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与农村土地流转论文
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权制度改革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权制度改革在我国农村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这两个问题,并分析其对农村发展所带来的影响。
第一部分: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和问题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民将自己的土地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农户或企业使用,从而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
然而,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面临诸多问题。
首先是土地规模小化问题,农村分散的小块土地难以进行有效的生产组织,导致土地利用率低下。
其次是农民对土地流转缺乏保障和信心,担心失去土地带来的经济和社会风险。
此外,土地流转也面临着农民文化观念的障碍,许多农民认为土地是家庭的根本财产,不愿意将其流转出去。
第二部分:农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和目标农业产权制度改革是指对土地和农业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调整和改革,以激发农村经济的活力。
该改革的意义在于通过明确产权关系,鼓励农民积极投资和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
农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产权保护制度,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部分: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是农村发展中最重要的方面之一。
通过流转土地,农民可以利用自己的土地资源获取租金,并获得额外的经济收入。
此外,农村土地流转还可以通过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然而,土地流转也可能导致土地集中度增加,进一步加剧农民的土地难题。
第四部分:农业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通过改革,农民可以获取稳定的土地产权,增加农业投入和农民的信心。
同时,改革还鼓励农民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此外,改革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农民可以将土地流转收入用于发展其他产业,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的收入水平。
第五部分: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挑战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权制度改革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是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土地流转的程序和标准。
土地流转(五篇范文)

土地流转(五篇范文)第一篇: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做的相关政策规定就是我们所说的土地流转政策。
该决定中对农村土地管理有如下说明: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
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
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
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中国农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大量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
我国目前对征地中“公共利益”概念缺乏严格界定,导致征地中公益性建设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分,征地范围模糊不清,滥征乱占耕地现象大量发生。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研究》范文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研究,分析其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现状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该制度主要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政府等多方利益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政策层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如《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和监管机制。
其次,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权益保障不够完善,部分地区存在强制流转、侵犯农民权益的现象。
此外,土地流转政策执行不力,部分地区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土地流转效率低下。
四、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措施为解决上述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1.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和监管机制,提高市场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
2. 加强农民权益保护,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加大政策执行力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提高土地流转效率。
4. 推进土地流转与现代农业发展相结合,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
5. 加强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的土地流转意识和参与度。
五、未来发展方向未来,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将朝着更加市场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具体来说:1. 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法律保障,为土地流转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环境。
2. 推动土地流转与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浅析农村土地流转论文

浅析农村土地流转论文浅析农村土地流转论文现实状况与区域分布特征,从而为科学制定政策、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供参照和依托,本文利用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报告》、《中国农业年鉴》、中央政策研究室与农业部“全国农村固定观测点调查数据”、国家统计局“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等多种统计资料,从发展过程、结构特征与区域分布等三个方面,对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概况进行较为全面的定量解读。
一、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历程土地和劳动力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所关注的两个核心生产要素。
农村土地流转与劳动力转移是密切联系的两个过程。
《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中发[1984]1 号)首次提出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提出“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其后,农村土地流转一直处于自发的原始状态。
20 世纪90 年代之后,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加速,农村土地流转形式出现了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代耕代种、反租倒包等形式。
2001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提出: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此后,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趋势。
二、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结构特征从土地流转面积和用途来看,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通过签订合同实现流转的耕地面积,以及流转后用于种植粮食的`耕地面积均不断增长。
其中,签订合同的土地流转面积比重不断上升,表明土地流转的规范化、合法化程度在不断增强。
然而,流转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面积比重比较稳定,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农村的自然条件、种植习惯以及销售渠道的限制共同决定的。
粮食作为大宗农产品,生产风险与市场风险相对较小,成为经营大户规避风险的普遍选择。
从土地流向的主体来看,流向农户的土地面积占绝对的规模优势,高于其他三类主体的面积之和,并呈现持续增长,从 2009 年的 10850 万亩,增长为 2012 年的 18006 万亩,增长了 66%。
农村土地产权改革与土地流转制度

农村土地产权改革与土地流转制度在当代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改革与土地流转制度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
农村土地是中国农民的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土地产权改革和土地流转制度的完善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效益,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
而土地流转制度正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而建立和完善的。
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农村土地产权改革与土地流转制度。
首先,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在传统的农村土地制度下,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不分离的,这导致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利不清晰,限制了土地的流动和转让。
因此,通过土地产权改革,可以实现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土地流转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通过土地流转,可以使得土地资源得到更好地整合和配置,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农田规模化经营,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再次,土地流转制度有助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
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农村产业的升级转型,促进农民就业,拓宽农村收入渠道,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同时,也可以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
此外,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统筹规划和可持续利用。
传统的小农经济模式下,土地碎片化严重,导致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整合利用,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推动可持续农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
再者,土地流转制度的建立也可以促进农村土地所有制结构的优化。
在过去,农村土地所有权高度集中,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土地的多元化所有制结构,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
此外,土地流转也可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土地规模化经营,转变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土地流转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土地流转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问题成为了农村改革的一个核心议题。
为了解决农村土地问题,中国进行了一系列的土地制度改革。
其中一个重要的改革方向是土地流转,即将农村土地进行流转和集约化管理。
本文将探讨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土地流转的发展现状和影响。
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背景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和管理一直是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传统的农村土地制度长期以来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性、农民权益保护不足等。
这些问题制约了土地的经济潜力和农村发展的可持续性。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启动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进程。
二、土地流转的概念和形式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在多个主体之间进行有偿转让或出租的行为。
它通过农民自愿流转土地使用权,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化管理。
土地流转的形式包括出租、流转、合作经营等。
三、土地流转的优势和挑战土地流转的实施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其次,土地流转可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农业现代化。
此外,土地流转还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然而,土地流转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理解不足,存在观念转变的难题。
其次,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规划和管理问题,需要进行规范和监管。
此外,土地流转也可能导致农民流失土地、失去土地经营权等问题,需要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土地流转的政策和措施为了推进土地流转,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首先,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
其次,加强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促进土地流转的顺畅进行。
此外,政府还通过金融支持、优惠税收等措施,激励和支持农民参与土地流转。
五、土地流转的发展现状和展望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的土地流转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越来越多的农民参与到土地流转中,土地资源得到了更加合理的利用。
课题研究论文:农村研究论文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及建议

农村研究论文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及建议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得显著成效。
但是随着国内经济的进一步改革,这一体制越来越满足不了人们的发展要求,首先,承包土地的成本逐渐变高,我国把经济发展放在工业上面,在城市有更多的、更好的发展前景,好多农村人选择进城打工,这样子,家里的土地不得不选择流转,把土地的使用权转给别的有需要的人;其次,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同时也是个人口大国,人均资源缺乏,农村普遍存在人多地少的矛盾,所以大多数农村人口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第三,一些企业为了扩展自己的规模,纷纷给予农民大量好处,从他们手中购买土地;第四,村里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将土地集中起来进行投资建设,比如郊区会选择大量修建楼房,来解决城市房子紧缺的问题。
土地流转给大多数农村人解决了经济负担,同时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会。
目前,土地流转面积约占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包括转包、转让、互换、入股等形式。
其中,转包是主要的形式,只是暂时地把土地转给别人。
以安仁县为例,它是一个农业大县,土地流转约占总土地资源的百分之二十,耕地面积约占土地流转的百分之七十,可见,耕地流转现象较为普遍。
此外,呈现出四个特点:龙头企业带动型、主导产业带动型、合作组织带动型以及集体经济带动型。
从上面可以看出当前农业土地流转的现状,即土地流转在农村已经变得很普及,并且耕地的流转占为主要地位,更多的是在这些耕地上发展集中型产业,发挥区域优势,更多是发展特色农业经济。
不得不承认的是,土地流转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给一部分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同时增加了收入,改善农民生活,这对于缩短城乡差距起了积极作用;再者,合理配置了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将荒废之地充分挖掘它们的价值,开发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此外,改变了土地经营模式,将其集中化经营,提高了技术含量,推动市场的发展。
1.土地流转给人们带来了好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1)不合理的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 论文):土地承包纠纷及其对策探讨

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土地承包纠纷及其对策探讨摘要:本文侧重于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的研究,进而找出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方法。
在本篇论文中,作者通过实地调查和查阅资料的方法对土地承包纠纷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关键词:土地;土地承包;纠纷;对策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农业的发展。
在我国农业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还存在许多的问题。
在这些问题中,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
1土地承包纠纷的类型1.1承包关系不稳定的纠纷据统计,实行免征农业税等政策后,农经部门共接待因土地承包纠纷而上访的农民人次创历史新高。
土地承包纠纷案例归纳起来为3种矛盾纠纷:重新要田要地的农民与村里的纠纷;人多地少的农户与村里的纠纷;耕地被占压的农户与村里的纠纷。
1.2土地流转不规范的纠纷随着国家对“三农”优惠政策的出台,农村土地越来越俏。
由于以前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政策不完备、不配套,土地流转行为极不规范,引发了一些土地流转的矛盾纠纷。
转包转让型纠纷。
由于一些农民外出打工或者别的原因外出,这部分农民就把自己的土地转让或者是转包给其他的农民,由于文化水平低和同格式不规范等各种原因致使此类纠纷占整个流转纠纷案件的70%以上,是最为普遍的现象。
代耕代种型纠纷。
以前,不少农民弃田荒地,外出务工经商,又不承担村级和国家税费。
村干部为了使税赋不落空,让其他农户代耕代种,农户又履行了税费义务,且税改时这些面积纳入了耕种农户的计税面积。
现在,原承包户回来,找代耕户要自己的承包地,双方发生纠纷。
1.3机动地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纠纷这里有2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机动地由集体开发渔池、果园等,作为其它承包方式发包给农户经营,当时农户抢着承包,有的还是通过竞标承包的。
现由于免征农业税、取消特产税,承包户不愿履行原承包合同,纷纷上访,要求免交或少交承包费。
另一种情况是未开发的机动地作专业承包发包给农民经营,每年每亩收一定的承包费,现在承包户也不愿履行原合同,要求免缴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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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与农村土地流转
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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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S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3-0142-01
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只有合理流动才能提高使有效益,也只有合理流动才能真正体现土地生产要素的性质。
所以土地流转是必然的趋势。
所谓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其实质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1 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及现状
土地流转现状
自20世纪80年代初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实现了农业生产用地的集体所有权、家庭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分离,为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到1995年之间的前期是农村出现了自发的土地流转,并积极推进农业的规模经营,从而有效地组织了土地撂荒和半撂荒。
在这一阶段,为了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进行了大规模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进一步扩大,土地流转规模呈上升趋势,出现了代耕、换耕、转包转让、反租倒包、公司+农户等多样化形式。
以家庭承包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虽然推动了农业及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新的矛盾。
其一是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集约化生产的矛盾;其二是土地承包制延长30年不变造成部分农户对自己承包地偏颇的认知模式和狭隘的占有观念与经营矛盾;三是“小而全”家庭经营结构与专业化生产的矛盾;四是耕地资源稀缺与土地闲置浪费的矛盾。
同时也存在占地不开发,操作不规范,干预或强行流转等现象,也是造成上述矛盾的原因,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土地流转在搞活土地、劳力资源、推进农业结构快速调整、提高农民收入、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效果显著。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自发组织、政府组织和乡村中介机构组织是农民土地流转的3种重要组织形式。
一种是农民自发组织。
当前农民主要依靠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由农民直接与接包方协商,流转的土地较为零星,流转规模小,流转
期限短。
在补偿标准上差别较大,有的甚至是无偿的。
第二种是政府组织。
乡村集体组织在征得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树进行流转,这种形式流转的土地大多连片,流转的规模较大,流转期限较长,补偿标准也较为统一和合理。
第三种是乡村中介机构组织。
这种机构为农民流转土地牵线搭桥,农民通过中介流转土地,手续齐全,合同规范,有利于土地纠纷的减少。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土地流转虽然有了起步,但由于起步晚,进度较慢,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较低,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流转活动多为不规范行为。
绝大多数流转未经村里或公证机构公证,仅为口头协议或一字条文,存在着许多漏洞与隐患;第二,土地流出户直接从流转土地获得的效益偏低。
农户流出土地后,尽管收入水平有所提高,但收入中来自流转土地的比例偏低,这主要是流出的土地大多数仍种植收益水平相对较低的粮、油等大宗农作物,或流转面积少,规模经营程度低,土地流转收益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不少有条件流出土地的农户流出土地的积极性。
第三,少数地区土地流转纠纷呈上升趋势。
土地流转纠纷总的呈下降趋势,但由于普遍对土地承
包经营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偏低,无土地流转协议、合同或土地流转协议、合同不规范及土地流入方经营管理不善或流入方不计固定使用费和流出方终止合同等原因,在少数地区土地流转纠纷仍在增加,并造成土地流出户承受较大损失。
第四,流转规模较小。
从农户具体流转微观角度看,流转规模多介于几亩,几十亩之间,基本上处于小打小闹状态。
2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对土地流转的影响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八十年代初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时确立起来的,主要形式为家庭联产承包经营。
其特点是,将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所有权归集体,经营权归农户,以农户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
而农村土地流转需要以工业化背景下农民非农产业的就业率和收入比例提高、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弱化为条件。
因此决定了外部条件对土地流转的作用很重要,然而产权角度的分析才是最重要的。
首先,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不清对土地流转的影响。
(1)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土地产权关系不明确。
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赋予农民,使得所有权与使用权发生了分离。
按产权关系,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所有权代表应获得农民上交的地租,但实际上并没有完全得到,其中一部分农
民并未上交。
(2)农民与国家之间存在产权关系认识误区。
理论上二者之间不可发生直接的产权关系,但实际上一般人认为存在直接的产权关系。
如果在这些问题上认识模糊,就很容易导致政策制定的偏差,损害农民的利益或国家的利益。
(3)集体经济组织与国家之间的产权关系界定不合理,主要体现在国家征用土地方面。
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征用,从而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农村土地被征用后,集体经济组织失去了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同时农民也失去了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
因此,征地时要系统考虑、合理定价、而土地产权关系的不清造成产权转让过程中交易成本高,收益分配混乱,阻碍着土地流转。
其次,承包地收益不完全对土地流转的影响。
从表面上看,集体所有制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承包经营权归农民家庭所有,但由于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由双方约定才可取得,这就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一定的约定性和不确定性。
农村土地产权主体不明确,在微观上形成农民集体、农民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乡(镇)政府对同一块土地都可以拥有所有权,这既导致实际操作的困难,也难以保证承包经营权具有明晰的产权内涵。
中央和
地方政府及其下属机构往往凭借其拥有的部分所有权,为实现保障食物安全等政策目标,过多干预农业结构调整并实施近乎强制性的种植计划安排,而农地承包经营权人在与政府的博弈中又往往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这又会形成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蚕食和侵蚀。
3 结束语与对策建议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不仅限制了土地流转的范围,而且由于产权主体模糊、权利残缺等问题提高了土地流转的交易费用,构成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共同障碍。
因此,明确界定产权主体,完善产权制度,成为在外部条件不变情况下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首要举措。
而农村土地产权的核心问题是农户承包权不稳定,不稳定承包权阻碍农户在土地上的长期投资,降低土地直接收益和土地资产价值,从而降低土地流转带来的收益。
在不稳定的长期预期的情况下,农户对土地流转是不积极的。
只有稳定承包权,逐步推广增人不增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弱化土地根据人口数量进行分配的机制,强化土地的资产功能,才能有效促进农村土地流转。
因此,设立土地发展权,确立其在增值收益中的比例,将隐性交易合法化、规范化,消除地上物权对产权的歧视,才能化解土地收益分配中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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