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孕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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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产假180天有什么规定 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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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产假180天有什么规定产假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详细内容请看小编整理。

一、女性产假国家规定是哪些一、女性产假国家规定是哪些1、国家对女性产假的规定:一般有98天,其中产前有15天。

2、如果女职工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则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就可以增加15天。

3、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女职工如何就产假进行维权1、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1)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

(2)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3)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3、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任何单位,不管规模大小,都须给生育子女的女职工安排产检,在较新的产假国家规定中,女职工可以享受较长98天的带薪休假,这段期限拿到的工资是基本工资,包括福利待遇、社保公积金等。

二、较新劳动法产假是如何规定的新劳动法产假规定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条例。

劳动法关于孕妇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孕妇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孕妇的规定劳动法关于孕妇的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42条的规定(见下)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4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2017劳动法孕妇的权利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权利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健康权,包括〔一〕不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的权利,我国劳动法根据女职工孕前、孕期、哺乳期的不同需要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二〕休息、休假的权利:女职工在孕期享有正常作息、工间休息的权利;流产和生产享有产假。

〔三〕其他权利:产前检查按出勤对待、劳动时间内给予哺乳时间、单位应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二是劳动保障权: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不被解雇的权利、不被降低待遇的权利、享受生育保险的权利。

我国劳动法意义上的职工是指由用人单位所录用雇佣,并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劳动以获取工资性收入的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

[1 ]我国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2 ] 一般认为“劳动者”不包括国家公务员、军事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农民、个体工商业者、家庭保姆等。

孕妇裁员赔偿标准

孕妇裁员赔偿标准

孕妇裁员赔偿标准在中国的劳动法中,对于孕妇的裁员赔偿有严格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对孕妇裁员赔偿的参考内容:一、不得裁员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孕妇在怀孕期、产假期(包括陪产假)和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在孕妇处于怀孕、产假和哺乳期的情况下,雇主不得随意裁员。

二、裁员的合法原因如果孕妇处于非怀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雇主有正当合法的裁员原因,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解除劳动合同,那么雇主需要支付相应的裁员赔偿。

三、裁员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雇主裁员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并根据员工的工龄、工资及是否存在单位违法行为等不同情况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1. 一个月工资标准赔偿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工作期限不满一年的,工资不低于本单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

因此,对于工作期限不满一年的孕妇,裁员赔偿金基准为一个月工资的三倍。

2. 一个月工资的两倍赔偿金如果孕妇在同一单位工作期限满一年但不满十年,裁员赔偿金基准为一个月工资的两倍。

3. 一个月工资的三倍赔偿金如果孕妇在同一单位工作期限满十年以上,裁员赔偿金基准为一个月工资的三倍。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工资为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前一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处平均工资的计算方式与企业内部规定有关,一般为根据员工的实际工资情况进行计算。

四、其他补偿与权益保障在裁员赔偿之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孕妇还享有以下权益保障:1. 领取生育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孕妇可以享受社会保险的生育津贴。

具体的生育津贴标准按照规定的最低和最高生育津贴标准进行支付。

2. 产假权益孕妇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仍可以享受产假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孕妇有权休产假,享受全薪待遇,并保留工作岗位。

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劳动法中对孕妇的规定主要包括保护孕妇的身体健康、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不得因为女职工怀孕而解雇或降低其工资待遇。

雇主不得以怀孕为由不予录用女性应聘者,或者事先知道女职工怀孕后,终止其劳动合同。

这一条款的制定,旨在保障孕妇的就业权益,防止其因为怀孕而受到歧视或不平等待遇。

其次,劳动法对孕妇的工作时间、工作强度等方面也有一定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孕妇在怀孕期间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天八小时,平均每周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

此外,孕妇有权利要求减轻工作强度或调整工作环境,保证身体健康。

雇主应该根据孕妇的实际情况,提供符合孕妇身体状况的合理、安全的工作环境,同时也应该提供相应的工资保障。

另外,劳动法还规定了孕妇的特殊保护措施。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应该为孕妇提供合适的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孕妇的身体健康。

在具体操作中,雇主应该合理安排孕妇的工作岗位,避免对孕妇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工作,比如接触有害物质、从事重体力劳动等。

雇主还应该为孕妇提供充足的休息时间,保证孕妇的休息和饮食可以按时合理安排。

总的来说,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孕妇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它从就业、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环境等方面,确保孕妇可获得合理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用这些措施来保
护孕妇的身体健康,使得她们能在怀孕期间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同时也保证了孕妇在工作中的权益不受侵害。

公司辞退孕妇补偿标准

公司辞退孕妇补偿标准

公司辞退孕妇补偿标准
公司辞退孕妇是一个敏感且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法律、道德和
人性。

在我国劳动法中,对于公司辞退孕妇的补偿标准有明确规定,公司在进行此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触犯法律,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
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确有解除劳动合
同的情况,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在怀孕
期间被辞退的,公司应当支付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女职
工在怀孕期间被辞退,且未享受产假的,公司应当支付其一个月工
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女职工怀孕、生育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果公司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具体的赔偿金
标准为,女职工怀孕、生育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支付
其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女职工怀孕、生育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且未享受产假的,公司应当支付其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具体
的赔偿金标准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被解除劳动
合同的女职工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女职工未享受产假的,用
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总之,公司辞退孕妇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合理的补偿。

否则,公司将面临法律责任和社会舆论的谴责。

希望各位雇主能够
尊重女职工的生育权益,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营造和谐的劳动
关系。

劳动法辞退孕妇赔偿标准规定

劳动法辞退孕妇赔偿标准规定

劳动法辞退孕妇赔偿标准规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保障劳动者权益引起了广泛关注。

尤其是对于孕妇这一特殊群体,法律保障更加重要。

在劳动法规定的辞退孕妇的情况下,雇主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定标准向被辞退的职工支付赔偿金。

本文将从劳动法规范孕妇辞退的相关法律规定、雇主责任以及赔偿标准等几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劳动法规范孕妇辞退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42条规定,孕妇自怀孕起至未满一岁,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因公司经营状况不佳、重组等原因,导致公司必须进行裁员,而被辞退的孕妇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辞退。

同时,《劳动法》第99条也规定,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雇女职工或者在女职工怀孕、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与该女职工一个月工资相当的赔偿金。

在规范孕妇辞退方面,2012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对于怀孕和哺乳期的女职工,如果企业组织重组、因经济效益等原因不能继续留用而需裁员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安排:1.首先与其他同工同酬的男职工一样享有重新安置的机会;2.如企业无法重新安置,则可以与其他同工同酬的男职工一样,享有先行辞退的权利;3.如果无法重新安置且其他职工不能先行离职,则企业想要辞退孕妇,必须与职工沟通协商,达成协议,并支付人事争议解决及其它补偿的费用。

雇主责任劳动合同的解除是雇主和员工之间的主要法律性质较强的关系,因此,雇主在进行裁员决策时需要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且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如未采取合法程序解雇而导致的法律责任需由雇主承担。

在实践中,如果雇主未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赔偿金不达到法定标准,被辞退的孕妇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赔偿标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辞退孕妇雇主需支付与该女职工一个月工资相当的赔偿金的标准。

至于最终赔偿标准的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测算。

劳动合同法孕妇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孕妇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孕妇保护的规定是什么现在法律在不断的完善相应的劳动合同也是在不断的完善,我们明⽩社会中⽼⼈⼩孩以及妇⼥孕妇是会被特别关注。

在劳动合同中也会对孕妇进⾏特殊保护,下⾯店铺⼩编就来进⾏这⽅⾯的内容相关介绍,欢迎阅读了解。

劳动合同法孕妇保护的规定是什么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怀孕⼥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

2、⼯作内容的特殊保护《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职⼯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以上的⼥职⼯,不得安排其延长⼯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4条规定:⽤⼈单位应当遵守⼥职⼯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

⽤⼈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职⼯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告知⼥职⼯。

⼥职⼯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

《⼥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规定:⼥职⼯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以上的⼥职⼯,⽤⼈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职⼯在劳动时间内进⾏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劳动时间。

3、薪酬待遇的特殊保护《⼥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及《中华⼈民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办法第23条规定了⽤⼈单位不得因⼥职⼯怀孕、⽣育、哺乳降低其⼯资,且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影响。

综上,这些拿员⼯怀孕说事的企业,不要以为只要不解除就可以任意妄为。

降薪、降职、调岗(增加⼯作量或延长⼯作时间)、产检假按事假处理等都属于违反孕期⼥员⼯劳动保护的⾏为,当事员⼯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付n倍经济补偿⾦。

产期内各项劳动保护的主要规定:1、产假待遇《⼥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职⼯⽣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增加产假15天。

劳动法孕妇规定

劳动法孕妇规定

劳动法孕妇规定
劳动法对孕妇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劳动合同中,禁止以怀孕为由解雇或者降低待遇;二是为孕妇提供特殊的福利和休假制度。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妇女员工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解雇或者降低其工作待遇。

这就意味着,雇主不能因为员工怀孕而开除她,也不能因为怀孕而降低她的职位或工资。

如果雇主违反这一规定,那么孕妇有权利要求雇主恢复原职位或提供相应的补偿。

其次,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孕妇在怀孕期间享受特殊的休假制度。

孕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且不得安排夜班工作。

孕妇工作期满七个月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将其工作时间减至六小时,并支付相应的工资。

同时,孕妇享受产假,产假最长为九十六天。

如果孕妇生产过程中出现并发症或者多胞胎,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天。

在孕妇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基本工资。

此外,孕妇还享受哺乳假,在怀孕期满六个月至一年的时间内,每天有一个小时的时间进行哺乳。

除了上述规定外,劳动法还明确禁止用人单位进行性别歧视或者对孕妇进行身体检查。

用人单位不得歧视怀孕的女职工,也不得强制进行孕前或孕后的身体检查;用人单位在聘用女职工时,不得要求她提供怀孕或者结婚的情况。

综上所述,劳动法对孕妇的保护是全面的,旨在保障孕妇的权
益和健康。

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以怀孕为由解雇或者降低待遇,为孕妇提供特殊的休假和福利制度,同时禁止性别歧视和身体检查。

这些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促进女性的就业和保障孕妇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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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孕妇得规定
劳动法关于孕妇得规定1、《中华人民共与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得,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42条得规定(见下)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4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就是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ﻫ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得工作得;ﻫ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得;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得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得。

)ﻫ3、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与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得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与哺乳期满为止.(《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若干问题得意见劳部发[]号)ﻫ2017劳动法孕妇得权利女职工生育期间得权利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就是健康权,包括〔一〕不从事有害健康得工作得权利,我国劳动法根据女职工孕前、孕期、哺乳期得不同需要作出了具体得规定.〔二〕休息、休假得权利:女职工在孕期享有正常作息、工间休息得权利;流产与生产享有产假.〔三〕其她权利:产前检查按出勤对待、劳动时间内给予哺乳时间、单位应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
乳、照料婴儿方面得困难。

二就是劳动保障权: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不被解雇得权利、不被降低待遇得权利、享受生育保险得权利。

我国劳动法意义上得职工就是指由用人单位所录用雇佣,并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劳动以获取工资性收入得法定范围内得劳动者。

[ 1 ]我国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得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与之形成劳动关系得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得劳动者.[ 2] 一般认为“劳动者”不包括国家公务员、军事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农民、个体工商业者、家庭保姆等。

我国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妇女在政治得、经济得、文化得、社会得与家庭得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得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得权利与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基于女职工得生理特点与繁衍后代得社会职责,我国《劳动法》及有关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对女职工进行特别保护。

具体体现在以下两大方面:
一、健康权
健康权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得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不受非法侵害得权利。

《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得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得劳动与其她禁忌从事得劳动.第四级体力劳动就是指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1304、4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3]女职工禁忌从事得劳动范围包括: 1、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得作业;4、
建筑业脚手架得组装与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得高处架线作业; 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得作业。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得劳动范围包括:1、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得作业;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ⅱ级(含ⅱ级)以上得作业。

[ 4 ]对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得女职工,我国法律除了禁止单位安排其从事以上作业外,还进一步赋予其以下权利.ﻫ〔一〕不从事有害健康得工作得权利
1、孕前保护ﻫ根据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得规定》第五条,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国家技术监督局《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90标准中第ⅲ、ⅳ级得作业.
2、孕期保护ﻫ《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得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得劳动与孕期禁忌从事得劳动.ﻫ〔1〕不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得劳动。

第三级体力劳动指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得劳动,相当于重强度劳动。

[ 5 ]ﻫ〔2〕不从事孕期禁忌从事得劳动。

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得劳动范围包括: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得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已烯雌酚生产得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
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得作业;4、人力进行得土方与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得作业;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得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得作业,如焊接作业; 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得高处作业。

[ 6 ]ﻫ 3、哺乳期保护
关于哺乳期,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与《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十四条规定,哺乳期应为十二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得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得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得劳动与哺乳期禁忌从事得其她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与夜班劳动.根据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得规定》第七条:乳母禁忌从事得劳动范围:1、第六条中第1、5项得作业;即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得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得作业;2、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得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得作业。

〔二〕休息、休假得权利
1、孕期休息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怀孕七个月以上得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与夜班劳动。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
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在其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得,应当根据医务部门得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她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得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得休息时间。

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夜班劳动系指在当日二十二点至次日六点时间从事劳动或工作。

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对“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得解释就是:一般都应执行本规定。

对于女职工比较集中得企业,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确有困难得,请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暂时放宽执行,但要在较短时间内积极创造条件实施本规定得要求。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就是国务院1988年7月21日颁布得行政法规,其位阶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年7月5日颁布得《劳动法》,《劳动法》禁止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得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任何单位不得再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任何理由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得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 [ 7 ]此外《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还规定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得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得休息时间。

2、流产产假ﻫ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得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得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得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3、产假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得产
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得解释:女职工产假九十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

即产前假十五天,产后假七十五天.所谓产前假十五天,系指预产期前十五天得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得天数与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得天数按病假处理。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难产得,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得,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国家规定产假九十天,就是为了能保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康。

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

至于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能否延长寒暑假得时期,则由主管部门确定.产假属于法定假期,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提前上班,应按基本工资得3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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