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
保洁工作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洁工作,保障保洁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洁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保洁工作是指对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场所进行清扫、清洁、消毒、垃圾清运等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保洁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二)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保障权益的原则;(三)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原则。
第二章保洁人员的权益保障第五条保洁人员享有以下权益:(一)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二)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三)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四)获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五)获得职业培训和职业发展的权利;(六)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保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保洁人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保洁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其劳动安全卫生。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保洁人员休息、休假,并支付相应的工资。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保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照规定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保洁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十二条保洁人员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章保洁服务标准与质量第十三条保洁服务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一)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场所的清扫、清洁、消毒、垃圾清运等作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二)保洁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服务质量;(三)保洁服务应当保证作业区域的环境卫生,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工作;(四)保洁服务应当按时完成,不得拖延。
第十四条保洁服务质量的监督与检查:(一)保洁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保洁服务进行自检;(二)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对保洁服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服务质量;(三)保洁服务单位应当接受客户监督,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关系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逐渐成为劳动关系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
这两部法律共同构成了我国劳动法律体系,对我国劳动管理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
本文旨在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关系,以期为劳动关系的管理提供理论支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是我国劳动关系管理的重要依据,它既建立了基本的劳动关系体制,又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作出了规定,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劳动关系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关系是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法律关系,即由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履行劳动义务,而用人单位也有义务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劳动者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劳动保护、享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获得正常的劳动报酬等,以及维护自己劳动权益等。
同时,劳动者也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劳动纪律,履行契约义务,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完成劳动任务,等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劳动关系的进一步规范,其主要内容有: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等;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劳动者特殊身份的保护等。
(1)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变更劳动合同的,应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遵循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未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赔偿。
(2)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应当双方尊重彼此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共同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劳动者未按时、认真完成劳动任务,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则可以根据劳动法规以及劳动合同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知识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知识试题姓名: 单位及岗位: 成绩:注: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
一、单项选择题:1.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B.口头劳动合同订立之日C.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之日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A.书面劳动合同B.口头劳动合同C.书面或者口头劳动合同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形式。
A.书面B.口头C.书面或者口头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是()。
A.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B.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C.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5.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6.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7.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1个月B.6个月C.1年8.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岗位)工作。
工作地点为。
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下列第种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三)不定时工作制: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乙方,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高级管理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人员;、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人员;、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的工作制的人员。
第五条实行综合计算的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的工作制的,须甲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超过一小时。
公司制定管理制度法律依据

一、引言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是我国公司设立、运营、解散的基本法律。
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等事项。
”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合法经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
其中,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
其中,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补充和细化。
其中,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事项。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是我国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法律。
其中,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制度,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是我国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的基本法律。
其中,第三条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法进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管理制度内容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明确公司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等事项,作为公司制定管理制度的法律依据。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专业版8篇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专业版8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用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员工姓名]性别:[员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员工身份证号码]住址:[员工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劳动合同订立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依照法律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期限第二条本合同期限为[具体年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三条乙方应在甲方从事的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为[具体地点]。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甲方遵循法定工作时间制度,乙方享有的休息休假应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劳动报酬第五条乙方的工资支付周期、标准及支付方式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甲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拖欠。
第六章社会保险与福利第六条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第七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七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第八章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八条在合同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双方保存。
第九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和程序。
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其他关于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款,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篇2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违反的处罚条例

劳动合同违反的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合同的公平、公正,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处罚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劳动合同违反,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第三条劳动合同违反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劳动合同违反行为进行查处。
第二章劳动合同违反的行为和处罚第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二)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三)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排劳动者休假的;(四)其他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来源:时间:2011-6-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法释〔2010〕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解读】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缴纳有统一规定,但对于是否可以补缴以及补缴的基数、时间节点及手续的办理等各地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
曾经有的地方没有任何规定禁止补缴,但是因为社保窗口不予办理,只有形式上通过诉讼、仲裁的途径在拿到判决书或者裁决书后才能到社保窗口办理补缴。
此类情况只要是在时效内劳动仲裁基本上都是受理的,法院亦会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立案与否作为前置程序来要求,今后类似的情况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举缩短了劳动者的维权时间,降低了维权成本,在有效保证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大大提高案件的处理效率。
第二条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解读】原来的国有或集体企业改制多是涉及所有制形式转变的,局限于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主导下的政府行为,往往是依照政府红头文件进行的改制,有些地方法院基于政府文件而消极对待甚至寻找借口不受理,乃至面对有些非政府主导的企业自行改制行为往往也以此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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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单位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口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双方应当依法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 工作,担任职务。
工作地点位于。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于每月日支付。
第五条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元/月,于每月日支付。
第七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八条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
第九条甲方应按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应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转移手续。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工具,督促乙方遵守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十一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乙方,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乙方在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三条乙方应当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甲方。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劳动争议发生后,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仲裁申请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其他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不相符的,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均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条款。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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