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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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中的产权与契约理论

经济学中的产权与契约理论

经济学中的产权与契约理论在经济学中,产权和契约理论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产权一般指对资源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而契约则指同意、承诺和协商等方面的交流。

本文将介绍产权和契约理论的一些基本概念,并探讨它们在经济学中的重要性。

一、产权理论1.1 产权的定义及意义产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对某个经济资源享有的所有权和控制权。

在经济学中,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它可以激励个体创新、创造和劳动,使资源得到高效的配置和利用。

产权的初始来源可以是通过劳动创造、购买、继承或政府授予等途径获得。

1.2 产权制度的影响在现代经济体系中,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石,如果这个制度健康有序,就能有效保护个人产权、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如果产权制度存在缺陷,就会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经济发展低效。

因此,完善的产权制度是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

1.3 产权的类型在不同情况下,产权可能存在不同的类型。

一般包括:- 私人产权:是指个体或团体对所拥有资产、资源的最高支配权;- 政府产权:是指由政府通过某种方式授予的产权,如授权、特许经营等形式;- 公共产权:是指社会资源如公路、河流等等集体所拥有且无所有者的资源。

二、契约理论2.1 契约的定义及意义契约是指在人们交往和合作时需要达成的一些商定,这些商定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文件。

在经济学中,契约可以帮助双方明确合作方式,约束各方履行承诺,并规定各自的权益和义务。

2.2 契约的类型在契约理论中,契约的类型有以下几种:- 完全契约:完全契约是指契约双方彼此清楚和完全明确的知道契约条款的内容;- 不完全契约:不完全契约是指在合同签订之前或者合同生效之后发生了一些不可预测的事情,导致合同约束力发生了改变;- 不确定契约:不确定契约是指在契约生效之后,由于一些因素的干扰,使得合同的实施和效果不确定。

2.3 公共契约除了二人契约外,公共契约也是普遍存在的。

公共契约是基于复杂的市场环境,需要协调多方行动和合作的契约形式,如政府与企业的合作、行业自律协会等。

产权和产权制度的概念

产权和产权制度的概念

产权和产权制度的概念一、产权的定义产权,是指对特定财产的拥有权和支配权,是人们对经济生活中所涉及的财产关系的权利和义务的总体规定。

产权制度,则是关于产权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行使权利的规则和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二、产权的种类1. 所有权:指对特定财产的完全拥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

2. 用益权:指对他人所有之不动产或动产的使用权,包括地上权、地役权等。

3. 担保物权: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以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将特定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权利。

4. 股权:指对公司的所有权,包括股东的收益权、参与公司管理权等。

5. 知识产权:指对创造性智力成果的专有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三、产权制度的意义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之一,其意义在于明确界定和保护个体对财产的权利和利益,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四、产权制度的作用1. 激励作用:通过明晰的产权界定,使人们对其行为的结果能够预期,从而有效激励人们的行为。

2. 约束作用:通过设定产权的界限和责任,约束人们的行为,防止对他人权利的侵犯。

3. 资源配置作用:通过产权的流动和重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4. 收入分配作用:通过产权的界定和交易,实现收入的合理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五、产权制度的演变1. 早期社会:以家庭和氏族为基础,强调家族或群体的共同产权。

2. 封建社会: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强调封建领主的私人产权。

3. 资本主义社会: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强调个人和企业的独立产权。

4. 社会主义社会:以公有制为基础,强调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产权。

六、产权制度的改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革,产权制度也需要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

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产权制度,实现产权的多元化、明晰化和法制化。

同时,要注重保护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平,防止私人垄断和财富集中,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一、概述知识产权是指以人的智力创造的各种无形资产所享有的权利。

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是鼓励创新和创造,并保护创造者的合法权益。

二、专利权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指对发明的独占权,即在一定的时间内,对发明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立利用权,排他权和防御权。

2、专利权的范围专利权可涵盖各种技术发明、创造和创意,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

三、著作权1、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指对作品的独占权,即在一定的时间内,对原创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展示、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各项权利。

2、著作权的范围著作权可涵盖各种文学、艺术、科学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和戏剧作品、艺术设计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四、商标权1、商标权的定义商标权是指对商标的独占权,即在一定的时间内,对其注册商标在特定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享有独立的权利。

2、商标权的范围商标权保护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包括商标的注册、使用、转让、许可等权利。

五、商业秘密1、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商业活动中的具体业务信息、技术信息、商战策略等,对于实施者具有实际和经济价值,并在一定范围内保密的信息。

2、商业秘密的范围商业秘密涉及企业的机密信息,包括客户资料、产品方案、技术流程、商业计划等。

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见附件部分。

法律名词及注释:1、专利权:指对发明的独占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

2、著作权:指对作品的独占权,包括文字作品、音乐和戏剧作品、艺术设计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3、商标权:指对商标的独占权,包括商标的注册、使用、转让、许可等权利。

4、商业秘密:指商业活动中的具体业务信息、技术信息、商战策略等,对于实施者具有实际和经济价值,并在一定范围内保密的信息。

我国房地产产权的概念界定

我国房地产产权的概念界定

我国房地产产权的概念界定房地产产权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对房地产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在我国,房地产产权是财产权的一种,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房地产物享有的权益。

具体而言,房地产产权包括房屋产权和土地产权两个方面。

首先,房屋产权是指个人、家庭或单位对房屋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户籍制度改革后,我国允许自然人以自有房屋作为居住地,拥有独立、自主、安全的居住权利。

个人在房屋产权的享有上有明确的凭证,即房屋产权证书,这证明了产权自我购买房屋之日起归自己所有。

个人可将房屋产权通过继承、转让、赠与等方式进行处分,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其次,土地产权是指国家所有的土地资源被划分给国家、集体或个人享有的权利。

我国将土地划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类。

国有土地产权属于国家,国家以政府形式行使土地使用权,并以出让、租赁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处置。

集体土地产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集体所有,并以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集体作为土地使用权的行使主体。

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土地,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房地产产权的界定在我国主要通过法律法规进行,包括宪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这些法规确立了产权的基本原则和保护措施,明确了产权权益的享有和行使方式。

房地产产权的界定与保护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房地产产权的确定和保护有利于激发投资者和消费者的积极性,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房地产产权的确立和保护有利于保障个人和企业的财产权益,增加其对房地产物的合理占有和使用的信心,促进经济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总结起来,房地产产权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对房地产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房屋产权和土地产权。

房地产产权的界定和保护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能够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个人、企业财产权益的保障。

国际知识产权

国际知识产权

国际知识产权国际知识产权是全球范围内保护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

随着全球化的加剧,国际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国际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分类、国际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以及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国际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分类国际知识产权是指知识产权在国际范围内的作用和调整。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工商秘密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1.专利权:专利权是国家为保护发明的独占权,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获得独家利用权,并有权阻止他人未经许可利用该发明。

2.商标权:商标权指的是在特定领域使用特定标志的独占权,包括商标和服务标志。

3.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作品享有的独占权,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

4.工商秘密:工商秘密指的是商业经营中保持未公开的商业信息,如技术、商业模式等。

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指的是对集成电路的三维组织和内部布线的保护。

二、国际知识产权的重要性1.推动创新和发展: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可以激励创新和促进知识的产生和传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2.维护创新者权益: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可以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鼓励他们在技术、文化和艺术领域进行创造性工作。

3.促进技术转移和合作: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可以促进技术转移和合作,鼓励跨国合作和创新合作,推动技术和经济流动。

4.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公平竞争: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可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打破垄断,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

三、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1.国际公约和协议: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通过国际公约和协议实现,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专利合作条约》等。

2.国家法律体系:各国建立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以保护国际知识产权。

例如,中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等。

3.行政保护:各国设立知识产权部门,负责对知识产权进行行政保护,如专利申请的审查、商标的注册等。

4.法律诉讼和调解:当知识产权出现纠纷时,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和调解机制解决争议。

知识产权的概念及范围

知识产权的概念及范围

知识产权的概念及范围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是指人们在智力活动中创造的、具有独创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的各种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知识等。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出来的各种成果,这些成果可以是物质的或者是非物质的。

知识产权涵盖了很多领域,比如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等,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创新发展。

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于任何人都不允许在一定时期内,以生产、经营等方式使用他人已经取得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权的一种权利。

专利权可以保护新的技术发明和创新成果的产权,提高了知识产权创新的积极性。

2.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于任何人进行一定时期内的使用、备案等方式,享有独占该商标的使用权,从而保护了商标的独创性和商标所有者的利益。

3.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独占权。

包括文学、艺术、科技等各个领域的作品,都可以享有著作权保护。

这些作品可以是文字、图像、音像等形式,提高了知识产权创造的积极性。

4.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在商业活动中获得的、具有实用价值并且为其持有者所保密的信息,包括技术或经营上的秘密。

商业秘密不是通过专利、商标或著作权等制度来保护的,而是通过保密协议等方式来保护其持有者的利益。

5.域名注册权总之,知识产权是创新成果的产权,其保护是推动技术创新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之一。

知识产权的范围十分广泛,而且不断变化和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的作用和意义将会日益凸显。

产权情况说明范文

产权情况说明范文

产权情况说明范文产权是指对一种物质资产或非物质资产所享有的权利。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产权是经济运行的基础,它对于资源配置、投资决策和经济效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影响。

产权制度的完善和保护对于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产权的性质分为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

私有产权是指个体或集体所享有的对特定资产的排他性控制权,即个人或组织对特定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支配权。

公有产权是指由国家或政府所持有的对特定资产的控制权,即国家对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支配权。

私有产权具有许多优点。

首先,私有产权能够激励个人或组织以最大化自身利益为目标进行经济活动,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私有产权是个体或集体对资源进行投资和管理的基础,只有在能够享受投资所带来的回报时,个体或集体才会愿意投资并努力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其次,私有产权能够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资源能够流向最有利于社会利益的使用者,提高资源的社会效益。

最后,私有产权能够激发创新和技术进步,个体或集体在拥有产权的基础上,能够更好地进行创新活动,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然而,私有产权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私有产权不是绝对的,它受到法律和政府干预的限制。

例如,国家可以通过征用、征收和限制私有产权等手段来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

其次,私有产权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贫富差距的存在,尤其是在资源分配不平等的情况下,少数人或组织拥有大量的资源和财富,而大多数人则处于相对贫困的境地。

最后,私有产权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

个体或集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可能忽视了社会和环境利益,从而造成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环境的恶化。

公有产权制度是私有产权制度的一种重要补充和保障。

公有产权主要包括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

公有产权能够有效调节资源的配置,保护公共利益,并提供公共服务。

公有产权在资源配置、环境保护和社会福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公有产权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如政府干预过多、利益损害和效率低下等。

对知识产权的认识理解

对知识产权的认识理解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IPR)是指由一国或全球性法律体系赋予创造者和发明者专有权利的系统,让他们对他们的著作、产品、服务等拥有特殊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构成元素包括版权、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等。

它的宗旨是基于通过社会普及、使用和社会融入支持社会创新,以增加社会福利和国民收入的基础上,建立利益均衡的法律体系。

二、知识产权的分类1.版权版权是知识产权中比较基础的法律保护范畴,也是最古老的知识产权形式,它用于保护实物形式下的作品,包括文学、音乐、艺术、绘画等,它可以有效抑制他人对于原作者的形式化剽窃行为,也可以有效维护传统文化知识的发展壮大。

2.专利专利是指由政府机关颁发的某种发明专有权,它被用来保护发明者在发明上的独创性,激励发明者创新和提高社会福利的同时,保护发明者的专利技术不受不正当竞争和剽窃。

3.商标商标是一个商家有竞争优势并具有特殊外部识别功能和标识功能,有助于消费者进行贸易,作为商业活动鉴别的标识符号,它是一种以消费者友好来保护塑料、聚酯材料制成的商标的知识产权。

4.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某些商家或庄场的商业计量方法、技术秘密以及商业策略,它们由特定行业拥有者或厂家授权、才会被某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确定,以此保护商家的商业秘密不被冒用或不正当散布。

三、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1.国际国内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是全球化的新技术,具有国际性和多层次性,它以国际公约和国际法为基础,建立相应的国内立法以支持知识产权的赋权管理和法律保护。

一般的知识产权的国际和国内法律保护机制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及其相关国家组织联合实施的。

2.技术防范技术防范是指采纳信息技术手段来保护知识产权,它内容包括对著作等所有权保护,以及进行反抄袭分析和反盗播处理,增加创作、发布和传播的安全性、便利性和有效性,阻止他人非法盗用知识产权,以维护创作者的权益。

3.司法救济当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时,可以申请司法救济,例如诉讼获得经济损失赔偿,禁止侵犯者违法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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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4个权能。

拥有了4项权能,便完全拥有了所有权。

但这四项权能往往是相分离的。

比如出租,就把占有和使用的权能过渡给了承租人。

但其中最核心的权能应该是处分权,其他三个权能都可以让渡,但如果处分权都让渡了的话,就标志着所有权彻底转移了。

用通俗的话说区别,就是占有不一定表示拥有所有权,但有处分权就一定拥有所有权。

举例:比如你把你的东西无偿借给朋友,那么“占有”“使用”“收益”三项权能都被你让渡了。

这时,所有权归谁?当然还是你了——你有权收回,有权出租,有权出卖,有权做任何处置,这就是处置权!所以说,处置权是所有权中最核心的权能,是拥有所有权的标志。

占有权是指占有某物或某财产的权利,即在事实上或法律上控制某物或某财产的权利。

占有权是所有权最重要的权能之一,是行使所有权的基础,也是实现资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前提。

在通常情况下,资产一般为所有人占有,即占有权与所有权合一;但在特定条件下,占有权也可与所有权分离,形成为非所有人享有的独立的权利。

占有权就是指的事实上的控制权。

控制有事实控制和名义控制。

事实控制就是指的是实际控制方,分为合法控制和非法控制,有权控制和无权控制。

名义控制就是指物在所有人控制范围内,其通过一定行为就能行使所有权中的全部四项权能。

比如租赁物,承租方就是事实上的合法,有权控制。

而出租方就是名义控制,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等方式行使所有权。

占有权就是对所有物事实上的控制权,事实上的控制(即占有权)是所有权的基本,没有占有权,其他三项权能的行使都会受到影响。

只有真正确实的拥有占有权,收益、使用、和处分才会更好地行使。

区别:所有权是对物的独占的支配权,而占有只是对物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

在某物的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即使物已经为他人占有,占有人非依法律规定不能成为所有人。

即使是合法占有,占有人只享有占有权,而不能享有所有权。

因为一物之上不能并存两个所有权,占有权并不能成为所有权。

由于占有与所有权存在着区别,因此对占有的保护和对所有的保护也应当区分开来。

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

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

一、产权的内容:
1.产权首先是指特定的客体,即任何产权都是以特定客体为前提和基础,产权中“产”即为客体,没有特定客体的存在,产权便不再存在;同样任何产权都是以依赖于特定客体的产权,也只能某一特定客体的产权。

在现实生活中这样了客体有多种表现形式,如财产、资产、资本、商品等。

2.产权其次是指主体对客体的权利,即主体与特定客体的关系。

这种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常表现为以财产权等。

主要包括包括对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可以说产权是主体对客体一系列权利束的总称。

3.产权还应该包括,不同主体基于对特定客体的权利,相互之间发生的各种各样的经济关系。

如常见的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等之间的相互关系。

表现在现代公司制企业中,经常是公司的所有者与公司的管理者以及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等,构成现代公司法理理论的重要内容。

4.从权利本身的内容来讲,产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特定主体对特定客体和其它主体的权能,即特定主体对特定客体或主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或采取什么行为的权力,二是该主体通过对该特定客体和主体采取这种行为能够获得什么样的收益。

所以产权又称权益。

传统经济学侧重于研究收益的配置机制,而现代经济学侧重于研究权力的配置机制。

二、产权的表现形式
具体而言,产权包含三层含义:
1.原始产权,也称为资产的所有权,是指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经济利益主体对财产的排他性的归属关系,
包括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法人产权,即法人财产权,其中包括经营权,是指法人企业对资产所有者授予其经营的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

法人产权是伴随着法人制度的建立而产生的一种权利;
3.股权和债权,即在实行法人制度后,由于企业拥有对资产的法人所有权,致使原始产权转变为股权或债权,或称终极所有权。

原始出资者能利用股东(或债权人)的各项权利对法人企业产生影响,但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

三、其它表现形式
产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一般有六种形式:
1.按产权历史发展动形态的不同分类:物权、债权、股权。

2.按产权归属和占有主体的不同分类:原始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3.按产权占有主体性质的不同分类:私有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4.按产权客体流动方式的不同分类:固定资产产权和流动资产产权。

5.按客体的形态的不同分类:有形资产产权和无形资产产权。

6.按产权具体实现形态的不同分类:所有权、占有权和处置权。

此外,还可以根据产权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公民财产所有权等。

什么是产权?产权与财产所有权是什么关系?我国的法学家和经济学家对此仍有不同的看法。

大致存在着以下几种观点:
一是把产权等同于所有权。

持这种观点的人以所有权作为产权的逻辑出发点,来评价、批判西方产权理论,并以此分析我国的经济改革。

他们认为,产权作为关于财产的权利,其基础和核心就是所有权,即从人对资产的占有隶属关系来理解的狭义所有权。

这可以说是一种最狭义的产权定义。

在产权理论刚刚引入我国的时候,这种观点曾十分流行。

二是把产权等同于占有权和经营权。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产权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所有权,二是指占有权和经营权。

在理论上,这两种含义可以同时存在,区别在于:在不同所有制之间适用于第一种含义的产权;在同一所有制内部,适用于第二种含义的产权。

三是认为产权有别于所有权,并且比所有权的涵义更宽泛。

这是后来出现并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观点。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产权与所有权有着不同的内涵,所有权就是对资产的排他性隶属权利,而产权则是一个包含所有权在内但远比所有权内容宽泛的范畴,除了所有权,它还包括占有权、支配权、经营权、收益权以及处置权等一组权利。

在理论界,持这种观点的人占多数,同时它也比较接近于西方学者所表述的产权体系。

从推动或促进产权交易的角度,对产权定义作以下概括是比较科学和可行的:
首先,产权是与财产有关的、具有排他性的权利。

产权的排他性意味着特定的权利主体只能是一个,即排除任何非权利主体对产权的占有和使用;并且,产权的排他对象是多元的,即一个主体可以有多项产权,但一项产权只能归属于一个主体。

其次,产权是能够流动或可让渡的权利。

在产权拥有者认为不再需要拥有或非拥有者认为需要拥有时,产权应当能够流动并在他们之间互相让渡,从而实现资源的高效率配置。

再次,产权是具有可分性的权利。

如企业产权可以横向分解为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和让渡权,也可以纵向分解为出资权、经营权和管理权;从其存在方式上,还可分为价值形态的产权和实物形态的产权。

第四,任何产权,都必须是有边界、可计量的权利。

否则,既不可能把特定产权从其他产权中分离开来,用于交易,也不可能在交易过程中对产权进行有效计量。

从以上四个方面来界定产权的内涵,对于理解和把握产权交易非常重要,因为产权交易是由产权的内
在属性决定的。

产权的排他性是产权交易的首要前提,没有明确的权利主体的产权是不可能拿去交易的;二是产权能够流动和可出让,使产权交易实际上成为可能;第三,正因为产权是可分的,所以人们不仅将产权作为整体来出让,也可以将其分割为部分甚至一个个单元来出让;最后,由于产权是有边界、可计量的对象,使得它在交易过程中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将产权分为广义产权(即目前民法上的广义财产权)、中义产权(即目前民法上的狭义财产权)和狭义产权(即物权和债权之外的广义财产权,简称产权)是最为可行的。

这既符合定义规则,也避免了概念冲突,并且实现了经济学概念与法学概念的衔接。

广义产权指广义财产权,包括所有权(物权)、债权和狭义产权。

狭义产权指所有权和债权之外的财产权。

考虑到狭义产权都具有物权的特征和债的特征(如知识产权、企业法人产权、抵押权等),其共同本质是具有物权和债二重性,狭义产权的内涵概念也就明确了:产权(狭义产权)是同时具有物权性质和债性质的财产权,是物权和债的统一。

经济学中讲的产权,指的是一种协调人类交易行为和资源分配的社会工具。

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没有也不必界定产权。

因为一个人不需要用属于自己的东西去换属于别人的东西。

但在多人的世界中,产权界定是人们从事交易时,知道自己如何受益或受损,以及交易双方如何进行补偿的规则。

没有产权界定,社会资源就会普遍陷入“公共地”的悲剧。

但是,在一个社会中即使界定了产权的归属,如果没有制度,社会依然无法克服产权离散的低效率状态。

所以,任何产权结构都必须通过社会的法律、习俗和道德等制度规则和文化规制来加以表达。

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的建立构成了一个社会,或更确切地说一个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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