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是指知识和创意的产权,是知识经济时代保护创新者创造成果的一种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它不仅是保护创新者的权益和鼓励创新的制度安排,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一、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发明的一种法律保护措施。
专利权授予专利申请人独占权力,使其能够在一定时期内以排他的方式使用、制造、销售其发明,并有权阻止其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类似活动。
专利的保护范围通常包括技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
通过专利制度的保护,创新者可以获得回报,从而激发更多的创新活动。
二、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对商标的使用和保护的权利。
商标是为区分商品或服务而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标志,具有特定的识别功能和经济价值。
商标权的保护使得商标注册人能够享有在特定地区内使用和控制商标的独占权,并有权阻止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商标权的保护有利于建立品牌形象,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市场竞争。
三、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和表现方式所享有的法律权利。
著作权包括原创文学、音乐、绘画、摄影、电影、软件等各种形式的作品。
著作权的保护使得作者能够对其作品享有独占权力,包括复制、发行、展示和演出等权利。
通过著作权的保护,创作者得到回报的同时,也促进了艺术和文化的繁荣。
四、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内部保持不公开并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和客户秘密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使企业能够有效保护其核心竞争力和创新优势,防止他人的非法获取和使用。
企业通常通过保密协议、商业保险和安全管理等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以保护企业利益和竞争地位。
总结:知识产权的概念涵盖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多个方面,这些权利的保护能够鼓励创新,推动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需要法律制度的支持,同时也需要个人、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以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流通和利用,进一步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繁荣。
知识产权概述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创新和发明过程中获得的合法权益。
它是保护创造者的知识和创新成果的法律体系,可以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等形式。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深入探讨知识产权的概念、种类和保护方式。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人们获得的对创造性思维和劳动所产生成果的专有权利。
它起源于人类对创造和发展的需求,并承认知识和创新对社会经济的重要价值。
知识产权的主要目标是保护创造者和发明家的权益,以鼓励创新和知识的传播。
二、知识产权的种类1. 专利权:专利权是对新发明发明者在一定期限内的专有权利。
它保护了发明家的独特创新和设计,并且为其提供了独家利益和保护,以鼓励更多的创新。
专利权通常适用于新的发明、改进、发现和技术创新等领域。
2. 商标权:商标权用于保护公司、品牌和产品的独特标识。
它包括商标、服务标志、商号和商品名称等。
商标权是区分不同企业和品牌的重要工具,也是消费者选择和辨识产品和服务的重要依据。
3. 版权:版权保护创作者的独特作品。
它包括文学、艺术、音乐、电影、软件、摄影等各种创造性作品。
版权保护确保作者拥有作品的独家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等,以及经济利益和声誉权。
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未公开的商业信息,例如专业机密、客户名单、商业计划和技术信息等。
商业秘密通过保密措施和合同规定保护,以防止其他人利用这些机密获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三、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主要包括法律保护和合同保护。
法律保护是指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保护知识产权。
这些法律体系在国内和国际层面上确保创造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例如,一些国家设立了专利局和版权局,负责批准和管理专利和版权等。
合同保护是通过合同、协议和机密保护等方式来保护知识产权。
例如,创意人可以与其他人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对方在一定时间内保守商业机密,以确保创造者的创意和创新不被披露。
此外,国际合作和国家政策也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
对知识产权的认识

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一、引言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知识和科技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特定权益。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升,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对知识产权的概念、分类、保护和管理进行详细说明。
二、知识产权的概念1·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作知识和技术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权益。
2·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知识产权可以鼓励创新和创作,保护创作者和发明家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知识产权的分类1·版权: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原创性保护,如文字、音乐、美术作品、软件等。
2·商标: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识,如商标名称、标志、图案等。
3·专利:对新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确保创新成果得到专属权利。
4·商业秘密:商业信息或技术,如客户清单、生产工艺、营销策略等。
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集成电路布局设计的独占权利,防止他人复制或使用。
四、知识产权的保护1·法律保护: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来保护知识产权。
2·注册保护:通过申请专利、商标注册等方式来确立知识产权的法律地位。
3·合同保护:通过签订合同来规定知识产权的权益和使用条件。
4·技术保护:采取技术手段来保护知识产权,如加密技术、数字水印等。
5·培训教育:加强知识产权的培训教育,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五、知识产权的管理1·知识产权的评估和审查: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和审查,确定其价值和合法性。
2·知识产权的交易:通过购买、出售、授权等方式进行知识产权的交易和运用。
3·知识产权的监管:国家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4·知识产权的纠纷解决:通过法律手段或司法机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和侵权行为。
六、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包括:附件1:知识产权法规列表附件2:知识产权申请与注册流程图附件3: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分析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版权:指对创作作品享有的法律权益,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
大学生知识产权

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商标等领域中所拥有的权益,它是人们智力劳动成果的法律保护。
作为大学生,了解并尊重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仅符合法律要求,还有助于培养创新意识和保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将从知识产权的概念、种类和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提高大学生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与重视。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种类1.1 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作、发明、创新等方面所形成的权益,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这些权益是通过法律规定来保护的,旨在鼓励人们创造、创新以及保护其智力成果。
1.2 专利权专利权是对发明创造所获得的技术解决方案的一种独占权利。
它可以保护发明人对其创造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防止他人在一定时期内未经许可使用、生产或销售该项技术。
1.3 著作权著作权是对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的创作作品享有的权益。
它是保护作品的原创性和独立性,规定了作品的复制、发表、演出等使用方式,保护作品的创作者及其合法权益。
1.4 商标权商标权是对商标使用的独占权,用于区分某一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商标权的注册和保护能够帮助企业建立品牌形象,避免商品或服务被冒牌或侵权。
1.5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的商业运作方式、技术、信息等不公开的信息。
它可以包括产品设计、营销策略、客户名单等。
保护商业秘密可以防止竞争对手获取关键信息,维护企业的竞争优势。
二、大学生知识产权保护措施2.1 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大学生作为知识产权的主要创造者和使用者,应该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学习。
学校应该开设相关课程,加强知识产权教育,使学生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种类和保护措施,提高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2 注重知识产权的引用和引用格式在撰写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时,大学生应该注重知识产权的引用,并按照规定的引用格式进行引用。
这样不仅能够避免抄袭行为,也能够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
2.3 科研团队的知识产权保护大学生参与的科研项目往往与知识产权有关,因此要注意保护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

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发现和发展方面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益。
它包括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多个方面。
知识产权的核心就是保护创新、促进创造,为者提供合法权益的保障。
二、著作权的特征及相关概念著作权是一种对文学、艺术、科学等成果的独占权利。
它具有以下特征:1.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作品、科学作品等;2. 著作权是一种自然权利,与作者的成果直接相关;3. 著作权是不可分的,也就是说,著作权人无法将其权利分割给他人;4. 著作权具有激励的作用,通过保护成果,鼓励人们进行创新活动。
三、商标权的特征及相关概念商标权是一种对商标的独占使用权。
它具有以下特征:1. 商标是标志一个商品或服务的特殊标识,可以是字母、图形、图像、颜色、声音等;2. 商标权主要用于防止其他人未经授权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以防止混淆和误导消费者;3. 商标权保护的是商标本身,而不是产品或服务;4. 商标权是可维持的,只要商标持有人继续使用商标,并进行相应的维护,商标权就可以一直保持下去。
四、专利权的特征及相关概念专利权是一种对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
它具有以下特征:1. 专利是对新技术、新产品或新工艺的权利保护;2. 专利权可以作为一种经济利益的来源,通过对发明创造进行保护,鼓励投资和创新;3. 专利权是有限的,在一定的时间内保护发明创造,并在此期限结束后,将其公开以促进其他创新;4.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取决于专利申请中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和范围。
五、商业秘密的特征及相关概念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商业活动中拥有保密的信息。
它具有以下特征:1. 商业秘密可能包括专有技术、商业计划、客户数据等企业核心机密;2. 商业秘密的保护依赖于保密措施,如合同、保密协议、有限的知识内部传播等;3. 商业秘密可以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因为其它竞争对手无法获得相同的信息;4.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没有固定时间,而是在保持秘密的状态下持续保护。
知识产权的定义

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通过人们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它是一种法律保护的概念,目的是鼓励创造和创新,保护创作者、发明家和创新者的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一、知识产权的种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多种形式。
1. 专利权:专利是指对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在一定的范围内拥有排他性使用权的国家法律规定。
它保护发明的独创性、创新性和实用性,使得发明家能够享受一定的权益,并鼓励人们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2. 商标权:商标是指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商标、服务标志和集体标志。
商标权保护商标的独立性和唯一性,防止他人擅自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标志,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3. 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文字、音乐、艺术、摄影、电影等作品的创作和使用权。
它保护作者的原创作品,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复制或发表这些作品,以保护作者的创作权益。
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一种商业信息,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等企业内部的不为人所知的信息。
商业秘密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商业机密,防止他人获取并利用这些信息。
二、知识产权的意义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个人、企业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 保护创作者和发明家的权益:知识产权保护激励了人们进行创造和创新。
它确保了创作者和发明家对自己的作品和发明享有权益,鼓励他们进行更多的创作和研发工作。
2. 促进经济发展: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它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提高经济竞争力和创造就业机会。
3. 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知识产权保护确保了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商标保护消费者对品牌的辨识度,著作权保护消费者免受盗版和假冒产品的伤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它提升了企业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信心,推动了技术转移和跨国投资,促进了全球创新与发展。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在当今信息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谈谈对知识产权的理解

谈谈对知识产权的理解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发明或创意实践中产生的作品或发明的独占权利。
它是一种法律保护,旨在鼓励和保护知识的创造者和创新者的创造力和劳动成果。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等。
专利是指对发明的独占权利,它保护了发明者的创新和技术。
商标是对商标所有者在商品或服务上独占使用标识的权利,它是企业品牌的核心。
版权是对创作作品的独占权利,包括文学、艺术、音乐、电影等。
商业秘密是指商业信息,如技术、产品配方、客户信息等,对其进行保密以保护商业利益。
知识产权在现代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鼓励创新和创造力。
知识产权保护让创作者或发明家能够从其创意中获得经济回报,激励他们继续创新。
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创作者和发明家可能不愿意分享他们的知识或技术,从而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其次,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
它确保了企业在市场上的公平竞争环境。
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其他企业可能会复制并销售另一家企业的产品,这将损害创新者的利益,也会阻碍创新驱动的经济增长。
此外,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
通过保护创新和技术,消费者可以获得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例如,医药产业的专利保护推动了新药的研发和上市,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
然而,知识产权保护也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
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的期限有限,这可能限制了一些对创作和创新的激励。
另一方面,一些人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可能导致垄断和高昂的价格,阻碍了公众对知识、技术和文化的获取。
为了平衡利益,我们需要确立一种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这需要国家加强立法和执法,鼓励和保护知识的创造者和创新者。
同时,还需要促进知识的共享和传播,以便更多的人从中受益。
总之,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促进创新和创造力,维护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全球化和数字化的时代,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适应新的挑战和需求。
同时,我们也应该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的共享,确保公众的受益。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_知识产权保护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_知识产权保护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_知识产权保护本文简介: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_知识产权保护(1)一.常识产权的概念常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效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运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力。
常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业,它与房屋、轿车等有形产业一样,都遭到国家法令的维护,都具有价值和运用价值。
有些严峻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轿车等有形产业。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_知识产权保护本文内容: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_知识产权保护(1)一.常识产权的概念常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效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运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力。
常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业,它与房屋、轿车等有形产业一样,都遭到国家法令的维护,都具有价值和运用价值。
有些严峻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轿车等有形产业。
二.常识产权的特色一是常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力人才干享有,他人不经权力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力。
常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发明性劳动获得的效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效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力。
这种智力效果又不只是思维,而是思维的表现。
但它又与思维的载体不同。
权力主体独占智力效果为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一切权,所以曩昔将之归入产业权。
二是常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发明,归于“智力效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范畴从事全部智力活动而发明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力。
其客体是人的智力效果,这种智力效果归于一种无形产业或无体产业,可是它与那种归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产业(如电气)、与那种归于权力的无形产业(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
三是常识产权获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
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
因此,常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产业权(其利益首要是经济的)不同。
四是常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常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令获得的权力只能在该国境内有用,受该国法令维护;常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令对常识产权分别规则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力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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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产权的概念摘要:从知识产权发展的现状引入为什么要讨论知识产权概念问题。
陈列了现有知识产权的概念,并分析了其不足。
最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即知识产权应然的概念是知识产权是稀缺性信息所有权。
关键词:知识产权;信息;稀缺性;所有权1为什么要讨论知识产权概念?在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成为经济发展的基础,知识加创新成为知识经济发展的支柱,依靠智慧创造财富成为时代前进的潮流。
在此背景下,知识产权的地位得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的能量得以空前释放,知识产权成为全球新的经济增长中的关键因素,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制高点,它能够使企业获得超额利润,已成为企业乃至国家贸易竞争的焦点。
不仅国际经济贸易关系,而且国际政治外交关系都在某种程度上同知识产权相关联。
从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鼓励科技创新,在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发展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
”到二○○八年六月五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直至今日。
知识产权在我国发展迅速,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1知识产权法制健全。
自1979年以来,随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的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与此同时,随着国内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与世界各国经济、文化、科技交流的不断增多,对于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提出了迫切要求,我国加快了知识产权立法进程。
1982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商标法》,1984年3月审议通过了《专利法》,1990年9月审议通过了《著作权法》。
与此同时,《商标法实施细则》、《专利法实施细则》、《著作权实施条例》及《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也相继颁布实施。
至此,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框架已经全面建立,以较短的时间完成了西方发达国家通常需要上百年才能完成的知识产权法制历程。
1.2加入了一系列国际条约。
我国先后参加和加入了《巴黎公约》、《马德里协定》、《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专利合作条约》等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和“公约”、“协定”、“条约”。
1.3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已经基本建立。
我国各级知识产权管理与司法机关也不断健全。
在各级政府机构中设立了知识产权局、版权局等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机构,在工商局中设立了商标管理和执法机构,在部分法院设立了知识产权庭,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行政和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双轨制”体系,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已经基本建立。
1.4随着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健全,我国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意识也迅速提高,专利、商标拥有量持续快速增长。
据统计,至2003年底,我国已累计受理中国专利申请1931125件,获得授权1065264件;累计核准注册商标197.3万多件。
仅2003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就突破40万件,达45.2万件,我国的商标年申请量已连续两年位居世界第一。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始出现,部分企业开始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品牌。
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已经走上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虽然如此,但是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基础理论问题仍然在讨论中,特别是知识产权的概念,并没有一个公认的概念。
这将有可能制约我国知识产权的迅速发展。
在此,笔者简单讨论一下知识产权的概念,希望大家参考。
2知识产权概念现状知识产权, 在法学上最早见之于17世纪中叶法国著名学者卡普佐夫的著作中, 后被比利时法学家皮卡第援引并得到进一步的阐释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为知识产权,这一学说被广泛传播,得到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承认. [1]但对知识产权这一概念本身, 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 国内外理论界从未达成共识。
[2]目前,对知识产权概念进行阐释的主要方式用两种,即抽象概括式和列举式。
2.1主要的抽象概括式概念从国内外来看主要的抽象概括式概念有以下几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其编写的《知识产权法教程》中认为“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脑力、智力的创造物, 对这类知识财产即与之有关的各类信息享有的各种权利即知识产权。
”郑成思先生在其主编的《知识产权法教程》中给知识产权下的定义是: “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为了说明这一定义的正确性, 郑成思先生在多件作品中反复论证、强调知识产权的对象, 包括商业标志, 都是具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
[3]威廉·米歇尔在《知识产权的理论》一文中对知识产权下的定义是: “规范各种思想和标志所使用的一组松散的法律规则。
”后又列举了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公开权等内容。
[4]刘春田在其主编的《知识产权法教程》中的定义是: “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总称”, 后改为“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5]吴汉东在其主编的《知识产权法》中的定义是: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6]知识产权是一种人们就其创造的无形的非物质财产———智力成果和工商信誉———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7]知识产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创造性智力成果、工商业标记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知识信息并享受其利益的排它性权利。
[8]2.2主要的列举式概念通过列举权利的对象来给知识产权下定义的主要是一些国际组织,比如,TRIPS协议涉及的知识产权共有以下八个方面: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商标、地理标记、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权和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再如,《巴黎公约》中规定的工业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服务标记、厂商名称、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等。
刘春茂在《知识产权原理》也用了列举式,他认为“知识产权是对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商业秘密、厂商名称、地理标记等智力成果权的总称”。
8 3知识产权存在的问题列举式概念的方法是以HECK为代表的利益法学所主张的,此类概念被称为“编纂概念”。
此类编纂概念是以“构建类型的方法”予以构建的。
首先,为了能比较好地掌握、惯例法律资料,以帮助记忆并获得更好的鸟瞰,需要借助编纂概念。
但编纂概念的意义仅在于说明、描述,与规范的寻找无关;其价值仅在于澄清一般概念并将之正确地构成体系,总结过去成就、迈向未来。
其次,在寻求个别问题的答案时,尽可能地推敲各种可能想到的解决问题的想法及其依据;权衡各种解决方法的正反理由,做成决定,从而结束该解决问题。
第三,寻求各个案之间的的相互关联,并利用构建类型的方法界定编纂概念而做成总结。
第四,编纂概念的形成过程是,将个别资料间的共同特征总结起来,以构成相互区别之集合。
各集合之特征仅部分特征相同者,构成交集。
该交集的特征可构成有此特征之各分子集的上位集合。
由此产生具体与一般、分则与总则的模式。
但是,在集合顺位的处理上,真正发生之时间顺序是,从具体到一般;占据最高位置的概念,直到最后一次抽象化方式诞生。
列举式的概念由于本身的缺陷,常常被概括式概念的学者批评为“根本没有触及概念的本质或和内涵”。
我国的民法体系源于大陆法系,对于概念一般采用概念式抽象概念式。
如果采用列举式,必然不被众多学者所信服。
同时,更不利于我国知识产权发展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从以上的论述来看我国主要是通过抽象概括的方法来定义概念的,通过抽象概括的方法来界定的法学概念又被称为“技术性概念”。
此类技术性概念是以“增添要素的方法”予以构建的。
即对所有的法律规则予以分析,分离出若干要素,必将此等要素一般化。
通过选择某些要素并舍弃一些要素来定义抽象概念。
然后借着增减若干规定类别的要素,逐步形成不同抽象程度的概念,并最终归向一个基本概念,已构成一个统一体,其形状可以比方为金字塔之统一体。
借助将抽象程度降低的概念涵摄于较高等之下,最后将大量的法律素材归结到少数最高概念之上。
但是现有的概念存在很多的问题:3.1 知识产权客体本质把握不好。
知识产权客体的本质是信息, 形式, 符号,还是知识产品; 是智力成果,知识, 知识财产, 还是无形资产。
3.2 知识产权客体的范围没有与时俱进。
知识产权是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
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仅使知识产权传统权利类型的内涵不断丰富,而且使知识产权的外延不断拓展。
根据TRIPs协定、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国际公约和我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内立法,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3.2.1著作权和邻接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3.2.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2.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3.2.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3.2.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3.2.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3.2.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对于科技成果奖励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数据库特别权利、商品化权等能否成为独立的知识产权,在理论界存在较大分歧。
但是从国内外立法趋势上来看,必然纳入这些知识产权必然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4对知识产权概念的一点见解4.1知识产权是不是所有权。
民法中的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从概念中可以看出所有权是对财产的所有权。
知识产权是不是财产权呢?财产权是什么呢?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
财产权是人身权的对称。
它具有物质财富的内容,一般可以货币进行计算。
知识产权虽然有些内容不具有财产权的性质,比如,著作权中的署名权。
但是,从知识产权立法的目的来开知识产权保护是通过对独占权的保护来鼓励创新的。
从极端的方面说,这种独占权在市场经济时代就是通过财产利益。
那么知识产权中部分的人身权也是以财产权为支柱的,没有利益就没有权利,在知识产权上的保护就是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