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基础-中央财经大学
第6章 企业投资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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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还需对税前收益最大化投资规模进行实证分析 投资规模应该趋近于企业营运负荷能力的极限, 即投资的边际成本等于其边际收益,此时,投资 规模是适宜而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规模 的确定依据是企业运营能力和外部经济环境,因 而必须注意到其动态演进的变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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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三个方案可供A公司选择: 方案一,以2000万元的公平市场价格将厂房转让 给B公司。 方案二,将厂房租给B公司,每年租金200万元, 租期15年,15年后处置该厂房的税后账面净值为 500万元。 方案三,A企业以该厂房折合25%的股权投资入 股,共同投资B企业的该项目。 试分析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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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在实际操作中也有明 显的局限性,加速折旧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 给企业带来节税收益。企业在盈利前期如果可以 享受免税、减税的待遇,固定资产折旧速度越快, 企业所得税税负越重。这是因为,企业在可以享 受减免税期间,将可以作为利润的部分作为费用 了,没能使这部分利润享受减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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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国家经济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有 序发展,国家对不同地区、行业、用途、性质的 投资项目给予不同的税收待遇。企业在进行投资 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投资结构对投资收益的影 响,充分了解各类地区、行业及不同用途、性质 项目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尽可能选择具有优惠 待遇的地区、行业、项目进行投资,以实现最大 限度的 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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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6-1
某纳税人投资设立一企业进行经营,企业组织 形式设为有限责任公司,年获利润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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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课件】第四章 营业税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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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运输企业从事国内联运业务:
▪ 运输企业在其承担的运输业务中只要参与了,就 可以差额征税,完全没有参与就只能按“服务业” 税目中的“代理”项目征税
▪ 依据财税[2003]16和国税发[2003]121的文件精 神对联运业务的定义,只要企业参与了该项运输 合同,该企业的运输分包行为就可以被认定为联 运业务,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享受差额征税的规 定;如果该企业没有参与运输合同,而是全部分 包给其他单位运输的,不认定为联运业务,应为 运输代理业务,应按“服务业”征税,并不得开 具货物运输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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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范围的税收筹划
▪ 征税范围的法律界定 ▪ 征税范围的税收筹划
▪ 建筑业的税收筹划 ▪ 纳税人可以通过筹划,使其经营项目排除在营业 税的征税范围之中,从而获得节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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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料”“工”分离降低税负
▪ 安装企业不提供设备应纳营业税=20×35=0.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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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税务筹 划
▪ 一、营业税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 一般规定: ▪ 各行业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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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B公司拟进行一项工程建设,它先 委托国内建筑企业A为其设计图纸。双方 就此事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100万元。 取得收入后,A应纳的营业税额为 100×3%=3(万元)
▪ 若A进行纳税筹划,在香港设立一规模较 小的子公司C,然后,让C与B签订设计合 同。终了之后,B付给C设计费100万元, 依据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C不负有 营业税纳税义务。于是,通过筹划,可少 缴纳3万元的税款。
中央财经大学 全国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 入学考试《税收学》(税务专业基础)考试大纲

全国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税收学》(税务专业基础)考试大纲一、考试性质税收学是全国税务专业硕士入学初试考试的专业基础课程。
二、考试目标本考试大纲的制定力求反映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科学、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税收学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具体考察考生对税收基础理论、中国税制实务与税收管理制度的掌握与运用,为国家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税务专业人才。
本考试旨在三个层次上测试考生对税收学原理、中国税制实务、中国税收管理制度等知识掌握的程度和运用能力。
三个层次的基本要求分别为:1、熟悉记忆:对税收理论与制度规定的记忆方面的考核。
2、分析判断:用税收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来分析判断某一具体观点和问题;3、综合运用:运用所学的税收理论和制度规定来综合分析具体实践问题。
三、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2、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四、考试内容(一)税收学原理1、税收的起源与发展国家、财政与税收的产生;我国税收的起源与发展;西方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2、税收的涵义国家的公共权力与税收;税收与剩余产品价值;税收的本质;税收的特征。
3、税收原则【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1税收的公平原则;税收的效率原则;税收的财政原则。
4、税收负担及其转嫁与归宿宏观税负与微观税负;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税负转嫁与归宿的概念、方式;税负转嫁与归宿的局部均衡分析;税负转嫁与归宿的一般均衡分析;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分析。
5、税收效应税收效应的概念和分类;税收的微观效应;税收的宏观效应。
6、税制结构分析与比较税制结构的概念;税制结构的分类及特点分析;税制结构的决定因素;世界各国的税制结构格局分析。
7、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关系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一般原则;税收立法权和管理权的划分;税种的划分、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
中财课件-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2)筹划要点。一方面,关联企业各方可以通过压低前期环节 销售价格的方式,把增值额累积在最后的销售环节,以实现增 值税的递延纳税。与此同时,结合关联各方进项税额的情况, 通过制定合理的关联转让价格,使各方的留抵税额最小化。 另一方面,关联企业可以利用不同地区税率水平之间的差异, 通过前后环节销售价格的差异,将利润部分尽可能地保留在 低税率地区。
2.2.3 增值税税率的筹划
(1)筹划原理。我国现行增值税中设置有多档税 率,包括13%、9%、6%、3%和零。其中, 3%的 税率实际上是指征收率。当企业销售或兼营不 同税率的产品或者服务时,就会发生混合销售或 兼营行为。
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均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 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 高适用税率的问题,纳税人应通过业务分拆、分 开核算等方式,避免从高适用税率。
(3)抵扣时间的筹划。
1)筹划原理。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凭合法的抵扣凭证 进行认证抵扣制度。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 务、应税服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 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税额及 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应尽早取得合法抵扣凭证并及时进行认证,实现 进项税额抵扣的极早化和极大化。
2.2.2 计税依据的筹划
第二,筹划思路。 委托方应尽量采用视同买断方式,而受托方应尽量采
用收取手续费方式。为平衡两者税负的差异,税负较 低的一方可以给予税负较高一方一定的价格补偿。
(2)销售价格的筹划。
1)筹划原理。
销售价格的筹划主要是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目的 是使企业的总税负最低。税法规定,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 以下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资金、经营、 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间 接地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
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第四版)税收筹划的基础和方法

税收筹划与偷税、欠税、骗税、避税的区别
3.税收筹划与骗税 (1)骗税的法律界定与法律责任。骗税是指纳税人用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 家出口退(免)税款的行为。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免)税款的,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免)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免)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刑 法》规定,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 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或者没收财产。
税收筹划与偷税、欠税、骗税、避税的区别
1.税收筹划与偷税 (2)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是否违法是税收筹划与偷税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偷 税是触犯了国家相关税收法律的行为,将构成违法甚至犯罪,偷税的纳税人要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而税收筹划则是在不 触犯国家法律情况下的一种涉税行为,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所涉及的收入、支 出等的安排,都是在税法不禁止的框架下进行的。
税收筹划的概念
近年来,我国学术界也开始对税收筹划进行研究。有的学者认为:“税务筹划是纳税人 依据所涉及的现行税法(不限一地一国),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 税人的权利,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不允许’以及‘非不允许’的项目、内容等,对 企业组建、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财务目标实现的谋划 与对策。”还有的学者认为:“税收筹划应包括一切采用合法和非违法手段进行的纳税方 面的策划和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安排,主要包括节税筹划、避税筹划、转退筹划和实现涉 税零风险。”“税收筹划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 动事前进行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节约税收成本的理财活动。它包括投资税收筹划、经营 税收筹划和分配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取得税收法律制度支持和税务机关 认可的前提下,运用科学的技术方法,通过参与经营策划,使经济活动能够沿着最低税负方 向和延期纳税结果运行的一系列谋划活动。它是企业经营管理策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立 足于取得税收利益的经营管理策划。”
税收筹划第九版课件第3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 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 能视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用于生 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可以扣除。
3.1.3 消费税税目
➢ 消费税税目
➢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是根据我国的经济形势、国家在 某一时期的消费政策和产业政策、群众的消费水平和消 费结构以及财政收支情况等因素确定的。
➢ 按照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自2006年3月调整后,目前 已确定征收消费税的只有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 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 实木地板、电池、涂料15个税目,有些税目还进一步划 分了若干子目。
➢ 消费税纳税人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为消费税纳税人。
➢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消费税纳税人所指的单位和个人也包 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 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 在境内。
3.1.5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 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应税行为性质和结算方式的不同,分别规定如下: ➢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为: ➢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
中央财大课件——增值税纳税筹划

在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筹划 时,还须注意几个相关问题: 第一,税法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要求。根据《增值 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符合一般纳税人 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 应按照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 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要求。企业经营的目标 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这就决定着企业需根据市场需 求不断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这种情况下,限制
中央财大课件——增值税纳税筹划
按照税法的规定,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 理、修配劳务应缴纳增值税;提供除加工、 修理、修配之外的劳务应缴纳营业税。 但在实际经营中,有时货物的销售和劳务的 提供难以完全分开。因此,税法对涉及增值 税和营业税的混合销售和兼营收入的征税方 法做出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选择营 业范围并考虑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中央财大课件——增值税纳税筹划
• 假定分设后两企业的年销售额均为75万元(含税销售 额),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适用3%征收率。
• 此时,两个企业支付购入食品价税合计80×( 1+17%)=93.6(万元)
• 两个企业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万元 • 两个企业共应缴纳增值税=150÷(1+3%)
中央财大课件——增值税纳税筹划
业未对该项目销售额与一般图书销售额进行分别 核算时,该项目销售额不能享受到应有的免税待 遇,一并计算缴纳了增值税。另外,一般图书销 售的增值率比较高,按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缴税, 所缴增值税比较多。 如果,该书店将销售古旧图书的部门分离出来, 设立独立的书店,分立后,两书店实行独立核算。 这样,第一,新成立的专门销售古旧图书的书店 可以享受免税待遇。第二,分立后,销售一般图 书的书店年销售额未达到80万元,可以作为小规 模纳税人经营并计缴增值税,全年应缴增值税2.1 万元[(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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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93] 134号第19条的有关规定。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第19条的有关规定。 号第19条的有关规定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法字[1993] 38号第33条第一款的 号第33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第33条第一款的 有关规定。 有关规定。 2010-8-31 18 /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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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委托代销行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委托 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 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 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 因此,洗衣机厂6月份发生的该笔业务则尚未形成应税 义务,当10月份收到电器商店的代销清单时或收到代 销款项时才发生应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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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
梁俊娇 黄桦 蔡昌 张美中
2008年 200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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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税收筹划基础
案例导入 王先生有100,000元人民币计划投资于债 券市场,现有两种债券可供选择:一是 年利率为5%的国家债券;一是年利率为 6%的企业债券。王先生该如何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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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第一,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行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 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 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 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在本例中该洗衣机厂在6月份虽未 收到货款,但已发生了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所以应 按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否则便构成欠税。
1.1 税收筹划的概念
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编写的《国际税收词典》 定义: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经营活动或 对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以达到缴纳最低税 收之目的。 印度税务专家NJ雅萨斯威认为:税收筹 划是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利 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 优惠,从而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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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直线折旧法将产生抵税金额 =100,000×2×20%+100,000×25%=65,000(元) 采用加速折旧法将产生抵税金额 =150,000×20%+100,000×20%+50,000×25% =62,500(元) 采用直线折旧法比采用加速折旧法节税金额 =65,000-62,500=2,500(元) 因此在预计边际税率会上升时,纳税人会选择费用能得 到最大抵税效应的费用计算方法,以享受费用抵税的节 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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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资本性支出费用化(偷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支出作为 资本性支出不得一次性在税前扣除,按照规定计算的 固定资产折旧准予在税前扣除。企业把资本性支出作 为费用性支出,加大了当期的费用扣除金额,属于多 列支出的行为,该行为是违反税法规定的,属于偷税 行为。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法字[1993] 38号第33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第33 号第 条第五款的有关规定。 条第五款的有关规定。 参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165号 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 第二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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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 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 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 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 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 税和递延缴纳税收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税和递延缴纳税收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07]63号 11条的有关规定 条的有关规定。 第[2007]63号)第11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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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与欠税 欠税是指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 期限而发生的拖欠税款的行为。 税收筹划与欠税不同,是指通过不违法的 筹划手段实现少缴税款或递延缴纳税款的 行为,通过实施筹划方案后,使某项涉税 行为免于应税义务,或产生较小的应税义 务,或推迟其应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等,而 欠税是指已经发生了应税义务而未按期履 行缴纳税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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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2] 案例1 某洗衣机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期 限为一个月),2009年6月销售洗衣机10台给某 电器商店,货物已经发出,货款是在10月份电器 商店销售出去后才收到货款的。如果该纳税人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则其应在7月15号之前对该 笔销售行为申报缴纳增值税,否则就构成欠税 行为。如果该纳税人经过筹划,在得知电器商 店不能及时偿付货款的情况下,把销售合同由 直接收款合同改变为委托代销合同,则其纳税 义务的发生时间则推迟到11月15号之前,该推迟 缴纳税款的行为则不属于欠税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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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南加州大学WB梅格斯博士认为: 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 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 可被称为税收筹划……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税 收是税收筹划的目标所在。另外他还说:在 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的经营或投 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地少缴所 得税,这个过程就是税收筹划。它主要是选 择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资本结构,投资采用租 用还是购入的方式,以及交易的时间等。
20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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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从事的经营行为的类型不同,会被课征 不同的税 纳税人的经营组织形式以及经营地点的不同也 会带来所得税的差异 位于避地税国家或地区的纳税人会面临着较低 的所得税税率 纳税人如何根据税收政策对自己的涉税 行为进行合理的安排, 行为进行合理的安排,以实现税后利益的最大 化?
2010-8-31 3 /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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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既会影响投资的税前收益率,也会 税收既会影响投资的税前收益率, 影响其税后收益率。 影响其税后收益率。税前收益率是指在 缴纳所得税之前的收益率, 缴纳所得税之前的收益率,即税前利润 与投资额的比例。 与投资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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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与骗税 骗税是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将本来没有 发生的应退税行为虚构发生了退税业务或产生 了退税行为,以骗税国家出口退税款。 税收筹划与避税 避税是纳税人在熟知税法及其规章制度的基础 上,在不触犯税收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 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一系列涉税行为 的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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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税收筹划的概念 1.2 税收筹划产生的原因 1.3 税收筹划的种类 1.4 税收筹划的原则和步骤 1.5 税收筹划的意义及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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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王先生在作投资方案选择时,如果仅从票面 分析] 利率上看,企业债券利率(6%)高于国家债券 利率(5%),但由于两种债券的税收政策不同, 必然会影响到两种债券的税后收益率。对王先生 来说,税后收益率才是他的净收益率。 国家债券的税后收益率=5% 企业债券的税后收益率=6%×(1-20%)= 4.8% 因此王先生应购买国家债券以获得较大的投资 回报。王先生的这一抉择行为就是利用了税收优 惠政策而对自己的投资活动进行了合理安排,从 而实现了较大的务学院
分析: 分析:
第一,折旧方法的合理选择(纳税筹划) 纳税人根据税法的规定所作的折旧方法的选择未违 反税法的规定,因此该行为属于税收筹划范围。纳税 人之所以作这种选择,是因为当边际税率上升时,费 用的抵税效应会更大。 假设该项固定资产若价值30万元,经济寿命3年, 若采取直线折旧法,则每年的折旧费用为100,000元; 若采取加速折旧法,则第一年的折旧费用为150,000 元,第二年的折旧费用为100,000元,第三年的折旧 费用为50,000元。该纳税人预计第一、二年的所得税 税率为20%,第三年的所得税税率预计将上升为25%, 则(在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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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1] 某纳税人2008年度新购进一项固定资产, 案例1 假如按照税法的规定既可以采用直线折旧法,也可 采用加速折旧法,该纳税人根据自己未来生产经营 情况所作的预计是未来所适用的所得税边际税率将 会上升,则纳税人选择了直线折旧法,平均每年计 提折旧,以享受折旧抵税所带来的所得税节税效应。 纳税人所作的折旧方法的选择而引起的应缴税款的 减少则属于税收筹划的范围。如果该纳税人将购买 固定资产的费用支出作为费用性支出一次性在所得 税前扣除,加大当期费用扣除的金额,则属于偷税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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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的特点: 税收筹划的特点: 不违法性 事先性 风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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