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办法(正式版)
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办法范文

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办法范文《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龙门吊的安全操作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使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龙门吊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龙门吊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熟知本办法,并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操作。
第四条龙门吊的使用单位应当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知识。
第五条龙门吊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六条龙门吊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定安全防护区域,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第二章动态管理第七条龙门吊操作人员应当经过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龙门吊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考核,能够熟练操作设备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龙门吊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条龙门吊使用单位应编制设备使用年度计划,确保设备能够按时进行检修和维护。
第十一条龙门吊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和关键环节。
第三章操纵要求第十二条龙门吊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龙门吊操作人员应随时保持警觉的工作状态,不得饮酒、吸烟或使用麻醉药物。
第十四条龙门吊操作人员应在操作前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工作正常且没有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龙门吊操作人员应掌握良好的通讯技巧,与现场指挥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龙门吊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防护要求,佩戴好头盔、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龙门吊操作人员在操作中发现设备异常情况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现场指挥人员报告。
第四章紧急处理第十八条龙门吊操作人员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保护自己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第十九条龙门吊操作人员应熟悉应急救援措施,并能照顾好受伤的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单位并协助调查。
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龙门吊是一种重型起重设备,为了确保操作过程的安全,需要严格遵守以下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1. 遵守设备使用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超载使用龙门吊。
2. 在使用前,应先进行设备检查,确保各部件完好无损,能正常工作。
3. 驾驶员必须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技巧,持有合格的操作证书。
4. 操作前应对操作区域进行检查,确保没有人员和障碍物。
5. 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注意观察起吊物体的情况,确保安全起吊和放置。
6. 起吊物体时,应确保起吊点稳固,使用符合要求的吊索或钢丝绳,并正确连接。
7. 加速、制动和转向时,操作要平稳,避免急剧变速和急转弯。
8. 不允许在龙门吊运行时进行交叉操纵,避免与其他设备和人员发生碰撞。
9. 严禁操作员饮酒、吸烟或服用药物,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
10. 不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改变龙门吊的结构和参数,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11. 龙门吊使用完毕后,应按规定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12. 在危险情况下,要及时采取措施停止操作,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总之,严格遵守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办法,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操作过程的安全性,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办法龙门吊是一种常见的起重设备,广泛应用于工地、港口、物流中心等场所。
为了确保龙门吊的安全操作,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
以下是关于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一、总则1. 为保证龙门吊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办法;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龙门吊的场所及人员;3. 龙门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4. 龙门吊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手册,了解设备性能和特点;5. 龙门吊的维护和维修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6. 不得擅自修改或改变龙门吊的结构、功能和参数。
二、操作规范1. 操作前检查:操作人员在使用龙门吊进行工作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包括各部位的液位检查、防护装置的功能检查等;2. 面板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按照面板上的指令进行操作,并保持专注和集中;3. 操作限制:严禁操作人员超过设备的额定工作能力和范围,包括超载、超高、超速等现象;4. 倾斜限制:龙门吊在工作时需保持平衡,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设备的倾斜限制,防止因不平衡造成设备意外倾覆;5. 线路检查:操作人员在使用龙门吊时,必须检查所有操作线路的接触是否良好,防止出现线路故障导致设备操作异常;6. 天候影响:在强风、雷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严禁操作龙门吊,必须确保风力和电气环境符合安全要求;7. 操作协作: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与指挥操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确保操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8. 禁止离开: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绝对禁止离开操作岗位,应保持专心和集中,随时注意设备的工作状态。
三、维护和检修1. 定期检查:设备的所有部件、液位、接线、传动等都需要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2. 清洁维护:设备必须保持清洁,特别是润滑部位,要定期加注润滑油,清除周围杂物;3. 紧固定位:设备的螺栓、销钉、螺母等部件必须保持紧固,防止松动或脱落;4. 绝缘检查:设备的电气系统定期进行绝缘检查,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5. 备件管理:对于易损耗的部件和配件,必须有备用件并及时更换,确保设备正常使用;6. 维修记录:对设备的维修和检修情况,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信息。
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办法(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办法(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办法(通用版)为加强对本项目龙门吊的日常管理,保障设备的完好,依据本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结合深圳地铁项目龙门吊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并下发给施工队,请遵照执行。
1、根据深圳市安监站规定:每台龙门吊必须配备2名操作司机,2名司索工,由施工队按照该标准进行配备。
龙门吊操作司机、司索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考试取证者,不得单独操作龙门吊。
施工队需积极配合项目有关部门取证工作,保证持证上岗。
2、保管司机要熟悉龙门吊的适用范围、构造与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和日常维保事项,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保管司机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运转部分及连接处的牢固性、电器部分和限位保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
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安全部件失灵,严禁吊运。
按规定每天在润滑部位加一次润滑黄油、每三天检查一次减速机(齿轮)油位,缺少时及时补加;露天龙门吊应严格做好电机及电路的防雨措施。
若因保管司机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到位造成的龙门吊运行故障,经现场设备管理人员确认后,由物设部出具机械设备安全质量处罚通知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4、龙门吊司机在吊重物时必须得到挂钩指挥信号(司索工)后方能进行操作,必须有司索工指挥,使用对讲机进行上下的沟通,信号要保持统一、清晰;龙门吊启动时要先鸣警铃。
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方法一、前言龙门吊是一种常用的起重机械,具有工作量大、操作便利等优点,在不同的工作场景中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龙门吊具有肯定的安全隐患,在操作过程中需要特别重视安全操作管理。
本文将针对龙门吊的安全操作进行全面的介绍,以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作业安全。
二、前期准备龙门吊作业前,必需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以下方面:1. 对龙门吊进行检查,确认各部件齐全、完好,运行良好。
2. 保证作业现场的环境安全,必要时进行防护措施。
3. 确定吊装物的重量和吊装饰,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吊钩、夹具等紧要工具。
4. 确保操作人员已经接受了必要的培训和安全教育,谙习和理解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5. 在作业现场,应当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示四周人员注意作业安全,防止人员误入作业区域。
三、安全操作流程在进行龙门吊操作的过程中,必需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实在操作流程如下:1. 首先,在确认龙门吊可以进行作业的情况下,抬升吊钩到位。
2. 操作人员必需站在安全位置,并使用专用的遥控器进行吊装操作。
在使用遥控器时,应当特别注意操作的驾驶模式,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 吊装物品必须斜向吊起,然后才能平移吊起,直到将其运到需要的位置。
4. 进行吊装操作时,应当掌控速度和动作,渐渐上升吊钩高度,尽量削减晃动和颤抖,以确保作业安全。
5. 当吊装物品抬升至所需高度时,应当立刻停止吊钩升降,然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位置变更。
6. 在放置吊物时,应当把吊物放到目标位置后,立刻松开吊钩。
7. 确认吊物已成功放置后,操作人员应当将吊钩抬升到最高点。
假如不再需要吊物,应当立刻停止吊装操作,并将吊钩降下来。
四、注意事项在进行龙门吊操作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一些事项,以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性:1. 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和严格考核,并持有相关的资质和证书。
2. 操作人员必需随时保持清醒和良好的心态,不得轻视任何可能的不安全因素。
龙门吊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龙门吊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一、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龙门吊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掌握安全技术,熟悉各种指挥信号,并遵守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3. 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载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同意,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起吊。
4. 严禁用龙门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5. 龙门吊重物提升和下降速度要均匀平稳,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非重力下降式龙门吊,不得带载自由下降。
6. 严禁使用龙门吊进行吊运人员。
7. 龙门吊在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工作,锁紧夹轨器,将龙门吊锚定。
如遇台风或强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事先采取防风加固措施。
二、管理制度1. 龙门吊应设专人管理,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龙门吊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设备出厂的技术文件;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使用、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设备的问题分析及评价记录。
2. 龙门吊的定期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于每年一次。
一般应包括:龙门吊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金属结构等主要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腐蚀等情况;电气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电气元件的完好性;龙门吊的接地、绝缘电阻应符合有关规定;钢丝绳的磨损、变形、腐蚀、断股及其连接等情况。
3. 龙门吊的维修保养应经常进行,并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定责”制度,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4. 龙门吊的钢丝绳应符合有关要求,润滑良好,无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并应按规定进行更换。
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办法(三篇)

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本项目龙门吊的日常管理,保障设备的完好,依据本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结合深圳地铁项目龙门吊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并下发给施工队,请遵照执行。
1、根据深圳市安监站规定:每台龙门吊必须配备2名操作司机,2名司索工,由施工队按照该标准进行配备。
龙门吊操作司机、司索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考试取证者,不得单独操作龙门吊。
施工队需积极配合项目有关部门取证工作,保证持证上岗。
2、保管司机要熟悉龙门吊的适用范围、构造与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和日常维保事项,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保管司机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运转部分及连接处的牢固性、电器部分和限位保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
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安全部件失灵,严禁吊运。
按规定每天在润滑部位加一次润滑黄油、每三天检查一次减速机(齿轮)油位,缺少时及时补加;露天龙门吊应严格做好电机及电路的防雨措施。
若因保管司机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到位造成的龙门吊运行故障,经现场设备管理人员确认后,由物设部出具机械设备安全质量处罚通知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4、龙门吊司机在吊重物时必须得到挂钩指挥信号(司索工)后方能进行操作,必须有司索工指挥,使用对讲机进行上下的沟通,信号要保持统一、清晰;龙门吊启动时要先鸣警铃。
禁止野蛮操作与盲目蛮干,若违反上述操作规定,一经发现由现场安全、设备管理人员首次提出口头警告,并做好记录。
超过2次以上者,经现场设备管理人员确认后,由物设部出具机械设备安全质量处罚通知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5、当吊物接近起升高度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临近龙门吊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若违反上述操作规定,一经发现由现场安全、设备管理人员首次提出口头警告,并做好记录。
超过2次以上未造成设备严重故障者,经现场设备管理人员确认后,由物设部出具机械设备安全质量处罚通知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若造成冒顶、撞车、断绳等严重机械事故者,由物设部提交项目安委会讨论进行处罚。
龙门吊安全管理制度

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制度一、安全操作总则1、经检验检查及安全技术部门审查合格后,对龙门吊司机进行专业培训,经培训并实习后,要进行技术与安全操作的考试,合格并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件后,方可独立操作。
2、司机应了解龙门吊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定期对各主要零部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保养和润滑。
熟知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吊装作业。
3、司机进出驾驶室,必须由梯子上下,禁止跨越栏杆及徒手携带工具。
4、每台龙门吊应配备下列物品:(1)保养、检修龙门吊的必要工具;(2)绝缘手套和绝缘鞋;(3)安全绳;(4)干式灭火器;5、驾驶室地板应铺设橡胶垫或其他绝缘材料。
6、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随意登上龙门吊。
7、严禁从龙门吊上往下抛掷物品。
8、在检修时必须先拉下电源总闸,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9、龙门吊上有人时,禁止司机合闸开动起重机。
检修时,司机必须听从检修人员的指挥。
10、龙门吊的作业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和畅通的吊运通道。
11、龙门吊必须有音响清晰的喇叭、警铃等信号装置。
12、露天作用的龙门吊的电器设备,必须有良好的防雨设施。
13、龙门吊上梯子、平台和走道都应安装不低于1米的防护栏杆,其宽度不小于600MM,并设有不低于150MM的挡板。
直梯或倾角超过75度的斜梯,其高度超过5M时,应设有弧形防护圈。
直梯超过10M时,每隔5—6M 应有带防护栏的休息平台。
14、龙门吊所有带电部分的外壳,均应进行可靠的接地,避免发生意外的触电事故。
小车轨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的要采取焊接接地。
大车轨道和降压变压器应按图纸规定在低压侧接地。
上述接地要定期进行检查。
二、作业前的安全检查1、交接班时,交班司机应将本班出现的问题详细地向接班司机交待,然后,交接班司机共同检查起重机。
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顺序为:(1)首先检查配电盘上总闸刀开关是否断开,不允许带电进行检查;(2)检查钢丝绳,查看其断丝、磨损情况,卷筒上是否有窜槽或叠压现象,固定压板是否牢固可靠;(3)制动器的工作弹簧、销轴、连接板和开口销应完好,制动器不得有反卡现象;(4)各安全装置,制动器、限位器动作应灵敏可靠;(5)中心集电环转动,接触良好;电缆卷筒的电缆收放应与大车行走速度协调;(6)吊钩应灵活转动,钩尾固定螺母不得有松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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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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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吊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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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本项目龙门吊的日常管理, 保障设备的完好, 依据本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 结合深圳地铁项目龙门吊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具体情况, 特制订本办法, 并下发给施工队, 请遵照执行。
1、根据深圳市安监站规定:每台龙门吊必须配备2名操作司机, 2名司索工, 由施工队按照该标准进行配备。
龙门吊操作司机、司索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 未经专门训练、考试取证者, 不得单独操作龙门吊。
施工队需积极配合项目有关部门取证工作, 保证持证上岗。
2、保管司机要熟悉龙门吊的适用范围、构造与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和日常维保事项, 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保管司机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运转部分及连接处的牢固性、电器部分和限位保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
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安全部件失灵, 严禁吊运。
按规定每天在润滑部位加一次润滑黄油、每三天检查一次减速机(齿轮)油位, 缺少时及时补加;露天龙门吊应严格做好电机及电路的防雨措施。
若因保管司机责任心不强, 检查不到位造成的龙门吊运行故障, 经现场设备管理人员确认后, 由物设部出具机械设备安全质量处罚通知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4、龙门吊司机在吊重物时必须得到挂钩指挥信号(司索工)后方能进行
操作, 必须有司索工指挥, 使用对讲机进行上下的沟通, 信号要保持统一、清晰;龙门吊启动时要先鸣警铃。
禁止野蛮操作与盲目蛮干, 若违反上述操作规定, 一经发现由现场安全、设备管理人员首次提出口头警告, 并做好记录。
超过2次以上者, 经现场设备管理人员确认后, 由物设部出具机械设备安全质量处罚通知
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5、当吊物接近起升高度限位器, 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临近龙门吊相遇时, 速度要缓慢, 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 限位代替停车, 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若违反上述操作规定, 一经发现由现场安全、设备管理人员首次提出口头警告, 并做好记录。
超过2次以上未造成设备严重故障者, 经现场设备管理人员确认后, 由物设部出具机械设备安全质量处罚通知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若造成冒顶、撞车、断绳等严重机械事故者, 由物设部提交项目安委会讨论进行处罚。
6、龙门吊司机必须听从司索工的指挥, 要紧密配合, 步调一致, 对任何现场指挥人员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要立即停车。
查明情况后方可继续开车。
7、操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安全直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 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 小车轨道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龙门吊跨越到另一台龙门吊上。
违反上述规定, 经现场设备管理人员确认后, 由物设部出具机械设备安全质量处罚通知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8、工作停止时不得将起重物悬挂空中停留。
在运行中基坑下面有人或放落重物时, 应先鸣警铃, 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
吊重物不得离地过高, 吊具在空中运行时, 要超过一个人的高度。
9、龙门在轨道上运行时, 车与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严禁撞车, 严禁
用行程限位、防撞墩作为停车开关使用。
违反上述规定, 经现场设备管理人员确认后, 由物设部出具机械设备安全质量处罚通知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若造成严重机械事故者提交项目安全会讨论并进行处罚。
10、检修龙门吊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 切断电源, 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地面要设置围栏, 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1、龙门吊运行时, 严禁有人上下, 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 应先稍离地试吊, 确认吊物平稳、牢靠、制动良好才允许升高, 缓慢运行, 不准同时操作三个控制按钮。
13、在基坑下部装填土方等重物时, 渣斗或吊笼必须落地放稳并将吊绳从电葫芦吊钩上摘除, 严禁渣斗悬空装物和不摘除吊绳的行为。
对口头警告无效者, 由物设部出具机械设备安全质量处罚通知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4、运行中突然停电必须将主刀开关切断, 将各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 起吊物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 龙门吊司机不准任何人在重物下通行。
并迅速通知现场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处置, 严禁起吊物件长时间在空中滞留。
若保管司机未能及时处置造成的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物设部出具机械设备安全质量处罚通知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5、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用紧急措施, 向无人处降落。
16、露天龙门吊如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 切断电源, 夹紧夹轨器并将龙门吊锚定, 拉紧缆风绳。
龙门吊司机有权拒绝作业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