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协议出让程序
国有土地协议出让程序

国有土地协议出让程序国有土地协议出让程序是指国家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他人使用或出售的一种程序。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必须由国家统一管理,出让程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第一步,确定出让方式。
根据土地使用的性质和需要出让的土地面积等因素,决定是通过拍卖、挂牌、协议等方式出让土地。
一般而言,拍卖方式适用于市场需求较旺盛的地区,挂牌方式适用于一般需求的地区,而协议方式则适用于特定需求的地区。
第二步,筹备工作。
包括确定出让的土地范围、用途、面积和成交价,并制定出让公告,明确出让的条件和程序,征集申请人进行申请。
第三步,进行竞价或谈判。
如果采用拍卖或挂牌方式,需要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后,进行竞价或议价。
竞价或谈判的结果将成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第四步,签订出让合同。
在确定出让面积和价格后,签订正式的出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第五步,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出让合同签订后,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办理登记手续,确权确记土地使用权人的权益,同时完善土地权属的变更手续。
第六步,支付土地出让金。
根据出让合同的约定,购地方需按时支付土地出让金。
第七步,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购地方支付土地出让金后,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证明其对土地享有使用权。
第八步,移交土地。
购地方在办理完土地使用权证书之后,可以正式接管土地,开始进行开发和利用。
以上所述是一般情况下国有土地协议出让的程序,每个地区和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出让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对于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国有土地资源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相关部门在执行出让程序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https://img.taocdn.com/s3/m/0685ddef852458fb770b56f7.png)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目次、八前言1 适用范围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3 依据4 总则5 供地环节的协议出让6 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7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协议出让8 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处理附录A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示范文本格式附录B 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示范文本格式、八前言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行为,统一程序和标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A 、附录B 为协议出让活动中所需文本示范格式。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辽宁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廖永林、冷宏志、岳晓武、雷爱先、高永、谢量雄、吴迪、宋玉波、牟傲风、叶卫东、钟松忆、林立森、申亮、陈梅英、周旭、沈飞、张防。
本规范参加起草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于世专、马尚、王薇、车长志、邓岳方、叶元蓬、叶东、任钊洪、关文荣、刘显棋、刘祥元、刘瑞平、朱育德、闻洪溪、严政、吴永高、吴海洋、张万中、张英奇、李延荣、李晓娟、李晓斌、束克欣、杨玉芳、杨江正、肖建军、陈永真、陈国庆、林君衡、罗演广、祝军、胡立兵、胡红兵、赵春华、郝吉虎、高志云、徐建设、涂高坤、秦水龙、钱友根、梁红、黄文波、韩建国、韩洪伟、靳薇、潘洪篙、魏成、魏莉华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1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适用本规范;以协议方式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他项权利,参照本规范执行。
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流程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流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是指政府将国有土地以出让协议的方式进行转让,供开发商和投资者开展各类建设项目。
这种土地出让方式被广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1. 准备工作在进行协议出让之前,政府部门需要做一些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明确土地出让的目的和方式,例如是否需要进行招投标,是否需要进行竞争性出让等。
其次,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定,明确土地出让的条件和标准。
2. 出让公告发布在确定了土地出让的方式和条件后,政府部门会发布出让公告,向潜在投资者公示土地出让的信息和条件。
这通常包括土地面积、用途、出让价格、投资项目的要求等。
公告的发布可以通过报纸、互联网、公告栏等方式进行。
3. 报名和资格审核潜在投资者在公告发布后可以向政府部门报名参与土地出让。
政府部门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如具有合法资质、有足够的财力和技术实力等。
4. 竞争性谈判或招标在通过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竞争性谈判或招标过程。
政府部门会组织相关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洽谈,并最终确定中标者或合作方。
5. 签订协议确定中标者后,政府部门与投资者进行协商,制定出让协议。
协议内容通常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用途限制、开发期限、项目建设要求等。
双方在达成一致后,签署正式的协议文件。
6. 缴纳出让金签订协议后,投资者需要按照约定的出让价格,向政府部门缴纳出让金。
出让金的缴纳方式和时间一般在协议中明确规定。
7. 项目实施在缴纳出让金后,投资者可以正式启动项目的实施。
根据协议的约定,投资者需要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并根据规定的用途进行土地的开发和利用。
8. 审核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政府部门会对其进行审核验收。
这包括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总的来说,协议出让国有土地的流程涵盖了准备工作、公告发布、报名审核、竞争性谈判或招标、协议签订、出让金缴纳、项目实施和审核验收等多个环节。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活动。
第三条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协议出让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并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
第六条下列情形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二)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的;(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的;(四)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经审查准予续期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协议出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申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资格;(二)具有与申请用地规模、用途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协议出让的程序第八条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公布协议出让地块的用途、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条件等;(二)符合申请条件的用地者向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填写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表;(三)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用地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24年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与术语1.1定义: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如下:(1)“出让方”指甲方,即__________(出让方名称),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其出让给乙方。
(2)“受让方”指乙方,即__________(受让方名称),同意购买并持有甲方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1)“国有土地使用权”指甲方持有的、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用于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出让价款”指乙方为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2.1土地位置:出让土地位于__________(具体位置),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土地面积)平方米。
2.2土地用途:出让土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土地用途),乙方应按照出让方的要求合理使用土地,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3土地使用权年限: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出让价款与支付方式3.1出让价款: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出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元整)。
(1)首付款: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首付款支付时间)内支付出让价款的__________%(首付款比例)作为首付款。
(2)尾款:乙方应在__________(尾款支付时间)内支付剩余的出让价款。
第四章:土地交付与转让4.1土地交付: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土地交付时间)内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
4.2转让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证的颁发等。
4.3费用承担: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税费、手续费等费用由__________(费用承担方)承担。
第五章:权利与义务5.1甲方权利与义务:(1)权利:甲方拥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出让价款。
协议出让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保障国家土地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议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与受让人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出让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协议出让适用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工矿、仓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旅游、娱乐等用途的土地。
第四条协议出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二)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三)有利于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四)有利于保障国家土地权益。
第五条协议出让应当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受让人资格第六条受让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具有良好的信用;(四)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以下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作为受让人:(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登记的;(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存在恶意拖欠土地出让金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受让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当依法进行土地开发、建设、经营和使用。
第三章出让程序第九条协议出让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出让人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出让方案;(二)出让人公示出让方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三)出让人与符合条件的受让人进行协商,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四)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五)出让人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向受让人颁发土地权利证书。
第十条出让人应当依法公开出让方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二)出让起始价、底价、最高限价;(三)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四)出让程序和期限;(五)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发文字号】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批准部门】【批准日期】【发布日期】2003.06.11 【实施日期】2003.08.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类别】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抵押【文件代码】4708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5篇地方法规35篇裁判文书2篇相关论文1篇实务指南)《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已经2003年6月5日国土资源部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田凤山2003年6月11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第三条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第四条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第五条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
低于最低价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裁判文书1篇实务指南)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拟定协议出让最低价,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https://img.taocdn.com/s3/m/806e521ba76e58fafab0039e.png)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目次前言1适用范围2引用的标准和文件3依据4总则5供地环节的协议出让6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7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协议出让8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处理附录 A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示范文本格式附录 B 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示范文本格式前言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行为,统一程序和标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 A 、附录 B 为协议出让活动中所需文本示范格式。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辽宁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廖永林、冷宏志、岳晓武、雷爱先、高永、谢量雄、吴迪、宋玉波、牟傲风、叶卫东、钟松忆、林立森、申亮、陈梅英、周旭、沈飞、张防。
本规范参加起草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于世专、马尚、王薇、车长志、邓岳方、叶元蓬、叶东、任钊洪、关文荣、刘显棋、刘祥元、刘瑞平、朱育德、闻洪溪、严政、吴永高、吴海洋、张万中、张英奇、李延荣、李晓娟、李晓斌、束克欣、杨玉芳、杨江正、肖建军、陈永真、陈国庆、林君衡、罗演广、祝军、胡立兵、胡红兵、赵春华、郝吉虎、高志云、徐建设、涂高坤、秦水龙、钱友根、梁红、黄文波、韩建国、韩洪伟、靳薇、潘洪篙、魏成、魏莉华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1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适用本规范;以协议方式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他项权利,参照本规范执行。
2引用的标准和文件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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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地计划编制与公布。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计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下达。
供地计划应包括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不同用途土地供应
面积,地段以及供地时间等内容。
经批准的供地计划应在土地有形市场、媒体、土地市场网上公布。
2、意向用地申请。
计划公布后,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计划,向县国资源主管部门提出意向用地申请。
公布计划接受申请的时间不得少于30 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
3、确定供地方式。
计划公布30日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可采取本程序办理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转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程序。
4、编制协议出让方案。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城市规划等部门,依据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城市规划和意向用地者申请的用地项目类型、规模等制定协议出让方案。
5、确定协议出让底价。
在宗地评估的基础上,经过集体决策,合理确定协议出让底价, 协议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协议出让底价确定后应当保密。
6、协议出让方案、底价报批。
县国土资源部门将协议出让方案、底价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7、出让价格协商签订议向书。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2人以上)与意向用地者就土地出让价格进行充分协商,协商一致且议定价格不底于协议出让底价的,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用地意向者签订《国有土地出让意向书》。
&意向公示。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有土地出让意向书》将意向出让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者、拟出让价格等内容在地产交易中心、土地市场网等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9、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有土地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10、公布协议出让结果。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定 7日内,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协议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土地市场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流程
办理流程:公告T登记T受理T资质审查T交纳保证金T拍卖T签约T拟文T审核T交费T报批T发文
申报材料:按拍卖公告及有关拍卖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件材料。
收费标准:1、土地出让金见合同约定,2、契税为4%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流程
办理流程:申请f受理f初审f审查f签约f拟文f审核f交费f报批f发文
申报材料:1、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4份);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4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份);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核查);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原件4份);
7、项目批准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3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附件(复印件4份,原件核查);
9、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布置图(复印件4份);
10、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4份);
11、土地估价报告及地价评估结果确认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3份);
12、有关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3份);
13、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