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价采购操作规程
政府采购操作规程

政府采购操作规程政府采购操作规程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编制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在编制各部门财政预算的同时,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采购人应当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提供采购计划并报财政部门批准。
财政部门审批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审批采购资金并确定政府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受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受理采购计划并进行登记、立项和分配项目。
项目论证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采购人及相关专家对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和项目论证。
采购文件编制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技术方案和调研论证结果,结合采购项目具体要求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上传采购文件电子审批流程,并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采购信息发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在中心网站和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开发布采购信息。
采购文件发售与项目答疑采购文件应当发售给对采购项目作出反应的供应商。
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自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参加谈判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项目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大型或技术复杂项目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自询价采购文件或询价函发出之日至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组织采购开标或报价仪式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
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负责。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应当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资格后审政府采购项目,一般采用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资格和能力进行审查。
成交供应商公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在政府采购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询价响应文件

询价响应文件第二章询价响应文件正(副)本询价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第一包供应商:2016年3月30日询价响应函格式致: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根据贵方号采购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采购活动。
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元整。
3、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
4、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并且同意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
5、我方同意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向贵方递交询价响应保证金。
并且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询价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询价响应保证金的权力。
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7、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公章)被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日期:2016年3月30日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备注:询价响应函中未填写报价或手写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有关证明文件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资格审查方式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活动(项目编号:),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
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询价采购文件确认函

询价采购文件确认函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委托你中心组织实施的UPS电源一批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珙政采询[2013]25号,我单位已对该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文件进行审核,符合我单位提出的采购要求,若在采购过程中因我单位提出的需求有误或需求不明甚至违反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自行负责。
采购单位(盖章):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政府采购询价采购文件项目名称:UP S电源一批项目编号:珙政采询[2013]25号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一三年七月十日询价须知一、询价须知:1. 受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人)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询价采购方式为委托方采购UPS电源一批。
2.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即报价人)应为具有生产或销售该产品的资格,有相应的技术和售后服务力量。
3. 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伍拾元整。
售出不退,报价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4、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7月12日---2013年7月18日上午9时(工作日上班时间)。
地点: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13年7月18日上午9时50分。
7、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7月18日上午10时。
8、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方式: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递交用密封袋密封好的报价文件一份。
9、开标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10、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供货商,请携带在有效期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委托书(未在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或未参加过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招投标的单位请出示资质原件),开标现场进行资质审查,并将以上资质复印加盖公章和售后服务承诺附入报价文件中,否则,作废标处理。
11、供应商应按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最新出厂的产品,保证商品质量并提供优质服务。
交货时提供产品的质量、技术参数、技术标准及说明和必备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政府采购询价采购函报价单格式

附件一:报价函密封袋封面样式
X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编号)询价采购函
报价单
投标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报价日期:
附件二:报价函样式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采购项目编号:
致:X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项目编号)询价采购函,接受贵方“询价须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询价函中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表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二、交货期和地点
合同签订后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交货地点为采购人单位所在地或询价函所指定的地点。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询价函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印章):
年月日温馨提示:最好仔细阅读后才下载使用,万分感谢!。
询价采购操作流程

询价采购操作流程(一)询价采购是指采购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直接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就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或询价函让其报价,在此基础上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适用于所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询价采购操作流程1、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立项。
(1)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立项;(2)采购单位须填写《朝阳区政府采购立项表》;(3)采购单位须书面报送项目详细需求或采购清单,工程类项目还须提供项目设计概算、图纸等资料;(4)由业务科室出具资金证明;(5)追加或调整的项目还须报送经业务科室批准的立项说明;(6)采取询价采购方式的详细说明。
2、立项申请经区采购办批复后,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的单位按规定需在三日内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朝阳区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并于七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采购项目技术需求。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接到采购单位技术需求后,重大项目要组织相关专家就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论证,并出具专家组论证意见。
在论证基础上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制定项目询价文件。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经采购单位确认后的询价文件送采购办备案。
4、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必须在市指定媒体以及朝阳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可以报名,由资质评审专家推荐三名以上作为被邀请参加询价供应商或由采购单位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随机抽取并发售询价文件。
5、采购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询价文件要求组织询价小组并组织询价活动(询价小组为5人以上单数;原则上从市采购办专家库中抽取)。
6、询价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2)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询价文件所列出的全部商务、技术要求做出承诺;(3)询价小组需对询价文件作实质性变动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被询价的供应商;(4)询价小组对在报价截至时间内供应商提交的报价进行评审,如有疑问的,可以书面形式或者当面向供应商进行质询,质询内容不得涉及对询价文件或报价作实质性变更。
政府采购询价采购流程和注意事项

政府采购询价采购流程和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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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是指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药品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
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应当遵循“统一进场、公开透明、公平诚信、高效便民”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干预项目交易主体依法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公共资源交易应当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平台,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统一专家管理。
第五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实行综合监管与行政监督相结合、行政监督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办分离的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二章监管职责第六条省政府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成员由各行政监督部门和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职责的机构组成,设立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政务服务监管局。
第七条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落实和指导协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规范等工作,指导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和平台建设,协调解决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重大问题。
第八条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会议议题。
第九条各行政监督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履行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行政监管、监督检查等职能,研究制定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二)确定本行业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范围,督促项目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三)负责本行业交易主体、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四)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运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督平台,开展协同监管、智慧监管,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监管重点。
现场询价操作实施办法(7月17日)

开县政府采购现场询价操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现场询价的管理,明确现场询价采购方式的程序,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开县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交易平台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操作管理办法所称现场询价属于询价采购的一种特殊形式。
第三条现场询价项目的范围:原则上对公务车辆和货源不充足、标准不规范、质量难控制、价格无法预先确定的项目实行现场询价方式。
第四条现场询价项目受理登记:(一)资料要求。
采购单位凭《开县政府采购计划批复函》、特殊采购方式批复证明材料(除汽车采购外,其他项目须提供县委、县政府会议纪要,县领导批示意见或相关部门联合会商意见),到县交易中心接件科办理采购项目进场登记,填写《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登记表》、《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书》,按要求提供《项目采购要求及实施建议方案》和《财政投资评审报告》等资料。
(二)登记确认。
县交易中心接件科须按规定认真审核采购单位提供的入场资料,对符合进场要求的项目,应及时确定项目编号,完善相关手续后,送县公管办分管负责人审查同意、县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审签后,转交易二科办理。
(三)签订《项目交易双向廉政承诺书》。
县公管办督查科自收到交易项目进场登记表起1个工作日内,负责拟定《项目交易双向廉政承诺书》(一式三份),分送县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交易二科项目负责人,及时督促廉政承诺书的签订。
第五条开展项目前期调研。
县交易中心交易二科项目负责人接受采购任务后,应进行项目前期调研工作,详细研究项目特点和技术要求,同类项目以往交易情况、供应商、市场情况等,掌握第一手资料和信息,并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第六条组建现场询价小组。
原则上由采购单位、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县政府采购办、县公监办(或采购单位所属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县公管办(县交易中心)各派出一人以上组成现场询价小组,特殊项目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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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询价采购操作规程
为规范询价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条适用范围
中心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本规程。
第二条编制询价通知书
文件编制处经办人对采购需求进行审核并编制询价公告和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作为询价采购文件应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询价公告、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程序、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评定成交的标准、合同条款等。
询价通知书由文件审核处审核并经采购人确认确认后,流转至项目执行处执行。
第三条发布询价公告和询价通知书
项目执行处处长根据处内工作情况,确定项目执行处经办
人(以下简称项目经办人)。
项目经办人根据采购计划实际情况选取同类项目在同一时间进行集中询价,并将询价评审时间、项目经办人、负责人等信息填写至询价公告和询价通知书相应位置,转至项目执行处处长审核后发布。
第四条询价评审前准备工作
一、抽取评审专家。
项目经办人应于询价开始前半个工作日,根据采购项目评审需求,网上提报抽取评审专家类别和数量,并按网上操作规程流转审批。
二、项目经办人组织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签到,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询价现场。
三、项目经办人做好评审相关准备工作。
第六条询价工作程序
一、身份核实确认
(一)评审专家。
项目经办人依据评审专家抽取记录逐一核实评审专家信息及身份,并请专家出具身份证明文件;依据采购单位出具的《授权函》核实进入磋商小组的采购人代表身份。
如出现:①评审专家需要当场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项目经办人应记录并按规定逐级汇报后申请补充专家。
②评审专家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评审的,迟到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取50元劳务报酬;迟到30分钟以
上1小时以内的,扣取100元劳务报酬;迟到1小时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审资格,项目经办人应记录并按规定逐级汇报后申请补充专家。
(二)采购人代表。
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等相关人员可以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两人,项目经办人应要求其出具身份证明文件并进行核实。
二、介绍询价相关情况及程序
(一)项目经办人介绍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人员,并宣读评审纪律。
(二)项目经办人统一收取评审专家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存放于密封箱内。
(三)项目经办人向询价小组明确评审程序,介绍评审方法和成交原则;组织询价小组成员熟悉询价通知书、评审内容。
(四)项目经办人组织询价小组推举一位询价小组组长,由询价小组组长组织询价小组成员进行具体评审事务。
三、询价
(一)授权代表身份确认。
询价小组对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时拍摄的本人及身份证照片与响应文件中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进行比对,如确定为同一个人,则授权代表身份合格,否则响应无效。
(二)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
询价小组应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询价小组应当书面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三)澄清。
询价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采用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项目经办人应组织询价小组现场核实排名前三位的供应商的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并进行全面复核后编制评审报告。
成交供应商最终确定后,询价小组应将成交结果网上告知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未成交供应商,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将询标过程和结果逐级报告核准。
第七条发布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核准程序结束后,项目经办人应按《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府
采购信息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编制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并履行审批流程后发布。
第八条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经办人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项目经办人应按《变更采购方式操作规范》要求办理。
第九条采购文件归档
采购活动结束后,项目经办人应整理采购文件,按照档案目录认真清理排序、归档,并按要求及时移交办公室存档或进行电子档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