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18)
规下的劳动工资报表

规下的劳动工资报表报表名称:2021年度劳动工资报表报表所涉及的人员:全公司员工报表所涉及的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表目的:记录和总结2021年度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情况,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报表内容:I. 员工信息统计1. 员工总人数:报表统计期内全公司共有员工XXXX人。
2. 员工分类统计:根据员工职位和部门进行分类统计,具体分类如下:a. 行政部门:包括人力资源、财务、行政等职能部门。
共计XX人。
b. 技术部门:包括研发、工程师等技术岗位。
共计XX人。
c. 销售部门:包括销售人员、客户经理等销售岗位。
共计XX人。
d. 生产部门:包括生产线员工、工人等生产岗位。
共计XX人。
e. 其他部门:包括市场、采购等其他职能岗位。
共计XX人。
II. 薪酬情况统计1. 平均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发放工资计算,全公司平均工资为XXXX 元。
2. 薪资分布统计:根据员工工资水平进行分布统计,具体分布如下:a. 高薪水层次:工资超过公司平均工资的员工占比X%。
b. 中等薪水层次:工资在公司平均工资附近波动的员工占比X%。
c. 低薪水层次:工资低于公司平均工资的员工占比X%。
III. 奖金与津贴发放情况1. 年度奖金发放情况:根据员工绩效评估结果,全公司共发放奖金XXXX元。
2. 特殊津贴发放情况:统计特殊津贴的发放情况,如交通津贴、餐补等。
IV. 加班与福利统计1. 加班情况统计:根据员工加班记录,统计全公司员工的加班时长和加班费用。
2. 社保与福利发放情况:统计全公司员工的社保和福利发放情况,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V. 薪资调整和涨幅情况1. 薪资调整情况:记录全公司员工的薪资调整情况,包括晋升、加薪、调岗等。
2. 薪资涨幅统计:根据薪资调整情况,统计全公司员工的薪资涨幅情况。
VI. 员工满意度调查1. 员工满意度调查结果:根据员工满意度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汇总员工对薪资待遇的满意度情况。
2023年统计师之初级统计工作实务强化训练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统计师之初级统计工作实务强化训练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社会统计的指标是()。
A.初中阶段毛入学率B.人均卫生费用C.发明专利申请数D.结婚率【答案】 C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按层次划分我国经济活动为()个门类。
A.913B.20C.95D.396【答案】 B3、乡村住户调查的调查单位是( )。
A.乡村居民B.乡村常住户C.乡村暂住人口D.乡村村民【答案】 B4、在10年内进行两次统计普查的是( )。
A.水利普查B.人口普查C.经济普查D.农业普查【答案】 C5、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属于第二产业。
A.软件业B.邮政业C.渔业D.采矿业【答案】 D6、农业耕地面积统计采用()进行。
A.抽样调查B.重点调查C.全面调查D.典型调查【答案】 C7、2019年4月份,我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0.9%,是指2019年4月与()之比。
A.2018年3月B.2019年3月C.2018年4月D.2018年1~3月【答案】 C8、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在核算上有()方法。
A.生产法B.收入法C.生产法和收入法D.分配法【答案】 C9、人口的性别比是指()。
A.男性人口/女性人口×100%B.女性人口/男性人口×100%C.男性人口/(男性人口+女性人口)×100%D.女性人口/(男性人口+女性人口)×100%【答案】 A10、某城镇2008年相关资料如下:年末常住人口3万人(年初常住人口2.9万人),其中男性人口1.55万人;当年出生人口200人,死亡人口50人;居民家庭户均总收入15万元,个人交纳的所得税及社会保障支出分别为3000元和2000元;家庭消费支出9万元,其中食品类支出3.5万元,居住类支出3.0万元。
A.14.8万元B.14.7万元C.15万元D.14.5万元【答案】 D11、我国的统计单位分为三种,它们是()。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人事人才工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人事人才工资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1.09•【字号】吉组通字〔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人事人才工资统计工作的通知吉组通字〔2019〕3号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强县试点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组厅字〔2018〕5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9号)的要求,为做好2018年人事人才工资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统计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三套报表。
报表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9号)规定的表式。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按照中组部和人社部最新要求,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开展。
各地在本轮机构改革完成前,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填报、汇总本地区工资统计工作的分工。
三、各地、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把督促指导贯穿工作全过程。
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填报说明、指标解释及审核要点的要求,认真布置,如实填报,严格审核。
确保填报、汇总和报送工作各环节按时完成。
如发现不进行审核,或存在数据虚报、假报、迟报、漏报,影响全省数据真实性和上报时间的,按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的规定》将逐级追究所在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工会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

工会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会组织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工会主席、各委员及工会小组职责第五章工会经费管理第六章工会会员管理第七章工会慰问第八章工会活动第九章工会印件、档案管理第十章工会会议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三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是以《宪法》为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劳动法》的规定建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会组织第五条公司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并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监督和领导。
公司工会组织设兼职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小组。
第六条工会主席、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产生的人选需上报上级工会组织批准。
第七条工会委员会下设的各机构小组或工会小组,由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推荐,接受公司工会的领导和管理。
1、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副主席担任,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女工委员担任,委员由工会委员会推荐;3、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主席担任,委员由工会委员会推荐;4、各工会小组组长由工会委员会推荐。
第八条工会主席任期为五年,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离或撤换,确需调整其工作,应事先征得公司党支部同意和书面征得上级工会同意,并按程序免去其职务。
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工会必须遵守宪法,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公司发展和建设为中心,坚持党的领导,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条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公司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填报操作手册

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填报操作手册
劳动工资统计
填报攻略
转眼间2022年已接近尾声,2022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即将开启。
在此为大家送上劳动工资统计填报指南,敬请惠存。
提到劳动工资统计
您可能会问
劳动工资统计
不就是从业人员与工资两块内容吗
依据考勤表和工资表就可以啦
没什么难度呀
这样理解可就错啦
咱们先来看两个案例
案例一:
2021年,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在对某企业进行统计业务指导时发现,该企业在填报2020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中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时包含为2019年12月以前离职、退休人员补发的2018年度及2019年度奖金,如下图所示。
案例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其他非企业单位也适用)机构详细名称(盖章):上级主管单位名称:机构负责人(签章):填表人(签章):联系电话:上报时间: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二〇一七年十月填报说明一、调查目的:掌握全国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转制为事业单位的研究机构)的年度科技活动规模、结构和发展水平,跟踪转制研究机构的改革情况。
二、调查范围:有法人地位的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R&D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包括转制为事业单位的研究机构)。
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单位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三、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四、在线填报时间:2018年1月至2018年2月。
五、填报要求:1、统计报表上报时,必须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并盖单位公章。
2、要按各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名称、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编号代码等认真填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3、填报内容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文字用汉字,英文字母用大写。
4、填报时,除课题基本情况表可保留1位小数外,其他表一律按照计量单位取整。
如果数字取整后为零,须填“0”。
六、填报方式及规则:报表填报采用网上直报的方式,报表中一些属性指标的分类标准及代码请到中国科技统计网站上查看或下载,网址为:,具体位置在主页的“统计业务”中的“统计资料”中。
表1 填表说明机构代码:按《科技统计工作文件》中的“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单位代码编制方案”填写。
上年机构代码:在报告期内机构代码有变化的机构,请同时填报上年机构代码,无变化的机构不填。
机构详细名称:按年末单位公章的详细名称填写,不要填写简称。
若单位有多个公章,请填写对外公章上详细名称,不得填写代号和内部名称。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7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7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18.05.25•【字号】京人社规发〔2018〕115号•【施行日期】2018.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7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8〕115号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现将2017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如下:2017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2018年5月25日关于2017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说明一、统计范围职工平均工资指标是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计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确定人身损害司法赔偿等的重要依据,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切身利益。
目前,我市已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并按照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就业群体的平均工资水平,从2010年起,本市扩大了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
2010年以前,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为全市法人单位,包括国有、集体、联营、私营、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以及港澳台商投资等类型的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2010年起,逐步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
从2012年开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联合公布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数据。
二、调查方法全市法人单位职工工资数据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通过对全市法人单位进行调查得到的。
上海市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上海市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上海市统计局补充、印制2017年12月本调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上海市统计局设计管理处负责解释目录一、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一)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之一工业(二)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之二建筑业(三)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之三批发和零售业(四)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之四住宿和餐饮业(五)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之五房地产开发经营(六)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之六服务业二、指标解释和说明(一)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二)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三)企业研发(四)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五)企业创新(六)能源(七)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八)工业(九)建筑业(十)批发和零售业(十一)住宿和餐饮业(十二)房地产开发经营(十三)服务业一、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一)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之一工业报表目录(一)基层年报表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号:101-1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7﹞157 号统计管理单位代码日说明:1.统计范围: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和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7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制度.doc
人社部函〔2018〕6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了摸清城乡居民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方面的基本情况,服务科学决策和政策制定,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同意,我部决定今年11月继续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社区直报调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时间调查实施时间为2018年11月3日至9日,调查时点为11月2日24时整。
二、调查内容城乡居民在就业、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职业构成、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工时、休假、劳动收入、权益维护以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制度及有关文件下载网址为:三、调查范围和对象本次调查在我部抽取的60个城市(具体名单见附件2)进行。
调查对象为调查城市行政区划内的城乡住户及其居民。
四、调查方法采用三阶段抽样调查的方法:第一阶段,全国共调查4000个村级区域(城镇的社区、乡村的行政村),参考常住人口规模分配样本量,确定各城市需要调查的村级区域数量(见附件2)。
第二阶段,在调查城市,先按照国家统计局划分城乡的规定,将全部村级区域分为属于城镇、属于乡村两类;再根据全市城镇、乡村常住人口规模确定在城镇、乡村分别需要调查的村级区域数量;然后分别采用中选概率与常住人口规模成比例的方法抽取村级区域参加调查。
第三阶段,在参加调查的村级区域,采用等距抽样方法从全部住户中抽取20户以上居民进行调查(每个村级区域调查居民数不少于70人)。
五、调查方式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方式。
住户居民问卷由社区、居委会或行政村的工作人员入户访谈,填写并审核调查问卷。
六、调查组织(一)我部统一制定调查方案、设计调查问卷、编制录入软件,部署调查工作,汇总全国调查数据,并对调查进行指导和抽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对本地调查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着重指导样本抽取、调查培训、调查实施和问卷审核等工作,监督调查资金使用。
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服务事项清单
监测制度》(山东省统计局)
4.《关于成立县社会经济调查队的
批复》(邹编〔2014〕47 号)
长期
直接 实施
开展党务、纪检、机构编制、人
11
内部管理
事、财务、工青妇等内部管理工 事业单位章程和有关规定
作。
服务平台名称
微信公众号:zoupingtongji
咨询和投诉电话
邹平县社 会经济调 无
查队
长期
直接 实施
查队
无
6.《企业创新活动统计报表制度》
(国家统计局)
7.《关于成立县社会经济调查队的
批复》(邹编〔2014〕47 号)
长期
直接 实施
长期
直接 实施
长期
直接 实施
1.《建筑业统计调查制度》(国家
统计局)
2.《房地产统计调查制度》(国家
统计局)
负责建筑业和房地
3.《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制度》(国
产开发企业、固定 对全县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固定
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服务事项清单
事业单位
举办单位
邹平县统计信息计算站
邹平县统计局
名称
名称
单位宗旨
为政府各部门提供信息、咨询、监督服务。
序号
业务范围
服务事项
统一社会 12371626MB2630778T 法定
信用代码
代表人
陈飞
单位地址
邹平县政务中心 1117 房间
实施依据
实施机构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事业单位 分类
度》(国家统计局)
负责妇女儿童统计 对全县开展妇女儿童统计监测、 2.《文化及相关产业综合统计报表 邹平县社
9 监测、文化及相关 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业务 制度》(国家统计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2017年统计年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2017年10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 1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目录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一)基层年报表式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 (4)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2-2表) (5)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2-3表) (6)(二)综合年报表式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1表) (7)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2表) (8)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3表) (9)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4表) (10)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3表) (11)四、指标解释 (12)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2 -一、总说明(一)为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工资总额等方面的资料,为政府监测、调控工资分配格局、进行宏观决策提供数据,为国民经济核算和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统计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下同)在劳动工资统计方面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应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调查对象本制度的统计调查对象是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
(四)统计范围、内容及原则1.统计范围年报统计范围为城镇地区的全部法人单位,包括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私营法人单位。
2.调查内容本制度的统计调查内容是法人单位中的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等情况。
3.统计原则本报表制度以“谁发工资谁统计(劳务派遣人员除外)”为基本原则,劳务派遣人员按照“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统计。
法人单位在本地区以外的产业活动单位其人员和工资应包含在法人单位中。
(五)调查方法年报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城镇私营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六)数据汇总年报城镇非私营规模以上法人单位数据通过联网直报平台直接汇总,其他城镇非私营单位由基层统计机构通过综合表的形式逐级报送,在此基础上汇总全国数据。
年报城镇私营法人单位总体数据由各省区市统计局进行推算,以综合表形式报送,在此基础上汇总全国数据。
(七)数据发布年度数据通过国家统计局外网、统计年鉴或其他统计资料等形式对公众发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本制度的报送时间、报送方式、填报方法及其他有关事项,请按照制度中各项具体说明和规定执行。
报表中从业人员指标以“人”为计量单位,工资总额指标以“千元”为计量单位,平均工资指标以“元”为计量单位,均保留整数位。
- 3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二、报表目录(一)基层年报表式(二)综合年报表式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4 -三、调查表式(一)基层年报表式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102-1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文号:国统字(2017)157号补充资料:(1)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50)(2)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48): (人)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 0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统计机构次年3月31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补充资料(1)”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1)01≥02 (2)01≥03 (3)01=05+06+07 (4)08=09+10+11(5)12=13+18+19 (6)13=14+15+16+17 (7)01=71+72+73+74+75 (8)08=76+77+78+79+80 (9)12=81+82+83+84+85- 5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I102-2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文号:国统字(2017)157号补充资料:(1)本表数据包含的单位数(52)个(2)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48): (人)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送报时间、方式由省级统计机构自定;省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0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1)01≥02 (2)01≥03 (3)01=05+06+07(4)08=09+10+11 (5)12=13+18+19 (6)13=14+15+16+17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6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I102-3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文号:国统字(2017)157号补充资料:本表数据包含的单位数(52)个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 0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私营样本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报送日期、方式由省级统计机构自定;省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0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填报要求:本表只填报“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三个指标,其他指标调查单位免填。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7 - (二)综合年报表式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 号: I301-1表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文 号: 国统字(2017)157号补充资料: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48): (人) 续表工 资 总 额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 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数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报送。
2.统计范围: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国有法人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省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5日24时前网上填报。
4.计量单位:从业人员计量单位为人,工资总额计量单位为千元。
5.甲栏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按附录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表)目录》汇总。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I301-2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7)157号补充资料: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48): (人)续表工资总额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 0年月日说明:1.本表数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报送。
2.统计范围: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集体法人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省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5日24时前网上填报。
4.计量单位:从业人员计量单位为人,工资总额计量单位为千元。
5.甲栏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按附录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表)目录》汇总。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I301-3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7)157号补充资料: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48): (人)续表工资总额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 0年月日说明:1.本表数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报送。
2.统计范围: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非国有、非集体法人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省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5日24时前网上填报。
4.计量单位:从业人员计量单位为人,工资总额计量单位为千元。
5.甲栏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按附录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表)目录》汇总。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I301-4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7)157号补充资料: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48): (人)续表工资总额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 0年月日说明:1.本表数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报送。
2.统计范围: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企业法人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省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5日24时前网上填报。
4.计量单位:从业人员计量单位为人,工资总额计量单位为千元。
5.甲栏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按附录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表)目录》汇总。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I303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7)157号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 0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全部私营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省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31日24时前网上填报。
3.调查单位数:指实际调查的样本数量。
4.其他各项指标均为推算后的总体数据。
四、指标解释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从业人员不包括: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