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

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
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

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

埃米尔·雅克·达尔克罗兹(E.J.Dalcroze),瑞士音乐教育家。他于1902年创立了“体态律动”学说及其音乐教学法。其音乐教育体系的理论核心是:

音乐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审美情感教育,这种目标是通过儿童在音乐活动中不断获得积极的情绪体验的过程来达到的。人对音乐的情绪体验及人对自身情绪体验的认识、反应,都是通过自己的身体和动作来进行的。因此,在音乐训练中,只训练脑子、耳朵或嗓子是不够的,人的整个身体都必须受到训练。

达尔克洛兹在其音乐教育中主要围绕3个方面进行:

①韵律体操。将儿童的身体运动与感觉(主要是音乐的节奏感)和智力经验结合起来。

②试唱练耳。

③即兴表演。将音乐的即兴创作与儿童的音乐学习结合起来。达尔克罗兹认为这3个方面是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的,应综合运用。比如他教4岁幼儿韵律体操,最初的活动是孩子随着钢琴伴奏,踮着脚在屋里走动,音乐一停止,孩子们就停止走动。随着孩子的进步,他们能够随着音乐的节拍走路,当音乐的声音大时,孩子走路的步伐就大而且沉重,反之亦然;当音乐的节拍发生改变时,孩子的步伐也随之调整。

达尔克罗兹的音乐教学内容的要点大致可以归纳为:

①幼儿身体和动作的入门训练;

②对幼儿身体各部分协调统一的训练;

③对幼儿大脑与身体各部分之间协作的训练;

④对幼儿放松呼吸和纠正的训练;

⑤对幼儿熟悉乐谱的训练,通过很形象的队形变化教幼儿识别乐谱。

⑥对幼儿节奏的训练;

⑦对乐谱中小节及小节中重音的训练;

⑧对幼儿智慧和表达的训练,通过指挥教给幼儿表达对音乐的体会和感受的方法;

⑨对幼儿的练耳的训练是通过动作来进行的;⑩对音乐教师本身的音乐素养要求比较严格,教师要有一定的即兴演奏能力,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诱导幼

儿在活动中汲取素材自己创作音乐,必须使幼儿的身体动起来,必须激发幼儿的思考。

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体系第一次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确立了身体运动反应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地位,这是对幼儿音乐教育体系最独特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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