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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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于长期接触职业噪声所致劳动者听⼒下降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不适⽤于⽣产过程中因压⼒容器、反应釜等爆炸导致的爆震聋的诊断及处理。

2 规范性引⽤⽂件下列⽂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期的引⽤⽂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于本标准,然⽽,⿎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研究是否可使⽤这些⽂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期的引⽤⽂件,其最新版本适⽤于本标准。

GB/T4854声学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GB/T7341听⼒计GB/T7582声学听阈与年龄和性别的统计分布GB/T7583声学纯⾳⽓导听阈测定听⼒保护⽤GB/T16180劳动能⼒鉴定职⼯⼯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403声学测听⽅法纯⾳⽓导和⾻导听阈基本测听法GBZ2⼯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3 诊断原则根据明确的职业噪声接触史,有⾃觉的听⼒损失或⽿鸣的症状,纯⾳测听为感⾳性聋,结合历年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和现场卫⽣学调查,并排除其他原因所致听觉损害,⽅可诊断。

4 观察对象双⽿⾼频(3000Hz,4000Hz,6000Hz)平均听阈≥40dB(HL)。

5 诊断及诊断分级连续噪声作业⼯龄3年以上,纯⾳测听为感⾳神经性聋,听⼒损失呈⾼频下降型,根据较好⽿语频(500Hz、1000HZ、2000HZ)平均听阈作出诊断分级。

5.1 轻度噪声聋:26dB~40dB(HL)5.2 中度噪声聋:41dB~55dB(HL)5.3 重度噪声聋:≥56dB(HL)6 处理原则6.1 观察对象不需要调离噪声⼯作场所,但同时患有⽿鸣者例外。

6.2 轻度、中度及重度噪声聋患者均应调离噪声作业场所,需要进⾏劳动能⼒鉴定者,按GB/T16180处理。

6.3 重度噪声聋患者应配戴助听器。

6.4 对噪声敏感者(即上岗前体检听⼒正常,在噪声环境下作业1年,⾼频段3000 Hz、4000 Hz、6000 Hz任⼀频率,任⼀⽿达65 dB(HL))应调离噪声⼯作场所。

噪音聋职业病鉴定标准

噪音聋职业病鉴定标准

噪音聋职业病鉴定标准
噪音聋是一种由于长期暴露在高强度噪音环境中而导致的职业病,其对人体听
觉系统造成严重损害。

为了准确鉴定噪音聋,制定了一系列的鉴定标准,以便对患者进行科学评估和诊断。

下面将介绍噪音聋职业病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噪音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噪音暴露史,二是听力损失情况。

噪音暴露史是指患者在工作和生活中长期接触高强度噪音的情况,通常通过工作史和生活环境来进行调查和记录。

而听力损失情况则是通过听力测试和听觉功能检查来评估患者的听力水平,包括听力损失的程度和频率范围等。

其次,根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相关规定,噪音聋的诊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患者有长期暴露于85分贝以上的噪音环境,且听力损失符合特定的标准。

在进行
职业病鉴定时,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噪音暴露史和听力损失情况,以确定是否符合噪音聋的诊断标准。

此外,噪音聋的鉴定标准还需要考虑到个体差异和职业暴露情况的复杂性。


同人群对噪音的耐受能力有所不同,而不同的职业环境也会对噪音聋的发生产生影响。

因此,在进行噪音聋的鉴定时,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个体特点和职业暴露情况,以避免误诊和漏诊的情况发生。

总的来说,噪音聋职业病鉴定标准是根据患者的噪音暴露史和听力损失情况来
进行评估和诊断的。

在进行鉴定时,需要综合考虑个体差异和职业暴露情况,以确保对患者的科学评估和诊断。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增加对噪音聋职业病鉴定标准的了解,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

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

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
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一般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制定。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鉴定标准参考范例:
1. 噪声暴露史:患者必须有长期或慢性噪声暴露史,通常要求连续或累计暴露超过一定的时间,如五年以上。

2. 听力损失:受噪声聋影响的听力损失必须符合一定程度的要求。

常用的评价指标是纯音听力平均值(PTA)在中频
(500Hz、1000Hz、2000Hz)上超过一定的阈值,如PTA超过40dB。

3. 职业联系:患者必须能够证明其听力损失与职业噪声暴露有一定的联系。

这可以通过工作岗位和暴露程度的详细记录以及工作场所噪声水平的测量来证明。

4. 相关检查:除了纯音听力检查,还可以进行其他辅助检查,如耳鸣检查、听神经电图、听觉诱发电位等,以进一步确认噪声聋的诊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具体的标准应参考当地的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来确定。

GBZ 49—2014 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

GBZ 49—2014 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

GBZ 49—2014 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noise-induced deafness)代替GBZ 49—2007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10月13日(国卫通〔2014〕14号)发布,自2015年03月01日起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第5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 49—2007《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与GBZ 49—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取消了观察对象;——将4000 Hz听阈值纳入诊断分级指标中,进行加权计算;——将双耳高频(3000Hz、4000Hz、6000Hz)平均听阈≥40dB列为诊断职业性噪声聋的前提条件。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巡淼、章敏华、王建新、阮艳君、张巧耘、杨爱初、江志荣、马谷丰、陈嘉斌、袁伟民、谢兰兰、顾明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6152—1996:——GBZ 49—2002:——GBZ 49—2007。

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原则、诊断分级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长期职业接触噪声所致听力下降的诊断及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T 4854.1 声学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第1部分:压耳式耳机纯音基准等效阈声压级GB/T 7341.1 电声学测听设备第1部分:纯音听力计GB/T 7582 声学听阈与年龄关系的统计分布GB/T 7583 声学纯音气导听阈测定听力保护用GB/T 16180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403 声学测听方法纯音气导和骨导听阈基本测听法3 诊断原则根据连续3年以上职业性噪声作业史,出现渐近性听力下降、耳鸣等症状,纯音测听为感音神经性聋,结合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听觉损害,方可诊断。

职业病耳聋鉴定标准

职业病耳聋鉴定标准

职业病耳聋鉴定标准
职业病耳聋鉴定标准
第一、鉴定原则
职业病耳聋的诊断标准是连续3年以上职业性噪声作业史,出现渐进性听
力下降、耳鸣等症状,纯音测听检查为感音神经性聋,结合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听觉损害,方可诊断。

第二、诊断及诊断分级
连续噪声作业工龄3年以上者,纯音测听为感音神经性聋,听力损失呈高
频下降型,根据较好耳语频(5000 Hz,1000 Hz,2000 Hz)平均听阈作出诊断分级。

1、轻度噪声聋:25dB-40dB(HL)。

2、中度噪声聋:40dB-55dB(HL)。

3、重度噪声聋:≥56Db(HL)
4、噪声聋:71-90dB
第三、职业病耳聋鉴定需要的材料
劳动者申请职业病鉴定应提交申请书、本人健康损害证明、用人单位提供
的职业史证明等。

职业史证明的内容应从开始接触噪声作业的时间算起,尽可
能包括工种、工龄、接触噪声方式或操作特点、每日或每月的接触时间、是否
连续接触噪声、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降噪设施及其效果、历年作业场所噪声
检测数据、个体防护等。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
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

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

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噪声聋是一种由于长期暴露在高强度噪声环境中而导致的职业病。

对于噪声聋的鉴定,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定进行评定。

下面将介绍噪声聋职业病鉴定的标准,以便更好地进行相关工作。

一、病因分析。

噪声聋是由于长期接触高强度噪声而引起的,主要是由于噪声对内耳毛细胞的损害所致。

在工作场所,如果噪声强度超过85分贝,且工作时间持续8小时以上,就会对工人的听力造成损害,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

二、症状表现。

噪声聋的主要症状包括听力下降、耳鸣、听觉过敏等。

在初期,患者可能只是感觉到耳朵有些不适,但随着病情的加重,听力逐渐下降,甚至出现耳鸣等症状。

这些症状会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三、诊断标准。

根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相关规定,噪声聋的诊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长期接触高强度噪声,工作时间在85分贝以上,工作年限达到规定标准;2.听力下降明显,符合职业病诊断标准中的相关要求;3.排除其他可能引起听力下降的疾病。

四、鉴定程序。

对于噪声聋的鉴定,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程序和检查。

首先是对患者的工作环境进行评估,确认是否存在高强度噪声的暴露。

其次是对患者的听力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听力测试、耳鼻喉科检查等。

最后是综合分析相关资料,进行鉴定结论。

五、预防和治疗。

在工作场所,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噪声对工人的影响,包括采用隔音设备、佩戴耳塞等。

对于已经患有噪声聋的患者,应该及时进行治疗,包括听力康复训练、辅助听力设备的使用等。

六、结语。

噪声聋是一种严重的职业病,对患者的生活和工作都会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在工作中应该加强对噪声聋的预防和治疗工作,保护工人的健康。

同时,在进行噪声聋的鉴定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以上就是关于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谢谢!。

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

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

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噪声聋是一种由于长期接触高强度噪声而引起的职业病,其危害性不容忽视。

为了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制定了一系列的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以便对可能患有噪声聋的职工进行及时、准确的鉴定。

本文将就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加深大家对该问题的认识。

首先,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职业史和暴露史,即职工在工作中长期接触高强度噪声的情况;二是听力损失的程度和类型,通过听力测试来确定职工的听力损失情况;三是职工的临床表现,包括耳鸣、听力下降等症状;四是相关检查结果,如耳鼻喉科检查、听力学检查等;五是排除其他致聋因素,需要排除其他致聋因素对职工听力损失的影响。

其次,对于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的具体操作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对职工进行职业史和暴露史的调查,了解职工在工作中接触噪声的情况;其次,进行听力测试,包括纯音听力测定、语音听力测定等;然后,对职工的临床表现进行观察和记录,包括耳鸣、听力下降等症状;接着,进行相关检查,如耳鼻喉科检查、听力学检查等;最后,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排除其他致聋因素的影响,确定是否患有噪声聋。

此外,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如《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标准》等。

在进行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最后,对于已经被鉴定为患有噪声聋的职工,企业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赔偿和保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对职工的危害,保障职工的健康。

对于未被鉴定为患有噪声聋的职工,企业也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降低噪声对职工的危害,保障职工的健康和权益。

总之,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对于保障职工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和职工应当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噪声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职工的健康和权益。

职业病噪声分级标准

职业病噪声分级标准

职业病噪声分级标准
职业性噪声聋的分级标准通常根据听力损失的程度进行划分。

一般来说,轻度、中度和重度是职业性噪声聋的三个等级。

1. 轻度:听力损失在26\~40分贝(dB),患者感到听阈提高,听低声谈
话有困难,但经对方提高嗓音或靠近耳边可听到。

2. 中度:听力损失在41\~55分贝(dB),患者自己说话稍感困难,需稍
加注意才能听清,与对方交谈感到有些困难。

3. 重度:听力损失在56\~70分贝(dB),患者感到自己说话的声音很大,外界较大的声音很难听到。

4. 极重度:听力损失≥71分贝(dB),患者感到外界声音很小,仅能听到
很近人的说话声,耳语声或较大的声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就医,以确定是否存在听力损失,并根据医生的建议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此外,为了预防职业性噪声聋的发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控制噪声源、噪声的工程防护、减少暴露时间、个人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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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
于对声波的感受和分析出现了问题,也就是人的内耳、听神经以及听神经
中枢发生病变而引起的听力障碍。

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
1、鉴定原则
根据确切的职业噪声接触史,有自觉的听力损失或耳鸣症状,纯音测听为
感音型聋,结合历年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并排除其他原
因所致听觉损害,方可诊断。

2、诊断及诊断分级
连续噪声作业工龄3年以上者,纯音测听为感音神经性聋,听力损失呈高
频下降型,根据较好耳语频(5000 Hz,1000 Hz,2000 Hz)平均听阈作出诊断分级。

轻度噪声聋:25dB-40dB(HL)。

中度噪声聋:40dB-55dB(HL)。

重度噪声聋:≥56Db(HL)
3、处理原则
观察对象不需要调离噪声工作场所,但同时患有耳鸣者例外;轻度、中度
及重度噪声聋患者均应调离噪声工作场所;重度噪声聋患者应佩戴助听器。


噪声敏感者应调离噪声工作场所。

噪声聋职业病关键在于预防:
对于从事爆震职业者,应加强预防知识的宣教,以便发生急性事故时不至
慌乱;平时应佩戴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缺乏防护材料而预知即将
遇到爆震时最简单的防护方法是用棉花球塞于耳道内;在紧急情况下,可用两小手指分别塞入两侧外耳道口内,急时卧倒,背向爆炸源,采用张口呼吸可减轻
受伤的程度。

耳塞隔声效果一般可达20~35dB。

耳罩隔声效果高于耳塞,可达
30~45dB,但使用不便。

棉球塞耳可隔声10~15dB。

劳动者健康监护:
对噪声环境下作业工人均应进行就业体检,在职业档案内建有听力记录,定期体检,以便及时发现噪声敏感者和早期听力损伤者。

再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适当的处理,如加强个人听力防护措施,对症治疗或调离噪声作业环境等。

同时,将各种病因引起的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及有各种能引起内耳听觉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疾病,均列为职业禁忌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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