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与税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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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税收种类

我国现行税收种类

我国现行税收种类1.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的主要税种之一,适用于商品销售、进口、加工修理修配、酬金、财产租赁和其他经销活动,税率分为一般税率和简化税率。

2.营业税:营业税主要适用于特定行业,如金融、通信、房地产、建筑等。

营业税的税额是根据营业额的百分比计算的。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适用于个人的一种税收,根据个人的收入和所在地区进行分类计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有几个等级,根据所得额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4.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适用于企业的一种税收,根据企业的利润进行计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也分为几个等级,根据利润额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5.房产税:房产税是适用于个人和企业拥有的房产的一种税收,在一些城市已经实行了房产税试点。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房屋的评估价值。

6.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适用于购买和进口的机动车辆。

税率根据车辆的排量和性质进行分类,不同类型的车辆有不同的税率。

7.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适用于土地的使用者,主要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征税。

税率根据土地的面积、用途和地理位置等因素确定。

8.印花税:印花税适用于各种法律文件、合同、票据等。

印花税的税率根据文件的种类和金额进行分类,不同种类的文件有不同的税率。

9.契税:契税是适用于房地产的一种税收,主要是对购买和转让房产的行为进行征税。

契税的税率根据房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计算。

10.资源税:资源税适用于开采和利用矿产资源、石油和天然气等。

资源税的税率根据资源类型和开采方式等因素确定。

除了以上列举的税种,我国还有其他一些税收种类,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

这些税种都是根据不同的经济活动和社会需求而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财政支出的需要。

税收基础知识重点

税收基础知识重点

税收基础知识重点税收基础知识重点第一章:税收的定义和分类1. 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税率和税基,从居民和非居民的财产、收入和行为上征收的一种财政收入。

2. 税收的分类(1)按税种分类- 间接税:这类税收是指税务主体通过征税目标征收税款,纳税人并不是直接向税务主体缴纳税款。

间接税的特点是税务主体通过行政手段、企业或个人的交易环节实施税收,纳税人通过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式向国家缴纳税款。

常见的间接税有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 直接税:这类税收是指税务主体直接向纳税人征收税款。

直接税的特点是税务主体直接向纳税人征收税款,纳税人需主动向国家缴纳税款。

常见的直接税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

(2)按征收主体分类- 中央税:由中央政府依法征收的税收,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

- 地方税:由地方政府依法征收的税收,主要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3)按征税对象分类- 个人税:对个人财产、收入和行为进行征税,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等。

- 企业税:对企业财产、收入和行为进行征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第二章:税收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税收必须依法征收和使用,合法性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税务主体必须依法制定税法,履行法定税收程序,确保税收的合法性。

2. 公正性原则税收征收和分配必须公平合理,公正性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税务主体在税收征收和分配过程中,应当坚持公平原则,避免过度负担纳税人或偏袒某一群体。

3. 简易性原则税收征收的程序和规则应当简明易懂,简易性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税收政策和税法应当避免复杂繁琐的规定,使纳税人能够容易理解和遵守税法。

4. 效率性原则税收征收和分配应当高效率和高效益,效率性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税务主体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提高税收的征收效益。

第三章:税基与税率1. 税基的概念税基是指纳税人的财产、收入和行为等可以作为征税依据的基础。

税收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税收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税收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一、税收分类根据税收的性质和用途,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

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直接缴纳给国家的税收,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法人所得税、房产税等。

间接税是指在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中由生产者、流通者或消费者代为代扣代缴的税收,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另外,根据税收征收的方式和对象不同,税收还可以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

中央税是由中央政府统一征收管理的税收,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

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的税收,主要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二、分级管理根据不同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和能力,税收应该进行分级管理。

一般来说,纳税人的收入越高,应该缴纳的税收比例也应该越高,以保持税收的公平和公正。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税收分级管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差别对待原则: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和财产状况,对其进行差别对待,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公正。

2.适度征税原则:税收应当合理适度,既要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又不能过度损害纳税人的利益。

3.优先征收原则:应当优先征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的税收,避免过多征收对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税收。

三、征收原则为了实现税收的合理、有效征收,税收征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原则:税收应该公平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

2.便民原则:税收征收应当简化程序、便利纳税人,提高征税的便利性和效率性。

3.合法原则:税收征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能擅自制定征税标准和税率。

4.透明原则:税收征收应当公开透明,纳税人应当清楚税收的征收流程和标准。

四、优化措施为了进一步完善税收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应该采取以下优化措施:1.简化纳税程序:简化税收征收的程序,提高征税的便利性和效率性,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2.合理调整税收比例: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合理调整税收的征收标准和税率,确保税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建立健全的税收征管机制,加强税收征收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税收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简述税收的分类

简述税收的分类

简述税收的分类税收是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

它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下面将对税收的分类进行简要介绍。

一、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所得的一种税种,其征收对象是个人。

根据个人所得的来源和形式的不同,个人所得税有不同的税率和征税方式。

2.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所得的一种税种,其征收对象是企业。

企业根据其获利状况与规模大小的不同,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3. 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额征税的税种,其征收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

增值税的税率有多档,根据商品和服务的不同,采用不同税率进行征收。

4. 资源税:资源税是一种对矿产资源开采和利用的一种税种,其征收对象是矿业企业。

资源税是根据资源的种类和开采程度来确定税率的。

5.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对土地流转和转让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税种。

土地增值税是针对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权人征收的。

二、按照税收的用途和性质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中央税:中央税是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的税收,用于国家的总体经济建设和管理。

2. 地方税: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和管理的税收,用于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

3. 直接税:直接税是指直接按照纳税人的收入、财产等进行征收的税种,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4. 间接税:间接税是指通过税收转嫁到商品、服务价格中的税种,如增值税和消费税。

5. 进口税:进口税是指对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税种,用于调节国内市场的竞争和保护国内产业。

综上所述,税收的分类主要包括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和按照税收的用途和性质的不同。

这些不同分类的税收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维护国家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运行和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税收分类的方法

税收分类的方法

税收分类的方法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征收税收,对税收进行分类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根据税收的性质和征收对象来对税收进行分类,分别介绍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和关税等五种税收。

一、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自然人,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财产租赁所得等。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采用分级累进税率,根据个人所得水平的高低,税率逐级递增。

二、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对商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消费税,属于间接税。

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要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委托加工和进口货物等。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一般税率和减免税率,一般税率为17%,对某些特定的商品和服务可以享受减免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企业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企业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企业所得额的高低分为一般税率和优惠税率,一般税率为25%。

四、消费税消费税是指国家对特定的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收。

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是生产、流通和进口特定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烟草、酒类、汽车、奢侈品等。

消费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消费品种类和价格级别而不同,税率一般较高。

五、关税关税是指国家对进口和出口商品征收的一种税收。

关税的征收对象是进口和出口商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单位和个人。

关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商品种类和国际贸易政策而不同,税率一般较低。

除了以上五种税收,还有其他一些特殊的税收形式,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等。

这些税收根据征收对象和征收标准的不同,有着各自的特点和规定。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税收的主要分类方法

税收的主要分类方法

税收的主要分类方法有多种,这些分类方法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分析税收制度。

以下将详细介绍几种主要的税收分类方法。

一、按征税对象分类按征税对象分类是税收分类的基础方法。

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五大类。

流转税:以商品交易和劳动所得为征税对象,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流转税在商品生产和流通环节征收,具有普遍性、间接性和隐蔽性等特点。

所得税:以收入为计税对象,如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在分配环节征收,体现“多得多征、少得少征”的公平原则。

资源税: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如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资源税有助于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财产税:以各类动产和不动产为课税对象的税收,有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等。

财产税体现社会财富存量,有助于调节财富分配。

行为税:以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如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行为税针对某些特定行为征收,具有调节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功能。

二、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价内税是指税金包含在商品或劳务价格内的税,如消费税;价外税是指税金不包含在商品或劳务价格内的税,如增值税。

这种分类方法有助于分析税收对价格和市场的影响。

三、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税收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是指税负不能转嫁的税种,如所得税和财产税;间接税是指税负能够转嫁的税种,如流转税。

这种分类方法有助于分析税收对经济主体的影响以及税收负担的分配情况。

四、按税收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分类按税收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分类,税收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并管理的税种;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并管理的税种;中央地方共享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征收并管理的税种。

这种分类方法有助于分析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构成以及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调整。

总之,税收的分类方法多种多样,每种分类方法都有其独特的意义和作用。

税收的主要分类方法

税收的主要分类方法

税收的主要分类方法税收是指国家为获得财政收入而依法向居民和企业征收的一种政府收入方式,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的分类方法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下面将详细介绍主要的分类方法。

1.按征收对象分类:(1)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个人所得额的不同,按不同的税率进行征收的税收。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个人的工资、薪金、稿费、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收入等。

(2)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取得的经营所得的多少,按不同的税率进行征收的税收。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企业的所有者和投资者。

(3)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额和进口货物的营业额进行征收的税收。

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的企业。

(4)消费税: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征收的税收。

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是生产和销售特定消费品的企业。

(5)关税:关税是对进口和出口商品征收的税收,用以控制进口和出口的数量和价格。

关税的征收对象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企业和个人。

2.按征收方式分类:(1)直接税:直接税是根据纳税人的收入、财产等直接征收的税收。

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间接税:间接税是通过商品和服务的生产、销售和消费等环节征收的税收,由纳税人间接承担。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等。

3.按税基分类:(1)比例税:比例税是按照税基的一定比例进行征收的税收,如增值税和消费税。

(2)进步税:进步税是按照纳税人的收入或财产多少,逐渐加大税率,使富人承担更重的税收负担。

个人所得税中的累进税率就是一种进步税。

(3)延续税:延续税是根据纳税人的财产持有时间长短,递减征收税率的税收。

如土地增值税就属于延续税。

4.按税收用途分类:(1)一般税:一般税是没有特定用途的税收,由国家用于维持政府的日常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等。

(2)专项税:专项税是按照特定的财政需求设立和使用的税收。

如教育费附加、卫生费附加和社会保障费等,用于特定领域或项目的支出。

2020年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税收要素与税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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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要素征税对象,纳税⼈,税率(中⼼环节),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

前三个为基本要素。

(⼀)征税对象 1.定义: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的⽬的物。

(规定了税的名称) 2.与之相关的⼏个概念:税⽬:征税对象的具体的内容。

计税依据: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

(从量、从价)税源:税收收⼊的。

(⼆)纳税⼈1.定义: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

其规定解决了对谁征税,或者谁应该纳税的问题。

2.涉及的有关⼈员:法⼈、⾃然⼈、扣缴义务⼈、负税⼈(实际承担税负的⼈) (三)税率: 1.定义:是税额与征收对象数量之间的⽐例。

其规定解决了征多少税的问题。

它是税收制度的中⼼环节。

2.公式:税率=税额/征税对象数量 3.种类:⑴按性质不同分名义税率=应纳税额/征税对象的数量实际税率=实纳税额/实际征税对象的数量差异因减免税的存在 ⑵按税率形式不同分P2 ①⽐例税率:单⼀的⽐例税率差别⽐例税率(产品差别⽐例税率;⾏业差别⽐例税率;地区差别⽐例税率)幅度⽐例税率②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

全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③定额税率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幅度定额税率;分级定额税率。

(四)纳税环节 1.定义:是对处于运动过程中的征税对象,选定应该缴纳税款的环节。

2.种类:☆⼀次课征制(⼀次纳税制):即⼀个税种只在⼀个流转环节征税,以避免重复征税。

⼆次课征制(⼆次纳税制):即⼀个税种在商品流转环节中选择⼆个环节征税。

多次课征制(多次纳税制):即在商品流转各个环节多次征税,道道征收。

(五)纳税期限1.定义:纳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是税收固定性特征的重要体现。

2.确定纳税期限的含义: ①确定结算应纳税款的期限 ②确定缴纳税款的期限3.确定依据:☆ ⑴根据国民经济各部门⽣产经营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的征税对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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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税收”一词在我国首次出现是1916年贾 士毅所著的《民国财政史》一书中,其一 般意义就是指税的收入,其中,“税”指 社会产品中归国家支配的那一部分,“收” 是收入的意思。随着社会的进步,税收内 容的不断丰富,“税收”一词的性质也发 生了变化,动词化的税收主要表示税的课 征或征收,现已与“课税”、“征税”、 “收税”通用,名词化的税收则指对社会 产品的筹集。
3.至于国家为什么要征税、国家与税收的关系等问题, 自古以来存在许多解释。在欧洲漫长的封建时代,君 权神授的观念具有至高无尚的地位,国王行使课税权 被认为是体现神的意志,所以那时的哲学家、伦理学 家甚至是神学家的研究,只能是神学意义上的徒托空 论,或是经院式的泛泛思辩,不能为社会提供现实而 明确的答案。直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以后,一批 不畏神权的资产阶级学者开始探究国家、税收的本质。 其中托马斯·霍布斯、洛克等人提出的“税收利益 说”,把税收本质看作是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一种利益 交换,从而将商品交换法则引入税收分配关系,这不 仅奠定了近代和现代资产阶级税收理论的基础,并对 后来各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1)霍布斯的“利益交换说” ①“主权者向人民征收的税不过是公家给予 保卫平民各安生业的带甲者的薪饷。” ②“人民为公共事业缴纳税款,无非是为了 换取和平而付出的代价”。 ③他倡导的资产阶级税收平等观,就是使各 人承担的负担与其从国家享受的利益成正比。 他提出两个衡量受益程度的标准:一是个人 拥有的财产数额;二是个人消费的数额。霍 布斯主张按照上述两个标准中的一个,比例 平等地向政府纳税。
前言:税收的由来 税收是一个古老的财政范畴,它是 伴随国家形成而产生并由国家实施 征收的。至于税收为什么会伴随国 家的形成而产生?国家为什么要征 税?税收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在不 同历史时期,人们对这些问题产生 了各不相同的的认识。
1.在西方国家,税收一词起源于古希腊语 “tax”,其本意为“忍受”;在我国历史 上,用以表示税收的名称有贡、助、彻、 赋、租、役、银、课、调等,“税”字由 “禾”(稻谷)与“兑”组成,其本来含 义是社会成员向国家缴纳一部分农产品, 后经常与“赋”、“租”、“捐”等字连 用,形成了“赋税”、“税赋”、“租 税”、“捐税”等词语,表明“税”曾与 “赋”、“租”、“捐”相通或相关。
第二节 税收的特征
一 、 税 收 的 强 制 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征税凭借政治权力,通过 颁布法律和法令进行的。具体的表现就是以法律 形式颁布的税收制度和法令。 税收强制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1)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 (2)税收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 ①直接表现:才能提供 公共物品,税收是国家生存的物质基础。 其次,纳税人必须依法按时足额纳税,否则 要受到相应的制裁。
税收概念的理解
(一)税收是政府占有的一部分社会产品, 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它表现为政府所 占有的一定数量的货币。 (二)税收是政府的分配行为,属于分配 范畴,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1.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 2.税收分配的依据是国家的政治权力. (三)税收是政府财政最重要的收入形式。 (四)税收是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 (五)税收分配的对象是社会剩余产品。
(2)约翰•洛克的“税收利益说” ①认为税收是人民从国家取得利益而交纳的报 偿,或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向政府交纳的代价。 ②指出政府是由人民建立的,政府的课税权必 须建立在尊重人民主权的基础上。“政府没有 巨大的经费就不能维持,但是这仍须得到他自 己的同意,即由他们自己或他们所选出的代表 所表示的大多数的同意。因为如果任何人凭借 自己的权势,主张有权向人民征课赋税而无需 取得人民的同意,他就侵犯了有关财产权的基 本规定,破坏了政府的目的。” ③政府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赋税条例行使课税 权。他的这一思想,不仅对封建的君权神授观 念、封建国家专制课税和横征暴敛的批判,也 为近代西方国家立宪依法课税提供了理论依据。
三 、 税 收 的 固 定 性
1.税收固定性的概念: 税收的固定性是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 律形式,事先规定对什么征税及征税 的额度。这些事先规定的事项对征纳 双方都有约束力而不能随意变动。 固定性也包括两层含义: (1)税法具有相对稳定性。 (2)税收征税数量具有有限性。 2.税收的固定性是相对的
*** 税收的三个特征是区别于其他 公共收入形式的根本标志。 *** 税收的三个特征是统一不可或 缺的,判断一种公共收入形式是为 税收,取决于它是否同时具备这三 大特征。
第二节 税收术语和税收分类
一、税收术语
(一)纳税人
1.纳税人: 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为法 人和自然人之分。 2.负税人: 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有时候纳税人就是负税人,如直接税中的个人所得税 是很难转嫁的,纳税人就是负税人;有时候纳税人不 是负税人,因为他所交纳的税款可以“转嫁”出去, 典型的有向生产者征消费税。 3.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 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3)马克思和恩格斯说 ①国家是“社会公共职能的执行者” 和 “整个集体的共同利益的代表” 。 ②国家“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 民缴纳费用――捐税。 ③“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并将 赋税比喻为喂养政府的奶娘,是政府机器 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
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 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 准,向社会成员强制地、固定地、 无偿地征收而取得的一种财政收 入。它是各国政府取得财政收入 的最基本的形式。
二 、 税 收 的 无 偿 性
1.税收无偿性的概念: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收就 归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原纳税人,也不 直接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和代价。 注意:税收的无偿性是针对具体的纳税人而言 的,就是说国家征税不是与纳税人之间实行 等量的价值交换或补偿,而是纳税人无偿地 向国家缴纳税款。 2.税收为什么要有无偿性 公共产品供给特性决定的 3.税收的无偿性是相对的(有间接偿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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