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项目办结算办法

项目一办2010年工程结算要求
1、2010年已完工程需在2010年12月01日前将工程结算上报项目一办。
2、跨年工程需进行阶段性结算,即上报当前已完成工程的结算,结算后工程造价不再找补,望各施工单位报齐所有发生费用,于2010年12月15日前上报项目一办。
3、各施工单位应认真理解招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按照要求审核上报结算资料。
4、对于工程材料暂估价的项目按要求进行调差。
5、上报竣工结算材料时,请提供安全生产措施现场评价表及规费手册。
6、竣工图纸要齐全、详细、准确并经监理确认签字。
7、所提供的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认定单(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字)否则不予认可。
超过5万元以上的变更、洽商、签证必须附有区长请示。
8、对于存在工程暂估价的措施项目必须有监理、建设单位认可的施工方案、详细图纸并附有现场工程量认证单,工程造价按有关文件套用相关定额。
项目一办
二O一O年十一月十六日
目录
1、竣工结算(后附结算用表)
2、竣工图纸
3、施工合同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
7、电子版
工程量计算表
洽商(签证)现场记录单
201 年月日编号
工程洽商记录
第号年月日施管表7
()工程
现场签证认定单
第号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表-09。
关于发布石河子地区2013年一季度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通知

关于发布石河子地区2013年一季度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通知石建发[2013]100号各有关单位:为了做好石河子地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本建设工程是指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仿估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根据石河子地区建筑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我局造价站编制了石河子地区2013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现予发布,作为建设工程计价的参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执行2010新计价定额乌市单价表的地差调整说明:因为在新单价表的下发文件中已对人工工资和机械台班进行了专项调整,则在具体调整中只对材料价格部分进行相应的地差系数调整。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价格信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可参照石河子地区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石河子地区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作为计价的参考。
根据目前建筑市场变化情况,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人工费单价上限和机械费的调整,按石建发[2011]345号文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新建总造字[2012]26号文,人工费单价上限由66元/工日调整至79.19元/工日。
材料价格可参照本文“附件”所列价格信息进行调整,未发布的材料信息,应参照市场材料价格进行调整。
三、建设工程定额计价价格信息㈠、定额内人工费单价调整⒈定额内政策性人工费单价调整: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定额内人工费单价的调整按照《关于调整石河子地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通知》(石建发[2008]436号)文件规定执行,原招投标约定执行2004年单价的建安工程亦参照上述办法调整。
⒉定额内市场人工费单价调整:石河子地区与乌鲁木齐地区同属一个工资区域,根据新建总造字[2008]22号文件精神,石河子地区建筑工程(指执行2004单价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定额内市场人工费单价的调整可参照(乌建发[2012]502号)文件进行调整,即在《关于调整石河子地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石建发[2008]436号)文件规定调整的基础上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房屋修缮工程:调增37.11元/定额工日;安装工程、市政安装工程、房屋修缮安装工程:调增37.95元/定额工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12.27•【字号】甘建价〔2018〕615号•【施行日期】2018.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甘建价〔2018〕615号各市、州建设局,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按照《省建设厅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转变、大提升、优服务、严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各有关单位反映的2018年度工程结算中存在有关问题,经分析研究,整理出《2018年度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速转所属单位,按此意见办理结算。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已办理了结算的工程,不再进行调整。
以往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时,以本通知为准。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望及时函告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附件:2018年度工程结算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2月27日附件2018年度工程结算有关问题处理意见一、建筑与装饰工程1、屋面天沟及窗台等部位抹灰时,设计增加的滴水线槽,其工程量如何计算?应按延长米另行计算。
2、设计图中注明的防水层下的水泥砂浆八字脚(垫肩)是否应另行计算?应按所发生的工程量另行计算。
3、建筑面积计算是否按《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中《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应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相应规定执行。
4、《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中挤密桩只有灰土挤密桩对应定额子目,素土挤密桩是否按灰土挤密桩调整换算?应按设计要求调整换算。
关于恳请建设单位及时结算并支付工程款的函

关于恳请建设单位及时结算并支付工程款的函
董事长钧鉴:
本次来函,是恳请董事长看在我司一贯积极履约的份上,及时办理结算并支付我司工程结算款,缓解我司的燃眉之急。
回想贵我双方合作的近两年历程,应该说,一直以来双方的关系还是愉快的。
合同签订之后,我司即积极做了施工准备,克服了各种困难,包括合同订立后贵司提出的设计变更以及因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而采取的各种非常规措施,为工程顺利完成并交付贵司使用奠定了基础。
令我司确实感到为难的是,由于本工程工期要求紧,前期投入大,而目前民工、材料商催款甚急,故不得不冒昧致函贵司,恳请贵司及时结算并支付我司结算尾款。
我司于2011年底完工交付之后,2012年春节过后即将结算书及全部工程资料提交贵司合约部进行审核,至今已有八个月之久,但尚未收到贵司回音。
按照贵我双方签署的施工合同,贵司在二个月内完成结算审价,并在结算后6 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因此贵司结算及支付的条件均已成就。
我司对贵司这样卓有声望的单位一向十分尊重,也希望与贵司日后还有合作的机会,我司知道贵司各位领导非常忙碌,为我司的工程款,本不该轻易打搅。
只是今年的经济情况特别吃紧,企业收款十分困难,巨大的久款压力已让我司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更兼年末将近,材料商、民工班组获悉贵司拒不结算的行为,已普遍产生恐慌心理,局势有失控的风险。
故不得不提请贵司关心。
本次请款若有失礼之处,还请贵司谅解。
如贵司日后还有类似工程项目,希能考虑发包给我司的机会。
相信像我司这样既有专业能力、又不太计较的施工单位是不多的。
特此致函。
对贵司的支持和信赖再次表示感谢。
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建造价[2010] 31 号
![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建造价[2010] 31 号](https://img.taocdn.com/s3/m/fbd50d3ceefdc8d376ee32fc.png)
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4-19 14:24:53 来源:本站穗建造价[2010] 31 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穗建筑[2010]351号)的文件精神,我市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
为了方便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结算, 2010年一季度起同时发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年)》相应的计价规定,2011年一季度后不再发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年)》相应的人工日工资价格、机械台班价格及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人工日工资价格问题(一)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2001年)》的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均按60元计算;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按70元计算。
(二)执行《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的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按42元计算。
(三)执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工程,现行综合工日、借工和时工的日工资价格按80元计算,停工和窝工的日工资价格按60元计算。
二、关于材料价格问题(一)2010年第一季度我市钢材、沥青混凝土、灰砂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价格有所上升,水泥的价格有所下降。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算包干费三费及常见问题汇总

3.重复计算式。是指对某项容易混淆的项目进 行重复计算或重复签证,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变 更项目上。例如:我们在审计某工程结算时, 发现一张已由双方签字的变更签证,内容是提 高砖砌体沙浆标号和C20混凝土代换C15混凝 土增加水泥用量62.3吨。经审查,工程结算书 已按规定对提高标号的定额基价作了换算。施 工单位再次以提高标号多用水泥为签证理由, 重复变更增加的项目,欺骗了建设单位。
3、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补充规定的通 知 粤建价函[2007]489号
4、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 补充规定的通知 广州市建委穗建筑[2008]967号
分别根据不同文件解析费用定义及 构成
一、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设部
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
十一、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
•
十二、消防器材设施;
•
十三、应急救援器材;
•
十四、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根据补充文件根据方案单独立项)
•
十五、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三、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 成》的通知 建标[2003]206号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 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 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 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 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 设施的费用。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 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 费用。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 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广东省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定额.doc
广东省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定额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计价依据广东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广东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年7 月月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计价依据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计价依据广东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8月1日7月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通告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通告第 2 号第2号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关于发布行业计价依据《广东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的通告现批准《广东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为广东省非开挖技术行业计价依据,自8 月1 日起实施。
本定额由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发行。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7 月11月9 日召开的第二届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常务理事会第二次工作会议上工作部署,《广东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为的重点工作计划。
定额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省内外资料,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定额。
本定额的主要分部工程内容:1.管道检测;2.清淤;3.异物清除;4.管道修复预处理;5.管道修复。
本定额有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负责管理,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地址:广州黄埔大道西601 号蒙民伟理工楼506 室,邮编510632)。
本定额主编单位: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本定额参编单位: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广东工业大学深圳市巍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倚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乐通管道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畅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管丽环境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广州易探地下管道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萨泰克斯管道修复技术(太仓)有限公司武汉中地大非开挖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定额参加单位:厦门市安越非开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石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目录目录总说明⋯⋯⋯⋯⋯⋯⋯⋯⋯⋯⋯⋯⋯⋯⋯⋯⋯⋯⋯⋯⋯⋯⋯⋯⋯⋯⋯⋯⋯⋯ 1 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41. 管道检测⋯⋯⋯⋯⋯⋯⋯⋯⋯⋯⋯⋯⋯⋯⋯⋯⋯⋯⋯⋯⋯⋯⋯⋯⋯⋯⋯⋯51.1CCTV 、管道潜望镜、声呐⋯⋯⋯⋯⋯⋯⋯⋯⋯⋯⋯⋯⋯⋯⋯⋯⋯⋯⋯⋯71.2 有毒气体检测⋯⋯⋯⋯⋯⋯⋯⋯⋯⋯⋯⋯⋯⋯⋯⋯⋯⋯⋯⋯⋯⋯⋯82. 清淤⋯⋯⋯⋯⋯⋯⋯⋯⋯⋯⋯⋯⋯⋯⋯⋯⋯⋯⋯⋯⋯⋯⋯⋯⋯⋯⋯⋯⋯⋯92.1 人力清井⋯⋯⋯⋯⋯⋯⋯⋯⋯⋯⋯⋯⋯⋯⋯⋯⋯⋯⋯⋯⋯⋯⋯⋯⋯⋯1 22.2 人力清渠箱、混凝土管⋯⋯⋯⋯⋯⋯⋯⋯⋯⋯⋯⋯⋯⋯⋯⋯⋯⋯⋯⋯142.3 管壁冲62.4 72.5 机吸井泥⋯⋯⋯⋯⋯⋯⋯⋯⋯⋯⋯⋯⋯⋯⋯⋯⋯⋯⋯⋯⋯⋯⋯⋯⋯⋯第一季度广州市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定额中的人工单价采用102 元/工日。
穗建造价[2011] 1 号-关于2010年第四季度广州市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0年第四季度广州市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造价[2011] 1 号各有关单位:2010年第四季度与2010年第三季度相比,我市建设工程的人工日工资价格没有变化,材料和机械台班价格有所上升。
为了方便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结算,经过调查测算和征求多方面的意见,现将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人工日工资价格问题(一)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2001年)》的工程,2010年第四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均按65元计算;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日工资价格按70元计算。
(二)执行《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的工程,2010年第四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按47元计算。
(三)执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工程,2010年第四季度综合工日、借工和时工的日工资价格按86元计算,停工和窝工的日工资价格按65元计算。
二、关于材料价格问题(一)2010年第四季度我市钢材、水泥、混凝土、干混砂浆、砂石、燃料和电线电缆的价格有所上升,沥青混凝土的价格有所下降。
主要材料价格按附表一《2010年第四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
(二)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的工程,2010年第四季度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按附表二《2010年第四季度各专业工程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表》计算。
穗建造价[2010] 31 号
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4-19 14:24:53 来源:本站穗建造价[2010] 31 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穗建筑[2010]351号)的文件精神,我市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
为了方便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结算, 2010年一季度起同时发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年)》相应的计价规定,2011年一季度后不再发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年)》相应的人工日工资价格、机械台班价格及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人工日工资价格问题(一)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2001年)》的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均按60元计算;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按70元计算。
(二)执行《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的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按42元计算。
(三)执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工程,现行综合工日、借工和时工的日工资价格按80元计算,停工和窝工的日工资价格按60元计算。
二、关于材料价格问题(一)2010年第一季度我市钢材、沥青混凝土、灰砂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价格有所上升,水泥的价格有所下降。
建设工程结算通知书
建设工程结算通知书
工程部门应在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后15天内,以公司名义,向施工单位发出结算通知书,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在10天内申报结算资料;工程部门应对施工单位申报的结算资料(签证、设计变更)结合工程情况,进行认真复核,提出
工程名称 橡树玫瑰城一期多层土方回填
单位负责人 合同价款
已支付工程
款
物业管理部门
接管验收情况:
是否同意办理工程结算:
经理(小区主任):
工程部 意见
验收备案情况:
竣工资料验收情况:
遗留问题情况:
是否有合同内的甩项及其他应扣款项:
主管工程师:
工程部经理:
档案 室
工程档案移交情况(是否完整、齐全): 1.竣工资料两套:
2.竣工图两套: 档案管理员:
成本部门意见
结算资料审查情况:
1.签证、变更汇总及附件:
2.甩项及其他应扣款项签证:
成本主管:
部门经理:
结算扣减事项及金额后移交成本部,成本部应在工程部门复核意见的基础上,在30天内完成主体工程结算的编制(其他工程应在10天内完成),并经内部复核后,填报工程结算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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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4-19 14:24:53 来源:本站
穗建造价[2010] 31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穗建筑[2010]351号)的文件精神,我市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
为了方便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结算, 2010年一季度起同时发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年)》相应的计价规定,2011年一季度后不再发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年)》相应的人工日工资价格、机械台班价格及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工日工资价格问题
(一)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2001年)》的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均按60元计算;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按70元计算。
(二)执行《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的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按42元计算。
(三)执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工程,现行综合工日、借工和时工的日工资价格按80元计算,停工和窝工的日工资价格按60元计算。
二、关于材料价格问题
(一)2010年第一季度我市钢材、沥青混凝土、灰砂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价格有所上升,水泥的价格有所下降。
主要材料价格按附表一《2010年第一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
(二)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和《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的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按附表二《2010年第一季度各专业工程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表》计算。
(三)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工程,现行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按0计算。
三、关于机械台班价格问题
(一)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2001年)》的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机械台班价格按附表三《2010年第一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机械台班指导价格》计算。
(二)执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工程,机械台班价格按《广东省建设施工机械台班费用(2010年)》计算,第二类费用的人工和燃料动力按现行价格换算。
四、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计价程序问题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计价程序按附表四《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计价程序按附表五《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计价程序按附表六《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计价程序按附表七《广州地区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五、关于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计价问题
根据穗建质[2009]981、983号文的精神,我市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的工程,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计价规定如下:
(一)土方工程、石方工程清单项目中不再包含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应独立设置“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项目。
(二)在编制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综合单价时,要明确弃置点,按实际运距计算运输距离,如未能明确的,位于中心城区(越秀、荔湾、天河、黄埔、海珠、白云)的建设工程项目,土石方运输距离宜按20公里计算。
建筑垃圾处置费如需施工单位缴纳的,应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计入综合单价中。
六、关于市政工程施工围蔽费用问题
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市政工程,根据穗建质[2008]1008号文的规定,并按《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设计方案》和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围蔽标准要点的说明》的要求设置施工围蔽,围蔽费用计价规定如下:
(一)设置装配式双面彩钢夹芯板围蔽(高度2.2米)时,施工工期在半年以内的,可按每米85元计算;施工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可按每米120元计算;施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可按每米165元计算。
(二)设置轻型钢架铝扣板或彩钢压形板围蔽(高度2.2米)时,施工工期在半年以内的,可按每米75元计算;施工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可按每米110元计算;施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可按每米155元计算。
(三)设置标准密扣式活动钢围栏时,可按每米12元计算。
(四)施工围蔽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现场围挡计算。
七、关于安装工程拆除系数问题
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的安装工程,如发生对已安装的电气、管道、空调设备装置等进行拆除,拆除费用=(相应定额基价—其中材料费)X拆除系数。
其中拆除系数按下表取定:
八、关于建筑与装饰工程补充子目问题
为配合《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执行,现发布《合成树脂瓦屋面补充子目(试行)》(详见附表八)、《GRC饰面补充子目(试行)》(详见附表九)和《干挂GRG饰板补充子目(试行)》(详见附表十),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未有统一规定前,可依照执行。
附件:附表一:2010年第一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xls
附表二:2010年第一季度各专业工程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表.doc
附表三:2010年第一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机械台班指导价格.doc
附表四: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doc
附表五: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0).doc
附表六: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0).doc
附表七:广州地区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doc
附表八:合成树脂屋面补充子目(试行).doc
附表九:GRC饰面补充子目(试行).doc
附表十:干挂GRG饰板补充子目(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