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物浦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修订版)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党员是支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新党员的质量,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的工作细则(试行)》程序,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一)积极分子的确定1、本人提出申请。
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2、推优。
申请人所在党支部在接到申请书后一个月内指派专人与本人谈话,了解该同志的思想状况和对党的认识,28岁以下的团员青年要征求学校团组织意见,并经团组织推优。
3、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主要表现及优缺点进行民主评议,研究决定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4、每位入党积极分子可由本人选定或组织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培养人或联系人。
5、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员须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登记表》,党支部签署意见后报党总支备案。
6、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推荐意见、考察等材料)。
(二)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与考察1、培养(1)建立健全入党联系人制度。
入党联系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工作部门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状况,经常与本人谈话,掌握思想动态,帮助解决思想上、工作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教育帮助他们进步和成长。
(2)入党联系人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情况,党组织对联系人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和检查。
(3)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写出书面思想汇报,党组织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2、教育。
党组织经常性地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对党的认识。
3、考察。
党支部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考察。
主要考察积极分子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和入党动机。
(1)党总支通过听取党支部、培养人意见,广泛听取和搜集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表现。
(2)党支部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二、确定发展对象(一)入党积极分子一般需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和比较系统的学习教育,在他们基本具备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后,由党支部对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表现作出书面鉴定,并研究决定是否推荐其入党。
大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

发展对象的确定(一)
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经过至少一年时间的培养考察 ,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基本符合党员条件 。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入党 动机端正。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 鲜明,思想觉悟高,言行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学习、工作、 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组织观念强,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验,出色完 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学习目的明确,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良, 智育测评位列前50%;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集体,团结同
学院党组织审批
几个时间要求
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2周内,党支部要派专人与其谈话。 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才能被确定为建党 积极分子。 建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40学时,培训 结业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经过至少一年时间的培养考察才能列 为发展对象。 预备党员入党一年内参加集中培训一般不少于24学时。 预备党员预备期为1年。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半个月,应主动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 请报告。 按期转正时间为1年,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进一步教育 考察的,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所有公示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天。 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党支部递交书 面思想汇报。
发展对象的确定(二)
发展对象的确定方法 团组织推优 党支部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班主任以及班干部、 任课教师、宿管员等党内外群众意见。 支部书记要亲自阅读相关对象的每一份思想汇报,了解其 思想状况、入党动机等。 召开群众座谈会。 支委会对照条件,综合各种情况进行讨论,提出列为发展 对象的初步名单交支部集体研究,将符合条件的建党积极 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并进行公示。 对相关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查。 确定发展对象是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 用。要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注 重把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 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防止把学习成绩或者是工
人文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人文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学生党员在学生中的凝聚力和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中央关于党员发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依据《党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校党委组织部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参照《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
第三条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从新生进校开始抓起,按照“公开发展,群众监督,动态管理”的方针,经过努力,逐步建设一支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学生党员队伍。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第四条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除《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四条: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有比较正确的认识,已写入党申请书(字迹清晰,格式正确),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2、团结同学,助人为乐,以集体利益为重,在工作,学习等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3、以班级为单位推荐为积极分子时间在一年有效期内。
4、培养期间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现象,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列班级前45%。
第五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队伍建设1、院党委、党支部要在全面分析积极分子状况的基础上,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把那些符合积极分子条件的同志及时补充进来,把不适应继续作为积极分子培养的人调整出去。
2、在符合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以下学生可以优先进行考察培养:(1)以身作则,关心同学,热情为他人服务,担任一定工作的学生干部。
(2)受到校,院级表彰的学生。
(3)积极参加省、市、校级竞赛,并在其中取得较好成绩。
第三章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第六条发展对象名额的分配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全年党员发展计划数,结合各年级、各支部人数比例、党员人数、积极分子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各支部发展名额。
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补充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补充意见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提高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江苏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针对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制订本补充意见。
一、发展学生党员的基本评价要求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要注意深入研究青年学生的特点和成长规律,全面分析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期发展学生党员基本评价要求。
要求青年学生争做:(一)努力学习的榜样。
要求发展对象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学习实践过程中端正入党动机,提升政治素养,提高政治敏锐性;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优良,积极向社会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在学生自我管理、专业学习、学生党建工作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努力成为广大同学刻苦学习的榜样,智育成绩一般要求在本专业中等水平以上,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
(二)创优创新的模范。
培养发展对象具有强烈的成才意识,要求在大学学习期间,发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创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争做成才表率,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要鼓励发展对象争做学习中的佼佼者,生活中的开拓者,工作中的创新实践者,努力走在学生队伍的前列,成为品学兼优的学生骨干。
(三)服务同学的先锋。
引导发展对象形成较强的宗旨意识及服务意识,积极参与支部建设、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热心社会工作,密切联系周围的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善于帮助周围同学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及时反映同学正当利益诉求,受到周围同学的尊重与好评。
(四)遵纪守法的表率。
要求发展对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校规校纪,坚决按法律法规的程序办事,组织纪律观念强,通过模范的言行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同学,积极主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严格规范高校大学生党员发展程序

池板 、太 阳能 控 制器 等,在 如何 增 加其 续 发 展 。
( 五 )加大国家的支 持力度 国 家要 在 资金 、技术 、人 才、 制度 等 方面给西北 地区提供支 持。利 用税 收、
使 用效率 和减 少 其废 弃后 的污 染方 面不 断进行研 究。在核 心部件 的发 明创造 上,
社会文 / 赵梓丞
中 国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央 委 员会 第 六 将 入党 作 为一种 荣誉 ,有 的将 入党 当作 考 核。 对于 成绩 方 面, 有 比较具 体 的指 次全 体会 议, 于 2 0 1 6年 1 O 月 2 4 日至 2 7 以后找 工作 的筹码, 有 的是 因为 家长要 标 , 比如学业成绩必须进入专 业前 2 0 %等。
( 一)技术创新 业也要 积 极配 合, 主动 参 与研 发或 者采 目着手 ,充分 利 用西北 地 区太 阳能 资源 丰 富 的优 势, 缓解 西北 地 区常规 能 源缺 创新 是 国家 发展 的不 竭 动 力, 要不 用太 阳能 装 置, 为 环 境 保 护作 出 贡献 。 乏 的 问题 , 促 进 西 北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 扩 大 宣 传 教 育 力 度 , 提 高 全 社 会 环 境 保 断 创 新 技 术 , 提 高 我 国 太 阳 能 产 业 的 竞 争 力。提 升产 业 技术 及产 品 质量, 在高 护 意 识 ,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 建 设 资 源 节 约 新领 域 不断 寻求 突破 ,如 创新 太 阳能 电 型 、环 境 友 好 型 社 会 , 实 现 经 济 的 可 持
党员发展程序及有关表格填写方法

党员发展程序及有关表格填写方法一、党员发展工作程序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高中阶段递交过申请书的学生,要转接有关资料,继续培养。
2.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上人文学院业余分党校推荐上党校的学生由团支部在各班班会上民主推荐品学皆优的学生,结果报支部。
支部审定后,报总支主管党建的副书记审批。
3.团组织择优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在共青团员中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员重点培养对象的工作简称“推优”,推优的程序为:(1)班级团支部召开团员会议,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表现情况,经民主讨论表决,提出推荐意见,报学院分团委审核。
(2)经学院分团委认真考察和讨论后,确定推荐名单,指派团员干部填写《宁夏大学共青团“推优”对象登记表》,然后由分团委书记签名转给支部。
(3)支部经过讨论确定申请人为建党对象后,后由团组织负责填写宁夏大学《建党对象培养考察写实薄》中的“团组织推荐意见一栏”。
4.支部确定建党对象支部在团组织推优的基础上,及时指派党员与被推荐的优秀团员谈话,谈话结果向支部书记汇报(必要的由支部书记直接谈)。
支部在谈话基础上,召开大会讨论决定建党对象。
并将结果报请总支审核。
总支审核同意后,下发宁夏大学《建党对象培养考察写实簿》。
被确定为建党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填写宁夏大学《建党对象培养考察写实簿》,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要协助正式党员做工作)对其培养考察,并负责填写考察纪录。
重点培养对象要经常积极主动找联系人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中的情况,并书写思想汇报交联系人,由联系人交支部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
5.支部确定申请人为发展对象支部对建党对象经过一年左右的培养教育、组织考察,在听取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表现突出者,经讨论,确定其为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将其列入年度(每年分两期)发展党员计划,并报总支批准。
6.支部征求群众意见党支部通过召开座谈会或指派党员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
高校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禁突击发展,严防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引导第四条党员发展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总支或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学生党支部在系党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党总支应通过举办二级党校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师生宣传党的政治主张、传播党的知识,提高其对党的认识,引导其中的先进分子向党组织靠拢。
第六条申请书的提出及基本要求。
教职工和学生应向所在单位(班级)的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书应反映申请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了解,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坚定信念,对共产主义事业有必胜的信心,应体现出高等院校师生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
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一般应在15天内指派专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谈话的主要内容是: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入党动机,予以鼓励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第七条党组织要对入党申请人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帮助和引导。
第三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八条符合《党章》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递交入党申请书者,是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础人选。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要求及程序是:(一)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满一季度且各方面表现优秀者,经团组织推荐,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预备人选。
(二)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拟定人选名单。
(三)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四)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对群众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其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对群众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标准(打分细则)
软件学院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标准在从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深深的感受到党员的素质对于维护我党的形象,树立我党威信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了对积极分子的行为进行监督,软件学院学生党支部制定了以下考核标准。
发展党员的标准:一.入党积极分子应为软件学院正式注册学生。
学生有以下情况者,取消本次发展资格:1.推优前受到过学校的处分、处罚,且未撤销。
2.推优前一个学期不及格门次大于2门次(含)。
3.在本次推优过程中有任何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制作、伪造相关的成绩单、证明、证书等。
二.每个被推优入党的同学在上报学院党支部后,应按照如下标准计算得分,启始分为零分。
三.学习方面。
1.加权平均分2.(1)(2)3.四.1.担任职务。
(1)班内职务。
仅包括: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担任任期应满1年。
得分为5分。
(2)院校职务:仅包括:校团委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
担任任期应满1年。
得分为10分。
(3)班内职务和院校职务加分不累加。
2.工作加分。
(1)为表彰工作积极的学生干部,制定此加分办法。
(2)在工作期间,根据群众考评,可有0-10分加分。
(3)执行办法:在第五部分的群众考评,由支部成员为推优分子中的干部同学打分。
全部得分平均后,四舍五入到个位,即为该同学的工作加分。
五.思想方面。
1.群众考评。
(1)应组织支部的推优入党会,来进行推优同学的群众考评。
(2)推优入党会由团支部书记组织,到会人数应大于支部人数的90%。
(3)每位推优同学应在会上介绍自己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等相关情况。
(4)群众考评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5)群众考评应当场唱票,公布记票结果。
(6)所有投票应在唱票后封存,交由学院备查。
(7)违反以上规定的推优入党会,视为无效,应由团支部书记择期再次召开推优入党会。
若超过学院推优截止日期,责任由本支部承担。
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央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一年级到二年级上学期,每班都有党员;二年级到三年级上学期,每班建立党小组;三年级到四年级,有3名以上(含3名)正式党员的班级及时建立党支部”的目标,做到均衡健康发展。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重点抓好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加强实践锻炼、严格入党程序等重要环节,防止降低标准,反对相互攀比,确保新党员质量。
第四条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高度重视,集中力量抓紧抓好。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第五条党支部要及时指导有入党愿望的学生写好《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为什么要求入党?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本人的政治信念、成长历程(家庭主要成员与社会环境对自己的影响)和思想、工作、学习、守纪等方面的表现及存在的主要缺点。
3、争取入党的决心和措施。
《入党申请书》要写得朴实庄重,联系本人思想实际,不要空洞的议论和表态,争取入党的措施要具可操作性。
第六条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1、自愿申请入党,入党愿望较强烈。
2、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党的章程,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3、关心集体,有奉献精神,认真负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上海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上海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2004年4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学校党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上海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精神,特修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和育人的根本任务,着眼于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接班人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成为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大战略性举措,并使之成为以党建为核心、全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最为有效的途径。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大致均衡、适度增长”的原则,正确把握培养和发展、质量和数量、思想入党和组织入党等辩证关系,确保新党员质量。
第四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坚持“早播种、早选苗、早培养、早成熟、早发展”和“重在培养、主动建设、积极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把优秀大学生、研究生、“两课”教师和一线一流青年教职工作为重点发展对象,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要工作环节,使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第五条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团组织生活、党建咨询、短期军训、个别谈心和党章学习小组等活动,向大学生宣传党的基本知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启发他们自觉提出入党申请。
对于在高中阶段提出过入党申请或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党组织要继续对他们提出政治上的要求,及时转接有关材料,保持培养教育的连续性。
第六条各级党组织应及时掌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状况,对于尚未提出入党申请的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要做到政治上引导、业务上培养、生活上帮助,全面关心他们的成长,引导他们自觉提出入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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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交利物浦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提高发展学生党员的质量,保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党程序。
必须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三条完善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制度体系。
认真落实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培养制度,实行发展学生党员公示制,坚持发展对象考察和预审制度,实行接受预备党员无记名票决制,完善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制度,实施预备党员转正无记名投票制度,建立入党材料归档制度等,努力使我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申请入党第四条按照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五条要求入党的在籍学生,必须向学校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入党申请书交至西交利物浦大学学生党员服务中心。
学生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现实表现,缺点和不足,自己的打算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在申请书的最后附上个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的简要情况,如本人政治历史复杂或有其它问题,要如实写清楚。
要求用黑色碳素笔书写,严禁抄袭。
第六条入党申请书要求如下:一. 标题。
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二. 称谓。
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
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三.正文。
主要内容包括:①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
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
②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
③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四. 结尾。
申请书的结尾主要表达清党组织考察的心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
全文的结尾一般用"此致,敬礼"。
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
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另外,为了使党组织对自己有较全面的了解,申请人可另写一个附加材料,将个人的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写清楚。
将自己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奖惩情况也要写清楚。
如果自己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人政治历史情况比较复杂,或受过刑事或其它重大处分,也应实事求是地写出。
第七条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后,等待学生党员服务中心或所在年级支部通知参加独墅湖高教区联合党校培训。
党校结业考试合格者,方能成为正式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章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第八条学校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有计划、系统性的理论教育。
组织他们参加独墅湖高教区联合党校培训,初步学习系统的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第九条学校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制定系统的培养计划和实施方案,让他们通过参加党组织生活,通过交任务、做工作、提要求,通过社会实践、社会服务,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认识水平,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十条各年级党支部对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要指派1-2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同积极分子谈心,听取思想汇报,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及时指出优缺点,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
并要将每半年真实的考察情况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考察表的填写要简明扼要,抓住关键问题和重点,有针对性,并及时将考察意见和结论反馈给本人。
第十一条各年级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会议,听取培养联系人和辅导员老师以及学生党员服务中心的意见,专题分析、讨论和检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落实情况。
第十二条鉴于西交利物浦大学的特殊性,考核标准主要依据年级辅导员的推荐和党员服务中心对其参加各级党组织所组织活动的记录。
第十三条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写好自传,自传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自然情况,本人简历(自进小学后的各阶段的工作学习情况),思想成长与进步过程,家庭情况,对自己影响较大的人和事。
萌发入党愿望的过程,应该对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个人自传的应为黑色碳素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严禁抄袭。
第十四条学生在校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发展学生党员必须把其学习情况作为能否入党的重要条件之一。
发展对象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至少应为及格以上,对挂科和留级的同学的要从严审查其学习态度。
第十五条对发展对象要听取党内外群众(朋友、同学等)的意见,召集对象为发展人周围的朋友或同学,由支部召集,数量为五人,征求意见采用召开座谈会形式,并认真做好原始记录。
第十六条对发展对象,党组织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的主要内容是:本人的基本政治素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本人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对不清楚的重要情况进行函调和外调,有工作经历的学生,要对其在原单位的工作表现进行函调或必要的外调。
党支部对政治审查情况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上交一份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可以结合时事发表个人看法,也可以阐述对党的思想、路线、政策等的理解。
第十八条毕业班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在走向新的工作岗位时,党组织应将其入党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思想汇报等材料随本人档案一并转往新的单位。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第十九条吸收新党员,党组织必须进行预审。
党支部根据考察情况,就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现实表现、优缺点、本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成员与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形成综合考察意见,经支部大会审议通过后,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会同本人的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校培训结业证等材料报上级党组织预审。
预审必须经上级党组织集体讨论。
第二十条入党积极分子需要达到以下要求:第一,在思想上,有入党的迫切愿望,在实际行动中有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的具体表现(有入党申请、思想汇报、主动找党员谈心等),其中已参加党章和联合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理论课,党校结业考试成绩良好以上的积极分子优先发展。
第二,在学习上, 学习刻苦认真,态度端正,各门课程考试综合成绩居专业中上排名,没有不及格课程或重修科目;获得学校单项以上奖学金或同等级别以奖励学习为主的获奖的同学,优先发展;能结合专业学习积极开展学生科研及社会实践活动或通过国家或国际一些学习性资历证明的同学,优先考虑发展。
第三,在社会实践中,能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突出表现的同学或者有为组织或集体作贡献,能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优先考虑。
第四,入党积极分子成为预备党员需要得到培养联系人认可,同学接受,老师的肯定,团组织的推荐。
在党员拟发展对象公示和师生意见征求中,没有原则性的问题,既没有涉及政治思想、重大违纪、动机不纯、群众反对等原则性意见;若意见属于缺点和善意的批评,考察对象应能够正视而且在组织的批评教育下,经过其努力应能够改正。
第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无任何一级通报批评记录;学生宿舍区表现良好,无违规记录,所在寝室卫生应在良好及以上,不迷恋电脑游;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的各项活动,表现积极,集体荣誉感强。
第二十一条党组织优先发展由学校辅导老师、党员服务中心和各年级支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
第二十二条对发展对象进行发展前公示。
通过预审的发展对象,由各年级党组织报学生党员服务中心进行集中统一公示。
公示为张贴公告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各年级党组织对公示后反映的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并进行认真的研究处理及反馈。
第二十三条填写入党志愿书。
根据公示通过名单,各年级党组织到学生党员服务中心领取《入党志愿书》并发放给发展对象。
各年级党组织为发展对象分配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介绍人可由组织指定或发展对象自己约请。
由支部负责人或介绍人指导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在经过详细讲解和审阅草稿后,再由申请人正式填表。
填写时要注意下列项目:(1)“有何专长”栏目内填所学专业,“现任职务”栏目内填某班学生及担任的社会工作职务。
(2)“入党志愿”栏目内,要根据自己的思想认识和思想变化过程,着重写本人对党的认识,为什么要入党,以及自己的态度和决心,此栏填写时篇幅要恰当,如栏目内写不完可另加附页,在这一栏开头处不用写称呼,末尾处不用签名。
(3)无内容写的栏目要写上“无”。
(4)“介绍人意见”栏目要在召开支部大会前填好,并要写明是否愿意介绍申请人入党。
入党申请人要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要对其所填表格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
第二十四条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
(一)党支部大会必须统筹策划,精心组织,要使发展对象和与会者都受到深刻的教育。
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学生党员服务中心党务部工作人员协助参加支部大会,主要有以下几项议程:(1)申请人陈述《入党志愿书》内容;(2)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并且提出自己的意见;(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情况;(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5)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6)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二)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表决时,参会正式党员人数应达到具有表决权人数的三分之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如事先向支部提出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三)支委会应设定计票员和唱票员,保证表决的公正公开(四)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两名以上的预备党员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五)如同意接收申请人入党,支委会将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中相应栏目内,“决议”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主要情况和表现;支部大会对申请人的意见;支部应到、实到党员数和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支部名称,支书签名,并填上支部大会召开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