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生态泄流设施改造技术导则2020版
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的标准

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的标准
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的标准是为了保护河流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维持生物多样性而制定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标准的参考:
1. 国家标准:不同国家针对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以中国为例,中国政府根据国情和区域特点,制定了《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技术导则》等相关标准来规范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的要求。
2. 国际标准:国际上也有一些组织或标准制定机构提供了相关的指导,如国际河流河口委员会(ICOLD)和国际河流保护委员会(IFR&P)等,他们制定了下泄流量方面的技术和管理指南。
下泄生态流量的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水电站规模和河流生态系统状况而有所不同。
然而,一般而言,下泄生态流量应满足以下原则:
维持河流流量:下泄流量应确保足够的水量维持河流的自然流量,以保护河流的生态系统功能。
模拟自然水文条件:下泄生态流量应根据河流生态系统的自然水文条件,尽量模拟河流在自然状态下的水量、速度和频率。
季节变化:下泄生态流量应根据季节变化合理调整,以
适应不同季节对生态系统的需求。
保留水体的连通性:下泄流量应确保河道的连通性,使得河流与其河岸湿地、洪泛平原等水体相互联系。
需要注意的是,确切的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标准可能因地区、具体项目和法规要求而有所不同。
强烈建议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政策,以及与相关专业机构和环保部门的协商,确保在水电站运营过程中合理实施下泄生态流量控制,并尽量减少生态环境的影响。
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的确定及措施分析

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的确定及措施分析作者:成芬王继勋来源:《科学与财富》2017年第25期摘要:在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为减轻对下游河段生态环境的影响,需要采取保障下泄生态流量的措施。
鉴于此,本文对如何确定水电站的下泄生态流量进行了研究,包括需要确定的内容及方式,然后对水电站的泄流措施进行了探讨,确保水电站的下泄生态流量满足生态环境需水量,从而为其他类似工程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确定;措施引言为了响应当前低碳环保的社会发展口号,保护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优化发展水力发电、提倡使用清洁型能源已经成为我国目前能源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
在水电站整个开发建设过程中,重要的关注点就是对大坝(闸)的下泄生态流量进行设计,使其能够对下游河流生态环境进行补偿,同时也可以保护下游居民的居住环境等。
因此,要规范水电站各个时期的管理工作,合理确定下泄生态流量,对水电资源进行科学利用。
1下泄生态流量定义为了满足减水河段的生态环境需水,水电站运行过程中需要下泄一定的生态流量。
在河道长年流动中,需要一定的水量来保护河流的生态系统,为河流中的生物提供必要的水量,一般把所必需的最小水量阈值称为最小生态需水量。
而与之相对应的就是水电站需要下泄的最小水量,将其称为最小下泄水量。
2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的确定2.1确定内容在对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进行确定时,首先需要明确具体需要了解的参数。
有关工作人员要根据对实测大断面资料及水文资料情况进行分析,选取坝址水尺断面作为研究断面,计算各水力参数,并得到生态环境需水的推荐值。
其他还需要考虑的方面包括:维持水生生物生态系统稳定所需要的流量;维持河流水环境质量的最小稀释净化流量;调节气候所损耗的蒸散量;维持地下水位动态平衡所需要的补给水量等;航运、景观和水上娱乐环境需水量;工农业生产及生活需水量。
2.2减水段生态环境需水量推荐值本文以水牛家水电站为例,该水电站的坝址水尺断面初步拟定9种下泄流量方案,其中一种方案是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环境用水要求”中所推荐的流量值来制定的,流量值为1.32m3/s,是坝址断面平均流量的10%。
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整改报告范文

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整改报告范文《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整改报告》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小水电站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供应方式,在我国能源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然而,在长期以来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部分小水电站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导致生态流量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本报告针对某小水电站生态流量问题进行整改,以确保河流生态系统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整改背景根据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小水电站必须确保下泄生态流量,以满足河流生态需水要求。
某小水电站位于某河流中游,近年来,由于过度追求发电效益,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不足,导致河流生态系统恶化,影响了水生生物的生存和河流景观。
为此,政府部门要求该水电站进行生态流量整改,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三、整改目标1. 确保水电站正常运行,保障电力供应;2. 满足河流生态需水要求,保障水生生物生存;3. 恢复河流生态系统,提高生态环境质量;4.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绿色发展。
四、整改措施1. 完善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流量监测体系,对水电站下泄流量、河流水位、水质等进行实时监测,确保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2. 优化调度方案:根据季节性河流生态需水变化,调整电站发电计划,确保下泄生态流量满足河流生态需求。
3. 增设生态放水设施:在水电站增设生态放水设施,如生态泄放孔、生态水闸等,确保生态流量稳定。
4. 修复河流生态系统:对受影响的河段进行生态修复,恢复河流自然状态,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5. 强化政策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水电站经营者的环保意识;加大对生态流量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整改效果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某小水电站生态流量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河流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水生生物种类和数量逐渐增多,河流景观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水电站的电力供应稳定,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六、结论本报告针对某小水电站生态流量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通过完善监测体系、优化调度方案、增设生态放水设施、修复河流生态系统等措施,有效解决了生态流量问题。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标准

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2016]24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现状分析与评价性能测试、改造内容与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工程验收。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1、增加了电站机电设备报废更新的规定;2、增加了生态流量现状分析与评价的内容;3、增加了小容量高压发电机可改为低压发电机的内容;4、增加了可配置移动通信设备对电站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的内容;5、增加了厂房技术改造的内容;6、增加了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的内容;7、提高了部分机组的效率指标。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学院路122 号,邮政编码:310012)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金轮机电实业有限公司武汉长江控制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杭州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吕建平刘仲民付自龙杜雷功张春君闵京声姚光潘熙和张联升吴玉泉杨安玉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程夏蕾陆力岳梦华李志平游超王昭升周争鸣刘国华许强吴胜华陈昌沛姜美武目录1总则 (3)2 术语 (4)3 现状分析与评价 (5)4性能测试 (6)5改造内容与要求 (7)5.1 一般规定 (7)5.2 水工建筑物 (7)5.3 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 (9)5.4 辅助设备 (11)5.5 发电机及其他电气设备 (12)5.6 自动化 (13)5.7 暖通、消防与安全 (15)5.8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 (15)6 技术性能指标 (16)7工程验收 (18)本标准用词说明 (19)引用标准名录 (20)1总则1.0.1 为规范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促进电站技术进步,科学利用水能资源,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运行安全,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能效,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本标准。
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

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9.08.21•【文号】水电〔2019〕241号•【施行日期】2019.08.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水电〔2019〕241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直辖市)水利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近期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理整改的指示精神,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推进小水电绿色发展,维护长江健康生命,现就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组织开展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确定、泄放设施改造、生态调度运行、监测监控等工作,切实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单站装机5万千瓦及以下)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尽快健全保障生态流量长效机制,力争在2020年底前全面落实小水电站生态流量。
二、科学确定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二)应当根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525》《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Z 712》《水电工程生态流量计算规范NB/T 35091》等技术规范,在满足生活用水的前提下,统筹考虑生产、生态用水需求,结合河流特性、水文气象条件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确定生态流量。
确定生态流量时应当体现流量过程,反映河道天然来水丰枯变化。
(三)小水电站的生态流量,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等规划及规划环评,项目取水许可、项目环评等文件规定执行;上述文件均未作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一致的,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确定;其中以综合利用功能为主或位于自然保护区的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应组织专题论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
关于小型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的探讨

关于小型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的探讨摘要:在经济迅速发展的情况下,我国的小型水电站建设越来越多。
因为它不仅能够解决当地农村缺电少电的问题,还能促进当地河流的生态治理。
从而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但由于我国现已开发建成的小型水电站在科学技术方面并不先进,所以导致生态流量泄放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也造成了一些河流的生态不平衡与不健康现象。
所以关于小型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这个问题,值得探讨。
关键词:小型水电站,生态环境,泄放引言:小型水电站作为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能够解决当地农村缺电少电及河流生态的问题,同时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
但在其运作中,因生态流量泄放设备的不完善,也会导致河流生态系统的不平衡,从而对生态环境造成一些不好的影响。
因此,应该对已经建成的小型水电站采取一些科学的合理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从而确保生态流量的泄放,同时起到保持健康河道的生态环境系统。
而对于正在规划建设的水电站,也应该将环境保护这块纳入思考范围,如此,后建设起的小型水电站才不会再次对生态环境系统造成影响。
因此有了这些考量,才需要对生态流量的泄放进行探究讨论。
1生态流量泄放的概念和现状1.1什么是生态流量泄放?生态流量是指在水流区域内保持生态环境所需要的水流流量,而生态流量泄放,就是指在特定的区域和时间内,对这些水流流量进行适当排放。
以此来确保上游和下游的水源都充足,从而维持上下游的生物生存生态平衡。
而随着河流中上游地区不断的修建水利工程,导致切断了河流本身的连续性,从而使河流的形态发生了改变,扰乱了河流本身的生态系统,使其无法正常迁移物质和能量。
最终导致上下游地区获取的营养物质存在差异,破坏了河流的生态平衡及健康系统。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上流的生态流量进行泄放,使其恢复同下游的连续性,并保证迁移物质不再受阻,使得营养物能够流至下游,达到生态系统的平衡【1】。
1.2 生态流量泄放的方式因河流上下游大量修建水利工程的原因,阻碍了河流上下游之间的连续性,使其物质迁移无法正常进行,所以需要分河段、分目标来确定生态流量,从而对生态流量泄放设施进行相关的设计和设置,以达到对生态流量进行科学的合理的泄放目的。
生态下泄流量标准

生态下泄流量标准生态下泄流量标准是指为了维护河流生态环境的需要,通过控制和调节混合式水电站等水工建筑的流量,保障河流的生态环境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减少对河流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
下面将从下泄流量的定义、国内外相关研究和实践经验、制定下泄流量标准的依据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下泄流量是指水电站等水工建筑通过泄洪、泄水等措施,从水库或河道放出的水量。
它的主要功能是保证下游河流生态环境的正常运行,维持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在保证水库安全过程中,通过适当的下泄流量可以降低洪峰水位,减轻洪水灾害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国内外对于生态下泄流量的研究和实践经验非常丰富。
国内一些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提出了一些相关的标准和指南。
例如,水利部发布的《水文规划标准》中明确了在水库调度中考虑生态因素的要求和原则,提出了生态下泄流量的概念和计算方法。
此外,一些河流流域的水利规划和治理方案中也涉及到了生态下泄流量的问题,为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提供了有效的措施。
国外的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对我国生态下泄流量的制定提供了借鉴。
例如,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通过法律和规章制定了涉及到水电站的环境规定,规定水电站操作应当兼顾环境因素,包括适当的下泄流量。
澳大利亚也通过相关法律对水力发电站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下泄流量和河流生态健康的关系。
制定生态下泄流量标准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态系统需求:根据河流生态系统的特点和需求,确定适宜的下泄流量,保证河流生态环境的持续稳定。
2. 历史经验:根据历史洪水及其他水文条件,结合过去的调度经验,确定下泄流量的范围和原则。
3. 国家法律法规:根据我国水利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的需要,制定相应的生态下泄流量标准。
4. 国内外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生态下泄流量标准。
在制定生态下泄流量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河流生态的差异性和复杂性,区分不同河段的特点和需求。
四川省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督管理通知》

四川省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督管理通知》四川是“千河之省”,水系发达,小水电资源极为丰富。
为巩固近年来四川省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工作成果,进一步促进水电站绿色发展,推动水资源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和可持续利用,近日,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出重拳保护河流生态环境,建立长效生态用水保障机制。
《通知》科学确定了水电站生态流量,解决了多部门对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值标准确定不一致的问题。
对于水利、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等部门行政许可中对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核定数值不一致的情况,《通知》明确采用最大值;对于行政许可中未明确的,《通知》要求其生态流量值按照《四川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农业厅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8〕720号)要求编制的“一站一策”方案中认定的值执行。
《通知》明确了四川省水电站保障下泄生态流量工作职责,要求新建、在建、改扩建水电站的建设方案必须包括下泄生态流量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已建水电站应制定下泄生态流量运行管理巡查制度,确保正常下泄生态流量。
《通知》明确了监管职责。
要求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监管职责,牵头负责对辖区内水电站泄放设施、监测装置运行情况和下泄生态流量执行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督。
《通知》特别强调,对泄放设施及监测装置运行不正常的水电站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实施处罚;下泄生态流量执行情况,纳入当地河(湖)长制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因监管不力而引发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电站生态泄流设施改造技术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电站生态泄流设施改造目标和基本要求、最小下泄生态流量核定、生态泄流设施改造、生态泄流监控和运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实施生态泄流设施建设与改造的水电站。
其他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泄流设施的规划、设计及施工也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HJ 212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416 环境信息术语HJ 477 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SL 61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SL 247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SL 415 水文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管理规范SL 555 小型水电站现场效率试验规程SZY 206 水资源监测数据传输规约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最小下泄生态流量 minimum ecological discharge flow为满足维持区域河道的基本生态功能和群众基本生活生产及其他用水需求,所需要的区域内水电站坝(闸)处下泄的最小流量。
3.2减脱水河道 dehydration channel水电站建设及运行引起坝(闸)下出现水量较自然条件下减少或脱流现象的河道。
3.3引水式水电站 diversion-type hydropower station用引水道来集中河段落差形成发电水头的水电站。
3.4坝式水电站 dam-type hydropower station用坝集中河段落差形成发电水头的水电站。
3.5混合式水电站 mixed-type hydropower station用坝和引水道共同集中河段落差形成发电水头的水电站。
3.6生态跌坎 ecological fall采用体型相对较大的天然块石(鹅卵石),按照合理结构沿河道横向堆积而形成跌水的壅水建筑物。
3.7生态堰坝 ecological barrage采用人工材料修建的,顶部长期过流的壅水建筑物。
3.8河道纵向深槽 longitudinal deep channel采取人工疏浚方式,沿河流流向,对自然河槽进行加深、加固和维护,保持河道主槽长期维持一定水深的工程状态。
4 生态泄流设施改造目标和基本要求4.1 目标4.1.1 保障水电站坝(闸)址下游群众基本生活生产和河道基本生态功能及其他需水要求。
4.1.2 解决因水电开发导致的河道减水脱流问题。
4.1.3 改善因水电站建设及运行引起的坝(闸)下游河道的水体流动性。
4.2 基本要求4.2.1 按照河道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结合减脱水河道的生态变化状况,核定河道最小下泄生态流量,明确泄流措施,为河流生态功能修复创造条件。
4.2.2 根据坝址处天然来水量和核定的最小下泄生态流量,遵循“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技术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根据水电站的不同开发方式和工程布置特点,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选择生态泄流设施与泄放方案,明确运行调度方式。
4.2.3 生态泄流设施应具备能连续泄放最小下泄生态流量的能力。
5 最小下泄生态流量核定5.1 核定原则5.1.1 最小下泄生态流量核定应与已批复的河流规划、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航运、旅游、城市发展,环境保护等规划相协调;涉及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物种或开发区域等有特殊用水要求的河段,应通过专题论证确定。
5.1.2 应按照不同地区、不同河流特征、不同生态需求,统筹考虑流域气象、水文、生态环境影响和上下游的相关性等多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最小下泄生态流量的计算方法。
5.1.3 水电站所在的流域综合规划或水资源利用规划调整和水电站坝址上下游生态需求发生变化时,应重新核定其最小下泄生态流量。
5.2 核定方法5.2.1 核定最小下泄生态流量所采用的水文资料应符合一致性、可靠性和代表性要求。
应对生态流量计算结果进行合理性分析,以河流为单元进行上下游、多种用水需求、不同用水时段等统筹分析,并最终确定。
5.2.2 可采用多年平均流量法、最枯月平均流量法或日平均流量历时曲线法等进行计算核定。
多年平均流量法宜取坝址天然多年平均流量的10%计算;最枯月平均流量法宜按照频率P=90%最枯月平均流量计算;日平均流量历时曲线法宜采用以历史流量资料构建的逐日流量历时曲线中累计频率为P=95%日平均流量计算。
5.2.3 梯级水头衔接的坝式水电站,可采用日平均下泄水量作为最小下泄生态水量。
5.2.4 坝(闸)下游是感潮河段的水电站,涨潮时段水电站可不泄放生态流量,但退潮期应保证坝(闸)下游断面下泄流量不小于核定的最小下泄生态流量。
6 生态泄流设施改造6.1 总体要求6.1.1 生态泄流设施应布置在水电站坝(闸)址处或尽量靠近坝(闸)址的位置。
6.1.2 生态泄流设施的泄流能力应满足在水库正常运行可能最低水位时不小于核定的最小下泄生态流量。
6.1.3 结合工程实际条件,按照安全、可行、经济、实用的原则,宜采用以下生态泄流设施和运行方式:a) 通过正常发电下泄流量能满足最小下泄生态流量的坝式水电站,可不专门设置生态泄流设施,但应避免不利于机组稳定和安全的低出力长期运行状态;b) 具备改造条件的,可利用泄水、放水、引(输)水等建筑物改造为生态泄流设施; c) 现有建筑物不具备改造条件且通过运行调度手段也不能满足坝(闸)下游河道最小生态流量需求的,应新建生态泄流设施;d) 生态泄流设施出口控制阀应具备减压消能功能,技术经济可行的,可结合消能设施布置新建“消能电站”,通过“生态消能机组”长期正常发电下泄流量满足生态泄流需求。
6.2 利用泄水建筑物改造6.2.1 翻板闸挡水的坝式水电站,可通过小开度开启工作闸门泄放生态流量。
6.2.2 闸坝工程应避免小开度长期运行,可通过在工作闸门上安装门中门或设置舌瓣门泄放生态流量。
6.3 利用放水建筑物改造6.3.1 利用水库冲砂孔或放空孔改造成泄流孔。
下泄流量可通过调节阀门开度控制,控制阀宜布置在泄流孔末端易于控制和监控的部位。
6.3.2 生态泄流控制阀应选择与泄流孔(洞)相匹配的尺寸,最低水位、阀门全开时的泄流流量应不小于核定的最小下泄生态流量。
全开时阻力特性可按式(1)和式(2)试算确定。
2k 24/3220g 2A x A R Ln Q H ∑+++=ξξ (1)式中:H 0——孔口最小作用水头,自由出流时为上游水位与出口中心高程的差,单位为米(m);Q ——水电站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秒(m 3/s); L ——管道计算长度,单位为米(m); n ——管道粗糙系数;R ——水力半径,单位为米(m);A ——管道断面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2); ξ ——局部水头损失系数;k ξ——泄流阀全开时的阻力系数;x ——出流系数,自由出流时取1;g ——重力加速度,单位为米每平方秒(m/s 2)。
2rr2k g 2KQ H A ξ......................................(2) 式中:k ξ——泄流阀全开时的阻力系数;g ——重力加速度,单位为米每平方秒(m/s 2);A ——管道断面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2);H r ——泄流阀全开时的作用水头,单位为米(m); K ——大于1的系数,宜取K ≥1.1;Q r ——泄流阀全开时的过流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秒(m 3/s)。
6.3.3 应根据生态泄流控制阀相连接的孔口阻力及泄流阀过流特性,计算出不同水位时满足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阀门开度,绘制水位开度曲线(表),作为运行控制的依据。
6.3.4 枯水季节泄流阀应保持常开状态。
6.4 利用引(输)水建筑物改造6.4.1 渠道引水的水电站,可在近坝渠道的适当位置开口修建侧堰或埋设管道下泄生态流量;渠道运行水位变化较大的,宜在侧堰上安装简易的叠梁式闸板,通过调节侧堰的堰上水深来控制下泄流量。
6.4.2 隧洞引水的水电站,可利用原有的近坝施工支洞改造或新挖泄流洞下泄生态流量,并在泄流洞出口安装管道和控制阀,通过调节阀门开度控制下泄流量。
6.4.3 渠道引水的水电站侧堰泄流布置如图1所示。
当侧堰段渠道为棱柱体矩形断面,且渠内水流为缓流时,侧堰孔口过流断面尺寸按式(3)和式(4)试算确定。
图1 渠道侧堰泄流示意图2/3c L g 2HL m Q = (3)式中:Q ——水电站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秒(m 3/s);g ——重力加速度,单位为米每平方秒(m/s 2);L m ——侧堰的流量系数;L c ——顺渠道水流方向侧堰的孔口长度,单位为米(m);H ——侧堰的堰上水头,用堰首末端水头的平均值表示,单位为米(m)。
0L 95.0~9.0m m )(= (4)式中:L m ——侧堰的流量系数;0m ——正堰的流量系数。
6.4.4 在渠道侧壁上埋设管道泄流的,管道纵向可水平布置,也可倾斜布置。
泄流管进口应避开泥沙含量高、容易聚集污物的回流区;泄流管宜采用圆形钢管。
水平有压布置的泄流管示意图如图2所示,管道的断面尺寸可按式(5)和式(6)试算确定。
图2 渠道侧壁埋管泄流示意图A H Q c g 2μ= (5)式中:Q ——水电站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秒(m 3/s);g ——重力加速度,单位为米每平方秒(m/s 2); H ——自由出流时为不计行近流速水头的作用水头,淹没出流时为上下游水位差,单位为米(m);c μ——管道泄流流量系数;A ——管道断面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2)。
∑+=ξL/D λμ1c (6)式中:c μ——管道泄流流量系数;λ ——管道沿程水头损失系数;L ——管道计算长度,单位为米(m); D ——管道内径,单位为米(m); ξ ——局部水头损失系数。
6.5 新增泄流设施6.5.1 坝式水电站可在坝后式厂房机组进水控制阀前增设旁通管引生态流量至下游河道,并在旁通管上安装泄流控制阀,通过调节控制阀阀门开度控制下泄流量。
6.5.2 引水式和混合式水电站,可增设“越坝”泄流通道从水库取水泄放至大坝下游河道。
大坝为混凝土坝(或浆砌石坝)的,可采取在坝体钻孔或在坝肩山体内开挖隧洞安装生态泄流管,跨坝安装生态虹吸管或人工抽水装置方式;大坝为土坝(或土石坝)的,可采取跨坝安装生态虹吸管或人工抽水装置方式。
6.5.3 混凝土坝(或浆砌石坝)坝体钻孔安装生态泄流管的布置示意图如图3所示。
生态泄流孔的布置应根据大坝结构特点确定;其轴线可水平布置,也可倾斜布置。
进水口应避开泥沙含量高、容易聚集污物的回流区,孔口应位于在水库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的最低水位以下不小于1.5 m,且在水库淤积高程以上,出水口宜布置在枯水期大坝下游多年平均水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