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科医疗十三项核心管理制度(汇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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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汇总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汇总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汇总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儿童保健科门诊工作制度一、熟练掌握儿童保健科门诊的各项服务内容,如:生长发育的咨询以及发育儿科学涉及的各个领域的内容,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

二、服务态度要热忱,详细询问病史,做好保健手册建档及登记工作。

三、认真完成生长发育、营养评估指导,早期发展水平评估及神经系统测评等检查的指导解释工作。

四、耐心与家长沟通,对高危儿、生长发育缓慢儿以及有发育及行为问题的学龄前儿童及时转到儿童保健科专家门诊。

五、按时上下班,搞好室内环境卫生。

六、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一、有专人负责居住在辖区内新生儿的访视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情况、出院时间,及时访视。

二、新生儿访视用品齐全,功能完好,符合卫生消毒要求。

三、访视内容完整,认真做好新生儿体检,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四、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诊。

五、对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增加访视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

六、访视后,规范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一、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二、健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三、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每二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为居民举办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向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五、利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孕妇学校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六、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儿童保健科室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科室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科室工作制度一、总则儿童保健科室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对0-14岁儿童进行健康检查、疾病预防和治疗、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评估等工作。

为确保儿童保健科室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岗位职责1. 科长岗位职责:(1)负责儿童保健科室的整体工作,组织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业务培训。

(2)负责儿童保健科室的行政管理,确保科室正常运转。

(3)负责组织儿童保健业务的开展,提高科室业务水平。

(4)负责儿童保健科室的费用控制,确保合理使用医疗资源。

2. 医生岗位职责:(1)负责对儿童进行健康检查、疾病预防和治疗、生长发育监测等工作。

(2)负责对特殊儿童进行诊断、治疗和康复指导。

(3)负责对儿童疾病进行分析、评估和报告,与家长沟通,提出治疗方案。

(4)负责参与儿童保健门诊、住院部、急诊科等相关科室的协作工作。

3. 护士岗位职责:(1)负责儿童保健科室的护理工作,确保患儿安全。

(2)负责对患儿进行护理评估,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

(3)负责执行医嘱,配合医生进行各项诊疗操作。

(4)负责患儿家属的沟通和健康教育。

4. 技师岗位职责:(1)负责儿童保健科室的各项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2)负责对检查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负责参与检查项目的研发和改进,提高检查技术水平。

(4)负责对患儿进行检查前的解释和指导,减轻患儿及家长的焦虑。

三、工作流程1. 挂号就诊:患儿家长在挂号窗口办理挂号手续,根据挂号类别进入相应科室。

2. 初步诊断:医生对患儿进行问诊、查体,初步判断疾病类型。

3. 检查与治疗:根据初步诊断,医生开具检查单,患儿到相关检查科室进行检查。

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进行诊断并制定治疗方案。

4. 药物治疗:医生开具处方,患儿家长到药房领取药物。

5. 康复治疗:根据患儿需要,医生开具康复治疗方案,患儿到康复科室进行治疗。

6. 健康教育:医生对患儿家长进行健康教育,指导家长正确喂养、护理和培养患儿。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汇总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汇总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汇总作为一个儿童保健行业的从业者,需要了解和掌握儿童保健工作的相关制度,以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

以下是儿童保健工作的制度汇总:一、儿童保健基本制度(一)《儿童保健法》儿童保健工作最为基本的法律法规就是《儿童保健法》,该法规明确规定了儿童保健的基本要求、保健服务的内容和范围、保健机构的基本职能和组织等方面的内容,为儿童保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指导。

(二)《儿童保健技术操作规范》《儿童保健技术操作规范》是针对儿童保健工作的技术操作程序的规范性文件。

该规范明确了儿童保健工作的技术操作要求和标准,如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视力等相关项目的具体操作流程。

(三)《儿童保健服务指南》《儿童保健服务指南》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制定的综合性的儿童保健指南,用以规范儿童保健工作的服务内容和质量。

该指南对儿童身体健康、智力和语言发展、心理健康、生活习惯养成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提供了一系列的科学、规范、可操作性的服务标准和操作流程。

二、儿童保健机构管理制度(一)《儿童保健机构设置标准》《儿童保健机构设置标准》是指划定儿童保健机构的范围、类型、等级、布局和建设要求的法规文件。

该标准要求设立的儿童保健机构应具备科学合理的功能区划、充足的场地面积和设施设备、符合卫生、环保要求的建筑设计和管理等要求。

(二)《儿童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儿童保健机构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儿童保健机构开展工作,保障儿童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规章。

该办法规定了儿童保健机构的开办、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同时还规定了儿童保健机构的卫生安全、人员排列、管理备案等手续的要求。

(三)《儿童保健机构人员资质管理办法》《儿童保健机构人员资质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儿童保健机构的工作人员资质管理,促进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的提高而制定的规章。

该办法规定了儿童保健机构的工作人员应符合的基本人员要求、职业技术标准和考核评价等内容。

三、儿童预防接种制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免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免疫条例》是国家有关计划免疫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旨在确保全国儿童计划免疫全覆盖。

儿童保健工作管理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管理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儿童保健工作管理,保障儿童健康成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三条建立儿童保健工作机构,主要分为儿童保健科、健康管理科和儿童保健服务中心等部门。

第四条儿童保健科主要负责儿童保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五条健康管理科主要负责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开展和督促。

第六条儿童保健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儿童保健服务的提供和宣传。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儿童保健科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制定儿童保健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儿童健康体检,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等。

第八条健康管理科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协助儿童保健科开展工作,监督健康管理工作的实施,收集和整理儿童健康资料等。

第九条儿童保健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提供儿童保健服务,开展保健知识普及和培训等。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条儿童保健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人员招聘、考核、培训和奖惩等规定。

第十一条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执行工作任务,保障儿童权益。

第五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儿童保健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流程,确定工作的具体步骤和责任人员。

第十三条儿童保健工作流程主要包括:提前预约、健康评估、体检和数据录入等。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儿童保健工作机构应当定期对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五条儿童保健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第七章奖惩机制第十六条儿童保健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工作出色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批评和惩处。

第十七条奖惩机制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公正公平。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儿童保健工作机构制定,经审批后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

以上就是儿童保健工作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对儿童保健工作的管理和实施提供指导和规范。

十三项核心制度儿科

十三项核心制度儿科

十三项核心制度儿科儿科是专门研究婴幼儿、儿童和青少年生长发育、疾病防治的一门临床医学科。

为了提高儿科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儿童健康成长,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定,其中包括了十三项核心制度。

下面将分别对这些核心制度进行论述。

一、基本制度儿科医疗机构运行应符合国家的医疗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医疗机构应具备标准化的医疗设备,配置专业的医疗团队,并配备儿科专用的药物和辅助治疗设备。

此外,儿科医生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丰富的临床经验,保障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

二、诊疗制度对于患儿的就诊需采取绿色通道,即优先安排儿童看病。

儿科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预约挂号和分诊制度,避免患儿等待时间过长。

同时,儿科医生应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对患儿的准确诊断和有效治疗。

针对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合理使用药物,避免不必要的病理检查。

三、护理制度儿科医疗机构应配备专业的儿科护理团队,为患儿提供全程的护理服务。

医护人员需要具备与患儿沟通的能力,关注患儿的生理和心理需求。

在患儿住院期间,医护人员需要定期进行健康评估,提供个性化的护理方案。

同时,积极协助家属的护理工作,加强儿童的家庭护理教育。

四、预防制度儿童疾病的预防是儿科医疗的重要任务。

儿科医生应当普及儿童疾病的预防知识,指导家长科学养育儿童。

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儿童健康管理系统,进行儿童健康体检和疫苗接种工作。

此外,儿科医生还应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对儿童健康的关注度。

五、培训制度为提高儿科医生的综合素质,儿科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

对儿科医生进行不断的专业培训和进修,提高其诊疗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

此外,儿科医院还可以开展派遣医生到乡村地区开展义诊和宣传活动,提高偏远地区儿童的医疗水平。

六、科研制度儿科医疗机构应开展儿科学术研究,推动学术交流和科学创新。

医院可以组织开展临床试验和疾病防控研究,提高儿科的科学性和前沿性。

同时,医院应支持儿科医生参与学术会议和发表科研论文,提升儿科医生在学术界的声誉和影响力。

十三项核心制度儿科

十三项核心制度儿科

十三项核心制度儿科在现代医疗体系中,儿科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领域。

儿童的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对其整个未来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为了确保儿童得到最佳的医疗服务,建立一套科学而高效的儿科核心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以下十三个方面论述儿科核心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一、患者管理制度儿科核心制度的基石之一是建立健全的患者管理制度。

这包括建立患者档案管理系统、定期进行患者随访和评估、并确保及时记录和更新患者的健康资料。

二、医疗质量控制制度医疗质量是儿科工作的核心目标。

通过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制度,可以提高医疗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化,确保儿童能够获得安全、有效的治疗和护理服务。

三、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儿科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明确儿童疾病的治疗流程和规范,提高医生的工作效率,同时减少患者的住院时间和费用负担。

四、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儿童的生理特点决定了他们对医疗风险更加敏感。

建立儿科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管理、操作规范、感染控制等,能够保障儿童的安全。

五、家属管理制度儿科中家属的参与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建立家属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家属的教育和交流,提高家长对儿童健康的关注和管理水平。

六、医患沟通制度儿科医患沟通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增进医患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提高医疗效果。

在医患沟通中,医生需要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解释疾病和治疗方案,耐心倾听患者和家属的疑问和困惑。

七、继续教育制度医学知识和技能的更新是医生保持专业水平的关键。

通过建立继续教育制度,儿科医生能够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提高自己的临床能力。

八、科研创新制度科研创新是提高儿科医疗水平和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建立科研创新制度,推动医院开展儿科疾病的研究,培养儿科医生的科研意识和创新能力。

九、质量评估制度质量评估是儿科医疗服务的重要环节。

通过建立质量评估制度,可以对儿科医疗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十、医保政策制度医保政策对于儿科医疗服务的保障至关重要。

儿保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儿保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儿童保健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障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儿童保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儿童保健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

2. 儿童保健科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质量监控、问题分析、改进措施等。

3. 各级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质量管理规定,积极参与质量管理工作。

三、医疗质量管理内容1. 医疗技术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儿童保健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常规。

(2)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前,应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技术安全、有效。

(3)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药物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范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

(2)合理用药,遵循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

(3)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3. 诊疗质量管理(1)加强门诊、住院患者的接诊、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环节的质量管理。

(2)落实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疑难病例讨论制等医疗核心制度。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医院感染。

4. 信息管理(1)建立完善的医疗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医疗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加强病历书写管理,规范病历格式,确保病历质量。

(3)定期对医疗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质量改进提供依据。

四、质量改进措施1. 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开展质量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质量意识。

3. 建立质量改进激励机制,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质量改进活动。

4. 加强与上级部门、同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

五、奖惩制度1. 对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医疗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一、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为加强儿童保健科的规范管理,提高对患者的儿童保健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建立了儿童保健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由科主任和科室内部业务骨干组成。

职责如下:1.强调做好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提高认识,严格按照科室内部的标准操作规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2.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小组活动,总结当月存在的质量问题,通报亟需解决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3.逐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病人的安全、预防交叉感染,完善制度落实。

定期组织有关人员业务学习,分享国内外的先进经验,组织实施医护人员的技术和技能考试,进一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4.定期征集患者及家属意见,提出改进措施。

加强与病人的沟通,为病人服务提供更优质、安全的服务。

二、人员岗位职责(一)科主任职责1、在院长及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保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宣传及行政管理工作。

2、拟定本科工作计划,经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制订本科各项工作常规制度及人员岗位责任制,负责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对本科职工进行医德教育,关心群众生活。

4、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考绩,并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安排科内进修、实习人员。

5、定期参加保健门诊和专科门诊工作,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帮助基层解决问题。

6、组织本科教学,审定本科科研课题设计,组织开展新技术及科学研究,提高工作质量。

(二)儿童保健科主任医师职责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处理本专业的重要技术问题。

2、负责指导制订科研设计方案,业务技术工作计划,书写调查报告、专题总结、统计资料、学术论文。

3、指导下级儿童保健人员,处理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每年有一定时间参加临床工作,了解临床动态,丰富临床经验。

4、深入下级单位进行医疗保健业务技术工作,调查研究掌握本地区儿童保健业务技术状况、经验及问题,定期介绍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指导下级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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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科十三项医疗核心管理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专科为首诊医师和首诊专科,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或专科)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休假(休息)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

急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诊疗制度1、建立三级医师诊疗体系,实行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科室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诊疗制度。

2、住院医师门诊坐诊时,遇有不明原因或疑难疾病,请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对患者进行相应诊疗。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室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页脚内容14、在专案管理中,初级医师接诊完成初步评估,对有不明原因或疑难病例,及合并症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并在其指导下完成诊疗,必要时予以请会诊或转诊。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凡遇疑难病例、不易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2、会诊由科主任、负责人或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3、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4、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四、会诊制度1、保健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特殊病例随时会诊。

3、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月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4、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5、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页脚内容2加。

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业务院长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科室应有选择性地对疑难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科主任主持,参加人员为科室质控小组管理成员和负责病例医护人员。

6、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1、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2、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3、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4、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我科手术均为门诊小手术,涉及眼科、耳鼻喉科。

(一)手术分类页脚内容3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我科手术均为四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方可开展门诊手术。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

2、主治及以上医师:可单独开展并熟练手握四类手术。

(四)手术审批权限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审批。

2、特殊手术: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七、理疗、康复及功能训练前讨论制度1、理疗、康复及功能训练是我科特殊诊疗项目,在开展前必须进行训练前讨论。

2、训练前讨论会由专科负责人主持,专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3、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训练适应证;训练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训练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训练前同意书签字手续(需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训练后注意事项,训练后效果追踪等;检查训练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讨论情况记入训练病历。

4、对于疑难、复杂,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训练前准备。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我科担负全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讨论的督导任务。

页脚内容42、组织并抽查全区医疗机构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的实施情况。

3、按照《深圳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报告制度》及《深圳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组织本院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评审。

九、查对制度1、保健门诊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门诊号(专科病历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2、理疗、康复及功能训练室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康复、功能训练仪器使用时,查对仪器是否运转正常。

十、医生交接班制度科室各专科值班需有一和二线值班人员。

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本院见习期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参加值班时应在本院有执业资格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不得单独值班。

十一、新技术准入制度1、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页脚内容52、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

3、医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4、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5、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

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

6、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务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7、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

十二、病历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科病历质量管理组织,执行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中第一级质控并定期开展工作。

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质控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

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3、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训练前谈话、训练小结、手术记录、术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科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

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

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

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页脚内容64、专科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登记备案。

5、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专人复印。

6、依据《省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要求与规定,对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责任人进行相关通报和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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