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生产(试运行)申请报告的编制要求
试生产申请与验收规定

第四章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申请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前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二十日内组织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试生产条件的,方可投入试生产;不符合试生产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整改。
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编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还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受委托的环境监测机构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并对验收监测、调查结论负责。
第二十四条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投入试生产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审批机关申请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验收。
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排放污染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验收文件申领排污许可证。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擅自投入试生产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试生产,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生产,限期整改;在试生产期间造成污染事故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建设项目试生产超过三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不停止试生产的,由审批机关报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

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二、术语和定义(一)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载运行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查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二)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查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所有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三)投料试车:对规定范围的所有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连接的试运行,以查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所有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四)中间交接: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所有达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办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所作的交接工作。
(五)工程交接:工厂所有装置在联动试车达成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按规定内容所作的交接工作。
三、一般规定(一)试生产前生产装置及现场环境一定具备的条件:1.已经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建立安全审察和安全设备设计审察;2.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达成;3.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办理及耐压试验、严实性试验合格;4.试车范围内的电气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自动控制系统、联锁保护及报警系统等一定切合设计文件的规定;5.试生产所需的水、电、汽、气及各样原辅材物料知足试生产的需要;6.试车现场已清理洁净,道路、照明等知足试生产的需要。
(二)项目建设单位一定成立试生产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成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参加试生产人员一定进行特意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查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试生产前,项目建设单位一定做好试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设备、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隐患不除去不试车、条件不具备不试车、事故办理方案不落实不试车。
(四)试生产整体方案中的试车计划可依据现场实质状况加以调整,内容能够逐渐深入,但主要试车程序不得随意改变。
试生产申请报告的编制要求

试生产申请报告的编制要求
一、报告编制要求
1、申请报告的内容应包括申请者的基本情况,计划实施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以及生产的原料、设备等等。
2、申请报告必须清楚,报告的文字及表格都应明确,易于理解。
4、申请报告应提供与申请生产规模相关的规划方案,包括申请所需的场地、设备、原料等,以及生产设备的安装方案、运输方案等。
5、报告应详细描述申请者的生产和销售状况,包括生产的品种、数量、具体用途及销售途径、销售期等情况,也可提及未来一段时间内将要实施的营销活动、新品发布等情况。
6、另外,报告应详细描述预计的生产费用和预计的负担情况,并提供有关的核算资料,使审核机构能够清楚的了解申请者的生产需求。
二、报告格式要求
1、为了确保报告的质量,首先应准备一个完善的文档模板,具体格式可参考有关行业的报告格式,以确保生产申请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除此之外,报告中包含的表格等文字都应突出重点,利于审核机构查阅,其格式要求也要与报告文字相称。
试生产方案编制和审核分工

生产部
项目所在分厂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专业分工,明确职责,组织好责任章节的完善和审核工作。
安康部
2018年9月22日
试生产方案编制和审查分工
为明确新建项目试生产方案编制和审查过程中的职责分工,确保试生产方案编制完善且具有实效,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中第二十二条,对项目试生产方案中各个章节进行详细职责分工。具体如下:
1.项目初始试运行方案或调试方案应由项目承包单位提供,技术中心负责联系督促并提交至综能公司各相关部门审核。
第三章 试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对策及应急预案
生产部
机动部
项目所在分厂
4
安康部
第四章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与安全试生产项目影响的确认情况
技术中心
项目所在分厂
5
安康部
第五章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或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所在分厂电仪分厂6Fra bibliotek生产部
第六章 人力资源配置情况
综合办
项目所在分厂
7
安康部
2.综能公司各部门对技术中心提交的试生产方案审核并形成终稿,职责分工如下:
序号
牵头单位
负责章节
配合单位
1
生产部
第一章 建设项目设备及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等生产准备的完成情况及本项目试生产情况
技术中心
机动部
项目所在分厂
2
生产部
第二章 投料试车方案
技术中心
项目所在分厂
3
安康部
建设项目试生产(试运行) 的审批办事指南

BSZN-5240-2012/00建设项目试生产(试运行)的审批办事指南2012-07-01发布 2012-07-15实施上海市奉贤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建设项目试生产(试运行)的审批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准备投入试生产(试运行)项目的审批。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建设项目试生产(试运行)的审批事项代码:5240分项名称:新办、延续三、办理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20条:建设项目确需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
环保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在受理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建设项目经批准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主体工程方可带负荷运行。
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期间,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排放的污染物应当符合环保部门对试生产、试运行审批决定规定的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期满前,向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23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带负荷运行前,向原审批该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
经环保部门检查,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的,环保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批准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或者擅自不采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保部门审批意见所提措施的,环保部门不予批准其试生产或者试运行。
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期限一般为3个月;但因工艺需要等特殊原因,其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期间,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试运行申请报告

试运行申请报告篇一:系统试运行申请XX项目试运行申请单篇二:试运行申请报告青海华振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要求试运行的申请报告海北州环保局(:试运行申请报告):青海华振新能源有限公司青发投刚察10兆瓦并网发电项目建设已于9月1日前全面竣工,设备安装和调试等前期工作也早已完成。
为此,特向贵局提出申请,要求在11月2日进入试运行阶段,敬请贵局批准我公司进入试运行阶段。
特此申请青海华振新能源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篇二:试运行申请表**********设备工程试运行申请表申请日期:年月日篇三:系统试运行申请xx项目试运行申请单篇四:建设项目环保试生产申请报告年产30000吨氧氯化锆、2000吨硫酸锆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环保试生产申请报告沿海化工园环保局:我公司年产30000吨氧氯化锆、2000吨硫酸锆项目已获获贵局批准,20XX年x月x日开始建设,目前工程建设已完毕,设备安装调试已完成。
根据公司计划,拟定与20XX年x月x日开始进入试生产,恳请批准为感。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和性质项目名称:年产30000吨氧氯化锆、2000吨硫酸锆项目。
项目地址:滨海县沿海经济开发区建设单位名称及性质:滨海县宏达建筑装潢有限公司2,环保批复文件:20XX年3月30号有盐城市环境保护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3,项目主要内容主要产品名称:氧氯化锆、硫酸锆设计生产能力:30000t/a氧氯化锆、2000t/a硫酸锆主要原材料:锆英沙、30%盐酸、固碱、98%硫酸、燃料的名称及用量蒸汽:96000t/a,煤气发生炉:低硫无烟煤,6000t/a用水量:19052t/a,排水量:24270t/a主要生产工艺将锆英沙和固碱按的比例投入烧结锅内,用烧结炉加热至650℃,常压,烧结4.5小时,得浓缩的碱熔物,过程中因高温产生的碱雾经酸化转型工段产生的废水淋洗吸收得碱性溶液。
向碱熔物中加水水洗,后经压滤,得水洗物,压滤过程产生的滤液低浓度液碱与上述碱性溶液混合后作为副产品。
环保设计备案和试生产要求

一、备案事项建设项目环保设计备案。
二、备案依据(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三、实施机关重庆市及各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四、备案凭证《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回执》五、备案条件(一)主要污染物的治理效率、排放浓度、排放总量、排放方式等满足环评及审批的要求,环境保护设计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的要求。
(二)采用的污染治理工艺、生态保护设计、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靠、合理。
(三)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的。
(四)总图布置合理。
(五)环保投资合理。
六、需提交的材料(一)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申请表;(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文本或篇章(含环境风险防范设计);(三)环境保护设计图集、建设项目总平面图、排水管网布置图、项目周边敏感点布置图。
核技术应用类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图集包括场所、防护设施布局图,防护安全设施及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图等;(四)专家审查意见。
七、备案程序和时限(一)程序1.申请属环保部或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将申报所需材料提交市环保局接件大厅;属区县(自治县)环保局或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审批的项目,将申报所需材料提交区县(自治县)政务大厅或区县(自治县)环保局(或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
2.受理市环保局接件大厅或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分别作如下处理:(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3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部门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燃气试生产申请报告

一、报告概述报告名称:燃气试生产申请报告报告编制单位:XX燃气有限公司报告编制日期:2023年X月X日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需求日益增长。
燃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XX燃气有限公司拟开展燃气试生产项目。
为确保试生产顺利进行,特向贵局申请进行燃气试生产。
二、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XX燃气有限公司燃气试生产项目2. 项目地点:XX市XX区XX街道3. 项目业主:XX燃气有限公司4. 项目投资:人民币XX万元5. 项目规模:设计日供气量XX万立方米6.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XX个月7. 项目预计投产时间:XX年XX月三、试生产方案1. 试生产目标(1)验证燃气设备运行性能,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2)检验燃气管道、储气设施等配套设施的可靠性;(3)验证燃气供应系统的安全性能,确保供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4)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2. 试生产步骤(1)设备调试:对燃气设备进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管道试压:对燃气管道进行试压,检验管道的密封性;(3)储气设施检验:对储气设施进行检验,确保其安全性能;(4)供气系统试运行:对供气系统进行试运行,检验系统运行稳定性;(5)燃气质量检验:对燃气质量进行检验,确保供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试生产时间安排(1)设备调试: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2)管道试压: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3)储气设施检验: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4)供气系统试运行: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5)燃气质量检验: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四、安全保障措施1. 设备安全: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2. 燃气管道安全:对燃气管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管道无泄漏、无腐蚀;3. 储气设施安全:对储气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安全可靠;4. 供气系统安全:对供气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5. 燃气质量安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燃气质量检验,确保供气质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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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生产(试运行)申请报告的编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市政府第2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13号)。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后应当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试生产(试运行),环保部门收到申请后,经现场检查,确认项目的环保设施已按要求实施,批准试生产(试运行)。
此时项目可进行试生产(试运行)。
建设单位在申请时必须提交项目试生产(试运行)申请报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环评批文(复印件),试生产(试运行)申请报告要求如实反映项目的整体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实施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和性质
l 项目名称
l 项目地址
l 建设单位名称及性质(独资、合资、国有、民营、集体、股份制、其他)
l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变更)
l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
2、环评文件审批
………….年……月由……………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海市环保局批复文号).
3、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应包括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l 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
l 主要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或规模、功能;
l 主要原材料、燃料的名称和用量,用水量、排水量等;
l 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
l 主要辅助设施,如锅炉、变电站、泵房、空压站、冷却塔等;
l 绿地面积,绿化率。
二、环境保护设施概况
环境保护设施概况应反映环保设施名称、类型、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l 废水,包括生产废水、放射性废水、生活污水,内容应包括废水总量,共有几套废水处理设施,每套设施的处理工艺,预期处理效果,处理后废水的排放方向,如果纳入市政污水厂或纳入合流污水总管的应提供市水务局排水处排水接管许可审批表或纳管证明;如果纳入工业区内污水厂的应提供工业区管委会出具的纳管证明。
l 废气,包括工艺废气、锅炉烟气,污水处理臭气,厨房油烟气,以及其他有害于环境,有害于健康的各种废气,内容中应包括各种废气的处理工艺,各排气筒的位置、高度、排气量等。
l 噪声,应反映噪声来源,噪声源的位置,降噪措施(如避振减振,封闭,吸声隔声等)。
l 固体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气处理粉尘,炉渣、电磁辐射、放射性等,重点是国家定义的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包括企业内部循环利用,委托其他单位综合利用,以
及委托其他单位无害化处理处置,凡是委托其他单位处理处置的均应提供委托合同,如属危险废物,接受危险废物单位必须具有上海市环保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如果危险废物接受非本市企业,还必须提供该企业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的证明。
l 环境保护管理和监测机构,包括人员安排及培训,检测仪器、监测设备的配置、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管理维护制度、环保设施岗位操作制度、突发事故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制度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对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要求,找出存在的问题(包括工程问题和管理问题)和差距,为使环保设施和主题工程同时投入使用提出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应包括具体整改内容,实施责任人,时间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