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指导民营企业就旅游景区开发和当地政府签订合同
与景区签订合作协议书模板

与景区签订合作协议书模板在旅游行业,与景区签订合作协议是常见的商业活动。
一份精心编制的合作协议书对于确保双方权益、明确合作内容和规范合作流程至关重要。
下面,我们提供一份景区合作协议书的模板范本,供相关从业者参考。
---景区合作协议书甲方(合作方):_________乙方(景区方):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拟就____(合作项目)进行合作,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 甲乙双方同意就________(具体合作内容)展开合作。
2. 乙方授权甲方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景区资源,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列出资源)。
3. 甲方承诺在合作期间内,遵守乙方景区的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合作期限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财务条款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作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
2. 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具体说明)。
3. 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列出可能的费用),由____方承担。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资源。
2. 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的资源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 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六、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提交________(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疆旅游如何与当地政 府合作

新疆旅游如何与当地政府合作新疆,这片神秘而美丽的土地,拥有着壮丽的自然风光、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民族风情,吸引着无数游客的目光。
然而,要充分挖掘新疆旅游的潜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与当地政府的合作至关重要。
一、加强规划与政策支持当地政府在旅游发展中起着引领和统筹的作用。
旅游企业应积极与政府合作,参与到旅游规划的制定过程中。
政府可以通过深入调研和科学分析,制定出符合新疆实际情况的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明确旅游发展的目标、重点区域和项目。
同时,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为旅游企业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支持等,鼓励企业加大投资,提升旅游服务品质。
二、共同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良好的基础设施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加大对交通、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旅游景区的可达性和便利性。
例如,修建高速公路、铁路,增加航班航线,提升景区内部的道路条件。
旅游企业也可以在政府的引导下,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中,如投资建设酒店、民宿、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共同提升旅游接待能力。
三、加强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新疆拥有众多珍贵的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如天山天池、喀纳斯湖、吐鲁番葡萄沟等。
政府应制定严格的资源保护法规,加强对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的保护,确保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旅游企业在开发旅游产品时,应遵循政府的规划和要求,注重生态环保,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
通过与政府合作,共同探索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平衡之道,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四、促进旅游品牌推广政府具有强大的宣传推广能力和资源。
旅游企业应与政府携手,共同打造新疆旅游品牌。
政府可以通过举办旅游推介会、参加国际旅游展览等活动,向国内外宣传新疆的旅游资源和特色产品。
旅游企业则可以利用自身的市场渠道和网络平台,进行精准营销,吸引更多游客前来。
此外,双方还可以合作拍摄旅游宣传片、出版旅游书籍等,全方位展示新疆的魅力。
五、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服务质量直接影响游客的体验和满意度。
政府应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旅游景区开发合作协议三篇

旅游景区开发合作协议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拥有某旅游景区的开发权,乙方具有开发该景区的能力和资源,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旅游景区开发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1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该旅游景区的开发合作伙伴,负责该景区的整体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景区开发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开发工作。
1.3 乙方应保证景区的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景区的安全和环保。
二、合作期限2.1 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2 除非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将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续约____年。
三、合作费用3.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作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如下:(1)合作初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合作诚意金;(2)合作期间,乙方应根据实际开发进度,按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开发管理费;(3)合作期满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合作费用。
3.2 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合作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四、权利和义务4.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开发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乙方的开发工作符合本协议的要求。
4.2 乙方有权根据景区的开发需要,自主决定景区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方式。
4.3 甲方应向乙方景区的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协助乙方进行开发工作。
4.4 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合作费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景区的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
五、违约责任5.1 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合作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5.2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景区的开发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民营企业进行旅游景区开发的现状分析及对策

民营企业进行旅游景区开发的现状分析及对策随着中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开始投身于旅游景区的开发与经营。
作为旅游业的一大支柱,旅游景区开发不仅能够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也为游客提供了更多的文化、休闲和娱乐选择。
民营企业进行旅游景区开发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是不容忽视的。
本文将对民营企业进行旅游景区开发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市场竞争激烈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景区的竞争也变得日益激烈。
不仅有国家级重点景区和AAAA级景区,还有众多的民营景区和乡村旅游景区。
民营企业要想在这个激烈的市场中立足,需要在景区的特色、服务质量、营销和品牌建设等方面下足功夫。
2.资金需求大旅游景区的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土地开发、景区建设、设施购置、旅游营销等方面。
而民营企业通常资金实力相对较弱,很难独自承担这些巨额投资。
3.政策支持不足虽然国家对旅游业有一定的政策支持,但是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政策支持仍显不足。
一些地方对民营景区的扶持政策不够完善,限制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甚至出现了一些地方政府对民营景区的不公平对待。
4.管理服务不规范一些民营景区管理服务水平不高,存在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这也影响了游客体验和景区的口碑。
1.寻找特色定位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民营企业要想在旅游景区开发中脱颖而出,需要寻找独特的特色定位。
可以从自然风光、人文历史、地方特色等方面出发,注重打造特色景区,吸引更多游客。
2.多元化融资由于旅游景区开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为了缓解民营企业资金压力,可以通过多元化融资来解决资金需求。
可以采取银行贷款、集资募资、股权融资、引入投资者等方式来获取资金。
3.争取政府扶持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产业,旅游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享受到政府的支持。
民营企业可以通过加强同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政策扶持和支持,以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在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方面,可以加强人才培训,提高员工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改善景区设施和环境卫生,加强安全管理,提升景区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景区开发合作框架协议

景区开发合作框架协议(草案)甲方:乙方:XX是一方投资热土,其一流的生态景观资源,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吸引着众多投资商竞相踏至。
特别是经过近几年的开发建设,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环境品位不断提升。
XXX游开发有限公司充分发挥旅游开发资源优势,充分利用XX结合市统筹城乡建设要求,与XX县对XX的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相吻合。
为加快XX风情小镇建设,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第一条本框架协议是甲、乙方就灵岩景区旅游开发而订立的框架性文件。
甲、乙双方将根据本框架协议,以促进发展实现共赢为目标,建立全方位合作关系。
第二条本框架协议指导甲、乙方的相关业务合作,在后续工作中,双方签订的有关具体协议以本框架约定的内容为依据。
第三条开发范围:双方初步确定合作开发控制范围约0.5平方公里的灵岩景区,包括灵岩瀑布、灵岩寺、佛教文化设施等,并可配套部分景观房产,以后根据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和需求状况,协商后可作局部调整。
第四条功能定位:项目突出“寺庙朝圣、观光休闲、佛学研讨、避暑度假”主题,结合水上人家、佛教香客朝圣等,不断丰富旅游形式,实现佛教文化与休闲旅游的有机结合。
第五条规划建设:整个合作开发区域乙方必须根据功能定位,结合甲方规划进行整体策划、整体开发建设。
其策划方案和建设方案需报请XX县政府同意。
策划的项目原则上包括灵岩寺恢复,灵岩瀑布、摩崖石刻、峭岩幽洞等旅游的开发等。
具体建设必须严格按照XX县制订的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第六条项目推进:项目整个开发建设期为三年,2011年底前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2012年4月底前完成一期寺庙用地的供地并开始建设;2012年9月底前完成配套用地的供地,2013年底前完成寺庙、旅游设施的建设并实现对外开放。
第七条双方承诺:甲乙双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操作程序,全力推进开发建设。
文旅融合政策协议书范本

文旅融合政策协议书范本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作为地方政府或相关机构,致力于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乙方作为文化旅游企业或相关组织,愿意参与并支持甲方的文旅融合政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目的和原则1.1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文旅融合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促进双方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1.2 双方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文化多样性,保护文化遗产,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合作内容2.1 甲方负责制定和实施文旅融合政策,为乙方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
2.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政策导向,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文旅融合项目计划。
2.3 双方应共同探索和创新文旅融合的新模式、新业态,提升文旅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3.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文旅融合项目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符合政策要求。
3.2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政策要求,申请相关政策支持和优惠。
3.3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协助乙方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3.4 乙方应保证其文旅融合项目合法合规,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政策支持和优惠4.1 甲方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为乙方提供政策咨询、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支持。
4.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项目申请及相关材料,以便甲方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五条知识产权5.1 双方应尊重和保护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泄露。
5.2 对于共同研发的文旅产品或服务,双方应根据实际贡献协商确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方式。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2 违约方应根据违约情况,支付违约金或采取补救措施。
旅游开发合作协议书5篇

旅游开发合作协议书5篇篇1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对旅游开发事业充满热情与信心,为共同推进某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宗旨本协议书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某旅游项目中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发旅游资源,实现优势互补,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合作内容及目标1. 合作内容:本次合作主要涉及______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景区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资源整合、市场营销及旅游管理等方面。
2. 合作目标: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将合作项目打造成具有影响力的旅游景区,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
三、合作模式1. 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
2. 甲方负责提供项目开发所需资金,并确保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
3. 乙方负责提供旅游项目所在地的资源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景区资源、当地政策支持等。
4. 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项目发展规划、经营策略及重要决策。
四、合作期限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2. 合作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
五、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取投资收益,并负有按时提供项目资金的义务。
2. 乙方有权参与项目决策与管理,并负有提供资源支持及协调当地政策的义务。
3. 双方应共同保守合作项目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4. 双方应积极配合,共同推进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
六、投资与收益分配1. 甲方投入资金额度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投入资源折算投资额度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 投资收益分配: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分配收益,具体分配方式另行协商确定。
七、风险分担1. 本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应共同承担风险。
景区开发政府战略框架协议书(2篇)

景区开发政府战略框架协议书甲方(政府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景区开发方):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景区所在地的政府机构,拥有对该地区资源的管理权和规划权;乙方作为专业的景区开发运营商,具备丰富的景区开发、运营和管理经验。
为充分发挥甲方的资源优势和乙方的专业能力,共同推进景区的开发与建设,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战略框架协议:一、协议背景1.1 甲方拥有丰富的自然景观、人文历史资源,具有很高的旅游开发价值。
1.2 乙方具备景区开发、运营和管理经验,愿意投资开发甲方所属景区。
1.3 双方共同认为,合作开发景区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合作原则2.1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景区开发与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2.3 注重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景区资源的合理利用。
2.4 坚持诚信合作,公平公正,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三、合作内容3.1 甲方职责:3.1.1 提供景区开发所需的土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
3.1.2 负责景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
3.1.3 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开发所需的各类审批手续。
3.1.4 提供政策支持,为乙方提供税收、融资等方面的优惠。
3.2 乙方职责:3.2.1 按照甲方提供的自然资源和规划要求,制定景区开发方案。
3.2.2 负责景区的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
3.2.3 保证景区开发质量,确保游客安全和满意度。
3.2.4 积极参与景区宣传推广,提高景区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____年。
合作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
五、违约责任5.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合作不能正常进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作不能继续,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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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指导民营企业就旅游景区开发和当地政府签订合同序:在展望21世纪产业经济发展之时,旅游产业是一个难得的被各方面都共同看好、有着远大前程的产业。
由于其安全、环保、收益稳定、对整体经济发展有很强的带动作用,被人们称之为“无烟工业的典范”、“永不没落的朝阳产业”、“天然的长寿型产业”、“最具前景的黄金产业”。
旅游产业和汽车、石油被认为是未来最具有投资价值的三大产业,纷纷被国际金融投资界看好。
在这种大环境下,民营企业纷纷进军旅游产业,特别是对旅游景区进行投资开发。
目前投资旅游景区开发的国内民营企业中,很多具有在房地产业、贸易业方面的经验,但就旅游产业的特性而言,和传统的房地产、贸易等产业存在极大的差别,旅游产业对他们而言,其实是一个全新的产业。
他们介入旅游景区的开发过程和具体的运营过程将不可避免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其中如何和旅游景区所在的地方政府签订关于景区开发的合同就是一个关键问题。
签订好一个合同,对于民营企业来讲,意义非同小可,特别是在目前国内旅游法律法规相对缺失的情况下,民营企业如何介入旅游景区的开发,如何规避各种风险,如何保证企业的投资利益和资本的安全退出,显得尤其重要。
如果合同签不好,将无法为企业资本进入和安全退出提供一个有效的法律保障,对经营本身,也会产生极大的影响。
笔者们曾作为景区开发公司的营销总监和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民营企业和旅游景区当地政府签订合同,介入旅游产业的过程,特将如何和政府签订开发景区的合同纲要列举如下,以供参考。
一般说来,民营企业介入旅游景区的开发需要和政府就开发景区,获取景区的开发经营权,签订相关协议,总体说来,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框架性协议阶段,这一阶段一是对企业和当地政府在开发景区中采取的方式进行界定,即是采用合作开发,还是民营企业独资开发或者其他方式开发;二是对协议双方的权、责、利进行一般性界定。
基本思路是,在保证旅游资源所有者的权益的前提下,本着双赢互惠的原则,保证企业作为投资者的一般性权益。
第二个阶段:补充合同或子合同阶段,如果不成立新的景区开发公司,框架协议双方继续深化双方的权、责、利关系,如资产移交、人员接管、环境保护、宗教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如果成立新的景区开发公司,则存在新公司与原先框架协议双方权利和义务继承的问题,须完善一个法律手续,才能继续深化双方的权、责、利关系。
具体讲,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如下问题:一、签订合同双方主体资格合同双方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需要加以注意,以免给未来的实际经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特别是对民营企业而言,对方可能会让政府下属的旅游局,甚至是旅游局下属的景区管委会或管理公司与其签订合同。
一般说来,这样的协议是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的。
签订合同的对方应该是行使景区旅游资源所有者职权的当地人民政府。
而且,需要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一般也不能和政府个别部门签署合同,因为旅游景区的开发涉及到方方面面,企业不可能只同一个部门打交道,或经常与非合同部门打交道。
另外,企业还应当注意与政府方面签订的合同是否还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生效,如果需要,则签订合同当时合同其实还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甚至完全可能出现合同不被主管部门批准,导致谈判流产的结果。
总之,企业应避免出现对合同效力的误判,杜绝开发前的重大失误。
二、经营权问题经营权的取得是民营企业进行景区投资开发的核心问题。
但景区投资开发合同却往往在这一问题上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吞吞吐吐,含糊其辞。
究其原因,其实质就是国家对资源属国家所有的旅游景区的经营权的让渡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而各部委的说法又不一致,甚至是互相矛盾,让企业景区投资开发面临诸多不确定的因素,因而借用其他相关词汇,间接达到经营权的让渡,实在是不得以而为之举。
实践中,多采用合作开发的形式来规避经营权让渡这一敏感性问题。
在四川,随着《四川省旅游条例》的颁布,经营权问题不再是困扰民营企业景区开发的一个关键因素,该条例明确规定“国有旅游资源可以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当分离,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租赁、承包、竞买和其他法定形式取得国有旅游资源的经营权。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经营权不得进行整体性转让。
其他旅游景区景点的经营权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部分景点经营权的转让,由市、州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一次从法规的高度规定了经营权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形式实现转移。
这实际上是对全川已经风起云涌、很多既成事实,甚至是功成名就的民营企业投资开发旅游景区的法律确认,对全国其他各省、市、区也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另外,经营权的内容也是不容回避的一个核心问题。
经营权应该包含什么样的实质性权利?首先,旅游景区的经营应该是立足于旅游资源上,而旅游资源一般包含以下三个部分:自然景观、历史人文景观和民风民俗。
特别对于民风民俗的开发来说,如果民营企业不能获得独家的开发权,则进行景区开发实际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因此,经营权的实质应该是对景区的独家开发权,并且,应该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其次,经营权的表现形式应该体现在对旅游资源的占有、投资开发、使用、收益和一定条件下的处分的权利,需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三、拟投资开发景区红线图问题旅游景区是一个比较大的范围,景区内实现旅游资源所有权、经营权相分离,企业对景区享有相关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因此,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务必对旅游景区的范围进行界定,充分利用现有的官方的专业数据,划定景区的区域红线,确定民营企业获得经营开发的景区究竟范围是多大,为保障民营企业投资权益提供必要的保证。
需要注意的是,在对景区范围进行界定的文本中,必须要采用官方的真实的数据,有的民营企业认为:拟开发景区范围足够大,反正在今后的实际开发中只是对核心地区进行开发,因此只要保证核心区域的界定就行。
错误的不去注重对边界的确定,为今后开发留下了后患。
四、签约双方对开发方式的确认以何种方式和当地政府就旅游资源开发达成协议需要在合同文本中做详细科学的界定。
《四川省旅游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租赁、承包、竞买和其他法定形式取得国有旅游资源的经营权。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明确了民营企业取得经营权的方式有租赁、承包、竞买和其他法定形式,企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务必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认真解读。
笔者认为,除了以本条规定的方式取得经营权进行开发外,还有不获取经营权的景区投资开发方式,如入股开发、合作开发等方式,民营企业也可以考虑采用。
在确定以获取经营权投资开发方式的前提下,企业成立独资景区开发公司,承担景区开发的具体开发工作,原先民营企业从事投资开发的公司的权利义务通过法律手续转由景区开发公司承担。
这样做的好处是,由开发公司承担法律责任,避免由整个民营企业来承担,弱化经营风险。
在开发公司经营过程中,政府不干预企业经营,只行使法律规定的管理权;在确定以政府和企业进行合作开发的方式下,民营企业和政府将作为新组建的开发公司的股东,开发公司将代表政府和民营企业行使对旅游景区的开发经营权,这样就可以规避建设部有关经营权不得让渡的说法。
五、投资额度和经营期限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作为旅游资源的所有者和景区开发经营权的让渡者,政府必然会关心民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一方面和景区开发的实际需要有关系,另一方面也和个别部门、个别政要一味追求招商引资成绩,并将此作为追求政绩,获取更大的仕途发展空间有关系。
企业在和政府的博弈中往往处于弱势,有可能成为事件发展的受害者,在这种大环境下,作为投资者,在签署总合同的时候,应该如何确定一个合理的投资总额呢?笔者认为,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投资额的性质界定问题。
民营企业取得旅游景区的经营权,不是一个空洞的说辞,而应该有明确的表现形式,其中,对景区开发的招商引资权便应包含在内。
也即是说,企业对景区的投资额不仅仅是自身所投入的自有资本,还应当包含企业通过招商引资等其它方式吸引的资本。
这样一来,巨额的投资总额实现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了。
二、经营期限与投资额的微妙关系。
一般说来,经营期限与合同投资额是呈正比例关系的,经营期限越长,合同投资额可能会更大,政府乐见于此。
对于企业来讲,景区经营只要不出现净亏损,经营期限也应该是越长越好,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收益。
而且,越长的经营期限,给企业留下越大的活动空间,试想,50年投资5个亿,跟50年投资10个亿有多大差别呢?谁知道50年以后国家的政策、法律、旅游发展状况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谁又知道50年以后的民营企业是什么状况呢?更何况70年呢?笔者认为:只要不是太短的期限,超过30年以上的经营权对企业来说,投资总额的大小不应再成为影响合同谈判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
有一次,笔者曾代表某个民营企业集团和某旅游景区当地政府进行就旅游景区的投资开发进行谈判,谈判过程中涉及到一个关于民营企业给原景区离退休职工进行补偿的问题,政府要求企业每年按照每人1万元对职工进行补偿,因为涉及到40个员工,这样每年就是40万每年的补偿费用,而企业的老板坚决要求按照0.5万每人一年进行谈判,因为每年可以节省20万,这个问题成为整个谈判问题的核心,双方僵持不下,为这个问题谈判了将近2个月,老板的算法是20万一年的支出,如果按照经营权的50年计算,那就是1000万,是一个很大的数据,所以他绝不让步。
最后老板亲自上阵和政府代表谈判,还是僵持不下,笔者就提醒了老板一句:50年后他们、我们都干嘛去了?老板恍然大悟,谈判顺利通过。
六、合同双方利益分配问题民营企业享有景区经营权设立独资开发公司进行开发的模式,在利益分配上比较简单,政府在出让经营权和税收上具有权利,民营企业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额度上缴。
在采用合作开发的模式下,民营企业其实是作为股东的形式出现,既然作为股东,那么对入股公司的经营收益都应当按照合同确定的入股比例或合同确定的方式进行分红,而不应单纯局限在对景区门票收入上计算提成收入。
所入股的公司对旅游六大要素及其他方面的经营都可能为民营企业带来收益,因此,对入股公司的经营范围的界定,也显得很有必要。
另外,合作开发的分成比例如何确定?以入股比例还是其他方式确定?不管是以何种方式,都将涉及到投资企业的核心利益问题,应该寸土必争,需要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界定,但是需要注意方式方法。
七、如何处理和旅游景区内相关单位的关系自古名山僧占多,在各个旅游景区大多存在这个问题,民营企业取得开发经营权的景区里面,大多数都有诸如佛教寺院、道家场所等宗教场所,还有诸如气象站、转播台、电力部门等各种单位,如何协调这些单位和政府、民营企业之间的关系显得尤其重要,在合同中须明确界定。
企业可能没有能力来对这些可能会和自身经营产生利益冲突的单位进行协调的。
一般说来,在合同文本中规定如下:民营企业只对当地政府负责,涉及到和景区内各种单位之间的协调事务,由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