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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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5年12月22日校长办公会通过试行, 2016年12月20日校长办公通过第一次修订,2019年4月16日校长办公通过第二次修订正式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的环境,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发展方向的机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及相关通知和本校有关规定,结合学校为国家培养战略性人才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成立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的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和本科生招生办相关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二章 基本原则与工作要求第三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确因个人学业发展需要的可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 学校对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

各专业拟同意转出的人数一般不得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10%;各外语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非外语类专业不超过10%。

第五条 转专业工作于每学年春季学期组织一次。

第六条 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应该转入下一年级学习。

若学生申请同级转专业,经接收学院考核通过并说明一年级专业课具体修读安排,报学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随本年级学习。

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转专业一次,且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

第八条 转专业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操作程序。

第三章 转专业资格第九条 申请转专业学生需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一)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二)确有专长,更适合在其他专业学习,能提供相应的说明和支撑材料;因身体或者其他原因(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除外)不能适应现专业学习。

因身体原因需要转专业者,需要提交校医院或者三甲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所有公共必修课成绩及格。

(五)符合拟转入学院当年公布的接收条件。

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和专业特长需求,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学生自愿原则。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2.双向选择原则。

学生提出申请,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确定接收其他专业转入学生。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建立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 健全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

二、申请对象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习年限未超过3年者。

三、限制条件1.艺术、体育特殊类型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出艺术、体育类专业。

2.申请转入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应通过艺体类专业水平考核。

3.申请转入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应参加相应外语测试。

4.申请转入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应参加相应美术测试。

5.申请转入专业学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转入专业的体检要求。

6.在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含委托培养、单独招生或学校招生章程已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四、工作程序本科生转专业在每学年集中开展一次,主要工作环节包括:1.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及专业发展阶段等情况,确定当年各专业年级转入学生计划。

2.转入学生计划经学校审核后,在各学院网站公告。

3.各学院分别制定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并公布实施,明确对拟转入专业学生已学课程的认定细则和后续课程要求。

4.学生填报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经在读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核实登记,连同已学习课程成绩单,递交到转入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5.各学院开展转入学生考核工作,学院认定拟转入学生已学习课程,公示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以公文方式报教务处。

6.教务处审批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学籍管理.已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应完成本学期已选课程的修读和考核。

1.已批准的转专业学生按教务处通知到新专业报到,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下学期新专业的课程选课。

某某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某某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升学校全日制本科生(以下简称学生)的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学生潜质和特长,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规范和完善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校内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原则上应在本专业完成学业,如申请转专业,申请人应对所申请专业确有兴趣和特长,转到所申请专业学习更有利于其发展和潜质发挥。

第三条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时,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第四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为大学一年级和大学二年级在校学生。

第五条转专业包括学院(含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内转专业和跨学院转专业两种类型。

学生每次只能申请一种类型的一个转入专业。

第六条集中统一进行的转专业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

第七条学院内转专业,学院根据专业发展方向和专业间的学生规模、结构等提出接收条件,学生向本院提出申请;跨学院转专业,接收学院根据其人才培养特点、教学资源状况等提出接收转专业的条件,学生向接收学院提出申请。

第八条转出、转入专业实行双向选择。

接收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情况及表现出的兴趣、潜质和特长综合考核,择优选拔。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第九条接收学院接收大学一年级学生跨学院转专业的每个专业名额不低于接收专业年级人数的5%,学院内转专业和二年级跨学院转专业的接收名额由接收学院根据就业状况、教学资源等情况自主决定。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三)违纪处分未解除的;(四)其他不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其他有明确约定限制转专业的情形,按约定的转专业范围执行。

第十一条接收学院应成立相关工作小组,负责转专业的选拔、接收工作。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1.坚持公正、公开和集体决议,维护教育公平;2.体现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3.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4.注重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能力相匹配,确保学校整体人才培养质量;5.依据申请学生学业情况、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接收专业择优接受学生转专业申请;6.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二、适用范围、条件及方式(一)申请转专业的范围和条件凡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转专业的方式转专业分为集中转专业和即时转专业两种方式。

凡有特殊专长、或因疾病、或参军入伍复学者,可在学籍注册四学期内申请即时转专业。

其它情况均在一年级下学期集中进行。

(三)不可转专业的情形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可申请转专业:1.教育部、XX省教育厅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者;2.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期者;3.学籍注册时间超过四学期者;4.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者;5.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治安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6.低批次录取专业学生申请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者;7.专升本、中职本学生。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一)集中申请转专业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办学条件,于春季学期确定当年各专业可接收集中申请转专业人数,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由各学院发布接收名额和要求,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2.申请者根据各专业招生情况和本人志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陈述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者所在学院审核。

所在学院接受申请后,出具学院意见(包括对申请内容的审查情况、学生在校期间表现等)。

4.教务处汇总相关材料,网上公布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

5.组织考核。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参加申请专业组织的考核,各学院需组成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申请者第一学期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转换为百分制成绩)占比7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比30%,择优确定拟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名单。

贵州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贵州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贵州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年修订版)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给学生选择更多的自主空间,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转专业的资格与条件第一条本校在读的第一学年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本科学生,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二条优秀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好,勤学上进,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 培养方案中所学课程必修课没有不及格科目,第一学年所获得学分数不低于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所获得学分的平均数。

. 学生本人自愿申请转专业。

第三条申请资格和转专业范围. 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所学合格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者,具有在全校范围内任意选择专业的申请资格。

. 学习成绩优秀,所学合格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者,具有在文史、理工同科内转专业的申请资格。

. 学习成绩优良,所学合格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者,具有在本学院内转专业的申请资格。

. 一年级按大类培养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其转专业资格按学生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在原培养大类学生中进行排名,不按大类分流后的专业学生进行排名。

. 因身心疾病、学习兴趣和专业特长等特殊原因确实不宜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学生,可不受学习成绩和专业排名的限制申请转入到其它专业学习,但需转入下一年级学习。

三年级学生可申请转入一年级或二年级学习。

四年级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 每年各专业单向转入或转出的学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的以内。

. 艺术类专业学生只能申请转入艺术类相近专业;体育类专业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体育类相近专业。

. 定向生、委培生、保送生和国防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二章转专业的受理及审批程序第四条每年月初,由教务处统一发文,启动当年校内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学生正式递交转专业申请。

武汉理工大学-理学院2021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武汉理工大学-理学院2021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理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为了鼓励学生发展个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和教务处关于“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我院定于2020年4月12日至5月24日,对2019级、2020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开展转专业工作。

为做好转专业工作,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2021年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一、成立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其组成如下:组长:何朗副组长:胡广华、项凡(纪委书记)成员:方玺、胡昌奎、周锡龙、石雨、尹敏、胡创二、转专业的对象及各专业可转入学生数三、申请转专业条件1.2019级、2020级未转过专业的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条件1:学生有拟转入专业的专长或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和兴趣的;条件2:学生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条件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在原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2.2019级以前的学生和已有过转专业记录的学生,只有满足条件2或条件3,才允许申请转专业。

3.以条件2或条件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或限制转专业(一)不予转专业的1.定向培养的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者;3.已有转学经历者。

(二)限制转专业的4.不接收以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艺术类专业学生、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学生以及国际教育学院和艾克斯马赛学院学生;5.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2018级及之前的学生,自主招生A类计划考生原则上仅能在材料类所含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B类计划考生原则上仅能在当年B类计划所属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C类计划(工商管理创业试点班)考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就读;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2019级学生,不能转入学校当年非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南华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规定及实施办法

南华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规定及实施办法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专业基本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在校一、二年级学生(招生时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2.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学生行为准则》的表现;3.在一、二年级学习中,必修课程无考核不及格;4.无恶意拖欠学费行为。

二、转专业基本形式我校学生转专业分为以下五种基本形式:1.优秀学生免试转专业优秀学生是指具备转专业基本条件,学习成绩在本专业类别排名前5%的学生。

在专业接受许可条件下优先录取优秀学生。

2.特长生测试转专业特长生是指具备转专业基本条件,入学后两年内,在拟转入专业或专业大类的学科领域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学生:a.在国家或省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b.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专业论文;c.获得科技成果;d.获得国家专利。

特长生在特长专业可优先录取,在其它专业按普通生对待。

3. 辅修专业学生免试转专业二年级学生辅修某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学分达到该专业同年级专业(基础)课程最低学分要求的2/3,提出转专业申请,在专业接受许可条件下优先录取。

4.普通学生考试转专业考试科目和要求由转入学院根据专业要求确定。

5.学生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转专业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本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在入校第一学期开学初办理转专业手续(非艺术类和艺术类专业间不能跨类转专业)。

三、转专业限制条件1.学校根据国家政策、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设定转入受限专业、转出受限专业、鼓励转入专业;转入受限专业,转入比例不超过5%;转出受限专业转出比例不超过5%,一般专业转入转出比例不超过10%;鼓励转入专业转入比例不受限制;2.每位学生只能转专业一次;3.体育、艺术类和非体育、艺术类之间不能跨类转专业;文、理之间不能跨类转专业,但文理兼招的除外。

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为全面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促进我校优秀拔尖学生的脱颖而出,普通学生的健康成长,使学生兴趣爱好与所学专业相契合,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东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特制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一、转专业的基本条件1.非定向培养全日制本科生;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3.符合相关专业学习的身体要求;4.转专业时无不及格记录;二、转专业的学生类别1.学业优秀类学习成绩位于本专业前20%的学生;2.学科专长类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特长或极高的兴趣和爱好,在相关专业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授权专利,或在省级以上科技竞赛获奖,或提供特殊专长证明证实转到相应专业更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的学生;3.学业困难类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证明,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三、转专业的时间和程序1.学生转专业在第一学年结束后进行;2.各学院制定“东北大学××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明确时间安排、考核方式、考核程序、拟接收学生人数等,并上报教务处;3.教务处对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汇总,报学校审批后,公布各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具体方案;4.学生填写“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审核,并公布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并将汇总表报教务处;5.各学院组织相关专业的教授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学院将拟转入专业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经学校审批后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并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6.学科专长类学生转专业在时间上可不受第三项第1条规定限制;7.从高分录取专业向低分录取专业转入,在时间上可不受第三项第1条规定限制;四、转专业的相关要求1.学生转专业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学院应制订科学、规范和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2.各专业接收转入的学生人数在同年级本专业学生数的5%至15%之间,转出专业的学生人数在同年级本专业学生数的5%至15%之间;3.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转入专业的非学业优秀类学生,必须补修本专业所欠课程;学业优秀类学生,由转入专业的学院确定是否要求补修相关课程,并报教务处备案;4.专业学费按学生所在专业分段收取,转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五、本办法从2012级学生开始执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XX 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便于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结合我校本科教学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按照规定录取的统考统招、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的转专业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不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来华留学本科学生。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转专业:(一)通过原录取专业培养计划中已开设的全部必修课和限选课;(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专长,如创新创业类成果、证书等能够充分说明自己专长的材料;(三)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四)因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一)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未解除的违纪处分;(二)在读大一或大二的本科生,达到专业准入课程学分和成绩要求。

第六条下列情况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一)参加高考文科考试学生申请转入只招收高考理科考生专业者;(二)艺术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者;(三)普通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者;(四)外国语中学保送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生;(五)入学未满一学期者;(六)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有明确限制的专业;(七)跨地区转专业;(八)属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学生;(九)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十)应予退学的学生。

第七条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可以在急需人才的专业,面向全校在校本科生公开征招,并为通过考核的学生调整学习专业,这类学生原则上也应首先满足第五条、第六条要求。

第八条学校优先考虑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第三章管理与实施第九条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管理、协调;学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浅析大学生转专业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2019年文档

浅析大学生转专业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中国本科大学生转专业始于2002年复旦大学,随后诸多高校相继出台转专业政策,教育部于2005年颁布并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大学生转专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继而自2006年起全国高校相继出台转专业的相关文件。

何为专业?何为转专业?潘懋元、王伟廉主编的《高等教育学》(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10)中的定义是:专业是课程的一种组织形式。

因而在谈到课程时,也就包含这种组织形式。

薛国仁综合各类专业定义的优缺点,自行下了一个定义:专业是指根据学科分类和社会职业分工需要分门别类地进行高深专门知识教与学活动的基本单位。

这个专业定义既有高深专门知识教与学活动的属性,又有分门别类地进行这种活动的基本单位的属性。

我国大学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大多选择了自己将要学习的专业。

在学习过程中,有的大学生发现对所学专业不满意,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学校制定的转专业政策及程序,从一个专业转向另一个专业进行专业学习的行为,即转专业。

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转专业制度不仅是教育制度的革新和进步,而且是更尊重大学生主体精神、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观的体现。

这对高校教育和管理,对大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发展都起到积极作用。

目前,大学生转专业已成为高校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且已制度化。

一、中国计量学院学生转专业政策介绍中国计量学院是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业唯一的本科院校,是一所具有鲜明的计量标准质量检验检疫特色的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4200人,研究生1200余人。

转专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彰显学校办学理念的学校管理行为之一,是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经历了两次改版,对转专业对象(本科一、二年级学生)、条件要求、操作程序及教学管理做了相应规定。

符合条件要求的本科学生在大一、大二两个学年四个学期均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成功转专业后不能再申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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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教务处
南艺教字〔2020〕16号
关于做好2019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9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字〔2010〕20号)及《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南艺院发〔2020〕70号)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范围
2019级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普通本科生。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
1.信息公布
6月8日前,教务处公布《2019级普通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的专业目录、名额及考试科目》(附件1),各二级学院公布本学院内转专业的专业目录、名额及考试科目,并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工作。

2.学生申请
6月14日前,学生本人下载并填写《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给所在二级学院教务秘书。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打印相关材料并签署意见。

3.信息汇总
6月19日前,各二级学院填写《南京艺术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连同《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资格预审
6月28日前,教务处完成资格预审,将通过审核的名单、申请表转至相关二级学院。

5.考务组织
7月5日至6日,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在统一时间段组织转专业考试;7月8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转专业考试成绩评定工作,并在申请表中填写考试科目及成绩等信息。

6.初定转专业名单
7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考试成绩,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将《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南京艺术学院转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转专业工作纪要》提交至教务处。

7.结果公示与审议
教务处复审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至院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发文公布。

三、注意事项
1.根据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原则上本学院转专业学生人数控制在转入专业相应年级总人数的8%以内;跨学院转专业学生人数控制在转入专业相应年级总人数的5%以内。

2.请各二级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做好转专业程序、学籍及学分认定等工作的解释说明。

相关文件及表格也可至教务处网站“教务公告栏”下载(/),联系人:吴胤赟,电话:83517629,邮箱:07000013@。

附件:1.2019级普通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的专业目录、名额及考试科目
2.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南京艺术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
4.南京艺术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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