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装修改造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装修改造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以下简称财务准则4号)规定了企业在固定资产装修改造方面的会计处理和会计报告要求。
本文将对财务准则4号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财务准则4号规定了什么是固定资产装修改造。
按照财务准则4号的定义,固定资产装修改造是指对固定资产进行结构、设计和功能方面的改变,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延长使用寿命或增加其商品价值的行为。
根据财务准则4号的规定,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装修改造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首先,确定固定资产装修改造的目的和范围。
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装修改造之前,应明确改造的目的和范围,并确定改造的预期效益。
其次,计量固定资产装修改造的成本。
企业应根据财务准则4号的规定,将固定资产装修改造的成本分配到固定资产多元中,并将其作为不动产成本的一部分进行计量。
然后,选择计量方法。
企业可以选择直接将固定资产装修改造的成本加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或者将其作为独立的固定资产进行计量。
最后,进行会计报告。
根据财务准则4号的规定,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固定资产装修改造的相关信息,包括装修改造的目的和范围、计量方法和相关成本等。
财务准则4号的出台,对企业的会计处理和报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效益。
具体来说,财务准则4号的实施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固定资产装修改造的成本和效益,合理安排资金和资源的使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价值。
同时,财务准则4号还对固定资产装修改造的会计处理和报告提出了一些相关要求。
比如,企业应该明确装修改造的目的和范围,并将其作为不动产成本的一部分进行计量;企业可以选择直接将装修改造的成本加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或者将其作为独立的固定资产进行计量;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披露装修改造的相关信息等。
然而,财务准则4号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固定资产装修改造的成本计量比较复杂,涉及到多个因素的综合考虑,如装修改造成本、预期效益、使用寿命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一部分,主要涵盖了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则。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或者管理活动中的有形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计入资产账户。
购买成本包括购买价格、税金和其他直接与购买有关的支出。
对于自行研制、开发的固定资产,应将自行研制、开发成本计入资产账户。
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计量方法和折旧方法。
计量方法分为取得成本法和重新计量法。
取得成本法是指以购买成本作为资产的计量基础,并在固定资产使用期间不重新计量。
重新计量法是指在取得成本的基础上,按照重新评估的结果重新计量资产。
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直线法是指按照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计算每年的折旧费用。
年数总和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按照不同年限进行分配。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年折旧费用是上一年折旧费用的两倍。
在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改良、维修等情况,企业应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处理。
对于资产增加的情况,应将增加金额计入资产账户,并在使用过程中计入折旧费用。
对于资产减少的情况,应将减少金额从资产账户中扣除,并计入收入或费用账户。
对于固定资产的改良和维修,应根据改良和维修的质量、费用等情况确定是否视为资产的增加,并据此进行会计处理。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还强调了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报废处理。
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将期末盘存情况与账面存量进行核对。
对于无法继续使用或价值无法收回的固定资产,企业应将其计提坏账准备和减记资产账户。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和指导,有助于企业规范会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可比性。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全面理解和运用这些准则,以提高会计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和经营做出有效的决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拥有、使用和控制的固定性质的资产,其总金额记录在企业财务报表中,以使得投资者、分析师和会计师能够更好地管理和评估企业的投资活动和财务状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企业会计规则的基础之一,其中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定义、购买和折旧的计算原则。
第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长期拥有、使用和控制的资产,并且可以用来产生收益。
固定资产不仅包括两种形式,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且也可以包括其他资产。
其中,固定资产是指可以被拆分或拆分使用,常见的固定资产有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等;无形资产则是指无形的各种类型的财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特许权等;其他资产是指资产的其他形式,如货币、存款、应收账款等。
第二,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还规定了固定资产购买和折旧的计算原则。
在固定资产购买过程中,固定资产的价格和购买费用都应该正确地记录在企业财务报表中,以便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能够得到准确的结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相关规定,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逐年递减法和可变折旧法等多种方法,但计算结果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相关规定,以保证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第三,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还规定了与固定资产有关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原则和内容,以便使投资者、分析师和会计师能够准确地评估企业的投资活动和财务状况。
在财务报表中,企业固定资产的账户项目应具备完整、准确和可比性,例如,在账户项目中应当包含购买价格、累计折旧额度、净值等重要账户项目。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为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会计报表的客观评估提供了重要依据。
企业在管理固定资产及报表编制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进行,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企业的财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我国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本文将就新会计准则第4号中固定资产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根据新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租赁给他人、为维护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出售或者出租给他人使用的,在预期使用期限内会产生经济利益的可见的非货币性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家具用具、公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根据其预期使用期限和用途分为不同类别,并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固定资产的分类和分组应当根据其功能和用途,便于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是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核心内容。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4号的相关规定,固定资产应当在满足确认条件的基础上确认入账。
确认条件包括: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确认,具有明确的产权,并且预期将产生经济利益。
固定资产的计量应当采用成本模式。
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置成本、建造成本、改造成本、安装调试费、取得资产所有权时支付的税金等直接与将资产准备好在预期的使用环境中使用时所产生的成本。
后续计量应当以成本为基础,采用成本减值模型进行减值测试。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是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中的关键环节。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应当根据其实际使用情况和预期经济效益进行合理确定。
折旧方法应当根据资产的使用方式和经济效益情况确定,同时应当与资产的使用年限相适应。
四、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是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摘要:本文将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中的固定资产进行详细解读,包括定义、确认和计量、持有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摊销和折旧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对固定资产的准则解读,旨在帮助企业准确进行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一、引言固定资产是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长期资产,一般拥有使用年限较长且价值较高。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详细规定,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可比。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定义,固定资产是企业长期持有且预期用于生产、提供服务、租赁或作为管理的资产。
固定资产还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预计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价值超过规定的资本化门槛、能够通过技术控制实体的经济利益。
三、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规定,固定资产应在两个方面得到确认:一是能够可靠地计量其成本,二是能够可靠地估计未来的经济利益。
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如安装费用、运输费用等)以及资金占用成本。
四、持有固定资产的成本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持有固定资产的成本进行了规定。
持有固定资产的成本主要包括购买价款、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试运行费用等。
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与建造相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五、摊销和折旧固定资产的摊销和折旧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来确定的。
摊销是将固定资产在其使用寿命期间的成本按照合理的方法逐年分摊到相关期间的过程。
折旧则是按照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以适当的方法和比率计算出的。
六、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应按照资产组或单个资产进行。
减值测试是为了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测量减值损失的大小。
减值测试应基于可靠的市场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方法进行。
七、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捐赠等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处置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并将处置收益或损失分列财务报表中合适的项目中。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该准则的背景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效率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投资和运营的规模不断扩大,固定资产的规模和重要性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固定资产,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需要制定相应的会计准则进行规范。
该准则的主要内容分为六大部分: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文化设施等。
根据其使用目的和预期使用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不同类别。
二、固定资产的计量。
固定资产应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包括购置价、自制价和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成本。
其中购置价包括购买价款、关联费用和直接相关的资产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固定资产应根据使用寿命和使用效益等因素进行折旧和摊销,以反映资产的消耗和使用价值的减少。
四、固定资产的净值调整。
固定资产发生重大价值变动或经济失误时,应及时进行净值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在丧失使用价值、因法律规定或事实发生重大永久性的的变卖时,应报废或转为营业外支出。
六、固定资产的信息披露。
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将固定资产的计量基础、使用寿命、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等信息进行披露。
该准则在企业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准则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其次,该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计量基础和折旧方法,有利于企业科学合理地评估固定资产的价值和耗损情况。
此外,该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处置给出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合理处置固定资产,避免因固定资产的处置而给企业造成损失。
然而,该准则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该准则在固定资产的计量和折旧方法上仍然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选择性,导致不同企业之间的计量和披露结果可能存在差异。
其次,该准则在固定资产的净值调整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相对简化,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南和规范,容易导致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的不准确和不完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详细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详细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本准则)是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而制定的。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的特点是使用时间长、价值较高、不可替代。
在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
本准则适用于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本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确认:本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准则还规定了对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和后续支出的确认方法。
2、初始计量:本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明确了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等不同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成本构成。
3、后续计量:本准则规定了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本准则还规定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复核和变更,以及对固定资产减值的处理。
4、处置:本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即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本准则还规定了对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等不同方式处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5、披露:本准则规定了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信息,包括确认条件、分类、计量基础、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率、原价、累计折旧额、累计减值准备金额、折旧费用、限制及担保情况、待售情况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一)主讲老师佟志强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
【提示】“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
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
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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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
【提示】“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
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
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
一、外购固定资产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外购固定资产分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两类。
(一)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相关支出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生产经营用动产)贷:银行存款等(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借: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生产经营用动产)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案例1】2013年2月1日,甲公司(一般纳税人)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生产用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50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5 000元,支付的运杂费为2 5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安装设备时,领用本公司原材料一批,价值30 000元,购进该批原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 100元;支付安装工人的工资为4 900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1)支付设备价款、增值税、运输费合计为587 500元借:在建工程502 500(500 000+2 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 000贷:银行存款 587 500(2)领用本公司原材料、支付安装工人工资等费用合计为34 900元借:在建工程34 900贷:原材料30 000应付职工薪酬4900(3)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借:固定资产537 400贷:在建工程537 400固定资产成本=502 500+34 900=537 400(元)【提示】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可能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资产。
如果这些资产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并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的多项资产中还包括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也应按类似的方法予以处理。
【提示】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摊销金额除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外,均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企业如有以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接受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在办理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之后,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确定。
五、存在弃置费用的固定资产存在弃置费用时需要将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弃置费用最终发生的金额(终值)与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现值)之间的差额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销金额作为每年的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提示】一般工商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报废清理费用不属于弃置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的处置费用处理。
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预计负债(弃置费用现值)借:财务费用(每期期初预计负债摊余成本×实际利率)贷:预计负债借:预计负债贷:银行存款等(发生弃置费用支出时)【案例2】乙公司经国家批准20×7年1月1日建造完成核电站核反应堆并交付使用,建造成本为2 500 0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40年。
根据法律规定,该核反应堆将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企业应在该项设施使用期满后将其拆除,并对造成的污染进行整治,预计发生弃置费用250 000万元。
假定适用的折现率为10%。
核反应堆属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成本时应考虑弃置费用。
账务处理为:(1)20×7年1月1日,弃置费用的现值=250 000×(P/F,10%,40)=250 000×0.0221=5 525(万元)固定资产的成本=2 500 000+5 525=2 505 525(万元)借:固定资产25 055 250 000贷:在建工程25 000 000 000预计负债55 250 000以后年度,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每年财务费用,账务处理略。
第三节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一、固定资产折旧概述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企业应当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1.固定资产原价2.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2)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3)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年限平均法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原价×年折旧率【案例3】甲公司有一幢厂房,原价为5 000 000元,预计可使用20年,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2%。
甲公司厂房年折旧率=(1-2%)÷20=4.9%甲公司厂房年折旧额=5 000 000×4.9%=245 000(元)2.工作量法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案例4】甲公司的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800 000元,预计生产产品产量为4 000 000个,预计净残值率为5%,本月生产产品40 000个。
假设甲公司没有对该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甲公司该设备单个产品折旧额=800 000×(1-5%)÷4 000 000=0.19(元/个)甲公司该设备本月折旧额=40 000×0.19=7 600(元)3.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案例5】甲公司某项设备原价为12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
假设甲公司没有对该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甲公司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折旧额计算如下:年折旧率=2/5×100%=40%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120×40%=48(万元)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120-48)×40%=28.8(万元)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120-48-28.8)×40%=17.28(万元)从第四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第四、五年应提的折旧额=(120-48-28.8-17.28-120×4%)÷2=10.56(万元)4.年数总和法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年折旧率用一递减分数来表示,将逐期年数相加作为递减分数的分母,将逐期年数倒转顺序分别作为各年递减分数的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