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河南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2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要求一、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由四部分组成:(1)申报表3份(附电子版);(2)申报资料1份,资料要求见以下第二、三条;(3)工程简介光盘1份(一般10分钟、住宅小区15分钟)。
包括工程立项、合法性、创优计划、全员创优意识、质量控制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工程全貌、主要施工过程(包括基础、结构和设备安装)、工程的重点部位、隐蔽部位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等,投产使用情况。
(4)工程照片(彩色数码照片)1份。
每个项目应附工程彩色照片不少于16张(其中工程全貌3-4张、重要部位施工过程4-6张、主体设备安装2-3 张、应用新技术2-3 张、投产使用2-4 张、工程重要和独具特色的部位2张以上),每张相片须附简要说明,并刻入一张光盘(光盘上注明工程名称)。
二、申报资料装订要求如下:(1)装订尺寸为A4纸规格。
平装、胶订;塑料夹装订无效;(2)申报资料封面采用250克铜版纸;(3)申报资料的封面按附件4的要求打印;(4)所有打印的正文内容均用四号楷体。
三、申报资料的装订顺序及内容要求如下:(1)申报资料封面;(2)资料目录(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3)申报表(1份);(4)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工程立项等文件复印件(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件);(5)工程报建批复文件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6)施工图设计审查资料及文件;(7)建设(开发)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施工总承包单位、参建单位的工程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安全负责人;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以上人员任职名单及执业资格证(注册)复印件;(8)工程质量奖证书复印件或工程质量先进的认定证明;申报的建筑工程获“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结构工程”证书扫描件;申报工程获得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河南省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奖证书扫描件;(9)设计奖证书复印件或优秀设计认定证明;(10)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证明文件资料(经项目监理单位验收认可);(11)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单位及有关机构的工程质量评价文件资料;(12)安全文明施工的奖励证书复印件或工程项目安全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13)工程竣(交)工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环保、室内环境检测、节能、消防等验收文件);建筑、市政等工程备案文件复印件;(14)反映设计概算执行情况的工程结算书或审计报告复印件;(15)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材料;(16)工程项目投产使用后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要由相应财务部门盖章);(17)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会员单位缴纳本年度本协会会费收据复印件。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附件: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二〇一六年修改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精神,鼓励和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各单位加强质量管理,增强创新意识,深入开展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活动,依据《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为保证和提高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规范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是我省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省级质量综合奖,是我省唯一推荐参评经国务院确认设立的我国工程建设方面国家级质量综合大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省级奖项。
第三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的评奖范围涵盖工程建设领域的各个行业,凡是在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均可以参与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活动。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涉及从工程立项到竣工验收形成工程质量的各个工程建设程序和环节。
工程项目质量为主要评定内容,评选和奖励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单位及项目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并从中择优推荐符合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条件的项目,参评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
第五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的评审工作由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参评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是符合法定建设程序的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
列入国家、省、省辖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作为参评重点。
工程总投资或建设规模应符合以下标准:一、总投资一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1、铁路、公路、机场、地铁、城际铁路、桥梁、内河航运、运输场站等交通建设工程项目;2、电力、煤炭、燃气和新能源工程项目;3、水利建设工程项目;4、通信工程项目。
二、总投资8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1、农业、林业项目;2、城市道路、高架桥、立交桥、隧道、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等项目。
(一)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评价办法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评价办法[2021年(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鼓励和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各单位加强质量管理,增强创新意识,深入开展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活动,依据《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规范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评价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是我省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省级质量综合评价,是我省推荐参评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我国工程建设方面国家级质量综合大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省级优质工程。
第三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遵循“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与经济性,宣传和弘扬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各行业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可参与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的评价。
第四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每年评价一次,并从中择优推荐符合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条件的项目,参评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
第五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的评价工作由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价范围第六条参与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评价的项目应为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
第七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评价范围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公用工程(六)建筑工程(七)绿色生态工程具体评价范围详见附录一第八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价范围:(一)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二)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第三章参评条件第九条参与评价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的项目,建设程序应合法合规,同时须在勘察设计、科技创新、绿色环保、工程质量、综合效益等方面达到省先进水平。
第十条参与评价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有切实可行的创优目标和创优策划。
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

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建筑业转型发展,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奖励表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中州杯)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
第三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成立中州杯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评选办)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日常工作。
省辖市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和工业、交通、水利等省级相关部门(以下简称推荐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行业)内中州杯评选的推荐工作。
第四条中州杯评选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建成且已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新(扩)建工程,包括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园林工程、装饰工程和工业交通水利工程五大类。
第五条中州杯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六条中州杯评选周期设置为一年,相关评选活动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
每年评选数量不超过120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省评选办根据各推荐部门的工程建设规模、工程质量管理状况和质量创优情况等因素分配当年的推荐数量。
第七条省评选办和推荐部门分别建立中州杯评审专家库,并制定专家标准和管理办法。
各推荐部门的专家库应报省评选办备案。
第八条中州杯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申报中州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2.工程应具备当年评选规定的规模(以当年评选通知为准);3.工程设计、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4.工程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工程质量具有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5.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完整、正确;6.已参加过中州杯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标准

弯起点位置 间距
网格尺寸 基础 柱、梁
20 ±20 ±20 ±10 ±5
±15 ±10 ±10 ±5 ±3
尺量、连续5个间距 尺量
板、墙、壳
±3
±3
5
钢筋电弧焊连 接焊缝
宽度≥0.7d 厚度≥0.3d
长度、
6 电渣压力焊焊包凸出钢筋表面
7
梁、板受力钢 筋搭接锚固
长度
入支座、节点 接
入支座、节点 固
序号
项
目
1 轴线位移 柱、墙、梁、
2
底模上表面标高
基础 3 截面内尺寸
柱、墙、梁、
层高不大于5m 4 层高垂直度
小于5m
5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6
表面平整度
7 阴阳角
方正 顺直
8
预埋铁件中心线位移
9
预埋管、螺 中心线位移
栓
螺栓外露长度
10 预留空洞
中心线位移 尺寸
中心线位移
11 门窗洞口
宽、高
对角线
12 插筋
9
器具及附属 设备
坐标 标高
-15
-10
接线、吊线、尺量
±5
±4
10
保温层表面 平整度
卷材 涂料
5 10
5 靠尺、塞尺
8
1 风管安装
垂直度
2/1000 1.5/1000
总偏差
≤20
15
2 风口安装
水平度 垂直度
3/1000 2/1000
2/1000 1.5/1000
中心线、平面、
3 风机安装
位移
10
8
标高
±10
8±
河南省水利工程优质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水利工程优质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大力实施质量立省战略,全面提升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整体水平,为中原崛起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和水利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水利工程优质奖(以下简称工程优质奖)是我省水利工程行业优质工程的最高奖,是以工程质量为主,兼顾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效益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的优秀工程,每两年评审一次,由河南省水利厅组织评审。
第三条工程优质奖坚持自愿申报和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工程优质奖由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组织主要参建单位共同申报,原则上以批准的初步设计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第五条河南省水利厅从评选出的工程优质奖中,择优分别推荐申报河南省省长质量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在河南省境内建设的各类水利工程,在评选范围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都可以申报,参加评选。
第七条评选范围包括: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大中型改建、扩建、除险加固水利工程和其它新建水利工程。
第八条已参加过工程优质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涉及保密的工程不得申报。
第三章申报第九条申报条件(一)符合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通过竣工验收,且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等级评定为优良(主要单位工程和主要分部工程的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优良),工程投入使用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二)水利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和引水工程在通过竣工验收后,原则上应达到或接近设计标准的运行考验,且未发生质量问题。
(三)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
(四)在移民安置、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方面无不良社会影响。
(五)施工过程中重视创建文明工地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标准

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标准(建筑工程类)(征求意见稿)1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本省优质结构工程的质量评审标准和评价方法,规范评审工作行为,依据《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现行规范、标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钢结构工程,组织评审省优质结构工程质量奖项。
1.0.3申报参评的建筑结构工程,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
1.0.4评审省优质结构工程,应依据《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审内容方法和程序,组织初评小组对申报工程在正常施工过程进行随机初评检查评价和推荐,是评审建筑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的基本程序和主要依据。
1.0.5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是我省的结构精品工程。
应按照设计要求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耐久,确保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
1.0.6本标准未纳入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经国家、省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鉴定,且有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者,经省优质结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可纳入评审。
2基本规定2.0.1参加评审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是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为前提:其申报的结构工程项目,应有明确的质量计划目标和有效的质量保证预控措施;有与工程规模、结构技术专业特点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的过程控制。
2.0.2评审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的结构类别和范围如下:1. 混凝土结构工程,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和预制装配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其附属的钢结构、砌体结构工程;2.砌体结构工程,包括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结构、多孔砖砌体结构或其它具备评审条件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3.钢结构工程,包括钢结构构件制作、钢结构安装工程,防腐、防火涂装质量和钢结构工程附属的其它专业结构工程;。
4上述评审范围结构工程附属的地下结构防水工程、回填土工程和隔墙、围护结构、填充墙砌体工程及其它与结构工程质量相关的分部、分项工程等。
河南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价办法(2020版)

河南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价办法(2020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发展绿色建筑,推广绿色施工,充分发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及《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价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内严格进行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实现技术创新与增效、实施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申报原则;(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三)全过程监管原则;本条款所称全过程监管是本会指按照本办法实施全过程的自律管理。
第四条本活动按照分类指导、行业推进、先行试点、总结提高、逐步推广的方式实施。
第五条提倡和鼓励建设单位积极支持倡导施工企业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对于优良绿色示范工程可给予奖励;施工企业也应建立节能减排激励制度,对于在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中有突出贡献的项目部和有关人员,可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第二章申报条件及程序第六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一)申报工程应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交通运输及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建设项目。
(二)申报工程应是开工手续齐全,已列入当年开工计划且施工组织实施方案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绿色施工规范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程。
(三)申报工程应是具有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并在开工前经审批通过的工程。
工程应自始至终做好水、电、煤、油、各种材料及各项资源、能源消耗数据的原始记录。
(四)申报工程应在工程建设周期内完成立项申报文件及其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内容。
第七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程序:(一)立项1、开工三个月内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连同“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一份,按隶属关系由推荐单位盖章报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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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中州杯”奖)是我省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中州杯”奖的评选对象为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范围内承包或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包并已经建成使用的各类工程。
第二条“中州杯”奖的评审工作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中州杯”奖只授予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其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四条评选“中州杯”奖的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专业资料..序,并已投产使用一年以上。
主要包括:(一)住宅工程1.多层住宅,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7-12层小高层住宅);2.高层住宅,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3.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附属设施配套齐全的群体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2.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3.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影剧院;4.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科研等群体建筑工程;5上述1~4项未列入的,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其它单体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四)市政园林工程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梁、污水处理厂、垃圾埋填厂、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绿地面积3公顷以上,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园林工程。
(五)其它标志性建筑专业资料..设计新颖、技术先进、施工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明显、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工程,也可以推荐。
推荐工程所涉及人员数量要求:第五条万平方米以下或造价在2(一)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人、建1万元以下:施工单位推荐3人、参建单位推荐3000 人。
人、监督单位推荐2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1万平方米)22万平方米(含(二)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万元以下:万元以上70003以上万平方米以下或造价在3000人、人、建设单位推荐1施工单位推荐4人、参建单位推荐1 人。
2监理单位推荐2人、监督单位推荐万平方米)3(三)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人、参建单位57000万元以上:施工单位推荐以上或造价在人、监督单人、监理单位推荐21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2人。
位推荐(四)申报表中所涉及的人员一旦上报,不得更改(见附件1)。
获奖文件公布后,奖牌、奖杯及文件证书在精品工程研讨会上发放。
若单位因工作需要,也可以凭单位介绍信到协会领取文件证书及奖牌、奖杯。
第六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二)由于各参建单位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以及在专业资料..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它事件的工程;(四)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五)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举报、投诉,且经核查属实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申报“中州杯”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且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总承包单位或是完成工程总量60%以上的主承建单位,有参建单位的,完成占工程总量的15%以上或工程结算额超过500万元以上。
(三)住宅、公共建筑工程已被评为河南省建设工程“结构中州杯”奖。
(四)已被评为工程所在地的市优质工程。
(五)已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工地。
(六)房屋建筑工程必须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七)申报工程已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QC质量管理成果奖。
(八)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工程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九)工程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专业资料..程。
(十)工程获绿色建筑奖,获得省级及以上工法、国家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及省市科技进步奖等科技奖项,优先评为“中州杯”奖。
(十一)住宅工程入住率达到40%以上,已入住用户满意率达到100%(用户评价意见见附件2)。
第四章工程申报资料要求第八条申报“中州杯”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资料:(一)申报资料内容1.“中州杯”奖申报表一式二份及电子版;2.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设计奖或市级主管设计的单位出具的优秀设计证明;3.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QC成果证书;4.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5.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6.获得的绿色建筑奖、省级及以上工法、国家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及省市级科技进步奖等证书(获得此项奖项的,优先考虑评为“中州杯”工程);7.住宅和公共建筑工程获得的河南省建设工程“结构中州杯”奖证书;8.市优质工程获奖证书;专业资料..9.市级及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10.工程合同,有参建单位的应有参建合同;11.节能验收证明;12.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和备案证明文件;13.业主或使用单位总体评价证明;14.工程总决算证明;15.反映工程全貌和工程重要部位的彩照15-20张,并附文字说明(详见附件3);16.工程录像光盘一张(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二)申报资料要求1.申报资料内容2至15项(复印件)装订成册并有目录和页码;2.申报表中的承建单位、参建单位及相关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印章;3.提供的文件、证明、印章等必须齐全、清晰、易辨,内容必须与工程一致,如有差异,应有变更的文字证明材料;4.申报资料一律使用A4纸张。
第九条申报要求(一)各省辖市建筑业协会对本市推荐申报参加评审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的工程,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工程申报初审关。
(二)工程申报资料应真实、准确、齐全,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否则将取消评审资格。
专业资料..(三)住宅工程须有入住业主的评价意见(见附件2)。
(四)各省辖市建筑业协会、省直各行业协会推荐申报参加“中州杯”奖2项(含2项)以上工程时,应注明被推荐工程的次序。
第五章工程申报、复查与评审第十条工程申报“中州杯”奖每年评选一次,由河南省建筑业协会负责下发《关于开展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通知》的文件,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各省辖市建筑业协会择优推荐,申报资料由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抽派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复查评选。
第十一条工程复查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成立复查组,对申报工程进行复查。
复查组由组长(土建组专家)、设备专家、电气专家、联络员四人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复查专家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中按照回避原则抽取。
联络员从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抽派,负责服务、协调、联络工作。
各省辖市建筑业协会作为工程的推荐单位,协调申报单位积极配合复查组做好“中州杯”奖复查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一)听取承建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汇报。
主要汇专业资料..报工程概况、工程技术难点、特点与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绿色建筑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工程主要质量特色、工程技术资料情况、工程绿色施工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工程有待改进之处、获奖情况及综合效果等。
(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水平。
凡是复查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三)听取使用单位(建设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复查小组在听取评价意见时,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四)查阅工程有关的内业资料:1.立项审批资料,包括工程立项报告,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报建批复文件等(上述资料应是原件);2.技术与质量控制资料;3.管理资料。
有关内业资料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复查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检查,应该是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五)复查小组对工程复查的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讲评。
(六)复查小组向评审委员会汇报复查情况,提出推荐意见,并提交书面复查报告。
第十三条工程评审(一)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成立“中州杯”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复查汇总后的初审及有关事宜。
评审委员须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原专业资料..则上由本省建筑业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推荐。
每次评审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按照回避原则抽取,并实行动态管理。
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和工程复查专家组的推荐意见,采取观看工程影像、评议和投票的方式,评出获奖工程。
第十四条获奖结果由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公示、公布。
第六章奖励第十五条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每年召开一次颁奖大会,向“中州杯”获奖单位授予获奖证书和奖牌、奖杯,并进行通报表彰。
第十六条“中州杯”奖评审委员会从荣获“中州杯”奖的工程中,选拔符合条件的工程向国家推荐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第十七条各省辖市、有关部门和获奖单位可根据本市、本部门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对“中州杯”奖获奖企业,在工程招标过程中予以优先考虑。
第七章纪律第十八条工程复查人员和评审委员须秉公办事,廉洁自专业资料..律,不得收受申报单位和有关人员的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违者撤销工程复查或评审委员资格,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中州杯”银奖复查与评选工作的若干纪律》(豫建协[2012]47号文)执行。
第十九条若发现已获“中州杯”奖称号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由省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并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中州杯”奖称号的决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原印发的有关《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河南省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专业资料..1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申报表专业资料..工程名称:申报单位(章):申报负责人及电话:申报时间: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制填表说明1.本申报表由参评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填写,填写的内容一律进行打印。
2.项目名称要填写全称,且申报项目名称必须与立项批文的项目名称一致。
参建单位是指完成申报项目建安工作量15%专业资料..以上或工程结算额超过500万元以上,且质量较好(含安装单位),通常不超过2个。
“申报单位”(章)与表中“主要承建单位”、以及参建单位的“企业名称”必须与相应的承包合同中企业名称一致。
3.工程概况主要填写工程的结构形式、层数、主要装饰材料,施工和设计的主要特点,采用“四新技术”等。
4.申报理由主要填写提高工程质量所采取的组织和管理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总体质量水平、项目特色、企业质保体系、获得市级以上质量奖的情况等。
5.工程所在地省辖市建筑业协会、相关单位(或省直部门)、使用单位的审核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