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十三项核心制度
医疗十三项核心制度

医疗十三项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修改〕4、会诊制度〔更新〕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治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选择原有的〕9、分级护理制度10、查对制度11、病历书写差不多规范与治理制度12、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13、临床用血制度〔更新〕首诊医师负责制〔一〕、凡经挂号的病人,各科医护人员不得推诿,做到〝谁首诊,谁负责〞。
〔二〕、首诊大夫应认真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认真地进行诊治,做好病历记录。
〔三〕、首诊大夫经认真检查发觉该患者疾病不属本科范畴,由该大夫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做出初步诊断,提出处理意见,做好病历记录转相关科室诊治。
〔四〕、首诊大夫经认真检查发觉该患者的病情属多科情形兼有,或病情较为复杂需其他科室会诊时,由首诊大夫或科主任及时组织会诊工作,确定治疗方案及主管科室。
〔五〕、对急、危、重或疑难的病例,应赶忙请上级大夫会诊或请相关科室急会诊,对不宜搬动或危重的患者,应就地组织抢救并报告科主任,待病情稳固后再护送入病房。
对需要赶忙施行手术的患者应及时施行手术。
首诊大夫应向病房主管大夫或手术大夫直截了当交班。
如需转科,由首诊大夫与转入科室联系并做好转科的护送及交接患者工作。
〔六〕、如遇重大抢救的病例,应赶忙报告上级大夫、科主任和院领导。
凡涉及司法、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对需要转院的病例,需经科主任同意,向患者及家属说明清晰,待病情稳固后与同意医院联系,取得对方同意才能转院。
专门情形上报医务部。
〔八〕、如发觉推诿病人而延误病情或造成不良后果者及导致对传染病误诊、漏诊者,要追究首诊大夫责任。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1、科主任查房一样每周一次以上,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二次以上。
重点解决疑难、危重病例的诊断、治疗,决定重大手术及专门检查治疗,抽查新入院或一般病人的诊断治疗打算,抽查病历质量,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医疗安全十三项核心制度

医疗安全十三项核心制度
医疗安全是指在医疗过程中,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项措施和制度。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各国都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
以下是医疗安全的十三项核心制度:
1.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包括医疗机构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
2.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质量评估等。
3. 医疗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包括医生、护士等医疗人员的执业注册、培训和考核。
4.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设备的选购、验收、维修和使用规范等。
5. 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采购、配送、存储和使用规范等。
6. 护理管理制度:包括护理操作规范、护理质控和护理文化建设等。
7. 医患沟通制度:包括医患双方的信息沟通和合作,以及处理医疗纠纷的机制等。
8. 医疗事件报告制度:包括医疗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等。
9.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包括患者信息的保密和合理使用,以及电子病历的建立和使用规范等。
10. 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制度:包括医学伦理的培训和宣传,医生和护士的职业道德规范等。
11. 患者权益保护制度:包括患者知情同意、隐私保护、投诉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12. 医疗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包括医疗机构的质量认证、评审和评价等。
13. 医疗安全教育和宣传制度:包括医患双方对医疗安全的教育和宣传活动。
这些核心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能够有效提高医疗安全水平,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同时,也能够促进医疗机构的发展和医务人员的职业素质提升。
医院的十三项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1.首先接诊病人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第一位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及首诊责任人。
首诊负责是指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上报、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体格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或收入相应专科住院治疗。
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应及时收人相应专科住院。
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抢救危重病人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拖延和拒绝抢救。
首诊医师应及时书写相关医疗文书,因抢救病人未及时记录时,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5.重毛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
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并给予相应处理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
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的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6.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后补办相关手续。
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7.凡确诊或疑诊法定传染病应填写传报卡。
8.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L报院领导或医务处。
9.挂号室力求鉴诊基本正确,接诊急诊病人的护土应作好预诊、分诊,药剂、放射、检验等科室对注明有“特急”或“急”标志的处方、检查单等应及时处理,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0.无夜间、急诊值班的科室(如高压氧、超声中心等科室),应安排电话值班,重危病人急需该科室诊治时应随呼随到。
【监督检查】1.医务人员特别是急、门诊医师应认真学习和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并作为考核科室和个人的重要指标。
门、急诊病人入院应与收住科室预先联系好;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人院应派专人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医院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及七种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医院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及七种护理工作核心制度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四.会诊制度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七.术前讨论制度八.查对制度九.医生交接班制度十.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一.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制度十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三.新技术准入制度附:危急值报告制度具体内容:医院管理年:十三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1/ 3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 2 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 1 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 24 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医院是人们生病求医治疗的地方,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医院需要建立一系列的制度来规范医疗行为和管理流程。
下面,我将为您介绍医院的十三项核心制度。
一、医德医风制度医德医风制度是医院最基本的制度之一,要求医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道德修养,端正医风,严守医德,恪守职业操守,做到真心为患者服务。
二、诊疗质量管理制度诊疗质量管理制度是医院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保障,包括病历书写规范、医技操作规范、药品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医疗行为合理、规范、安全。
三、医疗安全制度医疗安全制度是保障患者安全的重要措施,包括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医疗设备维护制度、院内感染预防控制制度等,有效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药品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包括药品采购、存储、分发、使用和报废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药品的流通和使用环节。
五、护理质量管理制度护理质量管理制度是护理工作的规范指导,包括护理操作规范、护理记录规范、病情观察与护理措施等方面的要求,提高护理质量和护理水平。
六、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是为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管理,规定了医疗器械的购置、验收、维护、保养和报废等环节,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
七、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是对医院员工的管理规范,包括人事招聘、岗位配置、绩效考核、职业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八、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对医院财务运作的规范管理,包括财务预算、财务核算、费用控制、收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医院资金的安全和运营的正常。
九、信息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是对医院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数据管理的规范化要求,包括信息安全管理、电子病历管理、医院信息系统运维等方面的规定,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
十、科研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制度是推进医院科研工作的基础,包括科研项目申报、科研经费管理、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的规定,促进医院科研实力的提升和医学进步的推动。
医疗十三项核心制度

医疗十三项核心制度医疗十三项核心制度是指国家为了改善和完善现有的医疗卫生体制而制定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制度。
这些核心制度的实施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疗十三项核心制度。
一、医药分开制度:医药分开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不能经营药品,以减少医患利益冲突。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避免医生开药乱开的问题,防止医生为了利益过度开展检查和治疗,从而节约医疗资源,减轻患者的负担。
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是指国家通过对药品的合理调配和监管,确保患者能够获取到必需的药物。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防止药品短缺和哄抬药价的现象,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
三、医保制度:医保制度是指国家通过设立医疗保险,使参保人员在患病时能够享受到合理的医疗服务,降低医疗费用的负担。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四、公立医院:公立医院是指通过和优化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转变医院的经营思路,从以药品销售为主转变为以医疗服务为主,提高公立医院的综合竞争力。
五、家庭医生制度:家庭医生制度是指通过建立和完善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者和服务对象建立稳定的长期健康管理关系。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供持续的健康管理服务。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经费保障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经费保障制度是指国家通过设立固定的项目和资金,保障基层卫生机构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疫情防控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基层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保障公众的基本卫生需求。
七、药品价格管理制度:药品价格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通过设立药品价格,限制药品价格上涨。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防止药品价格的过高,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
八、医疗服务价格和费用监控制度:医疗服务价格和费用监控制度是指国家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费用进行监控和调整,减少医疗费用的虚高和不合理增长。
医疗安全十三项核心制度

医疗安全十三项核心制度
1. 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活动的安全进行。
2. 医疗质控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质控体系,监测、评估和改进医疗质量和安全。
3. 患者安全制度:医疗机构应制定患者安全制度,包括对患者的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患者的安全。
4. 医务人员安全制度:医疗机构应制定医务人员安全制度,包括员工的岗前培训、职业防护和劳动安全。
5. 医疗设备安全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设备安全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6. 药品安全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安全制度,包括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药品的安全管理。
7. 感染防控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感染防控制度,包括手卫生、消毒灭菌和医疗废物的处理等。
8. 输血安全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输血安全制度,包括血液安全的管理和检测。
9. 病历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管理制度,包括病历的书写、保存和隐私保护。
10. 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包括对不良事件的调查、报告和处理。
11. 病理标本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病理标本管理制度,包括标本的采集、保存和使用安全。
12. 医疗卫生信息安全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卫生信息安全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的安全。
13. 医疗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医疗安全十三项核心制度

医疗安全十三项核心制度医疗安全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重视和遵守的基本原则,为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和完善医疗安全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医疗安全的十三项核心制度,以确保医疗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
1.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为了防止患者身份混淆或错误,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该制度包括核对患者的身份证件、患者信息记录、患者住院号等信息,确保在医疗过程中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2. 临床操作规范制度医务人员应按照标准的操作规范进行临床操作,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医疗机构应建立明确的操作规范,为医务人员提供正确的操作指南和流程。
3. 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存储、配药、使用和处置符合相关规定。
该制度应包括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配药、监控等环节,以减少药品错误和药品安全问题。
4. 医疗器械使用与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器械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包括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入库、使用和维护等环节。
该制度应明确医疗器械的使用范围、规范操作流程,以确保器械的安全有效使用。
医疗机构应建立和完善院内感染管理制度,对病患及救治环境进行有效的感染控制和预防。
该制度包括消毒灭菌措施、医疗废物处理、手卫生等方面,以减少院内感染的发生。
6. 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鼓励医务人员积极主动地报告并处理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
该制度应建立科学的报告流程和处理机制,以及对不良事件的事后追踪和分析,以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7. 患者投诉处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患者投诉处理制度,对患者的投诉进行及时有效的回应和处理。
该制度应包括投诉受理、调查、处理和反馈等环节,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8. 医疗安全培训制度医务人员应接受医疗安全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安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考核,确保医务人员具备足够的医疗安全知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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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13项核心制度内容1、门、急诊首诊负责制度2、危重病人抢救制度3、手术前讨论制度4、病历书写制度5、三级医师查房制度6、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7、会诊制度8、9、病例讨论制度(包括疑难、死亡病例)10、查对制度11、新医疗、新技术立项制度(技术准入制度)12、手术分级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医疗十三项核心制度医疗机构13项核心制度内容1、门、急诊首诊负责制度1、门诊首诊负责制(1)患者就诊时,第一位接待患者的科室和医师即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2)对非本专业范畴疾病的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生均不得拒诊.(3)首诊医师在接诊非本专业病员后,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4)对于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
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2、急诊首诊负责制(1)一般急诊患者,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由急诊分诊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医师。
(2)对于非本专业的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首先实施生命抢救,同时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医师。
在接诊医师到达后,首诊医师应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
当接诊医生接手抢救工作后,首诊医生方能离开。
(3)如遇到复杂病例,需要两科或更多科协作抢救,首诊医师也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同时向医务部或院总值班报告,请求召集相关科室人员共同完成抢救。
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为抢救指挥.2、危重病人抢救制度1、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2、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
首诊医师和接诊的科室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相关科室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3、对于患多科疾病或边缘病的危重病人,参与抢救中最高年资的医师即任的急救小组组长,负责指挥现场救治。
4、重危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和ICU进行救治。
特别紧急无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救护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
(院前)5、在急救室、ICU工作的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急救设备使用及抢救常规及抢救程序.切实做到急病人所急6、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危重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必须立即上报医务部直至院长。
7、重危病人的转送必须由主管医护人员或主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
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无医嘱视为主管(治)医师亲自陪同。
急救梯随叫随到。
8、保持各种抢救、治疗设备及医疗基本设施的完好,要实行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证急救设备齐备完好,满足急救工作需要。
急救药品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分的急救药品。
各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和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9、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接到抢救指令10分钟须奔赴抢救场所。
为救命,主持抢救负责人有权力签署“特急特救"意见,先抢救后付费。
但此权仅限首次,行使后应立即报告医务部或总值班。
次后应及时催费。
10、抢救记录应在抢救后6小时内完成.11、保证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
12、如违反以上条例视为责任事件,医院将进行严厉处罚。
因此引起的后果,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3、手术前讨论制度1、中等以上的择期手术、重大手术、疑难危重手术、毁损性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常规执行术前讨论制度。
2、术前讨论重点:术前诊断是否合理,手术适应症是否明确,合理选择手术方式,麻醉方式,输血及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术前准备情况评估,术中或术后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及对策等。
防止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提高医疗安全性.3、科主任负责组织讨论,必要时上报医务部或医疗副院长组织院内、外有关科室进行会诊讨论决定.4、讨论时由经治一线医师报告病案,提出诊断与鉴别诊断,选择手术的指征及术前准备情况,然后由分管二线、三线医师补充。
5、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最后尽可能达到意见统一,并作出明确结论.6、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应及时记入病案。
7、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前一周内完成。
4、病历书写制度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1.临床医务工作者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地书写病历。
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要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3.病历应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书写,不得随意删除或更改。
病历首页应当按卫生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内容填写完整。
护理记录应按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标准书写。
4.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主次分明,条理清楚,无错别字、自造字.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使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各项记录结束后,要签署可辨认的全名。
5.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应当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不能使用方言、土语.病人叙述的诊断名和药名,应加引号。
6.病历中每张记录用纸的楣栏(患者姓名、科别、床号、住院号)及页码均应填写。
病程记录中每页的首行应标明标题(居中)。
时间记录按年、月、日、时、分的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7.病历书写和审阅修改应严格体现三级医师负责制。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者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修改病历一律用红墨水笔,签名用蓝笔,修改日期记录在本人签名的下方.8.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时,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9.凡药物过敏者应予特别标明,用红色墨水笔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贴在病历牌封面的背后。
二病历书写的人员资格要求1.门(急)诊病历由门(急)诊接诊医师书写。
2.完整入院记录一般由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教学医院可以由实习医生书写。
入院记录、再(多)次入院记录由经过医院认定能够熟练书写完整入院记录的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或主治医师书写。
3.急症、危重病历由当班医师书写并立即完成。
4.手术记录由手术者书写。
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由术者审阅签名。
三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1.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2.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3.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4.日常病程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6.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术后即时完成.7.手术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8.因抢救危急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抢救记录的抢救时间应当记录到分钟.9.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10.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11.阶段小结应每月总结一次。
12.出院记录应当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13.死亡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14.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15.因抢救急危患者下达口头医嘱,在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16.危重患者护理记录的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5、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科主任行政查房、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进修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2、科主任每周进行大查房,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每周查房时间固定,查房应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上下午各查房一次,对于新入院的一般病员须在2小时内查看病员.3、上级医师首次查房应于患者入院48小时完成,病危病人24小时内查看,急、危抢救病例随到随看,手术病人,术者必须于术前一天和术后三天内查看过病人。
日常查房要求:病危患者每天查、病重患者至少三天内、病情稳定病人5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疑难危重病员,必须有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看病员。
4、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简要报告病历,目前的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
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查房后应将上级医师的分析和指示记录在病历上。
5、各级医师查房内容:(1)科主任和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和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检查医疗、教学、科研、护理等工作质量及各种制度执行情况;协助解决病房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临床指导下级医师提高业务水平,介绍国内外医学进展情况等.(2)主治医师查房①主治医师对所管病员分组进行系统查房。
②对本组重危疑难病人、新入院病人、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重点检查,决定治疗方案及出院问题,每天下午听取住院医师汇报或亲自查看本组病人情况,并做出相应处理。
③对重危病人要协同住院医师一道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作出诊疗计划,处理有困难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并向科主任请示汇报,④在查房中要注意检查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及实习医师的工作和病历书写质量,并修改病历,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督促.⑤对疑难病例应及时组织讨论、必要时请科主任参加,根据情况可以随时请会诊,死亡病历应在一周内组织讨论。
⑥有计划有重点地向下级医师进行指导和讲解医疗知识。
(3)住院医师查房内容①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查看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