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绿色建筑发展实施细则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16〕12号),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建造方式变革创新,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
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和扶持作用,建立适合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机制。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整合市场资源、完善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市场需求,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
完善体系,整体推进。
加快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和评价认定体系。
遵循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规律,在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进程中,实现装配式建筑与成品住房、绿色节能建筑联动发展。
示范引领、逐步推广。
支持成都、乐山、广安、眉山、西昌五个试点市加快发展,逐步在地级城市规划区内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适应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在全省的房屋、桥梁、水利、铁路、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设中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德阳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德阳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德阳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制定的《德阳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6日德阳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我市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3〕38号)要求,结合德阳实际,制定我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及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深入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用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建筑舒适性、健康性、安全性。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因地制宜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现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目标,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主要目标(一)新建建筑。
到2015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现节能50%的目标,有条件的城市或工程项目实现节能65%的目标,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6.06.27•【字号】•【施行日期】2016.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新时期“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设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筑设计的重要性建筑的适用性、舒适性、安全性,直接影响人们的工作和生活质量。
近年来,虽然我省建筑设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城市建筑仍然存在贪大、媚洋、求怪,缺乏文化底蕴与地域特色,追求开发强度,忽视宜居环境,追求外形古怪,忽视功能使用等问题。
建筑能否体现建筑方针,能否满足城市规划及城市设计规定要求,建筑设计起决定性作用。
没有优秀的建筑工程设计作支撑,再好的规划也不能实现。
建筑工程设计在加强建筑节能、保护生态环境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是建筑工程灵魂与龙头。
建筑工程设计对于创建更具生命力的建筑、提升城镇化品味和质量、提供舒适宜居环境起着重要作用,必须高度重视建筑设计。
二、积极开展城市设计城市设计不仅要符合规划要求,更要体现建筑艺术、环境景观艺术、人文及历史文化艺术的综合要求,因此各地要紧密配合,积极探索和开展城市设计,充分发挥建筑师在城市设计中的作用。
(一)积极探索和开展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有效手段。
城市设计应统筹城市整体平面、立体空间、建筑风貌体量、色彩、天际线、景观绿化等要素,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
各地应组织规划、设计单位积极开展城市设计工作,探索、制定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和培育城市设计队伍,加强城市重要地段、重要街区和城市保护区的城市设计工作。
四川不同星级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水资源利用条文审查要求

4.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中应明确项目给水分区和减压限流措施.当生活给水系统分区供水 时,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大于 0.45MPa;当设有集中热水系统 时,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大于 0.55MPa;生活给水系统用水点 处供水压力不大于 0.20MPa,且不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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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场所,场地雨水不作为雨水回用水水源。
三、其他要求:
1.冷却塔选用节水型产品。所选冷却塔产品应由厂家提供漂水率的相关参数,漂水率应 满足:循环冷却水量小于及等于 1000m³/h 的中小型冷却塔飘水率低于 0.015%,冷却 水量大于 1000m³/h 的大型冷却塔飘水率低于 0.005%。
2.下级水表的设置应完全覆盖上一级水表的所有出流水量,不出现无计量支路。住宅给 水系统按“一户一表”设置,住宅户内的厨房与卫生间、旅馆建筑的客房卫生间可以 不单独设置水表计量。
二、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1.绿色建筑星级定位以及海绵城市技术指标要求。 2.中水利用: 1)中水利用系统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中水设计规标准》GB50336 及四川省或工
程所在地、市关于中水利用的相关规定。项目周边有市政中水供应,或相关市政中水 规划且要求项目预留中水系统时,应设置中水利用系统。 2)平均日用水量大于 100m³/d 的大型洗浴中心等特殊用水场所,应设置中水利用系统。 3)原水中含有毒、有害物质(医疗污水、放射性废水、生物污染污水、重金属以及其 它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排水)不应作为中水水源。 3.雨水利用: 1)雨水利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 和《四川省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标准》DBJ51/T084 的相关要求及四川 省或工程所在地、市关于雨水利用的相关规定; 2)建筑与小区设置低影响开发等雨水排放设施时,应设置超标雨水排放系统。 3)雨水利用主要包括增加入渗和收集回用两种方式:
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随着我国建设工程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不断推进,建筑物的数量和规模也在迅速增大,这带来了大量的建筑污染和能源消耗,损害了大气和环境。
为了应对建筑物的过度发展,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四川省颁布了《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是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的统一标准,其中包括绿色建筑原则、建筑物材料使用与重建限制、低碳高效节能设计要求、环境美化建设要求、植物生态保护要求等内容,旨在倡导建筑物的节能减排和节约资源,有效降低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首先,《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提出了建筑物应遵循的绿色建筑原则,指出了建筑物在设计、施工和营运过程中应采取的有效措施,以实现节约资源和节能减排。
其中,主要包括建筑物的降耗设计、可持续发展、环境污染的预防和减少、建筑物的可持续使用等。
另外,《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还提出了对建筑物材料使用与重建限制的要求,提倡采用高性能的新型材料,更加有效地利用资源,不断改进建筑物的节能性能,减少排放量。
另外,建筑物在重建时,应尽量减少拆除原有结构,尽量分解材料,并重新利用。
此外,《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筑物进行低碳高效节能设计,采用高性能、低能耗、低废弃物产生的材料,采取有效的节能设计措施,减少能源消耗,并有效降低环境污染,倡导绿色建筑的发展。
此外,《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还要求建筑物环境美化建设,引导建筑物设计、施工和管理,改善城市的绿地环境,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和就业环境。
另外,建筑物还应考虑植物生态保护,提倡建筑物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保护生态环境,减少环境污染。
《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旨在提高建筑物的节能减排能力,改善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管理,以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合理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发展。
它不仅要求建筑物符合绿色建筑原则,而且还要求建筑物应采取节能减排措施,促进可持续发展,发挥低碳高效节能设计,对环境美化建设和植物生态保护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为建设绿色建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川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
实施成渝城市群(四川)国家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行脱硫脱硝并举、多种污 染物综合减排,加强成都平原城市群、川南城市群、川东北城市群、攀西城市群等大气污染联防 联控联治。全面推进涵养区、源头区等水源地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取缔饮用水水源地所有排污 口。严格实施农产品产地安全区划和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 强化农产品产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可以看到四川是如何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资源利用 上得以优化。 然后,构建生态环境安全体系,这是四川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保障。在这一部分,我们可以看 到四川是如何以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生态上得以安全。 此外,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这是四川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管理保障。在这一部分,我们可以看 到四川是如何以制度为保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管理上得以规范。 同时,树立生态文明社会风尚,这是四川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基础。在这一部分,我们可以看 到四川是如何以社会教育为引导,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社会上得以普及。 此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这是四川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技术保障。在这一部分,我们可以看到四 川是如何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技术上得以提升。
切实加强城镇管理。
方案
依托山体、水系、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镇绿地系统,划定并强化 城市绿线管制。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加快成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城 市建设。积极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提高城镇供排水、防涝、雨水收集利用、供气、综合管廊、市 容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推进遂宁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四)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科学编制乡村规划。落实科学规划理念,坚持规划先行,调整完善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对新 村聚居点、旧村落和传统村落进行整体规划和统筹布局。研究制定四川省乡村规划标准,提升全 省乡村规划编制水平。加快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传承农耕文化和农村民居特 色,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特色乡镇、精品村寨。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2014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说明

绿色建筑标准汇总及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变化说明2006 年,国家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今年国家编制了要求更严、内容更广泛”的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本文简要介绍了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特点,并对已颁布的国家、行业或协会标准进行了汇总。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比2006 年的版本“要求更严、内容更广泛”。
该标准在修订过程中,总结了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评价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和试评,借鉴了有关国外先进标准经验,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
修订后的标准评价对象范围得到扩展,评价阶段更加明确,评价方法更加科学合理,评价指标体系更加完善,整体具有创新性。
在过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六大指标。
每个指标下,满足一定的项数即可被评为一星级、二星级或三星级绿色建筑。
不过,在上述标准的试运行中,发现不少问题。
而新的标准里则是采用打分的方式,总分达到45-50分是一星级,60分是二星级,80分是三星级。
评审专家认为重要的就打8分、1 0分,有的虽然需要,但做起来容易,也不需要多少钱,就4 分。
这样一来,不少过去被评为一星级的项目现在可能评不上,二星级可能降为一星级,三星级则降为二星级或者一星级。
2013 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发改委和住建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 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 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目标。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实施顺应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需要,对促进我国绿色建筑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新该标准从2015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
新标准主要体现以下特点:1. 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
2. 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
3.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行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
四川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四川省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第一批)目录A.1 预拌混凝土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4)表A.1-1 预拌混凝土基本项评价细则 (6)表A.1-2预拌混凝土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7)表A.1-3预拌混凝土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13)B.1 烧结墙体材料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14)表B.1-1 烧结墙体材料基本项评价细则 (15)表B.1-2 烧结墙体材料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17)表B.1-3 烧结墙体材料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20)B.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21)表B.2-1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基本项评价细则 (22)表B.2-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22)表B.2-3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22)B.3 隔墙板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27)表B.3-1 隔墙板基本项评价细则 (28)表B.3-2 隔墙板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29)表B.3-3 隔墙板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33)C.1 热轧带肋钢筋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34)表C.1-1 热轧带肋钢筋基本项评价细则 (35)表C.1-2 热轧带肋钢筋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36)表C.1-3 热轧带肋钢筋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40)D.1 沥青类防水卷材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41)表D.1-1 沥青类防水卷材基本项评价细则 (42)表D.1-2 沥青类防水卷材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44)表D.1-3 沥青类防水卷材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48)E.1 塑料型材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49)表E.1-1 塑料型材基本项评价细则 (50)表E.1-2 塑料型材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51)表E.1-3 塑料型材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55)E.2 塑料门窗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56)表E.2-1 塑料门窗基本项评价内容及要求 (57)表E.2-2 塑料门窗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58)表E.2-3 塑料门窗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62)E.3 铝合金型材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63)表E.3-1 铝合金型材基本项评价细则 (64)表E.3-2 铝合金型材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65)表E.3-3 铝合金型材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70)E.4 铝合金门窗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71)表E.4-1 铝合金门窗基本项评价细则 (72)表E.4-2 铝合金门窗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73)表E.4-3 铝合金门窗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77)F.1 塑料管材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78)表F.1-1 塑料管材基本项评价细则 (79)表F.1-2 塑料管材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80)表F.1-3 塑料管材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84)G.1 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86)表G.1-1 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基本项评价细则 (87)表G.1-2 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88)表G.1-3 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92)G.2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93)表G.2-1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基本项评价细则 (94)表G.2-2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95)表G.2-2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99)G.3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100)表G.3-1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基本项评价细则 (101)表G.3-2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102)表G.3-3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106)H.1 建筑陶瓷砖(板)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107)表H.1-1 建筑陶瓷砖(板)基本项评价细则 (108)表H.1-2 建筑陶瓷砖(板)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109)表H.1-3 建筑陶瓷砖(板)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112)A.1 预拌混凝土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说明1、本细则适用于预拌混凝土绿色建材产品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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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绿色建筑发展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
通知》 (国办发〔 2013〕1 号 )文件精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
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 2013 〕 38 号 )的具体要
求,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细则。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第一条到 2015 年,全省力争建立完善的绿色建筑政策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产业
支撑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完备的绿色建筑发展推广机制;建立完善的省级能耗监
测平台,对国家机关、大型公共建筑等典型建筑能耗进行实时监测;全省 20%以上的城镇新
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鼓励设市城市、县(区)规划和建设绿色生态城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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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第二条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以规划审批文件时间为准,下列建设项目应按绿色建
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一)国家机关、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政府投资或
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
(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 2 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
(三)新建建筑面积地上部分15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核准的总建筑面积为准);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四)绿色生态城区、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示范性项目。
第三条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在攀枝花、凉山、甘孜、阿坝等太阳能
丰富的地区应大力推进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在成都、绵阳、德阳等夏热冬冷地区应优先采
用地源、水源等可再生能源系统;农村地区应积极推广应用沼气等生物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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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卤庑诒尔肤。
第四条加强公共建筑的节能检测和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对公共建筑的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
等
节能工程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公共建筑在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能效测评和标识。
謀荞抟箧飆鐸
怼类蒋薔點鉍杂。
第五条建立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环保建材产业。
在各类新建建筑、既有
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优先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
按本细则第二条规定应按绿色建筑
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建筑必须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
厦礴恳蹒骈時盡
继價骚卺癩龔。
推动建筑工业化,逐步实现建筑预制构配件、部品的工厂化、标准化生产与现场装配,开展
工业化建筑示范试点。
第六条建立绿色建筑奖励制度,制定绿色建筑行动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对获得绿色建
筑运营标识的项目进行奖励。
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
第七条依照本实施细则需要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的项目,严格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
在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立项审查、规划审批、项目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工程监理、
验收备案等各环节、阶段,严格执行绿色建筑相关强制性标准和管理规定。
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
賴縈诘聾。
(一)在土地出让阶段,编制出让文件时应将绿色建筑发展指标纳入建设用地出让条件,予
以明确。
(二)在项目规划阶段,应当将绿色建筑发展指标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等环节。
在出具、核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许可指标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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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曉。
1 / 2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编制绿色建筑专
章,同时按照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要求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确定项目拟达到的绿色建筑级别标
准,对拟采用的有关绿色技术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将实施绿色建筑增量成本列入投资估算及
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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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闥龅。
(四)在项目设计阶段,工程设计单位应根据《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
范》( JGJ/ T22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50378)和《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
准》( DBJ51/T009 )在初步设
计文件中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明确相关设计、技术要求及深度。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必
须
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
鋇絨钞。
(五)在施工图审查阶段,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要求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项目进行
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
查,凡未达到绿色建筑规定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备
案,拒绝整改的,暂停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
罴。
(六)在项目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 )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更为详细的绿色施工方案
专
篇,确定绿色施工控制流程和绿色施工技术,并报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后执
行;工
程监理单位应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等,结合施工单位的绿色施工方案,
制定绿色监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监督建
设、施工、监理单位执行绿
色建筑设计文件、绿色施工方案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对未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
工
的,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
无。
(七)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对绿色建筑实施内容进行专项验收,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和绿色建筑设计文件要求的建
筑,县级以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得
出具认定为绿色建筑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鼉。
(八)在运营阶段,建设单位在绿色建筑项目投入
运行 1 年后,应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申报绿色建筑运营评价标识证书。
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
釣。
第八条通过绿色建筑认证的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在
“鲁班奖”、“广厦奖”、“天府
杯”、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等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应优先推荐上报。
对绿色建筑
相
关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列入绿色建筑承揽诚信记录。
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葦繯。
第九条本细则自二 O 一四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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