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变更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2019年修订)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2019年修订)一、企业登录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企业端注册用户,并通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外贸备案登记系统提交电子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提交及系统地址(***)。
二、初次办理企业向备案登记机关在线提交或纸质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备案登记材料:1、企业申请报告文件,包括企业简介和申请事项(仅限纸质资料提交企业,网上提交扫描件的,不需要提交上述资料);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扫描件;4、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三、向备案登记机关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变更的企业应在备案系统上或省商务厅109房间提交以下材料(仅限纸质资料提交企业,在备案系统上提交备案变更的企业,仍需要交回原备案登记表):1、企业变更申请的具体事项;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原企业的备案登记表原件;4、如果备案登记表丢失的,需提交有效的企业遗失声明。
四、如企业递交备案材料合格,经省商务厅法规和审批处审核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注意事项:1、所有纸质的资料提交和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领取地址为:西安市新城大院内西侧陕西省商务厅109房间。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陕西省商务厅只接受省属企业(企业名称为陕西开头或在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核名注册的企业)的办理申请,地市企业因特殊情况需在陕西省商务厅办理的,需提出要求并征得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
省属企业在线提交电子版《登记表》的属地选项为“陕西省”和“陕西省商务厅”。
3、如遇到出现提交不成功时,请企业提交人员检查是否出现漏项、填写完毕但未点击提交、在英文输入环境下输入中文标点、本企业以前已经办理过备案表等情况。
如遇网络技术问题出现提交不成功,请拨打商务部备案登记系统页面下方的010开头的系统维护客服电话。
承办单位法规和审批处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进出口贸易企业信息变更流程

企业信息变更流程
一、工商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7.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8.新股东(发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9.懂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文件。
10.《懂事、监事、经理信息》表。
二、税务变更
三、开户银行变更
四、进出口手续变更
流程:1.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变更
2.大连市外汇管理局登记变更
3.海关证变更
4.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变更
5.电子口岸变更
所需材料:
1.公章、法人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证明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电子口岸企业法人卡与操作员卡。
深圳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变更(正确)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一、许可内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三、许可条件1、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3、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所规定的不需要备案登记的范围。
四、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并采用网上登记的方式五、申请材料(一)对外贸易经营者成立时申请备案登记的,须提交下列材料:1、经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报单位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企业法定法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7、领证人非法人的,应提供已签字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变更时申请备案登记的,须提交下列材料:1、事项变更申请书(简要说明要申请变更的项目和理由);2、加盖企业公章的《深圳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事项变更申请表》(网上填报后打印)3、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信息变更(除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经营者英文名称外)须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打印企业变更事项查询单。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6、法定代表人变更,须提交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7、办理(领证)人为非法人的,应提供已签字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在网上填报变更申请表时,在“申请变更内容”栏目中填写相应变更项目,未发生变更的内容栏目不要填写。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
第三条商务部是全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管理。
商务部委托符合条件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机关)负责办理本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受委托的备案登记机关不得自行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机关必须具备办理备案登记所必需的固定的办公场所,管理、录入、技术支持、维护的专职人员以及连接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网络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登记网络”)的相关设备等条件。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备案登记机关,商务部可出具书面委托函,发放由商务部统一监制的备案登记印章,并对外公布。
备案登记机关凭商务部的书面委托函和备案登记印章,通过商务部备案登记网络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对于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以及未按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备案登记机关,商务部可收回对其委托。
第五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程序。
对外贸易经营者在本地区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样式附后)。
(二)填写《登记表》。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一、基本信息1. 经营者名称: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3. 注册地址:4. 通信地址: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6. 联系电话:7. 传真:8. 电子邮件:9. 网址:10. 经营范围:11. 境内或境外,境外签约后设立的分支机构情况:二、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1. 组织结构:2. 主要负责人员情况:3. 从业人员情况:三、资信状况1. 经营者的资信状况证明:2. 银行信用证明:3. 历史贸易业绩:四、外汇管理情况1. 外汇账户信息:2. 外汇收支情况:3. 外汇管理部门备案情况:五、信用证管理1. 信用证开立及操作情况:2. 信用证交单情况:3. 信用证索赔情况:六、贸易方式1. 进出口贸易方式:2. 代理方式:3. 订立合同方式:4. 运输方式:七、贸易主体责任1. 贸易合同签署及履约情况:2. 质量控制措施:3. 交付及装卸安排:4. 售后服务及投诉处理:5. 涉诉及仲裁情况:八、报关报检情况1. 报关及报检管理:2. 关税及税收缴纳情况:3. 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九、风险管理措施1. 信用证违规措施:2. 外汇违规措施:3. 违法行为处理情况:十、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1. 近三年经济效益:2. 社会效益:3. 其他影响因素:十一、其他附件(根据具体情况,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十二、承诺本人/本公司对上述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随时将发生的变更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日期:备注:此备案表为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所需提交的基本信息清单,详细备案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添加。
请准确填写,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操作办法

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操作办法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的有关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根据国家商务部授权,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办理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手续。
1、拟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的内资企业和个人,应先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或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后,再向上海市外经贸委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
2、2004年7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如涉及开展进出口业务的,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向上海市外经贸委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2004年7月1日之前已经批准成立的,并且在7月1日之后未增加进出口经营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三、操作办法:网上在线填写《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
网上填写完成后,将下列备案登记材料送交上海市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11楼接待受理大厅:1、已签字、盖章的《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上海市外经贸委在收到企业送交的备案登记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并发放《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受理时间:周一、三、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话:62754440,52881313,52881314。
网上在线填写《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外贸发展处联系人:庞春和电子邮件:pangchunhe@联系电话:52881295、52881313、52881314受理时间:周一、三、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sfic/sc/list.jsp?menuId=73&sonMenuId=75&rightMenuId=278&id=99567“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相关手续的索引根据商务部令2004 年第14 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八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 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变更流程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变更流程
一、备案登记变更。
1、申请方式:外贸经营者提出申请,将申请表、证件及资料原件寄送给海关注册登记地的海关,或者将申请表、证件拉卡拉发送到指定的海关;
2、申请材料提交:(1)变更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申请变更时须提交《代表人证明》、《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文件);(3)变更后的《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由海关审核拟定);(4)填写经营者及企业负责人申请表;
3、完成流程:(1)海关审核:根据报送的申请资料和变更后的《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审核、比对资料,查无疑问后,出具变更审核意见,并将变更审核意见以及变更后的《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发回给经营者;(2)经营者签字:经营者收到海关发回的《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变更审核意见后,签字确认;(3)重新备案:由经营者将变更后的《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重新寄回海关指定的地点,海关收到后,将发回变更备案登记证书,此证书为外贸经营者的法定证书,用于受理申报、核销业务等外贸活动。
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操作指南

办理地点:企业注册地税务局
上海财税网址:?
二、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地点:
1、浦东注册企业在浦东海关办理登记手续(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153号)
2、其他企业在当地海关或海关监管站办理登记手续(详见上海海关网“沪关介绍-办事机构”)
上海海关电话:(浦西总机)
上海海关网址:?
三、办理退免税登记手续
办理地点:国家税务局上海分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
问讯电话:
上海财税网址:?
四、办理外汇管理登记手续
办理地点: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81号)
问讯电话:
五、办理海关电子口岸登记手续
办理地点:上海海关技术处(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153号)
问讯电话:转技术处
所需材料
1、已签字、盖章的《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
1、在注册地工商局进行经营范围变更(增加“外贸经营权”),若为欲新设立公司可直接在进行工商注册时将“外贸经营权”加入经营范围;
2、变更或办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码证;
3、网上在线填写《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网址:);
4、网上填写完成后,将备案登记材料送交市外经贸委受理部门;
上海海关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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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变更
(一)须提交的材料: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则受托领证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该企业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此外:
1.企业名称变更还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含有进出口业务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函复印件。
2.企业地址变更还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含有进出口业务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
3.企业法人代表变更还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含有进出口业务内容)、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注册资金变更还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含有进出口业务内容)、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
5.其他项目变更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含有进出口业务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
6.原资格证书经营范围变更应提交(仅指原自营出口变更为贸易流通型出口):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含有进出口业务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
(二)工作流程
对外贸易经营者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上述书面材料(无需在网上提交资料),岗位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变更备案登记数据库、打印备案登记表并盖章(此事项立等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