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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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厅属各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2009〕44号)精神,为做好厅属单位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聘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职数核定工作,切实加强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管理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人发[2007]28号)精神,各事业单位要认真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结构情况进行统计,现有职数已达到省里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原则上不再增设职数。

各事业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要认真研究该系列(专业)专业技术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岗位设置情况组织申报。

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已超过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应设置的相应岗位位数15%的,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再推荐申报。

二、申报、呈报的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2、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3、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4、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5、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6、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

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第三批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第三批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
格第三批委托评审结果的复函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鲁人社字[2016]266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6.08.10
【实施日期】2016.08.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第三批委托评审结果的复

(鲁人社字〔2016〕266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规定,经审核,委托我省统计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2016年6月3日评审通过的王磊等3名高级统计师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

现予以函复。

附件:委托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3人)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8月10日
附件
委托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3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从事专业原专业技术职务。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播音专业职务资格高级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播音专业职务资格高级
(鲁人社办发〔2015〕15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山东省播音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2014年12月25日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曹卫东等12名主任播音员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
青岛市广播电视台
曹卫东

1964.08
中央党校大学
播音
一级播音员
主任播音员
鲁142220480001
2
青岛市广播电视台
曲伟

1974.12
大学
播音
一级播音员
主任播音员
鲁142220480002
3
东营市广播电视台
吴晓凌

1964.08
省业余大学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播音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2014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鲁人社办发[2015]15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5.01.23
【实施日期】2015.0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播音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2014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
附件:山东省播音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2014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12人)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月23日
附件
山东省播音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2014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12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讲解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讲解
●1.取得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博士学位 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 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 家级人选,受省(市、自治区)政府表彰的有突出贡 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市、自治区)政府特殊津 贴人员。 ●3.取得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学位 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4.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 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在国外执行 访问学者或出国培训任务一年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原则 、
在评审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在评审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 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 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以得到社会和业内认 可为准绳,综合客观的进行评价,在通过率上适 可为准绳,综合客观的进行评价, 度从严,切实维护职称的权威性、严肃性。 度从严,切实维护职称的权威性、严肃性。为使 评审工作更客观科学,实行了答辩、能力测试、 评审工作更客观科学,实行了答辩、能力测试、 考核等多种评价办法, 考核等多种评价办法,真正了解其业务技术水平 和知识能力,为专家评审提供参考依据。 和知识能力,为专家评审提供参考依据。
(4)具有专业考试成绩 )
市里评审的晋升中、 市里评审的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 具有有效期内的专业考试成绩单。根据《 具有有效期内的专业考试成绩单。根据《关于完善考评 结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济人字[2006]23号),规定: 规定: 结合评价办法的通知》(济人字 号),规定 2006年起卫生副高、正高,档案中级,新闻中级,图书 年起卫生副高、 年起卫生副高 正高,档案中级,新闻中级, 资料中级,建筑工程中级、副高5个系列 专业), 个系列( ),专 资料中级,建筑工程中级、副高 个系列(专业),专 业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申报, 业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申报,达到合格 分数线以上者,成绩单有效期为3年 分数线以上者,成绩单有效期为 年。 根据《关于2008 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 根据《关于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 务资格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人字【2008】 务资格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人字【2008】206 号的文件规定, 2008年专业考试只限制上面所提到的 号的文件规定,自2008年专业考试只限制上面所提到的 个系列,其他系列(专业)不纳入考试范围。 5个系列,其他系列(专业)不纳入考试范围。

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doc

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doc

1.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27号)2.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3.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1]11号)4.《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说明(人职发[1991]17号)5.关于贯彻人职发[1990]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解答(人职司函[1991]15号)6.关于印发贯彻执行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及其它相配套的有关规定意见的通知》(鲁职改字[1991]7号)7.关于转发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鲁职改字[1991]第11号)8.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一些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和意见([1993]鲁人职函649号)9.关于印发《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人职[1994]9号)10.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11.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12.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有关材料的通知(鲁人办发〔2001〕74号)13.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1]97号)14.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15.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2]26号)16.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5]6号)17.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15号)18.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19.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20.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30号)2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青岛市小学教师职务高级评委会2011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青岛市小学教师职务高级评委会2011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青岛市小学教师职务高级评委会2011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青岛市小学教师职务高级评委会2011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青岛市小学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2011年11月29日评审通过的574名小学高级教师,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

附件:青岛市小学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2011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附件:青岛市小学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2011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574人)序号工作单位姓名性别从事专业原专业技术职务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1青岛市普通教育教研室刘仍轩男小学数学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青岛燕儿岛路第一小学张婷婷女小学美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青岛宁夏路第二小学崔媛青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青岛嘉峪关学校邢锦竹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青岛嘉峪关学校荆晓红女小学音乐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青岛大学路小学田辉女小学科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青岛太平路小学胡婷女小学科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青岛市实验小学王铭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青岛市实验小学刘楠男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青岛市南区第二实验小学张春青女小学美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青岛贵州路小学盖如泓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王少君男小学信息技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李莉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青岛市市南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运动学校刘湘红女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青岛第五十三中学于红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6青岛第五十三中学赵学军女小学美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7青岛南仲小学于静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8青岛北仲路第一小学姜妮妮女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9青岛北仲路第二小学李萍女小学地校课程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0青岛台湛路小学刘蕾女小学品德与社会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1青岛顺兴路小学杜育涛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2青岛台东六路小学徐桢女小学品德与社会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3青岛台东六路小学李军红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4青岛台东六路小学徐宏琴女小学美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5青岛台东六路小学李莉女小学科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青岛芙蓉山小学孙青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7青岛大名路小学吴丽巍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8青岛洮南路小学秦英女小学科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9青岛上清路小学戴宁霞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0青岛上清路小学女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1青岛上清路小学李立妹女小学音乐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2青岛延安二路小学杨红女小学音乐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3青岛延安二路小学濮海燕女小学音乐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4青岛广饶路小学倪娜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5市北区体育学校王刚男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6青岛寿光路小学张新蓉女小学品德与社会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7青岛山东路小学李红梅女小学科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8青岛山东路小学李慧女小学地校课程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9青岛敦化路小学吴静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0青岛敦化路小学杨丽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1青岛东胜路小学徐玉萍女小学心理健康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2青岛辽源路小学万玉宏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3青岛福州路小学陈洪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4青岛宁安路小学咸宁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5青岛富源路小学柳欣男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6青岛同安路小学王丽凤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7青岛同安路小学周晓军男小学信息技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8青岛桦川路小学王衍萌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9市北区实验小学张璐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0青岛合江路小学赵媛女小学音乐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1青岛无棣四路小学孙凯女小学信息技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2青岛普集路小学王莉女小学音乐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3青岛吉林路小学李宏伟男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4青岛上海支路小学范静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5青岛陵县路小学陈须媚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6青岛包头路小学金岩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7青岛上海路小学周琪女小学品德与社会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8青岛上海路小学于静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9青岛九水路学校王盛娥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0青岛海逸学校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1青岛北山二路小学高玉英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2青岛四方小学张海雁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3青岛嘉定路小学谷明艳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4青岛杭州路小学韩春女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5青岛平安路第二小学王敏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6青岛人民路第一小学隗娟女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7青岛人民路第二小学常贵青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8青岛重庆路第二小学王利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9青岛重庆路第三小学傅燕妮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0青岛第二实验小学刘元萍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1青岛四流南路第一小学王丽娜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2青岛四流南路第二小学史鸿飞男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3青岛宜阳路小学彭珺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4青岛淮阳路小学潘文靖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5青岛洛阳路第一小学陈晓青女小学美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6青岛洛阳路第二小学郭进峰男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7青岛双山小学季晓玮女小学科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8青岛长沙路小学丛雪慧女小学综合实践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9四方教体局教科研中心朱晓玲女小学品德与社会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0青岛永宁路小学李勇女小学信息技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1青岛春雨小学惠文杰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2青岛永和路小学吕仲惠女小学音乐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3青岛振华路小学王静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4青岛北山小学曲莉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5青岛安国路小学孙平平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6青岛李沧路小学王翠洁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7青岛天水路小学高新磊男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8青岛书院路小学解莉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9青岛浮山路小学张新华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0青岛虎山路小学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1青岛李沧区第二实验小学刘旭英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2青岛遵义路小学宋涛男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3青岛徐水路小学袁晖女小学科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4青岛沧海路小学崔红敏女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5青岛金水路小学鄢雪莲女小学音乐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6青岛重庆中路第一小学张敬婉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7青岛东川路小学刘宝玲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8青岛永安路小学何燕萍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9青岛唐山路小学肖云香女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0青岛大枣园小学高建春女小学信息技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1青岛四流中路第三小学于鹏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2青岛升平路小学王春霞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3青岛李村小学吕雪燕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4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丁美玲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5经济技术开发区崇明岛路小学李香叶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6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浦江路小学薛桂香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7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第一小学王玉玲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8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第二小学柳咏梅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9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春江小学李桂英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0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小学吴朝华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1经济技术开发区太行山小学姜家荣女小学美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2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第三小学冯秀英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3经济技术开发区薛家岛小学董启芳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4经济技术开发区张戈庄小学高爱红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5青岛华欧希望小学王元春男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6经济技术开发区辛安小学殷兴岳男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7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庄小学薛成科男小学科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8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曹小学刘国全男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9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工小学管凤淑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0青岛市崂山区聋校王雷霞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1青岛市崂山区张村河小学张晓彦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2青岛市崂山区朱家洼小学孙颖女小学综合实践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3青岛市崂山区朱家洼小学韩彩丽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4青岛市崂山区石老人小学于艳萍女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5青岛市崂山区登瀛小学董瑞霞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6青岛市崂山区登瀛小学胡玉竹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7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小学李杰女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8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小学宋岩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9青岛市崂山区姜哥庄小学曲广胜男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0青岛市崂山区姜哥庄小学曲俊娟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1青岛市崂山区姜哥庄小学刘丽华女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2青岛市崂山区东泰小学刘春燕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3青岛市崂山区东泰小学常迎春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4崂山区林蔚小学王展峰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5崂山区林蔚小学李风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6城阳区实验小学纪建宁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7城阳区实验小学梁秀峰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8城阳区实验小学张金凤女小学品德与社会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9城阳区实验小学任勇男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0城阳区实验小学邢卫东男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1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孙岱青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2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焦雪清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3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仇伟杰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4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周正欣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5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赵翠霞女小学美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6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黄霞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7城阳区第三实验小学李鲁萍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8城阳区第三实验小学张景红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9城阳区天泰城学校栾淑红女小学音乐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0城阳区城阳街道前桃林小学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1城阳区城阳街道旺疃小学纪海岩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2城阳区城阳街道仲村小学苟蝶飞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3城阳区正阳路小学任瑞芹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4青岛市城阳长城路小学王正属女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5城阳区环城路小学纪翠芳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6城阳区流亭街道流亭小学XXX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7城阳区流亭街道空港小学于朝霞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8城阳区流亭街道赵红路小学林妮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9城阳区流亭街道仙家寨小学孙星梅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60城阳区流亭街道双埠小学王春妮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61城阳区流亭街道春雨小学李娟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62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棉花小学于垂森男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63城阳区棘洪滩镇南万小学赵艳萍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64城阳区棘洪滩镇中华埠小学王延德男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65城阳区上马街道桃源小学王语响男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66城阳区红岛街道肖家小学管翠玲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67城阳区红岛街道东大洋小学王朝凤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68城阳区红岛街道韩家小学李红梅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69城阳区河套街道第二小学刘克星男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70即墨市第一实验小学郑丽萍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71即墨市第一实验小学于瑞爱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72即墨市第二实验小学王玉兰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73即墨市第二实验小学刘建萍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74即墨市第二实验小学江玲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75即墨市第二实验小学毛波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即墨市第二实验小学王立杰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77即墨市第二实验小学刘崔花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78即墨市第三实验小学刘玉仓男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79即墨市第三实验小学于美芝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80即墨市第四实验小学女小学音乐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81即墨市第四实验小学王淑霞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82即墨市第四实验小学张欣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83即墨市德馨小学兰爱艳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84即墨市德馨小学王彩霞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85即墨市德馨小学柳红云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86即墨市德馨小学杨春霞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87即墨市德馨小学王秀女小学语文幼儿园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88即墨市德馨小学乔霞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89即墨市德馨小学孙胜业男小学品德与社会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90即墨市特殊教育中心白彩枫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91即墨市长江路小学张红女小学品德与社会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92即墨市长江路小学冯伟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93即墨市长江路小学于江晖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94即墨市长江路小学韩霞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95即墨市长江路小学李瑞春男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96即墨市环秀街道城南小学李玉华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97即墨市环秀街道城南小学刘晓杰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98即墨市环秀街道城南小学綦玉坤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99即墨市环秀街道环秀小学乔丽芳女小学品德与社会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00即墨市环秀街道环秀小学赵洪美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01即墨市环秀街道庙头小学宋兆贤男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02即墨市环秀街道西城东小学姜春玲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03即墨市通济街道通济小学胡君妤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04即墨市通济街道通济小学李信方男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05即墨市通济街道城西小学王德涛男小学科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06即墨市通济街道城西小学孙正芸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07即墨市通济街道马山小学马珍英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08即墨市通济街道云桥小学张振英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09即墨市通济街道郭庄小学陶希龙男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10即墨经济开发区启翰小学。

山东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山东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事项名称: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事项类别:其他类办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申报范围:企业、事业单位等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国家和省规定的系列除外)、执行公务员工资的人员以及今年8月31日以前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

办理依据:1、《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1995〕1号) 和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

办理程序: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程序1、个人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向单位提出申报;2、经基层单位民主推荐、公示后,报主管部门或申报点;3、主管部门或申报点对基层单位上报材料审查后,报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评委会办事机构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4、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对高、中级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省评审的系列报省评委会办事机构;5、市人事局组建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并组织评审,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将评审结果反馈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6、对我市各高、中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7、对市各高、中级评审结果发文公布;8、办理评审通过人员资格证书。

所需资料: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双面打印,左侧装订);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纸型,原件,双面打印);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A3纸型,原件),须通过《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打印生成;4、《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表》1份(A4纸型,原件)5、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着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以下简称“成果及受奖”)栏填报数量不超过5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着作、作品等”(以下简称“论文、着作、作品”)栏填报数量不超过5件,其中代表性着作不超过2部。

临沂汤河中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及评审办法

临沂汤河中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及评审办法

临沂汤河中学职称制度改革及评审办法为深化教师职称改革及评审制度,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我校教师专业能力水平,根据《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办法》、《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范围本办法是指对参加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岗位竞聘人选的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专业水平是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综合评价,是我校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所以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都可参与相应岗位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原则教师职称评定施行先聘后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品德、业绩、效果和能力。

三、职称级别统一后的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职务名称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教师,高级职务名称为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四、职称评审的学历、任职年限、专业工作年限和工作量等要求(一)学历与任职年限1、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者可直聘为三级教师,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者可直聘为二级教师;任初(助)级职务满4年且工作总年限满7年者可晋升一级教师;任中级职务满5年可晋升高级职务。

2、本科毕业学历且有学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者可直聘为二级教师;任二级教师满4年可晋升一级教师;任一级教师满5年可晋升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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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鲁人发[2002]26号)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中认真试行。

试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531)6912801二OO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以及国家和省关于深化专业技术职称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是负责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需要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单位、系列和专业。

第四条评委会的组织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一)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二)评委会组建层级与权限相统一;(三)公正、平等、合理、择优和德才兼备;(四)维护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评委会的组建第五条根据评审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实际需要,评委会分别设高、中、初三级。

各级评委会之间没有上下级领导关系。

第六条高、中、初级评委会的组建部门及其权限分别为:(一)省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组建高级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需要,省政府人事部门可授权具备条件的设区的市政府人事部门或省直部门(单位)组建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委会。

(二)经省政府人事部门同意,设区的市政府人事部门和省直部门负责组建中级评委会。

(三)经设区的市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和设区的市直部门负责组建初级评委会;省直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处级以上法人单位可以组建初级评委会。

第七条评委会一般每三年调整一次。

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临时组建,也可随时调整或撤销。

组建评委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足够数量的符合评委会成员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二)评审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达到一定规模,有一定的评审工作量;(三)组建部门有能力实施对评委会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八条评委会原则上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组建。

行业或专业较多的系列,可按行业或专业组建,也可按相近专业合并组建。

不得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组建评委会。

第九条评委会的日常事务工作,应由组建部门委托给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承担。

中介机构尚不健全或不具备条件的,可委托相应专业或行业主管部门承担。

受委托承担评委会日常事务工作的机构或部门(以下称为评委会办事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承担评委会日常工作的工作条件;(二)有专人(含兼职)负责具体工作,并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熟悉各项规定,组织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三)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评审任务。

第三章评委会人员组成第十条评委会成员由备选委员和执行委员共同组成。

出席评审会议的称为执行委员,一般为7至35人(不等于3的倍数),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至3人。

高、中、初级评委会执行委员分别不得少于下列人数:(一)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组建的高级评委会,执行委员一般不少于17人;按行业或相近专业合并组建的高级评委会,执行委员不得少于13人;按专业组建的高级评委会,执行委员不得少于11人。

(二)中级评委会的执行委员不得少于10人。

(三)初级评委会的执行委员不得少于7人。

第十一条评委会组建部门应建立健全评委会成员信息库。

信息库成员应达到足够调整的数量,并根据人才成长、评审需要等因素随时增减。

收入信息库的评委会成员应在民主推荐、协商的基础上遴选产生。

第十二条遴选各级评委会成员的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好,职业道德高尚;(二)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是本单位或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专业技术骨干;(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四)组织纪律性强;(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各级评委会执行委员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一)高级评委会执行委员必须具有本系列、专业(或相近系列、专业,下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委会执行委员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中青年(55岁以下)专业技术骨干要占评委执行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

(二)中级评委会执行委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实际需要,可吸收适量(应少于三分之一)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业务骨干参加。

(三)初级评委会执行委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四条已办理退(离)休手续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评委会。

第四章评委会成员调整第十五条评委会执行委员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数量应占上年度评委会执行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各级评委会成员连续参加评审会议一般不超过三次。

第十六条评委会成员调整工作由组建部门负责。

每次召开评审会议之前,组建部门按成员调整的有关规定,从评委会成员信息库中随机确定参加本次评审会议的执行委员。

执行委员名单不对外公布。

授权组建的高级评委会,须有一定数量的异地(或其他高等学校、单位)专家参加评审会议。

第十七条召开评审会议须保证本次评委会执行委员全部出席。

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须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及时报告组建部门,由组建部门补充调整。

评委会成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全力支持评委会的工作。

第五章评委会的任务与工作程序第十八条评委会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和评审程序、标准条件,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评价。

(一)高级评委会负责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中级评委会负责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初级评委会负责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九条评委会以民主程序进行工作,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考试、考核与评审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审方法,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十条评审会议期间,执行委员须认真、仔细地审阅评审材料,充分发表意见,根据考试、考核、评议和量化赋分等情况,对评审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必须超过执行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为通过。

第二十一条对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制度。

异议期为15天。

第二十二条各评委会应制订出评委会工作守则以及考评的具体方法,经相应组建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召开评审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连同其它有关评审材料存档备查。

第六章评委会专业(学科)评议组第二十四条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委会可以下设若干专业(学科)评议组,负责申报本专业(学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初步评议,提出评议意见。

专业(学科)评议组的意见是评委会评审表决的参考依据,不是最终评审结果。

第二十五条专业(学科)评议组一般由3至7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由评委会的执行委员兼任。

第二十六条专业(学科)评议组成员必须从评委会成员信息库中遴选,由评委会组建部门会同办事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第二十七条专业(学科)评议组的评议表决方法,由该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第七章纪律与监督第二十八条评委会执行委员和专业(学科)评议组成员应按要求准时参加评审会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评审工作;自觉遵守评审纪律,保守评审秘密,不得泄露评审活动中的有关情况;不答复任何个人和组织的查询。

第二十九条评委会执行委员和专业(学科)评议组成员在涉及评审其直系亲属时,应予回避。

第三十条各级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对评委会以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对不能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违反评审程序,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评委会,组建部门应视情节停止该评委会的工作,或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收回对承担该评委会日常事务工作的委托。

对违犯评审纪律或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打击压制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委会执行委员和专业(学科)评议组成员,有关部门(单位)应认真追查责任,并视情节予以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二条不具备组建评委会条件的,应委托由相应的评委会代为评审。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是用人单位聘任和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依据下列标准条件:(一)国家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含试行条例)或等级标准中规定的任职条件;(二)国家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颁发的工程、农业等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三)省政府人事部门以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破格申报评审条件;(四)国家和省另行规定的有关标准条件。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人事隶属关系和任职资格等级实行分级管理,管理权限分别为:(一)省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设区的市政府人事部门、省直部门、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负责管理所辖范围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三)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省直部门(单位)、设区的市直部门、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分别负责管理所辖范围内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其人事关系属山东省地方管理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按照本办法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审获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相应核准公布部门颁发任职资格证书,作为用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第六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二章申报第七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

第八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基本程序和要求:(一)用人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报。

(三)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并张榜公布评议结果及申报人员的年度、任期考核情况。

(四)用人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评审材料,被推荐者提供有关证件。

(五)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

(六)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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