修工作组织 (2)4.3 线路设备标准和维修要求 (5)4.4 线路维修主要作业 (20)4.5 线路维修标准 (27)4.6 线路设备维修保养周期 (30)4.7 线路设备大修 (37)4.8 线路质量评定 (47)4.9 线路设备检查 (48)4.10 巡道工作 (49)附录A (51)附录B (54)附录C (56)工务检修规程1 目的为规范沈阳浑南有轨电车线路维修工作,提高维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沈阳浑南有轨电车线路维修管理要求、方法等。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沈阳浑南现代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维修部工务室轨道专业工作范围内的1435mm标准轨距和行车速度为70km/h以下的线路维修管理工作。
3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线路维修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线路设备大修规则》《运营事故/事件处理规则》4 内容4.1总则4.1.1线路维修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完好,保证列车按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运行,在经济上尽可能节约人力、物力、财力成本,最大限度地延长大中修周期,延长线路设备使用寿命。
4.1.2 线路维修工作,应根据线路设备技术状态变化规律,以“状态修”原理为依据,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
4.1.3 在线路维修工作中,应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各种变化的不同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的技术效果和经济效益。
4.1.4 线路维修工作,应实行科学管理,开展标准化作业,提高机械化程度,改善检测手段,建立和健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
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提高机械化作业程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改革作业方法和劳动组织,不断地提高线路维修工作水平。
4.1.5 线路维修工作,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未做规定者,工务室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分公司备案。
采用新型线路设备,在设计文件中应有设备标准和维修要求,并经分公司批准。
4.2 线路维修工作组织4.2.1维修管理组织4.2.1.1线路维修管理组织采用“养”“修”合一形式。
4.2.1.2 工务室探伤工班主要负责线路的钢轨探伤检查工作,轨道巡检工班主要负责线路经常保养、临时维修工作,轨道维修工班主要负责线路设备综合维修及养路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2.2 维修工作内容4.2.2.1线路维修分为综合维修、经常保养、临时补修:综合维修指根据线路设备变化规律和特点,以全面改善轨道弹性,调整轨道几何尺寸和更换、整修失效零部件为重点,按周期、有计划地对线路设备进行综合性维修,以恢复线路设备完好技术状态。
经常保养指根据线路设备变化情况,对全线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经常性养护,以保持线路设备质量经常处于均衡状态。
临时补修指及时对线路设备几何尺寸超过保养容许偏差管理值及其他不良处所进行的临时性补修,以保证行车安全和平稳。
4.2.2.2 线路综合维修周期的年数,应结合线路大中修周期,根据线路条件、运输条件、自然条件等具体情况适当规定,现初定如下:正线线路、车辆段线路(试车线除外)、车辆段道岔(试车线除外)为两年,正线折返线道岔、试车线线路与道岔、车辆段出入段线、出入检修库的频繁使用的道岔为一年。
工务室应结合线路大中修计划和线路设备实际状态,因地制宜地安排综合维修。
线路质量较差地段适当缩短周期,薄弱地段可一年进行一次。
当年线路大中修地段可不安排综合维修,但应加强经常保养。
4.2.2.3线路、道岔综合维修基本内容:a. 按照线路大中修计划安排线路综合维修计划,有计划地制定线路设备维修周期,分阶段、分区段整修线路,线路状态适当起道;混凝土枕地段,撤除调高垫板,全面捣固或重点捣固;b. 改道、拨道、调整线路、道岔各部尺寸,全面拨正曲线;c. 清筛枕盒不洁道床和边坡土垄,处理道床翻浆冒泥,补充道碴和整理道床,更换、方正和修理轨枕;d.调整轨缝,整修、更换和补充加强设备,整治线路爬行,锁定线路、道岔;e. 矫直钢轨硬弯,焊补、打磨钢轨,综合整治接头病害;f. 整修、更换和补充联结零件,并有计划地涂油;g. 整修路肩,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草和路肩大草;h. 整修道口及其排水设备,修理、补充和刷新标志,收集旧料;i. 其他预防和整治病害工作。
4.2.2.4 线路、道岔经常保养基本内容:a. 根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经常保养容许偏差管理值的状态,成段地整修线路;b. 处理道床翻浆冒泥,均匀道碴和整理道床;c. 更换和修理轨枕;d. 调整轨缝,锁定线路;e. 更换伤损钢轨,焊补、打磨钢轨和整治接头病害;f. 有计划地成段整修扣件,进行扣件和接头螺栓涂油;g. 进行无缝线路应力放散和断缝原位焊复或插入短轨焊复;h. 整修道口,疏通排水设备;i. 季节性工作、周期短于综合维修的单项工作和其他工作。
4.2.2.5 线路、道岔临时补修的主要内容:a. 整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的处所;b. 更换重伤钢轨和达到更换标准的伤损夹板,更换折断的接头螺栓和护轨螺栓;c. 调整严重不良轨缝;d. 进行无缝线路地段钢轨折断、重伤钢轨和重伤焊缝的处理;e. 疏通严重淤塞的排水设备,处理严重冲刷的路肩和道床;f. 整修严重不良的道口设备;g. 垫入或撤出损坏垫板;h. 其他需要临时补修的工作。
4.2.3 维修工作计划4.2.3.1 工务室根据线路的状态,编制年度综合维修、大中修、年度月度维修工作计划,根据《线路检修规程》编制每日巡检计划,并根据巡检结果制定下阶段维修计划。
4.2.3.2 线路设备状态和线路保养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a. 线路设备状态评定合格率95%;b. 线路保养质量评定合格率90%;c. 道岔保养质量评定合格率90%。
d. 线路工班根据工务室下达的年度综合维修、大中修工作计划和各项技术指标,编制工班的年度分月维修计划、材料计划、设备使用计划。
4.2.4 线路设备维修周期表1 线路设备维修周期区段设备名称维修周期正线线路整体道床12个月道岔整体道床6个月区段设备名称维修周期车场线及专用线道岔运营线道岔6个月非运营线道岔12个月线路直线(碎石道床)12个月车场线及专用线线路曲线(碎石道床)6个月专用线(碎石道床)12个月其他线路标志12个月道口(沥青混凝土)12个月其他车挡(液压缓冲滑动、固定式等)12个月轨道附属设备(轨距拉杆)12个月4.3 线路设备标准和维修要求4.3.1 路基4.3.1.1 路基及其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应符合基本技术要求的规定,并经常保持稳固和完好状态。
4.3.1.2 路肩宽度一般应不小于0.6m,困难地段不得小于0.4m。
4.3.1.3 在路基内埋设电缆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a.电缆不得埋设在路堤或路堑边坡及路肩上(过渡短经路除外)、侧沟和道床下,并不得损坏原有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b. 电缆沿路堑埋设时,应在堑顶天沟边2m以外,如无天沟,应在堑顶边5m以外。
沿路堤埋设时,应在路堤坡脚1m以外。
沿路堤埋没时,应在路堤坡脚1m 以外。
横穿线路时,应用钢管或者混凝土管防护,埋入的管顶距路基面不得小于0.4m;c. 埋设电缆前,所有涉及路基的施工单位必须与工务室联系,明确安全措施和责任,并与安全技术管理中心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后方可施工;d. 电缆埋设后,必须及时将电缆沟填满、夯实、整平,恢复路基完好状态,并设置明显标志。
4.3.2 碎石道床4.3.2.1 地面线路道床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道床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线路类别顶面宽度(m)曲线外侧道床加宽碴肩堆高(m)边坡坡度半径(m)加宽(m)试车线 3.3 ≤4000.10 0.15 1:1.75基地线 2.9 ———1:1.54.3.2.2 道床顶面(以轨底处为准)应低于轨枕顶面20~30mm。
新Ⅱ型混凝土枕道床中部可不掏空,但应保持疏松。
4.3.2.3 各种道碴必须有“碎石道碴产品合格证”,作为竣工验收和评定道床质量的依据。
碎石道碴粒径级配如表3的规定。
碎石线路必须采用一级道碴。
表3 道碴粒径级配方孔筛孔边长(mm)16 25 35.5 45 56 63 过筛质量百分率(%)0--5 5--15 25--40 55--75 92--97 97--1004.3.2.4 碎石道床应经常保持饱满、均匀和整齐,并应根据道床不洁程度,有计划地进行清筛,尽可能保持道床弹性和排水良好。
4.3.3 整体道床4.3.3.1 整体道床有支撑块式及整体浇筑式两种。
养护维修作业的关键是保持线路的平顺性和排水作用良好。
4.3.3.2 整体道床维修作业时,应包含以下内容:a. 用调高垫板调整线路的高低和水平;b. 用调整扣件的方式调整轨向和轨距;c. 紧固松动的扣件并涂油;d. 修补破损的支撑挡肩,更换或固结失效、松动的支撑块;e. 更换和整正轨下垫层;f. 清理道床表面污物;4.3.3.3 整体道床的养护,除经常保持轨道几何状态在容许限度内以外,还应注意防止扣件的锈蚀,保持扣件的作用良好,并应定期清理排水设施。
4.3.4 轨枕4.3.4.1 轨枕每千米配置根数见表4表4 轨枕每千米配置根数线别轨枕根数(根备注正线短轨枕1600 有挡肩场段新Ⅱ型枕1440 短轨枕14404.3.4.2 轨枕间距:无缝线路应均匀布置见表5,普通线路见表6表5 轨枕间距尺寸轨枕配置根数(根/km)轨枕间距离(mm)1600 625表6 轨枕间距尺寸轨枕钢轨长度(m)每千米配置根数每节钢轨配置根数混凝土(mm)c b a50kg/m 12.51440 18 500 604 7201680 21 540 584 6001760 22 540 569 570 25.01440 36 500 622 7051680 42 540 573 5981760 44 540 549 570相错式接头、非标准长度钢轨的轨枕配置根数和间距尺寸,比照表4的规定,通过计算采用接近值,但a值不得比标准大200mm。
4.3.4.3 轨枕的位置应用白铅油标记,直线地段标记在顺计算里程方向左股内侧的轨腰上,曲线地段标记在外股钢轨内侧的轨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