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业务操作技巧指引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是上海市律师协会针对专利法律服务制定的操作指南,该指南共分为五个部分,包括总则、业务执行、收费标准、执业管理和附则。
下面将对每个部分进行详细介绍。
一、总则总则部分对该指南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进行了说明。
指南的目的是规范律师事务所提供专利法律服务的行为,保证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的遵守。
适用范围包括在上海市内提供专利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基本原则包括坚持法律依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商业秘密和保护文化精神等。
二、业务执行三、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部分对律师事务所提供专利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规定。
律师事务所在收费时,应当公开透明,明确项目费用和服务内容,遵循公平、合理、便民原则。
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调整,但总体应当合理。
律师事务所应当将收费标准告知委托人,并在结算时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
四、执业管理执业管理部分对律师事务所在提供专利法律服务过程中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其中包括律师的执业资格要求、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要求、律师隐私保护和纠纷解决等内容。
律师在提供专利法律服务前,应当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包括通过司法考试和取得律师执照。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确保律师提供的专利法律服务符合法律行业的规范。
律师在处理客户信息时,应当严格保密,确保客户隐私不被泄露。
对于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五、附则附则部分对该指南的解释、实施和监督进行了说明。
指南的解释可以由上海市律师协会进行,以保证该指南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实施时,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并对操作过程进行记录保留。
监督环节由上海市律师协会进行,并对违反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相应的处理。
以上为《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的主要内容介绍,该指引旨在规范律师事务所在提供专利法律服务方面的行为,确保专业性和道德性的遵守,维护公正和公平的法律环境。
律师操作知识产权业务的技巧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律师操作知识产权业务的技巧(一)知识产权侵权诉讼1、代理权利人(原告)进行诉讼(1)明确诉讼主体在著作权案件中,适格的原告应是其著作权或相关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作者、著作权人、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或广播电台、电视台。
在多个被告情况下,应当分清各个被告分别实施了什么样的侵权行为,侵的什么权,侵了谁的权,侵权的后果是什么,有无因果关系。
在专利权案件中,原告是一个专利权人时,律师只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权利证明即可。
如果是共有专利,原告应是共有专利权人;共有人如放弃诉权,应提供书面的放弃声明;共有人不愿出庭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专利权人授权被许可人独占实施,并约定被许可人享有诉权的,原告可以是专利权人,也可以是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但应当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被告可以是侵权方法的使用者或侵权产品的制造者,也可以是侵权产品的销售者,还可以将两者均列为被告,但应当明确各个被告所实施的具体侵权行为。
在商标权案件中,原告应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根据合同规定可以作为共同原告。
被告可以是侵权商标的使用者(即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商品、假冒商品的制造者,侵犯服务商标的服务提供者),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的销售者,注册商标标识的非法印制者、销售者,故意为侵权商品、假冒商品、非法印制的商标标识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者。
(2)划定知识产权权利保护的范围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是作品中具有独创性的部分,一般可以从主题表现、篇章结构、人物设计、故事情节安排、布局、造型、表现手法等多个方面加以考查。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独立权利要求为最大,因此界定保护范围大小时,应明确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前序部分技术特征和特征部份的必要技术特征。
所采用的权利要求书文本,应当是最后授权的文本。
对于权利要求的解释,要看说明书、实施例、附图的描述,要看有无将附加技术特征误写入独立权利要求的多余指定的情形。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1. 知识产权简介知识产权是指通过创造性思维或独立创新而产生的具有经济价值的成果所享有的权益。
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
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至关重要。
在法律层面,律师在知识产权业务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保护和维护其知识产权。
2. 律师在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中的角色律师在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中扮演者关键的角色。
他们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能够帮助客户评估其知识产权的价值,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并代表客户在知识产权纠纷中起诉或被起诉。
以下是律师在办理知识产权业务过程中的指引:2.1 审查知识产权文件在代表客户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时,律师首先需要审查相关的知识产权文件,如商标申请、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
律师需要仔细检查这些文件的合法性和准确性,确保客户的知识产权得到充分保护。
2.2 提供法律意见根据对知识产权文件的审查和了解客户的需求,律师需要提供法律意见,就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给出专业的建议。
律师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并将其运用到实际情况中,帮助客户保护其知识产权。
2.3 起草和代理知识产权文件律师还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起草和代理各种知识产权文件。
这包括起草商标注册申请、专利申请等,以及代理客户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诉讼和仲裁。
2.4 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律师在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中还需要处理各种知识产权纠纷。
这包括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知识产权许可纠纷等。
律师需要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和谈判,并代表客户解决纠纷。
3. 律师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律师在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时应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3.1 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律师需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特别是在知识产权领域。
他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
3.2 卓越的沟通和谈判能力律师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时需要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和谈判。
因此,律师需要具备卓越的沟通和谈判能力,能够有效地表达和捍卫客户的权益。
广西律师提供专利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

广西律师提供专利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总则第1条为了指导广西律师从事专利诉讼业务,规范律师办理专利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执业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2条律师承办专利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3条律师承办专利案件,应当依据当事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诚实守信、审慎及时地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4条律师承办专利案件,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第5条律师承办专利案件,应当尊重同行、公平竞争,不应在公开场合、传媒或法庭上谩骂,或者发表贬低、诋毁、损害同行声誉的言论。
第一章与专利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第6条专利综合规范性文件6.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12月27日)6.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年1月9日)6.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6月22日)6.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12月28日)6.5国防专利条例(2004年9月17日)6.6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0年2月16日)6.7海关总署、中国专利局关于实施专利权海关保护若干问题的规定(1997年3月11日)6.8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标注方式的规定(2003年5月30日)6.9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9月19日)6.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的规定(2009年6月22日)6.11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08)(2009年4月)6.12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09)(2010年4月)6.1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0)(2011年4月)6.14专利行政执法办法(2011年2月1日)6.15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2008年11月28日)第7条专利侵权规范性文件7.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6月7日)7.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能否直接裁判涉案专利属于从属专利或者重复授权专利问题的复函(2004年12月6日)7.3最高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能否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请示的答复(2007年11月13日)7.4最高人民法院对“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可否认定部分侵权”问题的答复(2004年7月26日)7.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苏州龙宝生物工程实业公司与苏州朗力福保健品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纠纷案的批复(2002年7月12日)7.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前受理但尚未结案的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函》的答复(2002年2月21日)7.7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关于对出具检索报告是否为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的条件的请示的答复(2001年11月13日)7.8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专利侵权判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2001年9月29日)7.9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2008年10月29日)第8条专利申请与代理规范性文件8.1专利审查指南(2010年1月21日)8.2专利代理条例(1991年3月4日)8.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电子专利申请的规定(2004年2月12日)8.4专利申请号标准(2003年7月14日)8.5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03年6月6日)第9条专利实施许可规范性文件9.1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2003年6月13日)9.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2001年12月17日)9.3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2005年11月29日)第10条刑事规范性文件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10.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11月2日)10.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7年4月4日)10.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10.5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年5月7日)10.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1年1月10 日)第11条相关国际公约11.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11.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1.3专利合作条约第二章专利制度第一节专利权概述第12条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的概念12.1专利权属于无形财产权,是指国家主管机关授予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的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他人未经允许实施其发明创造的权利,具有独占性、地域性和时间性三大特点。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发展科学技术和推动经济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对其创造的智力、技能和无形资产所享有的权益。
随着科技的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作为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几个指引,帮助律师更好地办理知识产权业务。
一、了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想办理知识产权业务,首先必须熟悉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
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在办理具体业务时,需要根据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去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证业务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二、客户需求的分析和评估在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时,需要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客户的需求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例如,如果客户想要申请专利,我们需要了解客户所拥有的技术或发明的创新点,并评估专利的可行性和保护范围。
只有了解客户的需求,才能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三、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律师在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时,经常需要代理客户进行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
在专利申请方面,律师需要与客户一起撰写专利申请书,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查和修改。
在商标注册方面,律师需要协助客户进行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保护客户的商标权益。
在著作权保护方面,律师需要帮助客户进行作品的登记和维权措施。
四、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律师在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时也要处理相关的纠纷案件。
例如,当客户的专利权遭到侵权时,律师需要帮助客户起诉侵权者,并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时,律师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较强的法律分析和辩护能力。
五、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作为律师,我们还应该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工作。
通过组织知识产权培训班、撰写相关文章等形式,向公众介绍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方法。
同时,我们还可以参与相关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促进社会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
六、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在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时,律师经常需要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合作。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概述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法律保护措施,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具有重大意义。
律师在知识产权业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服务。
本文将介绍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的一般流程和相关事项。
1. 知识产权的分类知识产权分为多个领域,主要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等。
在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时,律师需要根据具体的业务类型来确定所需的法律措施和程序。
1.1 专利专利是对发明技术的独占权,它保护了发明人的权益和创新成果。
律师在办理专利业务时,需要协助客户进行专利申请、维权和侵权诉讼等事宜。
1.2 商标商标是企业的标识,用于区分其产品或服务与他人的产品或服务。
律师在办理商标业务时,需要帮助客户进行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和商标侵权纠纷处理等。
1.3 版权版权是保护文字、音乐、艺术作品等创作的权益,律师在办理版权业务时,需要辅助客户进行版权登记、版权许可和版权侵权案件处理等。
1.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机密和商业经营策略,律师在办理商业秘密业务时,需要帮助客户建立和维护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处理商业秘密泄露和侵权案件等。
2.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的流程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涉及的具体流程如下:2.1 初步调研律师在接受知识产权业务委托后,首先进行初步调研。
这包括了解客户的具体需求、对手方的情况、知识产权的现状等。
律师通过与客户交流和收集相关资料,全面了解案件的背景和关键问题。
2.2 法律分析在初步调研的基础上,律师进行法律分析,评估案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律师通过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2.3 媒体宣传与公告在某些知识产权业务中,特别是商标和版权方面,律师可能需要进行媒体宣传和公告。
这是为了保护客户的权益和防止他人侵权。
2.4 协商和谈判在一些知识产权纠纷中,律师可能需要代表客户进行协商和谈判。
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对手方进行沟通,并争取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解决办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第一章指引目的本指引旨在为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提供详细的指导,使律师能够准确地处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事务。
第二章专利法律事务处理1.专利申请1. 确定专利申请的合法性和可行性2. 进行专利搜索,确定申请范围3. 准备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4. 代表客户向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文件5. 跟踪申请进展,及时处理审查意见2.专利权的维护和保护1. 监测专利权的侵权行为2. 代表客户提起侵权诉讼3. 进行专利无效宣告4. 协助客户与他人进行专利许可或转让第三章商标法律事务处理1.商标注册1. 进行商标搜索,确定注册可行性2. 准备商标注册申请文件3. 代表客户向商标局递交申请文件4. 跟踪注册进展,及时处理审查意见2.商标权的维护和保护1. 监测商标权的侵权行为2. 代表客户提起侵权诉讼3. 协助客户与他人进行商标许可或转让4. 协助客户参与商标评审和商标诉讼第四章著作权法律事务处理1.著作权登记1. 确定著作权的享有人和作品名称2. 准备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3. 代表客户向著作权局递交登记申请文件2.著作权的维护和保护1. 监测著作权的侵权行为2. 代表客户提起侵权诉讼3. 协助客户与他人进行著作权许可或转让第五章附件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专利:________专利是指对新的技术、新的产品、新的设计或者对现有技术的改进所进行的保护。
2.商标:________商标是用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可以是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
3.著作权:________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人对作品的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等。
深圳律师办理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征求

深圳市律师办理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第三章专利民事诉讼法律业务第四章与行政机关有关的专利法律业务第五章专利刑事诉讼法律业务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1. 为了指导律师从事专利法律服务业务,减少执业风险,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2. 本指引所称的专利法律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和专利诉讼法律业务。
3. 本指引旨在为律师从事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提供最基本的指引,律师还应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丰富及完善各项业务操作细则。
4. 本律师协会在处理本会会员执业纪律和纠纷案件时,涉及专利法律服务业务的案件,可以参照本指引。
第二章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专利引进、专利开发、专利权属界定以及技术保护现状诊断和保护方案设计;(2)专利申请、专利复审和专利无效;(3)专利实施、专利转让、专利许可、专利投资、专利评估和专利质押;(4)专利管理内控制度(包括专利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专利数据库的建立和利用,企业专利实用人才培训,专利战略的确定和运用;(5)企业改制、并购、重组以及发行上市过程中涉及的专利问题咨询和处理;(6)其他专利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
1. 专利申请、复审及无效程序中的法律服务业务专利申请、复审及无效程序中的法律服务是一项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专业工作。
提供该项服务业务的律师,应当熟悉专利相关法规、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文献检索以及专利申请审批程序,具备理解发明创造的能力。
1.1 专利申请法律服务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律师可以从事专利申请法律服务,律师从事专利申请法律服务业务的一般程序:(1)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格式专利代理委托书,其中委托代理合同应确定受托代理的具体阶段(专利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无效等阶段应明确);(2)提供专利申请咨询,对客户发明创造的专利性进行分析;(3)决定是否申请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国别、是否行使优先权、是否合案申请、是否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4)确定申请主体,其中应根据专利法关于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规定进行审核并向委托人提出申请主体建议;(5)整理客户递交的技术交底材料,撰写申请文件;(6)经向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文件,将受理通知书及申请文件副本交付申请人;(7)经过知识产权局审批,收到授权决定后通知申请人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领取专利证书;(8)按照专利法规规定通知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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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05年试行版-广东)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第三章专利民事诉讼法律业务第四章与行政机关有关的专利法律业务第一节专利行政调解及查处第二节专利行政诉讼法律业务第三节专利海关备案及保护法律业务第五章专利海关备案及保护法律业务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律师从事专利法律服务业务,减少执业风险,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本指上所称的专利法律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各类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无效,专利侵权判定,专利转让和专利许可等方面的非诉讼业务及诉讼业务。
第三条专利业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主要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十)《专利审查指南》(十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四条本指上旨在为律师从事商标法律服务业务提供最基本的指引,律师还应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丰富及完善各项业务操守。
第五条本律师协会在处理本会会员执业经律和纠纷案件时,涉及专利法律业务的案件,参照本指引。
第二章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第六条专利非诉讼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国内、涉外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专利转达让及实施许可;提供专利保护整体战略规划分析,侵权判定分析等法律资询。
第七条律师代理各类专利申请业务律师代理此项业务,主要是负责办理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其责任在于将发明创造的有关事实正确地按照法律的要求将其表述出来。
提出专利申请必须迅速及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注意法定期限限制。
同时亦应当做好如下工作:(一)国内申请:1、专利代理律师从事该项业务的一般程序:1)提供专利申请咨询,对客户专利性进行分析;2)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专利代理委托书;3)发出律师费用报价及支付代理费用;4)整理客户递交的技术交底材料;5)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申请人审阅申请文件;6)向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将受理通知书及申请文件副本交付申请人;7)经过专利局审批,收到授权决定后通知申请人登记手续;8)领取专利证书,并通知专利梭按时缴纳年费,转送专利局文件。
2、受理机关:位于北京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即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如申请港、澳、台专利,应单独向港、澳、台地区知识产权署(智慧财产局)办理。
3、理办理途径:1)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专利申请事宜有两途径:一是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二是可以自己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2)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办理专利申请和其他专利事务,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非。
4、提交有关文件。
1)应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式样、文字、书写方式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填写专利申请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有权利要求书,提供处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2)如委托代理机构的,还需要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
5、及依法请求专利局审查专利申请。
专利审查的目的在于,确定专利申请是否条例《专利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从而决定是否批准授予专利权。
律师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以免逾期造成被动。
(二)国外申请:1、从事该项业务的主体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律师。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将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应当道先在中国国内申请专利。
2、办理途径:专利代理律师可通过两种途径为申请人办理向国外申请专利业务,一种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另一种是通过PCT国际申请途径。
3、申请国外专利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申请国外专利指令信,该指令信应详细写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和地址;发明人的姓名和地址;指明申请专利的种类;拟提出申请的国家或地区;曾在国外申请专利的情况;是否要求优先权;委托人的联电话、地址等。
2)、该国内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复印件;3)该国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4)该国内专利申请的文件;5)现有技术资料,指就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外国专利局的检索报告或审查结果;6)国外代理人委托书;7)国外专申请表。
第八条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业务(一)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律师在专利申请复审程序中,应当为当事人做好如下工作:1、提交专利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2、为当事人提出复审请求时或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签名册复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修改公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3、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要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否则复审请求视为撤回。
(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专利权授予不符合专利法之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律师应识识到代理无效宣告请求人及专利权人应从不同角度采取相应对策:1、代理无效宣告请求人1)分析被请求无效宣告专利情况;2)检索相关文献,收集证明其无效的证据;3)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授权委托书及说明无效理由;4)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在提出无效宣告请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补充证据及增加无效理由;5)参加口审。
2、代理专利权人1)比较分析请求人提供的证据中所涵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人专利技术的异同,检索文献,收集证据;2)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3)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可根据实际需要修改权利要求书,但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4)参加口审。
第九条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合同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一)律师代理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合同谈判及起草应注意以下要领:1、确认转让方是否有主体资格;2、明确发明创造实施和转让情况及其后果;3、审查专利申请有无被驳回的理由及明确被驳回的法律后果;明确专利利权被宣告无校的理由及其法律后果;(二)律师代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注意:1、选择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2、明确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3、明确专利权终止和被宣告无效的法律责任;4、审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性,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为企业、专利申请人提供其他专利法律顾问服务(一)专利保护整体战略规划1、确定企业生产技术成果可申请专利的领域;2、为企业分析同行业的专利技术成果,以排除该企业生产技术发展与同领域其他企来专利的冲突;3、帮助企业建立专利法务部,实现专利保护由专业、专门人员管理的体制;4、帮助企业建立自身的专利数据库;5、定期为企业技术人员提供培训服务,提高专利意识。
6、协助企业设立专利申请奖励机制。
(二)提供侵权判定分析,帮助企业确定技术发展的正确方向;(三)帮助发明人判定申请专利的可行性及提供价值分析。
第三章专利民事诉讼法律业务第十一条律师代理专利民事纠纷案件主要包括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合同纠纷案件;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费纠纷案;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
第十二条专利侵权案件:在专利有效期内,非法侵犯专利权人依法所享有的专利权利的行为。
《专利法》规定,专利权被授予以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产,制造、使用、销售、进口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进口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制造、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都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一)专利侵权行为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有被侵犯的有效的专利权存在;2、在《专利法》所述侵权行为;3、施专利侵权行为的损害结果客观存在;4、以生产经营为目的;5、未经专利权人许可;6、专利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
(二)作为原告代理律师1、客户专利权受到侵犯时,律师可考虑通过提起民事诉讼帮助客户解决纠纷,并应从以下几六方面进行诉前分析:1)本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
2)审查当事人是否适格;- 审查原告是否是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 审查是个人发明创造还是职务关明创造;-审查是否属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确定能否单个起诉,或需要共同作为原告。
3)审查专利目前的法律状态,确定专利保护范围;4)本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利纠纷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5)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有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事由;侵犯专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专利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6)本案证据是否符合立案要求;2、确定诉讼请求1)停止侵害(适用于起诉时侵权行为仍在持续的案件)2)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适用于侵权行为对专利权人的信誉造成损害的案件)3)赔偿损失(适用于侵权并造成损害的案件)3、收集和审查证据,包括:1)证明原告专利权存在的证据,其中包括必须收集并提供专利证书;-最近一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 专利公告;- 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外观设计专利图片;- 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供专利检索报告。
2)证明被告侵权事实的证据,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侵权产品,并提供统一专用发票,以证明侵权产品落入专利权人专利保护范围;收集相关网页、广告、杂志及报刊等相关资料,以证明被告侵权行为存在。
3)证明原告所花费用及损失的存在与数额-费用:包括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损失: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件作为损失赔偿额;-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根据情节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一至三倍合理确定。
4、诉前禁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从保护原告利益以及为防止被告毁灭证据角度来看,诉前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证据保全措施是较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