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解答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问答 -- 赡养老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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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赡养老人是一种传统美德,也是社会的责任。

为了鼓励更多的人积极参与赡养老人工作,国家对赡养老人的相关支出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那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的呢?首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纳税人赡养60周岁以上的直系亲属,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纳税人的综合所得中扣除每个月2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而被赡养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水平等,都是影响扣除标准的重要因素。

一般来说,被赡养人的年龄越大,生活水平越低,赡养支出相对较高,可以获得更多的扣除。

其次,对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操作,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般而言,需要提供被赡养人的身份证明、赡养关系证明、赡养支出凭证等。

这些材料可以有效证明赡养支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也为享受扣除提供了有效依据。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并非一劳永逸,而是需要按月申报、按年结算。

纳税人需要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纳入计算,并在年度纳税申报中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并非所有纳税人都可以享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适用于工薪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

对于其他类型的所得,如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并不适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综上所述,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积极参与赡养老人工作的纳税人来说,可以有效减轻个人税收负担,也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因此,纳税人在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同时,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合法合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希望本文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有所帮助,让纳税人更加了解相关政策,合理合法地享受税收优惠。

谁可以进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谁可以进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谁可以进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一、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视频内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一款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答: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

《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6.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答:不能。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7.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答: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

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

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一、扣除对象范围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赡养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里的纳税人是指对法定继承人或约定继承人而言,非法定或约定继承人不包括在内。

二、独生子女扣除标准对于独生子女,纳税人可以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这意味着,如果您是独生子女,并且您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扣除条件,您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每月享受2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三、非独生子女扣除标准对于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由兄弟姐妹共同分摊。

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分摊金额可以由兄弟姐妹协商确定,也可以按照人数平均分摊。

但请注意,每位纳税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四、分摊方式选择非独生子女的分摊方式有三种选择:平均分摊:所有符合条件的兄弟姐妹平均分摊每月的扣除额度。

约定分摊:兄弟姐妹之间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或其他因素,协商确定各自的分摊额度。

指定分摊:通过书面协议,指定其中一名兄弟姐妹负责扣除,其他人不再享受该项扣除。

不论选择哪种分摊方式,都需要确保每位纳税人的扣除额度不超过每月1000元。

五、分摊协议要求如果选择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的方式,纳税人需要与被赡养人或其他兄弟姐妹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该协议应明确各方的分摊额度、分摊方式及期限等关键信息,并妥善保存备查。

六、年度内变更限制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一种分摊方式,且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如果确实需要变更分摊方式,应在下一个纳税年度重新选择并签订新的分摊协议。

七、法律依据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布了相关的扣除操作办法和解释,为纳税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请注意,具体扣除标准和操作细节可能随着税法的修订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您在享受该项扣除前,仔细阅读最新的税法规定和政策解释,以确保合法合规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政策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如下:一、扣除额度1.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万元。

3.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每年1.2万元-2.4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扣除条件1. 被赡养人须为纳税人本人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以及其他与纳税人有法定赡养关系的亲属。

2. 被赡养人须年满60周岁(含)以上。

3. 纳税人须为我国境内居民个人。

4. 纳税人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包括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

三、扣除方式1. 纳税人可以选择一次性扣除或者分月扣除。

2. 一次性扣除: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内的支出一次性扣除。

3. 分月扣除: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内的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月份分摊扣除。

四、扣除期限1.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期限为8年,自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之日起计算。

2. 如果被赡养人在扣除期限内去世,扣除期限终止。

五、相关证明材料1. 纳税人需要提供被赡养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等资料。

2. 纳税人需要提供赡养支出相关证明材料,如银行转账记录、现金支付记录等。

3. 纳税人需要提供与被赡养人之间的赡养关系证明材料,如法院判决书、协议书等。

个人所得税专项热点问题

个人所得税专项热点问题

个人所得税专项热点问题一、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新个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平均分摊、约定分摊和指定分摊如何理解?答:①赡养人平均分摊:所有子女均分每月2000元的赡养老人扣除额度。

②赡养人约定分摊:所有子女共同签订书面协议,每个人按一定的比例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个人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③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父母(或其他被赡养人)签订书面协议,指定子女的分摊额度,每个子女的额度同样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2、非独生子女可以只由一个人分摊吗?只赡养一位老人,分摊额度可以2000元吗?答:①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只由一人分摊,属于与兄弟姐妹约定分摊,需签订协议,但分摊额度不超过每月1000元;②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只赡养一位老人,分摊额度不可以为2000元。

3、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答:不可以。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 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 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4、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 年第60 号)第十六条:纳税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首套住房怎么认定?贷款利息支出个税怎么扣除?答:《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第十二条,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第二十四条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房屋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支出信息;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可以咨询贷款银行。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1.奉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手册的?答:纳税人奉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逝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奉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奉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规范是怎么手册的?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规范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3.奉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答:奉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奉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奉养人指定分摊。

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4.奉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答:奉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规范扣除方式。

5.奉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答:奉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奉养义务的所有子女。

《婚姻法》手册: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奉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逝世,负有奉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6.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奉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规范扣除?答:不能。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规定》手册,只要父母其中一位到达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7.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奉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奉养老人支出?答:按照现行手册,被奉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奉养人。

假如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奉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奉养老人扣除政策的。

假如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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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问:什么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答: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依据国家规定的一些特定支出项目,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相应的费用,以减少个人所得税负担的政策。

问:赡养老人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吗?答:是的,赡养老人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一项重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赡养直系亲属的支出,在按照该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800元/月的费用。

问:赡养老人的具体条件是什么?答:赡养老人的条件包括:赡养对象必须是纳税人的直系亲属,即父母(含养父母)或祖父母(含养祖父母),且年满60周岁、无劳动能力或有劳动能力但无劳动收入的老人。

问:如何认定赡养老人的依赖关系?答:认定赡养老人的依赖关系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生活上经济上确有赡养需要,即赡养对象确实需要赡养人提供生活费用;二是赡养人确实为其提供经济赡养支出,包括生活费、医疗费等。

问:赡养老人的支出如何计算?答:赡养老人的支出计算方式为每月800元。

如果是按年计算,可以将12个月的支出相加,得到年度赡养老人支出。

问:赡养老人的支出是否需要提供凭证?答:是的,个人在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提供相关凭证。

具体要求可以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核定。

通常需要提供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被赡养人的年龄证明、赡养人提供赡养支出的凭证等。

问:如果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不在同一个城市,还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吗?答:可以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委托制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若干问题的批复》中规定,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对于赡养父母(含养父母)或赡养爷爷奶奶(含养爷爷奶奶),即使不在同一地方,只要符合相关条件,也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问:赡养老人的支出超过800元/月是否可以享受扣除?答:不可以。

目前国家规定每月赡养老人的扣除标准为800元,超出的部分不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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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解答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问答 -- 赡养老人篇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

《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6.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答:不能。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7.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答: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

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

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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