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厂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会议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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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及会议制度

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及会议制度

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及会议制度党委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公司党委在企业建设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正确、有效的行使党章赋予的职权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和上级领导机关决策的落实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在公司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对企业实行政治领导。

其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落实。

(二)参与企业“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支持公司行政班子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企业重大决策主要是: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各片区领导干部、各专业线条、公司机关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奖惩、企业重大改革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需要提交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的职工队伍。

(四)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工作。

(五)加强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积极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例会和非例行会议是公司党委议事的主要形式。

通过各种会议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四条公司党委的主要会议是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党委扩大会。

第五条公司党委的各种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企业重大问题上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决定和建议。

第六条参加会议人员要按通知要求出席会议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时必须提前请假并对议案提出明确表示自己意见或建议的书面材料。

未经同意者不得缺席。

最新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最新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最新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最新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一、总则:1、为切实履行集团公司党委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引导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集团公司的正确贯彻执行,确保集团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支持集团公司按照《湖南湘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科学的决策和管理,促进党委会民主化、制度化和党建创新,特制定本规则。

2、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要坚持为企业的发展、改革、稳定服务。

把引导和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改革与发展,推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能力,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集团公司党委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

3、公司党委要在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代表和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团结、教育和引领广大员工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党委会议事范围:1、党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研究落实上级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

2、围绕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改革等中心任务,研究、制订、审议或通过党内有关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

3、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和发展决策,在召开集团公司董事会议形成决议之前,党委会要专题召开会议通报董事会议题和提案,统一思想,形成一致意见。

4、党委会要参与集团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新项目开发、资本运作、改革方案、人力资源管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用等问题方案的讨论。

5、参与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录用、调动等问题方案的讨论。

研究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事项。

6、讨论通过集团公司党委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建设等党建工作。

研究确定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相关重要问题。

7、研究决定集团公司党委工作机构的组成和设置;确定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审批改选结果。

最新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最新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最新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最新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最新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一、总则:1、为切实履行集团公司党委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引导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集团公司的正确贯彻执行,确保集团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支持集团公司按照《湖南湘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科学的决策和管理,促进党委会民主化、制度化和党建创新,特制定本规则。

2、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要坚持为企业的发展、改革、稳定服务。

把引导和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改革与发展,推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能力,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集团公司党委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

3、公司党委要在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代表和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团结、教育和引领广大员工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党委会议事范围:1、党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研究落实上级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

2、围绕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改革等中心任务,研究、制订、审议或通过党内有关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

3、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和发展决策,在召开集团公司董事会议形成决议之前,党委会要专题召开会议通报董事会议题和提案,统一思想,形成一致意见。

4、党委会要参与集团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新项目开发、资本运作、改革方案、人力资源管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用等问题方案的讨论。

5、参与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录用、调动等问题方案的讨论。

研究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事项。

6、讨论通过集团公司党委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建设等党建工作。

研究确定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相关重要问题。

公司党委会议规程

公司党委会议规程

**公司党委会议规程(初稿)一、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党委的各项职责,提高党委会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制定本规则。

二、党委会议的任务1、学习和传达中央、省和厅关于本系统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指示,以及党的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2、研究讨论需要上报上级组织的重要请示、报告,制定以公司党委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3、研究讨论公司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体制改革和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4、研究讨论公司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纪律检查工作;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研究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及其教育、监督、奖惩和调动;6、讨论决定公司领导分工以及必须由党委决定的其它事项。

三、党委会议的制度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委会议出席人员为党委会成员。

会议列席人员包括:非党委成员的公司领导、纪委会成员以及由会议召集人根据会议议题确定的有关同志。

2、党委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召开具体时间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除临时召集的党委会议外,会议召集的议题和时间应在党委书记审定后,由办公室提前三天通知与会人员。

3、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会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讨论干部任免问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会成员到会。

党委会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其提交的书面意见或建议可作为讨论参考,但不能作为决定依据。

4、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中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

5、会议形成决议,应当经过充分讨论,由会议主持人集中讨论意见,提出决策意见,提请会议表决。

如发生较大分歧难以形成统一意见时,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作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讨论。

企业(工厂)会议制度

企业(工厂)会议制度

企业(工厂)会议制度第一条工厂实行党委会会议、厂务会、部门负责人会议和专题会议等会议制度。

第二条党委会会议1、党委会会议由党委委员出席.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确定干部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可举行;可根据讨论议题的需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邀请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2、党委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委员主持.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

3、党委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研究决定工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主要措施。

(2)研究决定工厂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的请示、报告。

(3)研究决定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制度和重要措施;对工厂党委权限内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及报请上级任免的建议;向上级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审定。

(4)研究决定工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问题;涉及安全稳定的重要事宜;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报请党委决定的重要问题。

(5)研究决定以党委名义向行政或有关领导成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需要提交职代会或党代会审查审议的事宜。

(6)研究工厂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改革改制重要事宜安排;生产经营方针、指标和重要项目安排。

研究工厂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重要分配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宜.(7)研究工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资产安全事宜;投资、融资,对外借款、担保、合作等事项;财务预算、决算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8)党政主要领导认为应当集体研究的其他事宜。

其中需要向集团公司请示或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讨论的事宜,按照程序及时请示或讨论。

4、党委会会议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重要议题在上会前由党政主要领导或与分管领导协商,必要时要进行调研。

会议决定问题时,应进行充分的讨论,对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XX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议事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党委内部,书记同党委委员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党委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凡属全局性、政策性的大事,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党委委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原则。

研究问题、制定决策要从职工群众利益出发,凡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统一认识,做出科学决策。

(四)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规定议事决策,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第二章议事内容第三条公司党委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的主要事项包括:(一)制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实施意见;(二)公司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四)公司基层党的组织组建、调整、改选、撤消;(五)党组织工作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六)公司总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七)党委换届选举、职代会和团代会的主要议程及筹备方案;(八)党员发展、表彰、奖励以及违纪党员的处理审批;(九)公司党委重要活动的实施方案、公司工青妇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十)党委认为需要研究的其它问题。

第五条党委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是党组织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组织行为,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贯彻执行的一种有效形式。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

某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结合公司规范治理结构工作要求,为全面加强新时期公司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融入中心做工作,进入管理起作用”的要求,以党的先进性建设引领和推动公司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党对国有企业实行政治领导,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任何时候不能动摇。

党委对公司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在:坚持国有企业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发挥公司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公司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任务,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重点,以提高职工素质为根本,以构建和谐企业、推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上水平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组织保障。

第四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第五条公司党委的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2)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3)加强两级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4)领导支持纪委工作,督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5)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工作,维护班子团结,维护单位稳定;(6)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规范企业化实效型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新体系创建,凸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成效,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7)加强对稳定工作的领导,维护企业稳定。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
一、会议准备
1. 第一次会议前,召开组织委员会会议,确定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制定议程。

2. 准备会议材料,包括各部门汇报文件等有关资料,并请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3. 组织委员会主席和秘书共同制定会议程序和议程,按时分送与会人员。

4. 确定主席、副主席、议长、秘书等职务人员。

5. 确定会议主席和发言人,以及会议发言跟踪人员。

6. 掌握与会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职务,确保发言安排合理。

二、会议过程
1. 按照议程召开会议,并按照程序进行。

2. 会议主席宣布会议正式开始,介绍出席人员,并宣读会议议程。

3. 依照会议程序,会议主席首先宣布本次会议的主题,说明会议目的,阐述会议的意义和目的。

4. 逐项议程进行讨论,根据议程内容进行发言,表达意见和看法。

5. 集中讨论重要事项,加强辩论和讨论,达成共识。

6. 会议主席宣布决定,鼓励与会人员积极参与讨论和表决。

7. 讨论后,会议主席总结会议成果,明确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8. 请有关工作人员代表作一个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汇报,以便下一步工作有可参考性。

三、会议后续
1. 会议记录应在会议当天的晚上完成,将会议记录发给与会人员,并将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2. 将会议决定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并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3. 所有与会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并进行检查和验收。

4. 根据会议情况和决定,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并落实具体的工作进度措施。

5. 做好对会议决定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必要时召开会后会议,决定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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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厂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会议规程
1 目的
对厂党委会、党委扩大会的召开过程做出规定,确保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确保党组织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充分发挥参与、支持、保证、监督作用。

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厂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

3 职责
3.1 厂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和主持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确定会议议题,签发会议相关文件。

党委书记不在时,可按工作替代关系由其它党委委员承担该项职责。

3.2 厂党委委员负责提交会议议题,准时出席会议,就议题发表意见,就表决事项表明赞成与否。

3.3 党委工作部负责提出会议方案,负责会议通知,并按要求准备会议材料,列席会议。

3.4 参会人员应准时出席会议,就会议议题发表意见。

3.5 党委工作部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会议范畴
4.1.1 厂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范畴
厂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由厂党委书记或委托其它党委委员召集和主持,厂党委委员参加,也可根据需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有关人员列席。

4.2 厂党委会、党委扩大会的内容
4.2.1 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意见;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4.2.2 研究党员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措施;讨论审定厂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4.2.3 讨论决定工厂工作中的重大方针政策。

4.2.4 研究工厂党的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2.5 召开厂党委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认真的党内民主生活。

4.2.6 讨论研究厂属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和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研究决定党员教育与管理的措施及规划;讨论研究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讨论审查出席上一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

4.2.7 讨论确定党务公开的有关内容;讨论确定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讨论的有关事项。

4.2.8 听取厂行政主要领导关于生产经营形势分析和其它重大问题的报告;讨论研究为实现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目标,厂党委应采取的措施和办法。

4.2.9 讨论推荐受上级党组织表彰的党组织、优秀党员及领导班子成员。

讨论决定受党委表彰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2.10 讨论年度组织发展计划,讨论接收新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和处置不合格党员。

4.2.11 讨论决定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划及重要实施措施。

4.2.12 听取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4.2.13 讨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方面的意见,听取群众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群众组织中的重大问题。

4.2.14 由厂党委委员提交且需要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4.4 会议议程
4.4.1 厂党委委员按照厂党委会、党委扩大会的内容要求,及时向厂党委书记提交会议议题。

4.4.2 厂党委书记根据党委委员提交的议题,在与厂行政主要领导沟通后,按照厂党委会、党委扩大会的内容要求,确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列席人员;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前一周将会议材料提交党委工作部。

由厂党委书记提出决策议案,比较复杂的重大问题,应书写简要的文字材料。

4.3.3 由党委工作部根据厂党政主要领导要求,拟定会议方案。

4.3.4 注明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参加部门和人员、会议主要议题、会议性质、类型。

4.3.5 厂党政主要领导审定后,党委工作部负责发送会议通知。

4.3.6 党委工作部负责会议的有关事务
4.3.6.1 根据会议议题,在专项记录本上记录会议内容;
4.3.6.2 负责对会议决策事项,在会后拟写会议相关文件,经厂党委书记签发后,下发各业务部门执行或上报上级单位、抄送同级单位。

4.4 党委工作部或相关业务部门负责联系会议地点,原则上应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将会议议题、时间及期限、地点通知到全体厂党委委员及扩大的列席人员,有文字资料的要提前发给参会者,以便准备意见。

4.5 厂党委会、党委扩大会须有半数以上的厂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4.6 厂党委书记或委托其它厂党委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

4.7 其他党委委员或相关业务部门就提交的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

党委委员及扩大的参会人员就会议议题及其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政组织的有关规定,是否切合本单位实际和其他与会议有关的问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4.8 厂党委书记根据意见分歧情况,在进一步集中意见、沟通思想后,视情况决定是否付诸表决;对分歧较大的议题,除非情况紧急,应暂缓做出决定,待下次会议再议;如对重大问题产生较大分歧,则应请示上级党政组织后再上会决策。

4.9 表决时,党委委员一人一票,以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才能形成决议或决定。

有三分之一反对的,应慎重决定,待进一步听取意见后再讨论决策。

有二分之一以上反对的,应暂缓决定。

非决定不可的事项,要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应逐个表决。

表决后,厂党委书记就决议或决定的贯彻执行,指定专人或有关业务部门牵头负责。

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形成会议相关文件。

4.10 参加会议的人员应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严守机密,不得向外泄露会议讨论情况。

4.11 会议研究与参会者有关的问题时,按规定或需要参会者回避的,本人应主动回避。

4.12 会议决定和决议的贯彻执行
4.12.1 对己经形成的决议和决定,全体党委委员应坚决贯彻执行。

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不应有的情绪影响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如发现重大决策脱离实际,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时,应及时提出意见;若得不到纠正,要负责向上级党政组织报告。

4.12.2 负责牵头抓落实的党委委员或相关业务部门应及时向厂党委书记汇报贯彻执行情况。

4.12.3 党委工作部负责督查重大决定和决议的贯彻执行,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厂党委。

4.12.4 党委要积极搞好宣传鼓动工作,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发动员工群众一起为贯彻执行会议的决定、实现会议确定的目标而积极工作。

4.13 会议的记录。

党委工作部负责会议的记录、会议相关文件的整理和会议记录本的保管。

会议记录本应专用于记录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和党政联席会。

会议记录应注明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及原因、列席人、记录人、会议议题及其要点、发言人及发言要点、表决情况、形成的决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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