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3篇)

建筑公司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一、前言建筑行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是建筑工地管理的核心内容。
为了加强建筑公司对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管理,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制定并实施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公司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内容,以期能够对建筑公司的管理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总则1.1 文明施工是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旨在保护环境、保障工人安全,减少对周边社会的影响。
1.2 建筑公司必须全面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建立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
1.3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此制度,不得有违反文明施工的行为。
2.施工现场风貌管理2.1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减少杂物堆放,专门设置垃圾堆放点,定期清理。
2.2 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安全,并提供必要的交通引导。
2.3 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保持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3.施工作业管理3.1 施工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施工程序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3.2 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保障工人安全。
3.3 施工作业必须根据空气质量和噪声限制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施工人员培训4.1 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了解和熟悉文明施工的要求。
4.2 施工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文明施工知识培训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并加强安全意识。
5.文明施工评估与奖惩5.1 建筑公司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文明施工评估,优秀施工现场将给予奖励。
5.2 对于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建筑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立即整改。
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总则1.1 环境保护是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筑公司必须将环境保护纳入施工管理的核心。
1.2 建筑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环境污染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篇)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工地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工地,包括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施工工地、水利工程施工工地等。
第三条工地负责人应贯彻执行本制度,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施工管理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负责具体的施工管理工作,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第五条工地负责人应组织开展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
第二章文明施工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提前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施工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施工管理规范,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有序。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减少噪音、粉尘等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确保施工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预防和控制污水、废水的排放,确保不对地下水、河流等水源造成污染。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理工作,严禁乱丢乱倒,保护周边环境。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场地的防尘、防风、防火等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倡导文明施工行为,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环保方案,明确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随时清理施工现场,防止建筑材料和垃圾等污染环境。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和管理,减少尾气和噪音的排放。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严禁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做到垃圾分类和安全处理。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减少粉尘、污水等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保护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确保不扰民。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制度一、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制度应当是一个完备的管理体系,其包括从施工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到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再到施工后的环境监测评估等全方位的环境管理措施。
建筑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方案,监测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协调解决出现的环境问题。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环保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健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前,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施工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科学评估和预测。
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由具备资质的环境评估机构进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环境的特点,充分尊重当地居民的意见,对于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应当进行公众参与,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掌握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情况。
对于环境污染问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消除环境污染来源。
施工结束后,应当进行环境监测评估工作,评估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情况,以及环保措施的效果。
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环保措施,为今后的工程施工提供借鉴。
四、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切实履行环保管理制度,防止环境污染。
指导施工单位遵守环保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环保措施,提高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
同时,应当对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环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企业还应当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使环保工作深入员工心中,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环保技术研究和应用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环保技术研究和应用,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积极推广使用环保设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对于可能产生大量废弃物的工程项目,应当加强废弃物处理工作,实行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处理,最大程度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促进文明生产,依法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建筑施工项目,涉及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管理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建筑施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应以科学管理为基础,实行全过程、全环节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工程不对环境造成破坏。
第四条环境保护管理的原则是强调预防为主,环境与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科学管理,依法合规,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五条建筑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项目制定针对性环境保护措施,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建筑公司应设立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第七条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的目标和措施;2. 监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3. 定期进行环境保护培训和宣传教育;4. 负责环境监测及相关数据的收集和分析;5. 其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环境评估和规划第九条在开始建设施工前,建筑公司应制定相关项目的环境评估和规划。
第十条环境评估和规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对施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2. 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减少环境污染;3. 设定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监测与评估环境影响。
第十一条建筑公司应配备相关专业人员,负责环境评估和规划工作。
第十二条环境评估和规划的决策应该经过严格的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四章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第十三条建筑公司应建立健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1. 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2. 降尘措施;3. 噪声控制;4. 水污染防治;5. 处理和管理施工废弃物。
第十四条建筑公司应妥善安排施工作息时间,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第十五条建筑公司应通过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尽可能地降低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单位环保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现场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三、职责1. 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环保部门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方案,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3. 施工单位各部门、各班组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四、环境保护措施1. 施工现场环境整治(1)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明显的环保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设立垃圾处理点,分类存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有害垃圾等。
(3)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减少扬尘。
(4)施工材料堆放整齐,覆盖防尘网,防止扬尘。
2. 施工废水处理(1)施工现场设立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2)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处理,严禁直接排放。
(3)施工现场设置废水排放口,并定期检查、维护。
3. 施工废气处理(1)施工现场设置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废气进行分类收集、处理,严禁直接排放。
(3)施工现场设置废气排放口,并定期检查、维护。
4. 施工噪声控制(1)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夜间施工。
(2)施工机械、设备操作时,采取隔音、减震等措施。
(3)施工现场设置噪声监测点,定期进行噪声监测。
5. 施工固体废物处理(1)施工现场设立固体废物临时堆放点,分类存放。
(2)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尽量利用,减少外运。
(3)有害垃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监督检查1. 环保部门定期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对未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或造成环境污染的,将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模版(3篇)

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模版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创建文明施工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各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4、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严格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
5、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6、施工期间固体废物(矸石、灰渣等)排放要严格在指定地点排放,堆放整齐并压实,定期维护,以防垮塌,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由专人负责计量、检查、记录。
7、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箱,并采用专车装运,严禁随意随地抛散。
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8、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
9、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10、从事土方、混凝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11、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2、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13、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要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5、施工现场要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16、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气体、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
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7、食堂要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18、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19、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篇)

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建筑公司的环保工作,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维护公共卫生,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环保责任1.公司负责人是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环保法规和政策。
2.各部门要按照公司的环保要求,制定相应的环保责任和目标,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
3.员工应当自觉遵守环保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共同落实环保责任。
三、环保措施1.建筑公司应当合理规划施工过程,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尽量采取低碳、环保的施工技术和方法。
2.建筑废弃物和建筑垃圾要按照规定进行分类、集中存放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严禁在附近的水源和农田中倾倒建筑废弃物和垃圾。
3.建筑公司要保证工地和办公室的卫生环境,做好垃圾收集和清理工作,保持工地周边的整洁和清新。
4.建筑公司要加强对施工工人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技能,促使他们积极参与环保工作。
5.建筑公司要定期对环保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环保问题,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环保宣传1.建筑公司要定期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环保知识,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2.建筑公司可通过各种媒体途径发布环保宣传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交流,提升公司的环保形象。
五、奖惩措施对于环保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和单位,建筑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环保规定的员工和单位,建筑公司将给予警告、记过、停工等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监督与检查建筑公司设立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环保监督和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环保问题。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公司所有员工和相关单位适用。
以上即为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了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筑公司文明生产,保护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及分包单位项目部。
第二章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第三条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是指施工现场产生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施工垃圾的总称。
施工垃圾是指新建、扩建和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
第四条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总体策划、源头减量措施、分类收集与存放措施、就地处置措施、排放控制措施以及相关保障措施等。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环保健康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分包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一)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遵循“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原则。
(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收集、存放过程中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污泥和危险废物等。
(三)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置时,在扬尘、噪音控制等方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和当地行政部门有关规定。
(四)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宜结合BIM、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机制。
(五)施工垃圾分为金属类、无机非金属类、其他类(表1)。
表1施工垃圾分类第七条源头减量(一)施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施工方案确定后,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二)施工过程中,应避免或减少设计变更、施工拆改。
(三)减废工艺:1.挖填土方工程中,应结合地形地貌,优先考虑工程场地区域内的挖填土石方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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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四章安全例会制度第五章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第六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第七章安全验收制度第八章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第九章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第十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第十一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第十二章施工现场门卫管理制度第十三章消防管理制度第十四章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第十五章危险作业旁站监控制度第十六章危害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制度第十七章安全技术资料内业管理制度第十八章应急管理制度第十九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第二十章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第二十一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二十一章项目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程序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群防群治制度,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实现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编制。
三、本制度的适应范围:各项目部、机关各部门。
第二章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一、工程管理部组织青岛分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分公司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列入综合管理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内。
三、综合管理部和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分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对办班计划、结业情况、培训效果、培训试卷等资料进行整理汇总。
四、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入场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负责每年组织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日常安全培训教育。
所有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综合管理部会同工程管理部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24学时,内容包括:1、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条例、标准;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器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等;3、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状况、劳动纪律和现场危险因素介绍;4、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六、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领导责任。
安全培训教育包括: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人员转场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应急预案演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防疫及紧急救护教育、其他性质的安全教育等。
七、各项目部对所有入场的施工人员分工种、楼座及劳务队伍建立花名册,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存在的重点危险源以及施工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项目部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内容应包括:1、本工程项目的概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劳动纪律;2、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3、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八、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8学时,内容包括:1、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2、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要求;3、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4、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5、典型事故及发生事故后采取的紧急措施。
九、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人员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时的转场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1、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2、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3、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十、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1、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2、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3、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的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5、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十一、凡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包括:1、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
2、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3、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十二、班前安全活动教育内容应包括:1、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2、本班工作中的危险点和应采取的措施;3、上一班工作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
十三、项目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应及时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4、发生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十四、项目部可根据自身需要或地方政府有关要求适当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
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工程管理部负责对青岛分公司各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程管理部每月对各项目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工程管理部根据各阶段施工特点等对施工现场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突击性安全检查。
四、每次检查形成检查通报下发到各项目,根据检查情况对各项目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并列入月度考核。
五、各项目根据工程管理部下发的不符合通知单和检查通报,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完成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附整改验收后的照片回复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填写《安全生产检查汇总表》六、工程管理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安全分析,制定下一步安全管理重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
七、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各项目没有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各单位每周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带队、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以及分包队伍的负责人、安全员等各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综合大检查,检查结果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密度。
每月对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填写《隐患治理台帐》,25日前报工程管理部。
九、各项目安全员以及相关人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有处理措施。
十、各项目要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开展专业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十一、各项目对施工现场凡是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该项作业并对相关人员采取批评教育及其他处理措施。
十二、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检查结果,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奖罚等相结合。
十三、各项目成立危险源辨识小组,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建立危险源辨识评价表和重点危险源清单,对重点危险源制定措施、加强监控和验收管理,在施工现场设置重点危险源公示牌,将重点危险源和控制措施告知施工现场人员,确保现场施工安全。
十四、根据施工进度及天气情况,每周对施工现场的重点危险源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实行周动态危险源辨识,有新的重点危险源及时更新重点危险源告公示牌,并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章安全例会制度一、青岛分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扩大会议,对上季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季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每月在工程项目管理会上,对下月安全管理重点进行部署安排,各单位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二、项目部周安全例会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以及分包队伍的负责人、安全员参加。
三、在安全例会上,分析、查找施工现场存在的重点危险源,分析当前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找出问题根源,安排、布置今后一段时间内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纠正、预防措施,保证现场安全施工。
四、安全生产例会要履行签到手续,对会议内容和形成的决议要以书面会议纪要发到相关分包队伍。
第五章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一、各项目必须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认真会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或设计文件有遗漏而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项目应根据工程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编制有针对性、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根据需要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并经审批后执行。
四、项目部应根据现场施工环境的变动,及时对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并经审批后执行。
五、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建设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六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一、工程开工施工前,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项目管理人员、分包队伍的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在实施分部分项工程及安排生产作业活动时应会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分包队伍的技术负责人向作业班组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三、安全技术交底应交底到每一个操作人员。
四、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交底双方要书面签字确认,接受交底人必须全员在书面交底上签字确认,必须是本人进行签字,严禁出现资料员代签字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各执一份。
五、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分工种、分项目、分施工部位进行。
六、工程项目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及时对班组进行新的安全技术交底:1、实施重大和季节性技术措施;2、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技术、新工艺;3、发生因公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4、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或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第七章安全验收制度一、项目部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临边洞口防护、脚手架、模板支撑、卸料平台、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混凝土机械、土方机械以及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项目部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组织验收,并备案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