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政策与法律法规 第五版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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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第四框违约与违约责任学案新人教版选修5

高中政治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第四框违约与违约责任学案新人教版选修5

第四框违约与违约责任教学目标学习目标列举日常生活中的事例,说明违反合同应依法承担的违约责任。

1.明确违约及违约责任。

2.知道实际违约的表现。

3.了解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

4.懂得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违约行为与违约责任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时难免会因为一些主客观原因导致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这就构成了违约。

2.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就是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既是不履行合同义务者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对权益受损的一方给予的救济。

二、实际违约的表现违约分为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

实践中常见的是实际违约,即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具体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和拒绝履行。

三、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违约行为的免责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形。

法定免责情形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约定免责情形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免责情形。

[探究]1.2016年5月1日,王某与李某到影楼拍摄结婚照。

王某与影楼签订婚纱摄影合同:影楼为王某拍摄超值婚纱艺术照套餐共18张,价款2 988元。

一周后,王某前来看照片小样时,感到与影楼当时推荐的样片相差甚远,遂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影楼退款。

影楼拒绝退款,同时承诺可以重新拍摄。

双方经协商后约定:此前发生的费用由影楼承担,影楼为王某重新拍摄,直到王某满意为止;王某与李某应在2016年8月15日前到影楼补拍照片。

后因李某出国,王某与李某的感情发生危机,双方没有去影楼补照。

同年9月,王某与李某离婚。

王某要求影楼返还2 988元摄影费用,影楼答复“谁来补照都行,不能退款”,王某则认为双方当时协商后,已经形成了新的摄影服务合同,只是因为离婚这一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补照,所以只能解除合同退款。

影楼对双方变更合同不持异议,但认为王某未在合同变更后的3个月内拍照,违约在先,坚持只能继续履行合同补照,不能退款。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的规定如下:
合同的履行要求当事人按照约定执行合同内容,而违约责任则规定了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时应承担的后果。

具体来看:
1、合同履行的规定:
①合同双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②如果合同内容不明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违约责任的规定:
①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②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其中,损失赔偿是最常见的违约责任形态,其计算和认定是司法实务中的重点和难点。

③违约责任不以主观过错为构成要件,即使没有主观过错,只要客观上不履行合同义务,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特别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需要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

通常情况下,违约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补救方式,以尽可能减轻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教师手册1《合同履行》(精)

教师手册1《合同履行》(精)
1、课前发放单元学习手册、学习性任务单。
2.任务驱动法:教师给学生下任务单。下达合同履行原则的学习任务,学生提前查阅相关资料。
3、讲授法:讲授合同履行原则的相关知识。
4、实战训练教学法:以案例为载体,使学生理解各项原则在合同履行中的具体运用
教学反思
各项原则在合同履行中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原则》教师手册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明确合同履行的原则。
能力目标:掌握有关合同履行原则的法律规定
职业素养目标:认识合同履行原则的重要性,正确理解各项原则的内容
学时
2学时
学生基础与
教学策略
学生基础:具有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具备合同制作与管理的相关知识;具备基本自学能力。
教学策略:采用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策略,,教师讲解基本知识与实践方法,然后下达具体任务,学生自主学习并练习,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教学资源
单元设计方案,合同履行原则的相关知识,设备图片库,多媒体课件,实训任务单等。
教学设备条件
模拟实训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馆。
教学方法手段
项目教学法、任务驱动法、讲授、现场教学法、小组讨论、学生实践、教师指导等方法。
准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料
任务单、教材、多媒体课件、合同法相关法条与书籍。
教学过程设计(教学环节)
教学活动方法和教学组织及实施:

2019-2020学年高中政治 专题三 信守合同与违约 第四框 违约与违约责任学案 新人教版选修5

2019-2020学年高中政治 专题三 信守合同与违约 第四框 违约与违约责任学案 新人教版选修5

第四框违约与违约责任教学目标学习目标列举日常生活中的事例,说明违反合同应依法承担的违约责任。

1.明确违约及违约责任。

2.知道实际违约的表现。

3.了解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

4.懂得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违约行为与违约责任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时难免会因为一些主客观原因导致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这就构成了违约。

2.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就是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既是不履行合同义务者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对权益受损的一方给予的救济。

二、实际违约的表现违约分为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

实践中常见的是实际违约,即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具体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和拒绝履行。

三、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违约行为的免责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形。

法定免责情形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约定免责情形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免责情形。

[探究]1.2016年5月1日,王某与李某到影楼拍摄结婚照。

王某与影楼签订婚纱摄影合同:影楼为王某拍摄超值婚纱艺术照套餐共18张,价款2 988元。

一周后,王某前来看照片小样时,感到与影楼当时推荐的样片相差甚远,遂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影楼退款。

影楼拒绝退款,同时承诺可以重新拍摄。

双方经协商后约定:此前发生的费用由影楼承担,影楼为王某重新拍摄,直到王某满意为止;王某与李某应在2016年8月15日前到影楼补拍照片。

后因李某出国,王某与李某的感情发生危机,双方没有去影楼补照。

同年9月,王某与李某离婚。

王某要求影楼返还2 988元摄影费用,影楼答复“谁来补照都行,不能退款”,王某则认为双方当时协商后,已经形成了新的摄影服务合同,只是因为离婚这一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补照,所以只能解除合同退款。

影楼对双方变更合同不持异议,但认为王某未在合同变更后的3个月内拍照,违约在先,坚持只能继续履行合同补照,不能退款。

合同法第五版教学设计 (2)

合同法第五版教学设计 (2)

合同法第五版教学设计摘要合同法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商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法律规范。

本文结合《合同法第五版》的内容,针对合同法课程的教学实际,设计了一套合理的教学方案。

该方案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针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与讨论,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课程目标•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适用范围。

•掌握合同的构成要素、效力和违约责任等相关知识。

•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商业活动中的合同问题。

主要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第一章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的定义和特征:从法律和实践角度解读合同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合同的分类:分析合同的分类及其特点,掌握不同类型合同的构成要素和效力等。

教学方法:以案例为例,分析不同类型的合同,引导学生细致思考,把握合同的本质和特点。

第二章合同的构成•合同构成要素:学习合同构成的相关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内容和形式等。

•合同的效力:讲解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和法律要求,引导学生对合同规则深入理解。

教学方法:通过个案分析,结合实际案例,让学生理解和领悟合同的构成要素和效力,掌握合同中的要点和关键内容。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合同的履行:分析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针对性讲解不同类型合同中的履行要求和规定。

•合同的违约:讲解合同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学生了解不同类型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教学方法:从实务经验和法律法规两方面入手,通过案例分析和互动讨论,深入了解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

教学评估数据统计与分析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我们将借助各种有效的技术手段,如学生反馈、策划一些测验、考试和作业等途径,定期收集学生的反馈信息和学习成果。

通过数据分析,对学生的学习进度、成果和评价进行评估和调整。

在教学结束后,回顾整个教学过程,总结教学成功点和亟待完善点,不断优化课程设计。

教学效果评估根据以往优秀课程的教学经验,我们将坚持学生参与度和教学效果两个方面考察课程的评估。

其中学生参与度包括课堂互动参与度、作业质量、小组裁判得分等;而教学效果包括考试成绩、课程满意度、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有约必守违约有责教案

有约必守违约有责教案

有约必守违约有责教案一、教学目标1.了解“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法律原则;2.掌握签订合同的基本要素;3.能够识别和防范常见的违约行为;4.能够正确处理合同纠纷。

二、教学内容1.什么是“有约必守,违约有责”原则;2.合同的基本要素;3.常见的违约行为及其处理方式。

三、教学方法1.讲授法;2.案例分析法;3.小组讨论法。

四、教学过程第一节:什么是“有约必守,违约有责”原则1.引入问题:请同学们说一下自己平时签订过哪些合同?是否遇到过合同纠纷?2.解释“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含义。

3.举例说明该原则在生活中的应用。

第二节:合同的基本要素1.定义:什么是合同?2.基本要素:(1)当事人身份和联系方式;(2)合同内容和条款;(3)履行期限和方式;(4)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第三节:常见的违约行为及其处理方式1.常见的违约行为:(1)未按约定履行合同;(2)违反合同条款;(3)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4)恶意拖欠货款或工资等。

2.处理方式:(1)协商解决;(2)仲裁或诉讼;(3)采取其他法律手段。

第四节:案例分析1.教师提供一些案例,让学生分组进行讨论和分析。

2.学生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分析:(1)案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2)如何防范该违约行为?(3)如何处理该合同纠纷?五、教学评价通过本次教学,学生应该掌握“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法律原则,了解签订合同的基本要素以及常见的违约行为及其处理方式。

同时,通过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的方式,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对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具有积极作用。

《合同的履行》课件

《合同的履行》课件

不安抗辩权
总结词
在合同中,先履行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存在 不能履行的风险时,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详细描述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一方 发现后履行一方存在不能履行的风险时,可 以中止履行的权利。该权利的行使需满足以 下条件:1)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履行的先后 顺序;2)后履行一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 能力;3)先履行一方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 。需要注意的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应当符 合法律规定,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先 履行一方没有正当的理由中止履行,则应当 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的标的和方式要求
合同履行的标的必须是明确、具体和 合法的,并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 定。
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履行的标的和方 式可能需要进行审批或备案,例如建 设工程合同需要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 可证。
合同履行的方式也必须是合法、明确 和可行的,以确保合同能够得到有效 执行。
合同履行的期限要求
04 合同履行中的保全措施
代位权
总结词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 权的权利。
详细描述
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时,债权人可以向法 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 为限,且不得损害债务人的其他合法权益。
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
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情况下免除违约责任的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
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免除违约责任的事由,如对方过错等。
THANKS FOR WATCHING
感谢您的观看
数量符合合同的约定。
如果发现数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当 事人,并协商解决,以避免造成
不必要的损失。

《合同法》电子教案

《合同法》电子教案

《合同法》电子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2. 让学生掌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法律程序。

3. 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1. 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定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2. 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形式(口头、书面)合同订立的过程(要约、承诺)3. 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适当)合同履行的规则(期限、地点、方式)4.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合同终止的原因和效力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原则、程序和规则。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合同法案例,引导学生运用合同法知识解决问题。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合同法相关问题,培养学生的合作与交流能力。

四、教学资源1. 教材:《合同法》相关教材或法律文档。

2. 案例库:收集各类合同法案例,用于教学分析和讨论。

3. 网络资源:查找相关合同法法律法规、案例判决书等,丰富教学内容。

五、教学评价1. 课堂参与度:评估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提问和互动情况。

2. 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合同法案例的分析能力和运用合同法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期末考试:测试学生对合同法概念、原则、程序和规则的掌握程度。

六、教学安排1. 课时:共计32课时,每课时45分钟。

2. 教学计划:第1-4课时: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第5-8课时:合同的订立第9-12课时:合同的履行第13-16课时: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17-20课时: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第21-24课时:合同法在实际应用中的案例分析第25-28课时:合同法与商事交易的关系第29-32课时:期末复习和考试七、教学注意事项1.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合同法。

2. 鼓励学生提问和发表意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3. 注意教学内容的完整性和连贯性,确保学生掌握合同法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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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具有以下特点:违约责任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具有相对性,即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2)违约责任的性质
《合同法》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性质。《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该规定表明,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时,是以对方所受实际损失为限的,目的在于补偿对方。




【案例导入】
马某16人参加北京至昆大丽的旅游,计划中交通为软卧,但到大理时,因所订的软卧因路段塌方,已停驶,旅客无法。于是旅游社紧急调用普客返回,但客人拒绝乘坐,也因此昆明飞机也不能赶上。
思考:
1.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承担责任,可否?
不可以,路段塌方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是法定的违约责任的免除条件或免除事由之一。
周次
1 周 2 次
授课地点
D406
班级
2019旅游管理
3.启发教学法。根据学生的展示、讨论、点评等环节,及时发现学生行为、思想、观念不当的地方,并对其进行积极引导与启发,着力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和分析能力;
4.合作讨论法。通过
授课教师
教学资源
课件、微课、学习通APP、微信等。
教学内容
一、合同的履行同
二、违约责任
③适用定金罚则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权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 ,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到2月8日,王小姐忽然接到旅行社通知,告之由于地接价格上涨,每人团款需增加400元,否则将取消本次旅游活动。王小姐十分气愤并拒绝补交,“越南五日游”没有成行。王小姐要求旅行社双倍返还5000元定金,旅行社不接受,只同意返还5000元。
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赔偿王小姐多少费用?
定金为每人1000元,占团款的44%,远远超过旅行社应当承担的责任,显失公平。应当对B旅行社收取的5000元定金进行分割,五人团款2250*5=11250元,则定金为11250*20%=2250元。
(2)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处理
《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①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②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②主张不可抗力人的义务。《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责任竞合
责任竞合是指同一行为符合民法规定的数种责任要件的情形。《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3)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违约
《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6.防止损失扩大义务
(1)意义
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尽管可以从违约方获得赔偿,但是如果可以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和减轻损失却不采取,致损失扩大,再让违约方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则显失公平,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都是不利的。为此,彰显公平、防止损失扩大也是该法的立法目的。
(2)补救措施
《合同法》第111条规定,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
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
活动类型
活动描述
课前
导入
学习
(10分钟)




1.通过学习通APP考勤
2.点评上次课程的课后小测和历年真题中错误率高的题目。
3.回顾上节重点内容




1.登录学习通APP进行签到。
2.通过学习通APP完成课前小测。
3.反思不足。
根据自己课前测试的错误,反思自己课前学习的不足,重新思考测试错误问题的答案,回答教师提问。
已交定金的双倍为 2250*2=4500元
退还预付款2750,并赔偿预付款的10%,即2750*10%=27275=7525元
5.不可抗力、责任竞合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违约
(1)不可抗力
①根据《合同法》第117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通常包括自然灾害(例如地震、台风、洪水等)、政府行为、突发的社会事件(例如战争、罢工)。《合同法》规定的法定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学中,通过分析和研究现有的案例,来解释所要讲授的教学内容并推动教学内容的发展与完善。
5.理论讲授法
学法
1.小组探究法:通过组内讨论学习,共同完成小组任务,在学习过程中充分调动每位组员参与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和求异思维,并培养团队协作的精神。
2.自主学习法:学生在课前通过超星泛雅平台自主学习微课、完成课前测试等,为课堂学习储备知识。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条款,违约金和定金具有制裁违约的性质。
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当事人有违约行为
《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为严格责任制。归责原则是指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而确立违约责任成立的法律原则。只要合同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存在,无论导致违约的原因是什么、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除了法定的免责事由外,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分析】
王小姐出资邀请业务上的合作伙伴一共4人外出旅游,最后选择了B旅行社,她于1月底报名参加了该旅行社2月10日至2月14日的“越南五日游”,每人团费2250元。王小姐到旅行社办理报名手续时,旅行社接待人员要求每人先交1000元定金,剩余团款待取飞机票时交齐。王小姐表示同意并交付了5000元,旅行社接待人员开出5000元定金的收据。
2.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表明,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与处理
(1)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剩余的5000-2250=2750元应视为预付款。
则定金部分应赔偿王小姐2250*2=4500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第四条规定:“旅行社收取旅游者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7天(出境旅游应提前30天)通知游客,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已交预付款10%的违约金。”
B旅行社应赔偿王小姐费用为:
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②支付违约金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的概念和性质
(1)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法》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
①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 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马某16人的做法是否合理?飞机款多出的600元,由谁负担?
不合理,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而此时马某等16人没有配合旅行社采取补救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故多出的600元飞机款应由马某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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