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干预与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经济学论文
房地产价格政府干预机制论文

房地产价格政府干预机制研究【摘要】系统的干预机制将增强政府对房地产价格干预的有效性,文章在界定房地产价格政府干预对象及干预原则的基础上,借助房地产价格政府干预时机判定指标,探讨房地产价格的政府干预机制,力求为政府系统地干预房地产价格提供思路。
【关键词】房地产价格;政府;干预时机;干预机制1 引言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投资过热、房价持续高涨的现象,中央政府虽已出台多项相关政策,但仍收效甚微。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这与政府所采取的“事后控制”的方式有关,而房地产价格政府干预机制正是通过对房地产价格的变动进行全过程监控,确定政府干预的时机及程度,从而加强政府对房地产价格干预的有效性。
2 干预对象及干预原则2.1 干预对象本文以房地产市场中的住房市场为研究对象。
住房市场主要由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构成,其中,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是政府干预房地产市场的重要行政手段;商品房由于具备民生与投资的双重属性,也有必要接受政府适当的监管和调控。
2.2 干预原则2.2.1 保障民生原则。
房地产商品作为居民的基本必需品,其价格波动将对居民生活产生较大影响,从而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甚至波及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基本原则。
2.2.2 “两条腿走路”原则。
只有坚持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结合开发、综合管理的政策,明确经营界限,采用适当手段进行调控,才能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
2.2.3 合理配置资源原则。
市场失灵导致资源配置效率无法达到最大化,政府应引导居民对房地产商品的消费需求,打击投机行为,同时,调整房地产开发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3 房地产价格政府干预时机判定指标政府介入及退出干预房地产价格的时机,直接关系着干预的及时性、有效性,同时,也能防止对房地产市场的过度干预。
因此,如何确定房地产价格政府干预的时机,是研究房地产价格政府干预机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经济学课程小论文--浅析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作用

浅析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作用近几年来,中国房地产价格“非正常上升”引起社会各方关注。
同时,相关政府单位也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着一定的政策引导调整。
归根结底,根据导致其价格上升原因分析政府的作用突显着重哪里,将是主要重点。
我国实行的土地制度, 决定了土地所有权的让渡严格限制在国家和集体之间, 交易规模极其有限,由此导致土地市场极具垄断性,土地征购市场形成不完全市场。
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由于市场区域性特点、开发经营的规模经济性质,使开发市场垄断加剧,不完全竞争状况明显;在房地产市场中,由于权属关系信息、价格信息、质量信息不对称,造成买卖主双方关系不平等;房地产市场外部性明显,表现在土地利用、施工阶段环境污染、对周边地基承载力等方面危害影响。
此外,分析整体市场的影响,对住房的供需求不均衡、各种投机行业的背后炒作、人民币升值、外汇融资进入国内市场、银行信贷与房地产行业间的利益关系等等。
这些影响,都直接间接地对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根据经济学相关原理,政府可以在不对称信息的情况下强制拥有信息一方提供的某些信息,在减少信息不对称效率损失方面可以建立完善严明的商业法规,严格公正地执行;由于垄断导致高价格,会带来社会福利损失,政府通过对垄断进行管制,力图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而不仅仅是利润最大化;对于市场外部性带来的影响,政府则可以通过相关税收手段来进行控制。
针对这系列问题,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阶段性调控。
第一阶段,2004年严控土地供给。
重点把关土地市场,杜绝出让土地、完善各项土地制度、彻查开发区和大型项目。
第二阶段,2005年重点抑制房价。
“国八条”和“新八条”相继出台,强调改善供应结构和税收税率制度。
第三阶段,2006年“国六条”,2010年“国十条”提出全面治理房地产市场。
整理规范市场秩序、准确发布供应信息、调整供应结构、利用税收、信贷、土地政策调节。
政府对房地产价格的宏观调控,重点是围绕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问题和土地问题展开,目标在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围绕打击供给环节和消费环节的炒作行为,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调控,根据各地区、行业和领域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调控政策措施,把总量控制与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政府干预环境下房地产业经营调节论文

政府干预环境下房地产业的经营调节【摘要】最近几年,我国的房地产业有了快速迅猛的发展,房地产投资与销售情况基本协调,总体的供需状况良好,但有时会出现发展过热,这就引起了政府和房地产业内人士的普遍关注。
更引起了政府,开发商,购房者甚至媒体的关注,整体有过热的氛围。
我国的房地产在营销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在这样独特的市场环境下越来越多的暴露出来了,足以留给界内深思与反思的空间。
本文就房地产业进行深度透视,并对其经营理论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政府干预;保障性住房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具有的宏观背景有,其一是近年的次贷危机影响市场发展,这是个国际大背景,其二是市场化进程,此外还包括国家对经济形势进行宏观调控。
在这样的大形势下,房地产市场将来的发展形势不容乐观,具有商品性与保障性碰撞,供需矛盾的特点,想要规范市场需要投入巨大的精力。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增长过快的建设用地,秩序混乱土地市场,个别的地方盛行的“圈地”,”炒地”现象等等。
以上都是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1 房地产业存在的问题1.1 市场机制发育不完善,形成较多的经济泡沫在其发育过程中,由于受到房地产商炒作、官商勾结等不健康因素的影响,再加上房地产市场化发育不成熟,时间很短,导致了过高利润率,市场机制发育不完善以至于不可持续发展。
据息,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一直处于快速增长的状态,并且远远高于其他行业的平均利润率。
前期获取的暴利使房地产商人一直采取炒高房价的方法,拒绝降低价格,以为这种暴利可以一直延续,无法摆正心态,致使我国房价与其真实价值和居民收入水平偏离很大,形成较多的经济泡沫。
1.2 房地产业较高的依赖金融,蕴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我们可以这么说,房地产行业大部分靠的是金融业支撑的,金融业的很大部分资金是在房地产上。
由于房地产行业具有畸高的利润,大量的金融资金转移到作为房地产贷款。
有资料显示,有些城市的商业银行贷款资金的50%、60%甚至更多的资金是用在房地产上的。
政府干预房地产的合理性分析

政府干预房地产的合理性分析摘要:近来,中国房地产市场房价依然在高位徘徊。
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引发许多学者的激烈讨论。
为了调控高涨的房价,政府近期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
但随着政策力度的进一步加大,调控的结果却收效甚微。
这也引起了社会上对政策调控房价是否正确的质疑。
本文就政府干预房地产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与阐述。
关键字:政府干预房价一、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对于市场失灵的定义是,竞争性市场能够在自发运行的基础上,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
然而,市场不是万能的,自由放任基础之上的价格机制,并非在任何场合、任何领域都能充分展开,现实的市场经济还存在着一些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或不足,这些缺陷或不足统称为市场失灵。
纵观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影响房价波动的原因如下:1、市场失灵的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市场势力。
由于一些人不适当的行为影响了市场价格自我调节的能力。
在当前中国的房地产业就存在着这些情况,比如炒房,当房产价格上升时,投资者由于害怕将来房产价格上升更高,将不断地买进房产,急速上升的房产价格最终刺激了地产开发商,促使他们开发更多的房产来供应市场。
回想起温州炒房团的行动,他们先是在温州炒房,然后转站长三角,使得这一带的房产快速上涨,他们购置房产既不自用也不出租只是等着房产价格进一步上涨后再抛售,这实际上也是现在大部分投资产地产的消费者的普遍心理。
2、房地产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在房地产市场中,开发商和房屋的购买者所拥有的关于商品房价格、质量和成本等信息是不对称的,增大了交易成本,降低了市场效率,可能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目前,开发商的区域垄断地位使其具有垄断定价的能力,消费者由于缺乏足够的价格信息,导致其一直处于弱势地位,使其只能被动地接受价格和承担交易的风险。
因此,开发商获取垄断利润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房屋销售的好坏,销售的进展情况,开发商比消费者拥有更多的信息,开发商通过制造销售的紧张气氛,借机哄抬房价牟取暴利。
房地产市场的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

房地产市场的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
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市场调节机制和政府干预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两个重要因素。
本文将从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的角度探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一、市场调节市场调节是指通过供需关系的自发调整,达到资源配置的有效和平衡。
在房地产市场中,市场调节主要表现为价格的形成和调整。
首先,房屋价格是由市场参与者根据供求关系决定的。
在市场供求关系均衡的情况下,房屋价格会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内自发形成。
当需求增加或供应减少时,房屋价格会上涨;相反,当需求减少或供应增加时,房屋价格会下降。
通过市场调节机制,房屋价格能够反映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变化,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其次,市场调节通过价格的调整来引导资源的流动。
当某个地区的房屋价格上涨时,房地产开发商和投资者会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该地区进行房地产开发和投资,以获取更高的回报;相反,当某个地区的房屋价格下跌时,房地产开发商和投资者会减少在该地区的开发和投资。
通过价格的调整,市场能够自动引导资源的流动,使得资源能够迅速有效地转移到需求更大的地区,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总之,市场调节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基础,通过供求关系的自发调整和资源的流动,市场能够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平衡发展。
二、政府干预尽管市场调节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基础,但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干预也是不可或缺的。
政府干预主要通过宏观调控和规范市场行为来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首先,政府通过宏观调控来引导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宏观调控主要包括货币政策、信贷政策、税收政策等手段。
当房地产市场过热时,政府可以通过提高利率、收紧信贷等方式来抑制房价上涨和投资过度;相反,当市场出现下行风险时,政府可以适度调低利率、放松信贷等方式来刺激市场需求。
通过宏观调控,政府能够有效地控制房地产市场的波动,维护市场的稳定。
其次,政府通过规范市场行为来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浅析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精)

浅析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以住宅为主的中国城市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对拉动经济增长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房地产业的高速增长,房地产市场基础性调节作用的失灵也日益呈现,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的一些弊端也日渐突出。
因此,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已经越来越重要,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作用直接关系到我国房地产市场能否实现全面的﹑健康的﹑可持续的发展。
切实加强我国房地产政府调控在当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问题分析(一房价畸高且不断攀升近几年,房地产的需求一直处于旺盛状态,特别是有很多人把房地产作为投机项目,进行投机买卖,使得房产价格畸高且不断攀升,已远远超出普通居民的承受能力。
我国房地产市场自步入市场化以来,由于历程较短,房价的波动尚未经历一个完整的波动周期。
从我国房价的波动的经验来看,房屋销售价格表现出持续上涨的波动特征,在最几年房价上涨幅度大幅提高。
"自1997年以来,除1999年的微度调整以外,商品房价价格一直是呈上升姿态,而且上升速度越来越快,2004年房价的涨幅高达17.8﹪,随后虽然在整体上有些回调,但对于某些城市而言,仍然是在急剧上涨。
"(二房地产市场失灵⒈房地产市场中存在严重垄断"房地产是一个区域性的市场,房地产自身特点也决定了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市场,在地域方面具有局部垄断的性质。
"[②]在房地产行业中,房地产商以现在人多地少、土地价格上涨、原材料上涨、拆迁费用上涨等作为房价上涨的理由,从而肆无忌惮的让房价节节拔高,使得开发商每建成一个小区或一幢大厦,都实质上成为该物业的垄断者。
而他们的这种行为,也从本质意义上构成了一种典型的垄断行为。
而正是由于垄断的存在,严重阻碍了自由竞争和市场机构的正常作用,从而大大降低了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率。
⒉房地产市场信息的不对称由于房地产商品本身的复杂性和差别性,使购买者很难根据自己的能力对商品的功能效用、配套设施等做出客观准确的判断,而开发商却对此了如指掌。
政府调控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影响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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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调控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研究【摘要】房地产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对国民经济的增长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由于房地产企业的过快的增长,房价的持续上升,导致房地产泡沫经济的出现,不利于整个国家经济的增长,也给买房的人们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
为了使房地产产业更健康的发展,国家必须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功能,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控制和管理。
【关键词】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中央银行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3)06-00045-0121世纪开始之初,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开放和支持政策的实施,中国房地产市场迎来了发展高潮,近十年间,国内各个城市的房价都在呈几何形式上涨,翻了一倍有一倍。
但是由于房地产的畸形生长,导致了房地产的泡沫经济的出现,依长远来看,这样的发展不利于国家的整体发展。
毕竟由于房价的持续上升,对买房的人们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使社会产生动荡,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而且现在的房地产市场的不法行为层出不穷,只是依靠市场经济手段来进行调控的话,无法有效的遏制房地产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这时候必须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只有发挥出政府的货币职能、监管职能等,才能够保证国内房地产的持续健康平稳地发展。
一、政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必要性(一)这是由房地产市场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所决定的通过近十年来的发展,房地产市场已经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之一,而且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人们收入能否增长和国家经济能否健康发展。
而且与房地产产业相关的产业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了一个产业链,所以政府必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
(二)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健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所决定的房地产市场的畸形发展,导致房价的不断攀升,使国家大部分居民都没有足够的能力来购买房屋,导致社会的不稳定,更加剧了社会的两级分化,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房地产的过快发展,使国家经济发展出现泡沫化,而且建造房屋需要很多的原料、能源,易对环境造成破坏和污染。
房地产市场的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研究

房地产市场的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研究引言部分:近年来,全球房地产市场持续变化,政府和市场参与者对于市场的发展和稳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研究房地产市场的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并探讨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市场的影响。
第一部分:政府调控的背景与必要性(字数:300)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然而,市场的迅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房价过高、投机性炒房等。
为了稳定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政府开始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政府调控的背景与必要性就在于维护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部分:政府调控的主要手段与措施(字数:500)政府调控的主要手段与措施多种多样,包括宏观调控、财政调控、土地供应调控、金融政策调控等。
其中,宏观调控可以通过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和财政政策等手段来影响市场需求和资金供给;土地供应调控则涉及到土地政策的调整和安排;金融政策调控主要体现在房贷政策的改变等。
第三部分:市场机制与调控政策的互动关系(字数:400)市场机制与调控政策之间存在一种相互制约、互动共生的关系。
市场机制是市场经济的体现,它通过供需关系、价格竞争等机制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然而,市场机制的运行并非完全自由,需要政府的调控政策来引导和规范。
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和监管,调控政策的制定也需要对市场机制的深入了解。
第四部分: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字数:500)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复杂而多样的。
一方面,政府调控可以通过限制投机、稳定房价等措施来维护市场的稳定,防止市场出现泡沫和风险;另一方面,市场机制可以通过供需关系的平衡和价格的自由浮动来促进市场的发展,提高房地产市场的活力和竞争性。
结论部分:综上所述,房地产市场的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是相辅相成的,二者之间的关系密切而复杂。
政府调控的实施需要基于对市场机制的深入了解,同时市场机制的有效实施也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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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干预与房地产市场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是一个自由市场,自由市场在一般情况下是根据其市场机制进行自我调节的。
但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在其作用过程中往往会产生市场失灵的情况。
在市场失灵时,为了使市场恢复正常,我们的政府应对市场进行干预。
而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其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政府干预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以城市土地市场为例,分析政府干预的必要性、政府干预的方式和措施。
1 政府干预的必要性
在完全市场作用力下,按照一定的土地供求关系,形成了城市土地利用的结构、布局与规模。
但是,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中,经济主体在“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采取获得自我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导致市场机制本身并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市场干预的失灵往往会干扰合理的城市土地利用格局的形成,进而导致城市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混乱。
为了弥补市场缺陷、实现社会效益、优化城市土地利用格局,需要政府通过经济、规划、行政与法律等手段的实行,运用政府干预对城市土地利用的发展进行合理的引导与控制,合理配置城市土地资源。
2 政府干预的方式
现阶段,我国政府行为对城市土地利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3个层面:
第一,从制度改革的背景环境上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有偿制度的实施,土地市场开始建立,土地使用逐步向以市场机制为主转变;户籍管理制度的松动、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客观上增加了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量。
第二,从政府行为对土地市场的干预来看。
西方国家的政府对于城市土地市场干预手段的选择上主要是借助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只是在特定情况下才予以采用,此外对技术管理手段的运用也比较普遍`。
与西方国家不同,目前在我国,政府角色集土地管理者、土地所有者与土地经营者为一身,对于土地市场的影响中,行政手段的作用较为明显,经济手段的使用有限。
第三,从规划引导与调控作用上看。
规划以城市现有社会、经济、生态的发展条件为依据,预测未来的城市土地利用的走向,在对城市土地利用的影响中,起着引导作用,政府可以通过城市中的各项规划调节城市土地利用的结构与布局。
3 政府干预的措施
3.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在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内,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土地资源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进行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
它是国家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土地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和农地保护。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质是政府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是对土地的供求在总量和结构上进行调节,从而克服城市土地市场的缺陷,防止城市过度扩张。
3.2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是对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而进行的规划控制。
城市规划确定了城市发展的规模和方向,调节了城市土地供给,调整了城市内部土地利用的外部性,弥补了城市土地市场的缺陷。
3.3 城市土地税收
近些年来,经过几次调整,我国基本构建了以土地、房地产的取得、保有、交易为征税环节的城市土地税收体系,土地税收杠杆在保护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调节土地收益公平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3.4 不动产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明确土地权属,便利土地交易,为土地市场提供完全信息的基础。
我国的土地登记制度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而发展起来的。
土地权属登记从无到有应该说是很大的进步,它和房屋登记一起对城市土地市场的信息完善起了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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