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本科学生科研论文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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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奖励制度

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奖励制度

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奖励制度
一篇优秀的毕业论文凝聚着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大量心血,包含着师生的大量辛勤劳动。

为了提高师生对毕业论文工作的重视,鼓励师生共同努力做出更高水平的毕业设计,特制定该奖励制度:
一、奖金奖励制度
1.凡被评为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学院奖励指导教师奖金200元;
2.凡院级优秀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学院再奖励指导教师奖金200元;
3.论文被SC1.收录的第一作者所获奖励方式和额度(如果第一作者是研究生,则奖励其导师,但导师必须是通讯作者)为:
获奖金额二影响因子χ800元
(注:影响因子小于1的均定为800元,其他情况均在十位上进位。

影响因子查询以前一年度的国际公布的为准)
4.论文被EI、ISTP收录的第一作者所获奖励和额度(如果第一作者是研究生,则奖励其导师,但导师必须是通讯作者)为:500元。

5.论文在学校认定的核心刊物上发表的第一作者所获奖励和额度(如果第一作者是研究生,则奖励其通讯作者的导师)为:300元。

二、赠送优秀论文集奖励制度
1.凡被评为院级优秀论文的,赠送指导教师及学生各一本院优秀论文集。

2.凡被评为校级优秀论文的,赠送指导教师及学生各一本校优秀论文
Mo。

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

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

安康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是科技工作者辛勤劳动的成果,是科技成果诞生的前奏曲,也是衡量科技人员学识水平的重要标志。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更紧密结合,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技战线更好地出人才、出成果,特制订《安康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

一、评选论文的范围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是指对科学领域中某些现象或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和阐述,揭示其本质或对创造性的科学研究成果进行理论证明的论述性文章。

优秀学术论文是科学实践的总结,具有理论性、创新性、实用性特征。

优秀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是必须有创造性,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必须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方法科学,材料翔实,逻辑严密,文字简练,经得起理论推敲和实践检验。

(一)参加评选的论文应是自然科学、交叉科学和管理科学的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论文。

同时也包括社会发展战略研究、科技规划、决策咨询论证等软科学方面的论文,以及对安康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有重要贡献或显著经济效益的科学建议。

(二)参评论文应具备下列条件:本市自然科学学会、协会的会员,科技工作者、中省驻安单位科技工作者撰写并已发表或进行交流的学术论文。

其中包括:①在市级学会组织的年会或专题研讨中正式交流的学术论文,以及市级学会的专业委员会、学组举行的专题学术交流会论文。

②编入学会论文集或会刊的论文。

③市级以上自然科学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④学会推荐参加省以上学术交流、征文的论文。

⑤对我市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有较大指导意义、实用价值大并经实践检验效果显著的科技论著。

(三)以市外作者为主体的论文,不在评选之列。

二、评定标准和等级优秀学术论文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特等论文:在理论上、技术上,有新发现、新创造;在生产、科研、软科学研究和教学中取得了重大成果和潜在着巨大实用性;在国家级或国际刊物上发表或学术会上交流;达到国内领先地位,并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者。

暨南大学本科学生科研论文奖励办法

暨南大学本科学生科研论文奖励办法

暨南大学本科学生科研论文奖励办法
(2017年7月修订)
第一条为了调动我校广大学生的学术科研积极性,鼓励学生踊跃开展学术科研活动,强化创新意识,营造校园学术科研氛围,加强并促进学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决定对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发表在重要核心期刊的科研论文以及被重要索引收录的论文进行奖励,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研论文必须属于职务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暨南大学”。

第三条本办法对论文的评价标准依据暨南大学科技处和社科处当年公布的方法为标准。

第四条合作的科研论文,只对第一完成人(作者)进行奖励。

第五条科研论文奖励标准:在《NATRURE》、《SCIENCE》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在A1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A2类期刊论文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在A3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500元;在B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500元;文科B2类期刊奖励300元。

第六条同一篇论文被多次收录时,按照最高标准奖励。

发表论文以正式见刊为准,申报奖励截止前获录用但未见刊的文章可申请下一年度奖励。

第七条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必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被重要索引收录的论文,必须提交收录证明、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八条符合奖励条件的同一篇论文的中英文版,仅按一篇奖励。

第九条本办法所指的奖励一年进行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5月-6月。

第十条毕业学生于申报时间后至离校前发表的论文可先进行确认,于下一年度进行奖励。

毕业之后发表的论文不予以奖励。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学校学生处。

暨南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45

暨南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45
指导教师由系(部、所、中心)安排,学院审查备案
2.在校外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
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四、对学生的要求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具有实践性、综合性、探索性等特点,同时也为启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能力提供了综合训练和实践的机会
因此,为了达到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应对学生提出以下要求:
(一)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勇于实践,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五)课题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有适当的阶段性成果,使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六)由多个学生共同参加的项目或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课题,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保证每人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具有各自的特点;
(七)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时,可由外单位拟定课题,但审题工作需按下述第8条程序进行,评分标准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序号] 作者.题名.见(英文用In):主编.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所在起止页码
④参考文献是学位论文时,其格式为:[序号] 作者.题名:[博士、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实践技能来解决本专业的实际问题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各学院要在毕业设计(论文)前做好专业课程设计、综合性实验和自主设计性实验、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
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要注意因材施教,开拓学生的知识面,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开发学生的创造力

学校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办法

学校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办法

学校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办法背景介绍随着学校科研工作的不断深入,学校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为鼓励和表彰科研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成果,我校制定了本奖励办法,旨在激励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研事业,不断取得更多有益的成果,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的发展。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科研工作者,包括教学科研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

奖励内容一、科研成果奖励1.首次发表在SCI、EI、ISTP等国际知名期刊上的论文,奖励500元人民币/篇;2.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或高水平学术会议上的论文,奖励300元人民币/篇;3.主持或参与了国家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教职工,可获得相应的科研经费奖励;4.取得国际专利权或发表国际专利申请,奖励5000元人民币;5.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指导老师分别获得5000元人民币、3000元人民币奖励。

二、荣誉称号奖励1.科技创新优秀个人(教职工),奖励3000元人民币;2.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奖励5000元人民币;3.专家、学者(顾问)聘任或续聘超过三年且验收合格的,奖励2000元人民币;4.具有较高学术声誉、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贡献的专家或学者,可授予“荣誉教授”称号,荣誉教授每年可获得20000元人民币奖励,并获得终身荣誉,可参加学校科研项目评审等相关事务。

申请办法科研成果和荣誉称号均需主持人或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材料和论文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学院科研办公室进行审核、评审和验收等程序后,由学校财务部门核发奖励金额。

其他注意事项1.奖励资金来源主要由学校自筹,也可以适量结合相关科研项目经费等资金进行奖励;2.本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由学校科研办公室提出相应的修改方案并报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审批后方可实施;3.处于离职状态的教职工,不得享受本奖励办法;4.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和证明文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申请资格并依法进行追责;5.对于本奖励办法未涉及的其他情形,由学校科研办公室进行具体审核和判定。

暨南大学学生工作人员论文奖励办法

暨南大学学生工作人员论文奖励办法

附件1:暨南大学学生工作人员论文奖励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切实调动广大学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学术论文的发表数量和质量,扩大我校学生工作在科学研究领域的学术影响,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1.本办法所指“论文”即指公开出版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研究的论文;2. 奖励对象为学校在编一线专职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部人员,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并署有暨南大学单位全称的论文;3.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字数应多于3000 字;4.每篇论文只奖励一次,如原发表刊物按级别奖励后又被高一级刊物转载或检索,按最高级别奖励,原奖励部分扣除。

二、奖励办法和额度1 、本办法所指的A(A类一级、二级、三级)、B、C类期刊以暨南大学社科处核定发布的期刊目录为准。

2、论文奖励标准:在A类一级重要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0元;在A类二级重要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在A类三级重要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0元;在B类重要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元;在C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300元;在省级以上各类学会组织的获奖论文,视情况给予奖励。

三、评审程序1.个人申报:个人根据本奖励办法提出申请,填写《暨南大学学生工作人员论文奖励申请表》,并提供论文刊物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学院,经初审后交学生处。

2.学生处审议:学生处根据本奖励办法确定论文级别,经专家讨论通过后按本奖励办法执行。

四、说明1.凡发表在各类出版社的论文集或增刊中的文章一概不予奖励。

2.凡发表论文所交的版面费、评审费及其它费用一律自理。

3.获奖论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明,撤销其奖励并追回奖金。

4.学生处每年度组织一次论文奖励活动,奖励登记的时间截止到次年的寒假后,原则上次年3月底前兑现奖励。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处,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暨南大学学生处2010年6月10日。

暨南大学学生科研论文奖获奖名单

暨南大学学生科研论文奖获奖名单
核心期刊B1
药学院
药学
2012
2012051856
潘婷
中国背景下的品牌忠诚理论回顾及对营销的启示
现代管理科学
核心期刊B2
学生第一作者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学2012202052832张斯筠试论借助新旧媒体推广中国棒球的可行性
广州体育学院学报
核心期刊C类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生物科学
2012
2012056801
核心期刊A2
电气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2013
2013053105
江伟忠
Stock Fundamentals Model Based on Genetic Algorithm-Rough Set
Journal of Management and Sustainability
核心期刊B1
电气信息学院
核心期刊B1
国际商学院
金融工程
2012
2012052086
黎皓婷
The Empirical Analysis for the Spread of Soya Oil and Soybean Meal Based on Wavelet Neural Network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economics and Finance
Journal of nanoscience and nanotechnology
已发表但暂未被SCIE收录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生物技术
2012
2012051621
叶雄珍
Osteoblast-Targeting Peptide-Modified Nanoparticle for siRNA/micriroRNA Delivery

学校论文奖励制度

学校论文奖励制度

摘要:论文是学术研究的成果,是衡量教师和学生学术水平的重要指标。

为了激发师生学术研究的积极性,提高学校学术氛围,本文提出一套学校论文奖励制度,旨在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提升学校整体学术水平。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学术研究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学校的学术影响力,激发师生的学术研究热情,学校有必要建立健全论文奖励制度。

二、制度目标1. 激发师生学术研究积极性,提高学术水平;2. 促进学校学术氛围的形成,提升学校整体学术影响力;3.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三、制度内容1. 奖励对象(1)教师:包括校内教职工、兼职教师、客座教授等;(2)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2. 奖励条件(1)论文质量:要求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创新性和实践性;(2)论文发表:要求论文在国内外知名学术期刊、会议论文集或学术出版社正式出版;(3)论文影响:要求论文具有较高的引用率和学术影响力。

3. 奖励等级(1)国家级奖励: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等;(2)省部级奖励:包括教育部科学技术奖、省(市)自然科学奖、省(市)技术发明奖、省(市)科技进步奖等;(3)校级奖励:包括学校设立的各类学术奖项。

4. 奖励方式(1)物质奖励:对获奖者给予一定的奖金;(2)精神奖励:对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3)晋升机会:对获奖者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5. 奖励程序(1)论文提交:师生按照规定程序提交论文;(2)评审环节:学校成立论文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论文进行评审;(3)公示环节: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4)公布结果:对获奖者进行公布,颁发奖励。

四、制度保障1. 加强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论文奖励制度,提高师生对制度的知晓度和参与度;2. 完善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论文奖励制度,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 强化监督:加强对论文奖励制度的监督,确保奖励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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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本科学生科研论文奖励办法
(2017年7月修订)
第一条为了调动我校广大学生的学术科研积极性,鼓励学生踊跃开展学术科研活动,强化创新意识,营造校园学术科研氛围,加强并促进学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决定对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发表在重要核心期刊的科研论文以及被重要索引收录的论文进行奖励,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研论文必须属于职务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暨南大学”。

第三条本办法对论文的评价标准依据暨南大学科技处和社科处当年公布的方法为标准。

第四条合作的科研论文,只对第一完成人(作者)进行奖励。

第五条科研论文奖励标准:在《NATRURE》、《SCIENCE》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在A1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A2类期刊论文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在A3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500元;在B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500元;文科B2类期刊奖励300元。

第六条同一篇论文被多次收录时,按照最高标准奖励。

发表论文以正式见刊为准,申报奖励截止前获录用但未见刊的文章可申请下一年度奖励。

第七条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必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被重要索引收录的论文,必须提交收录证明、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八条符合奖励条件的同一篇论文的中英文版,仅按一篇奖励。

第九条本办法所指的奖励一年进行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5月-6月。

第十条毕业学生于申报时间后至离校前发表的论文可先进行确认,于下一年度进行奖励。

毕业之后发表的论文不予以奖励。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学校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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